豪·路·博尔赫斯《埃玛·宗兹》小说原文及赏析

豪·路·博尔赫斯 (王永年 译)

1922年1月14日,埃玛·宗兹从塔布赫-洛文泰尔纺织厂放工回家,发现门廊地上有封信,是从巴西寄来的,她立刻就猜到她父亲已经不在人间了。乍一看,邮票和信封都不熟悉,再说,陌生的字体更使她忐忑不安。一页信纸上潦潦草草写了九、十行大字;信上说梅尔先生误服了过量的安眠药,本月3日在巴吉医院去世。写信通知她的是里奥格朗德的一个姓费因或者法因的人,和她父亲同住一个房间,但并不知道收信人是死者的女儿。

信纸从埃玛手里掉了下来。她最初的反应是肚子难受,两腿发软; 随后有一种模糊的内疚和不真实感,身上发凉,心里害怕;接着的想法是希望这一天赶紧过去。可是她明白这种想法是没有用的,因为普天之下她父亲的死是她唯一关心的大事,现在如此,以后也是如此。她拣起信,走进自己的房间。她偷偷地把信藏在抽屉里,仿佛已经知道以后要发生的事。这件事她也许已经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她已经拿定了主意。

天色黑了下来,那天埃玛没干别的,一直为曼纽尔·梅尔的自杀痛哭流涕。在过去幸福的日子里,曼纽尔·梅尔不用现在这个名字,他叫伊曼纽尔·宗兹。埃玛想起以前在瓜勒圭附近一个别墅里避署的情景,想起(说得更确切些是试图回忆)她母亲的模样,想起他们在拉努斯的被强制拍卖掉的小住宅,想起一扇窗上的菱形玻璃,想起判决书、羞辱,想起那些从报上“出纳盗用公款”的消息剪下寄来的匿名信,想起(这件事她再也不会忘记)最后一晚她父亲赌咒发誓地说盗用公款的是洛文泰尔。洛尔泰尔,艾伦·洛尔泰尔,以前是工厂的经理,现在是老板之一。这个秘密埃玛从1916年起保守到现在,对谁都没有说过,连她最好的朋友埃尔莎·厄斯坦都不知道。也许她认为说出来也没人相信,省得自找没趣,也许认为这个秘密是她同远在异乡的父亲之间的一条纽带。洛文泰尔不了解她知道这个秘密。这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埃玛·宗兹却从中得到一种强者的感觉。

埃玛当晚没有睡着,长方形的窗口露出熹微晨光的时候,她已经打算好了。那天时间长得仿佛没完没了,但她做得和平日毫无二致。厂里传说要罢工,埃玛还是一贯的态度,表示反对任何暴力行动。六点下班,她和埃尔莎到一个有体育馆和游泳池的妇女俱乐部去。她们登记加入,埃玛自报姓名时重说了一遍,把字母一个个地拼出来,人家在她怪僻的姓上开了一些庸俗的玩笑,她敷衍了两句。她同埃尔莎和克朗夫斯姊妹中最小的一个讨论星期天下午去哪家电影院。话题接着又转到了男朋友,谁也不指望埃玛在这个问题上会插嘴。4月份她就满十九岁了,但是男人们仍旧使她产生一种几乎是病态的恐惧心理……回家后,她做了一个木薯淀粉汤和一些素菜,早早地吃了晚饭,上床睡觉。事件发生的前一天,15日,星期五,就这样忙忙碌碌、平平淡淡地过去了。

星期六,她急躁地醒来。是急躁,不是不安。还有一种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松了一口气的奇特的感觉。她不需要策划想象了,再过几小时就可以直截了当地采取行动。她在《新闻报》上看到,从瑞典马尔默来的北极星号轮船今晚在三号码头启碇。她打电话给洛文泰尔,暗示说她有一些关于罢工的消息想告诉他,不能让别的工人知道,答应傍晚去办公室找他。她说话声音颤抖,很符合告密者的身份。那天上午没有什么别的事值得一提。埃玛工作到十二点,.跟埃尔莎和帕尔拉·克朗夫斯谈妥了星期天上街的安排。午饭后她躺在床上,合着眼,把已经安排好的计划重温一遍。她认为计划的最后阶段没有第一阶段那么可怕,她一定能尝到胜利和正义的乐趣。突然间,她惊慌地从床上起来,跑到五斗柜前,拉开抽屉。法因的信在米尔顿·西尔斯①的照片下面,是她前天晚上藏的。肯定不会有人发现,她又看了一遍,然后把它撕了。

如实地叙述那天下午的事情相当困难,并且也许是不合适的。地狱的属性之一在于它的不真实,这一属性使它的可怖似乎有所减轻,但也可能加强。一件连当事人几乎都不相信自己会干出来的事情,怎么能使别人信以为真呢?埃玛·宗兹如今不愿回忆的、当时混淆不清的短暂的紊乱,怎么能讲得条理分明?埃玛住在里尼埃路阿尔马格罗附近,我们只知道那天下午她到港口去过。也许在那条声名狼藉的七月大街上,橱窗里的镜子把她反映得光怪陆离,霓虹灯把她照耀得五光十色,贪馋的目光使她感到自己似乎一丝不挂,但是更合乎情理的猜测是,她开头在漫不经心的人群中徘徊,并没有引起注意……她走进两三家酒吧,看别的女人干那一行当有什么规矩,怎么交易。她终于碰到了北极星号的船员。有一个很年轻的,她怕自己会惹起他的怜惜温存;还有一个身材可能比她都矮,一副粗野的样子,她却认为合适,这一来,厌恶的心情就不至于打折扣了。那个矮男人带她进了一扇门,经过昏暗的门廊,转弯抹角地爬上楼梯,又是一个门廊(里面一扇窗上的菱形玻璃和他们以前在拉努斯的房子里的完全一样),穿过一条过道,又进了一扇门,把门关上了。严重事件是超越时间范畴的,可能因为过去和将来的联系给砍断了,也可能因为组成事件的各个部分之间似乎没有关联。

在时间以外的那个片刻,在那阵天昏地暗、百感交集的迷惘的混乱中,埃玛·宗兹有没有一闪念想到过促使她作出悲痛牺牲的死者?我猜测是想过的,想着的那一瞬间几乎毁了她那不惜一切的计划。她想到(不可能不想)她目前遭受的这种可怕的事情,她爸爸以前也对她妈妈干过。她想到这里,有点惊愕,但马上昏昏沉沉地把它抛在脑后,那个男人大概是瑞典人或者芬兰人,不会讲西班牙语。对他说来,埃玛无非是个工具;对埃玛来说,他也如此。只不过埃玛是供他寻欢的工具,他则是埃玛借以报仇雪恨的手段。

埃玛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没有立即睁开眼睛。床头柜上放着那个男人留下的钞票。埃玛支起上身,象先前撕信那样,把钞票撕了。毁掉钱和扔掉面包一样是造孽的,埃玛立刻有点懊悔。不过那样做是出于自尊,何况又在那一个日子……由于身体受到糟蹋而引起的悲哀和恶心淹没了恐惧。悲哀和恶心的感觉缠住她不放,但她还是慢慢地起来,穿好衣服。房间里一片灰暗,黄昏最后一抹光线也消失了。埃玛出去的时候,谁都不会看清她,她在街角搭上一辆往西开的无轨电车。按照预定的计划,她坐到最前排的位置上,以免别人看见她的脸。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没精打采地来来往往,并不了解她刚才的经历,她心里稍稍踏实一些。她经过的几个街区,房屋开始低矮,灯火也不那么明亮了,随看随忘,没有什么印象,最后在华纳斯街口下车。说来也怪,原先的疲乏竟变成了力量,因为这时候要求她全神贯注地实现这次冒险的细节,掩饰她的心思和目的。

艾伦·洛文泰尔在大家面前是个一本正经的人,只有少数几个亲密的朋友才知道他爱财如命。他单身住在工厂楼上。工厂在郊区,附近比较偏辟,因此他怕强盗; 工厂院子里养了一条大狗,他书桌的抽屉里经常放着一支手枪,这件事谁都知道。去年他的老婆突然死了(他老婆是高斯家族的,替他带来了一笔可观的嫁妆),当时他也煞有介事地哭了几场,但真能使他动情的还是金钱。他暗自惭愧的是自己挣钱的本领不及守财的才能。他十分虔诚,认为自己和上帝订有一个秘密契约,只要他祷告膜拜,干了再缺德的事也不会受到惩罪。他秃头,肥胖,丧服未除,戴着茶晶眼镜,留着黄胡子,站在窗前等女工埃玛·宗兹前来告密。

他看见埃玛推开他事先故意半掩着的铁栅门,穿过阴暗的院子。拴住的狗吠叫时,他看见埃玛绕了一个小圈子。埃玛的嘴唇微微动个不停,象在低声祷告;她不厌其烦地重复着洛文泰尔先生丧生前将要听到的那句话。

事情的发展和埃玛·宗兹预料的却不一样。打昨天一清早开始,她在心目中预演了好多次:用手枪牢牢对准,逼那个卑鄙的家伙交代他卑鄙的罪行,然后说出自己大胆的策略,用这个策略让上帝的公理战胜人世的公理(她并不害怕,但是既然作为公理的工具,她不愿意受到处分)。最后,照着洛文泰尔胸口一枪,就决定了他的命运。然而事情的经过并不是这样的。

见了洛尔泰尔,埃玛固然急于替父亲报仇,但更急于惩治的是由于要报仇才蒙受的糟蹋。经过那一场淋漓尽致的凌辱以后,她非杀死洛文泰尔不可。此外,她没有时间来一套戏剧性的表演。她怯生生地坐着,讲了一些抱歉的话,象告密者那样要求洛文泰尔作出严守秘密的保证,透露了几个人的姓名,提到另几个人,然后显出十分害怕的样子,停下不说了。她请洛文泰尔去弄杯水给她喝。洛文泰尔不太相信她竟会怕到这种程度,但还是摆出厚道的样子,到饭厅去替她取水。他回来时,埃玛已经从抽屉里拿出那支沉重的手枪。她扣了两下扳机。那个肥硕的身体倒了下去,有如给枪声和硝烟打碎似的,盛着水的玻璃杯摔破了,那张脸带着惊讶和愤怒的神色对着埃玛,脸上那张嘴用西班牙语和意第绪语咒骂她。脏话骂个不停,埃玛不得不再补上一枪。拴在院子里的狗叫了起来,满口脏话的嘴里突然冒出一股鲜血,沾红了胡子和衣服。埃玛开始说出早已准备好的指控(“我是替我父亲报仇的,谁也不能惩处我……”),她没有把话说完,因为洛文泰尔先生已经断了气。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懂。

狗的嚎叫提醒埃玛现在还不能休息。她把长沙发搞得乱糟糟的,解开尸体衣服的纽扣,取下溅有血点的眼镜,把它放在卡片箱上。接着,她拿起电话,重复说出已经练了许多次的话: 出了一件想不到的情事……洛文泰尔先生借口要了解罢工的情况,把我叫了来……他强奸了我,我杀了他……

这件事确实难以想象,但是不容人们不信,因为事实俱在。埃玛·宗兹的声调、羞怒、憎恨都是千真万确的。确实,她也受到了糟蹋;虚假的只是背景情况、时间和一两个名字。

【赏析】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以短篇小说、诗歌及散文著称于世,尤以短篇小说见长。考察其小说创作,我们不难发现,他总是从客观的角度来观察现实,描绘氛围,网织人事,因而给人的感觉是理智、澄澈、冷静、安详,没有个人主观的悲喜爱恶流露其间。《埃玛·宗兹》也充分体现了博氏这一创作特色。本篇写了一文弱娴静的女工,为报父仇,开枪杀死了仇人。这本是一个惊心动魄、血淋淋的故事,但在作家的笔下,一切都似乎显得那么平淡、冷静,既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泛起多大的波澜,甚至女主人公埃玛·宗兹为造成仇人洛文泰尔强奸自己的假象而出卖肉体这一令人倒抽冷气的情节,作家仿佛也镇定自若,丝毫不为叫动,更没有进行任何渲染……

作家自然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冷血动物。博尔赫斯貌似冷漠麻木,但在内心深处,却蕴藏着大海似的深情和火山般的激情,他把对女工的深切同情,对工厂主的无比憎恨强压在心头,为的是有朝一日,跟读者一道,把积聚在胸膛里的怒火像火山爆发一般喷射、倾泻出来!这比直抒胸臆的笔法具有更为强烈的效果。所谓“一动不如一静”,此其道也。

自然而不失之于平淡,奇崛而不失之于怪异。这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创作的另一重要特色。作家虽不以曲折动人的情节、波澜起伏的故事为其文学创作宗旨,但他却工于小说结构的巧妙安排,且篇篇别出心裁,新颖奇特。难怪不少著名拉丁美洲文学评论家赞誉博氏的短篇小说“像钟表一样精确”。试以本篇为例。

本篇小说的故事,看来平淡无奇,其实经过作家独具匠心的精心安排,因而显得顺乎自然,毫无矫揉造作的痕迹。而且,女主人公埃玛·宗兹的复仇计划筹措得那么细致、精巧,竟与小说的结构浑成一体,更衬托出情节的可信、可靠。母庸置疑:埃玛·宗兹收到一封用陌生的字体书写的信件,她立刻便知道父亲已经不在人间。她心里当然明白,父亲是在蒙受了“盗用公款”这一不白之冤之后被老板逼得走投无路才自尽的。她在悲愤之余,便拿定主意决计报复;但她是一个弱女子,手无寸铁,怎么报复?况且,一个女工要见老板,又谈何容易!她了解到,老板办公室书桌的抽屉里经常放着一支手枪,只要自己进入他的办公室,就能……于是,她摸准老板急于掌握工厂里工人罢工的情况这一心态,打电话给他,跟他约定会面时间,以便告密。但如果得手,把老板送上西天,又如何为自己开脱?埃玛·宗兹也想好了: 向警方揭露洛文泰尔强奸自己的罪行。警方如要检查是否属实,那也无妨,因为自己早在来办公室之前就违心地让一名船员糟蹋了,而这种嫁祸于人的手法,不会留下蛛丝马迹,也没有人会察觉出来,可谓万无一失。事情果然像埃玛·宗兹所预料的那样,从容不迫、自然而然、一步一步地发展了,而且是那么得心应手,那么精确无误,竟没有丝毫的破绽。阅读至此,我们不禁还会感到一阵莫名的惆怅和悲哀;我们虽然钦佩这位姑娘的大智大勇,但却不禁为她惨遭凌辱而惋惜。不过,这确是一位奇女子,令人肃然起敬。

这就是博氏这个名篇给我们留下的深刻印象: 自然,但绝不平淡;奇崛,却远非怪异。

另外,文字经济、文体干净利落,也是博尔赫斯小说创作的一大特色。本篇仅四千余字,但却把一个相当复杂的故事交代得脉胳清晰、层次分明,把一个工于心计、血肉饱满的女性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示在读者的眼前。全篇几乎没有什么对话,这既符合女主人沉默寡言的内向性格,又跟她采取的这一悄悄进行的行动合拍,同时,还给作家节省了许多不必要的笔墨,真是一举数得,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