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万隆《怕酒》原文及赏析
我对酒的记忆,开始在母亲的怀里。那时我还不会说话。父亲后来告诉我,他每天晚上从矿上回来,吃饭的时候便用筷子头蘸了酒往我的嘴里塞。辣得我很难看的样子,让他们一夜都是快活的。因此我从小就怕酒,像怕夜里,怕异常的响声一样叫我回忆起来就脸红。
我生在一个男人女人都会喝酒的地方。在黑龙江畔,离那个签订过耻辱的《瑷珲条约》的瑷珲县城不到200里的山沟里。那里出金子。我父亲就是淘金的。山里一年只有四五个月没雪。地冻不只三尺。一年之中仿佛地刚化开又冻住了。地上到处是裂开的大口子。人不如地抗冻,躲在屋里,守着火,却守不住寂寞,只好跟酒较劲儿,以表示活得很真诚很实在很有点气氛。
那里都是喝白酒。装在一个大锡壶里用开水热了喝。不是用杯而是用大瓷碗,热气腾腾的像喝茶一般。很少一个人自斟自饮,而是几个爷们儿聚在一起“造”。当然要“造”出一点气氛来,就着气氛下酒——脱了大光膀子喝,怨天咒地地喝,骂着祖宗三代地喝,一个个都喝得极其壮烈。因此我小时候对酒的印象不仅是辣,还有恐怖。喝起来人都变得跟兽一样,十分吓人。
现在那里也文明起来了,在喝白酒的同时也喝啤酒。但古风不变。依然是骂着大碗筛。啤酒不喜欢瓶装的,用桶装或者装在面盆洗衣盆里,用舀子舀,喝得满桌满地流,并且摇晃着不断地到外头去撒尿,尿得墙根或者篱笆根白花花地起泡儿。他们真正达到了酣畅淋漓、一塌糊涂的境界。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喝酒能喝得像他们这么豪迈?!
然而我却一直没有学会喝酒,不知是父母的功劳还是过失。这许多年使我失去了许多对酒的享受。中国文人爱酒。我不会喝酒,还做什么文人,还写什么《老棒子酒馆》?真是莫大的误会。于是我不甘心,或许是出于鄙人是《老棒子酒馆》作者的面子上的需要,就决定去试试。
白酒,不敢;啤酒入口也不是滋味。正踌躇无计之时,我家附近开了个咸亨酒店,于是去试绍兴米酒,哪知一喝便上了瘾。上了瘾其实和上了当一样。上了当方知古人喝的这种米酒,并不像白酒那么辣,啤酒那么苦,果酒那么甜,当茶喝完全可以。既可以佐餐开胃,又可以不脸红脖子粗的,显得很风雅。
那时我家住在东四十条。绍兴人开的咸亨酒店就在朝阳门内小街口。相距只有四五分钟的路,近得仿佛在家里就能闻到米酒香,咸亨酒店的铺面不大,格局我不知和绍兴老店有何不同,因为我没去过绍兴。这里的门面全是用茶色玻璃和铝合金装饰的,灯光布置得像座迪斯科舞厅。里面有七八张桌子,墙上挂着诸如廖沫沙这样一等大文人的字画,去的又大多是文化界和演艺界的人士,进到里头仿佛就被什么“化”了。肯定不是酒,也不是鲁迅写过的茴香豆,而是一种氛围。我去那里也是因为这种氛围,这种氛围中附庸风雅的满足,绝不是对酒的自信。“热一斤花雕!”或者是“热一斤加饭!”人们都这么说,我也这么说。那个热酒的老师傅,那张核桃皮一样的脸,冲你裂开了笑,仿佛来的都是他家乡人。开始我是和朋友一起去的,朋友说酒好,热着喝好,我也说好。后来是和妻女一起去,妻说酒很别致,热着喝很别致,我也说确实很别致。去的次数多了,看别人一坛子一坛子一坛子地往家抱,我也往家抱。虽然没有茴香豆,没有清笋鸡,只有猪头肉,但热着喝也能找到一点气氛。因此确切地说,我不是酒上瘾,而是对这种气氛上了瘾。每次喝过之后头都有点晕,晕也喝,不说。怕说出来朋友笑话,妻子笑话,还做什么文人?!每逢文友们开会,聚在一起时候,问我平日喝什么酒,我便告之绍兴老酒,问者目光中便出现了异样的东西,那东西让我有点飘飘然,仿佛我身上有上古的遗风在熠熠闪烁。
黄酒的诗意和景观,让我快乐了好一阵子,也自信了好一阵子——本人毕竟是地道的东北大汉,焉能不入酒呢?因而每每临席,必然要拿出一点“煮酒论英雄”的气概,觉得文人死在酒上和死在石榴裙下一样悲壮。
曾几何时,我对酒又怕起来了。让我产生这种恐惧感是因为阿城。就是写《棋王》的那个钟阿城。阿城在朋友中是有点酒量的人,而且胃口颇好。每次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总保持着一个姿势,摇着酒杯,就着黑烟下酒,极少动筷子。他抽的就是那种“天坛”或者“黄陵”牌的黑烟,我没见他换过别的牌子。一边抽烟一边静静地听别人“侃”,目光极短,仿佛收在鼻子上头的什么地方。当大家都吃饱放下筷子的时候,他目中的豪光便放出来,精亮精亮的。把桌上的盘碗都敛到跟前,润湿嘴唇,笑着说:“一点儿也不能糟蹋喽!糟蹋粮食,罪过。没饿过的人不知道。”他饿过。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他正是长身体的年龄。钟家的几个孩子每到吃饭时,都目光如炬地盯着大人分饭,按口粮像切西瓜一样分。惟有他不敢看,他怕控制不住自己。躲在另一间屋里,闭上眼睛,如同等待枪决一般地恐惧。由于他经历过这种恐惧,他的吃相显得极为可爱极为真诚。酒当然还要继续喝,直喝到所有的瓶子里都告罄为止。而他却声色不变,又把豪光收缩回去,又保持着那个姿势且显得更深沉了。如今想起都让我心里好羡慕。
就是这个阿城,1984年底我们一起在杭州开会,和江南文友相聚,会上大家都像阔别多年难得一见那样有说不完的话,个个唇焦舌燥。晚上便去吃西湖菜,喝绍兴老酒。这里喝老酒不是热着喝,而是像喝汽水一样一个人发一瓶,让你看着办。席间没有轰轰烈烈的劝酒词,大家都喝得很随意。我自然喝得不多,因为我本来就喝得不多。端坐在我旁边的阿城仿佛没有压力,因为他入座时就说了:“这酒,一瓶,没问题。”他喝了一瓶以后主人又送来一瓶。他斟满了酒杯,只呷了一口就放下了。对我说:“操!这酒怎么上头?”他说这话时二目依然豪光四射,我只当是戏言。因为那席间他的话非常多,多得要把人淹死。我一点也没想到这是酒的力量,何况我一直信任阿城的酒量。倒霉的是我,头真的有点晕,晕得饭菜都没吃出滋味来。阿城一如既往地那么镇定,把那满满的一杯酒喝了,还吃了很多西湖菜。于是他成了那一席的英雄,连许多当地人都没喝过他。然而谁也没想到,恐怕阿城自己也没料到,20分钟以后他在车上吐得一塌糊涂。到了住所,由陈建功、孟克和我把他抬到楼上的房间里,又趴在马桶上吐,直到吐出苦水来,才被抬到床上。人像得了一场大病散了架一样,昏睡了一夜又一天。第二天傍晚脸上才有点活气,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毫无道理,这酒怎么会上头呢?”又说,“其实绍兴老酒真是好酒!”看他那副样子,真让我感动了好久。
这次阿城着实吓了我一跳,从此我一点也不敢轻视黄酒了。但真正让我对黄酒震惊到肃然起敬的地步是后来在温州,在温州永嘉的山里,还没喝就醉得发晕了。
那是去年,我和几位文友参加“楠溪江采风团”到了永嘉。目的是看山水,当然也要吃那里的特产如跳跳鱼、溪鳗和蠓蟹。吃海味自然要喝酒,酒的功能是去寒、解毒和助消化。
按说这里的米酒和绍兴米酒并无分别,酿造方法一样,味道也一样,但喝法却完全不同,跟我们东北人喝啤酒差不多,也用大盆装,也用水舀子舀,无论在饭店或旅游宾馆,没一点掩饰和富贵气,就那么赤裸裸地对付我们这些文化人。热腾腾的一大碗或一大杯端上来,主人面无羞色,我们却个个脸红到耳根。
“哪有这样喝法呀?……”
“不喝几斤,不醉倒几个,算什么喝酒!”
主人在热火朝天的劝酒之际,自己率先喝下一杯,又满上又喝下一杯,再满上再喝,你还能忍心不喝么?不喝成个醉螃蟹行么?!
看永嘉人喝酒真是一大快事。公平而论,比我们东北人豪勇多了,绝不呼天喊地造什么气氛,而是喝给你看!其民风之淳朴、性格之强悍,实属罕见。他们不像我们东北大汉,个个气壮如牛,粗砺如铁,而是眉清目秀,温文尔雅的,不知哪来的这么一身豪气?
这里的米酒当然也是热着喝,不掺水,反倒要熬出一些水气来,使酒更粘稠一点儿如稀饭一般地喝。我把它喻作“稀饭”,是因为他们在酒里还要放进一些佐酒的材料,做成糖酒、姜片酒、菊花酒、桂花酒、莲子酒、炒米酒种种,让你总有些嚼头和回忆在里面。其内容之丰富,使我们一行文友好几个次次都喝得如熟虾一般。其中最可爱的是汪曾祺老先生,酒后弄墨,字里行间都出其不意地有几分醉态。
这里的米酒,能如此花样百出,着实让我惊奇不已,但最让我难忘的是将米酒再蒸馏一次做出的白酒——“老酒汗”。据说是七八斤米酒才能蒸馏出一斤。看上去和“二锅头”没什么差异,可喝到嘴里却大不同。清醇而温润,不烈也不甜,入口后还有一种淡淡的米香,真乃一绝。
“老酒汗”能成为酒中之佳品,我想是有缘于楠溪江的水。不到楠溪江恐怕没这份口福,因为“老酒汗”的产量很少,为保持它的醇度和滋味,制法还是老式的,也没听说他们打算外销和出口。更不屑于到电视台和报刊上去做广告。这观念显然有点保守,但客来了,主人会敞开让你喝,喝不了还允许你拿走,你还要怎么样?
“遇酒不喝负主人。”有“老酒汗”这么好的酒,采风团诸君眨眼之间个个都成了品酒高手。虽然他们年龄都比我大,是我的长辈,但喝过“老酒汗”之后,一个比一个精神抖擞,题字赋诗作画,甚至彻夜不睡,第二天,还能爬山,步履如飞。不是酒的作用是什么?悲夫,只有一个人不胜酒力,每逢主人劝酒,仍视为喝毒药一般,真是惭愧得很!惜乎为文,还是一个东北人!为此那几日我一直是头眼昏昏的,爬山涉水时总感到桥和路在脚下飘移,并非醉酒,而是心里乱糟糟的——如此怕酒今后还怎么为人?这都是小时候让我父亲的筷子头把我毁了。
郑万隆《怕酒》赏析
每个作家对于自己人生轨迹中重要的片断、与自己生命息息相关的人和事,特别是童年时的印象,常常怀有一种创作冲动。郑万隆的《怕酒》所写的正是从童年开始,一直至今的与酒的种种“纠葛”。
怕酒,未必不爱酒。拈出“怕酒”这个特质,其实只是为了好好将自己的几段酒缘,一一从头说起。这几段酒缘,和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穿插在一起,难分难解。每一段和酒有关的故事,都是作者的人生体验的一节。
最初与酒结缘,与家乡、父亲和风俗有关。“生在一个男人女人都会喝酒的地方”,而且“那里都是喝白酒”,喝酒是“就着气氛下酒”,豪迈、壮烈,与“东北人”这个称呼十分相配。幼年时的作者对于酒,其实只是对于家乡的集体回忆和作为一个旁观者的直观印象掺合在一起。
作者真正的喝酒体验,是从成年后在北京开始的,喝的是绍兴的黄酒。喜喝黄酒,只是因为“这种氛围中附庸风雅的满足”,而不是因为酒本身。文人与酒之间的联系,使得作者开始接触酒,并逐渐喝酒成习惯。虽然每次仍是晕陶陶,说不上对酒有什么喜欢,却对喝酒这件事乐在其中。从一个文人的角度,以一个文人的方式,爱上喝酒,作者直率而坦诚地讲述了自己的“文人与酒”的故事。
与酒相关的第三段人生体验,真正要讲述的是朋友。这个朋友是阿城。虽然仅仅是对于阿城平日喝酒的描述,以及杭州文会时喝酒经历的回忆,却是活生生地刻画出了一个真诚而可爱的阿城。这样的阿城,从同是文人的角度上来说有点像是作者的镜像,从另一个侧面表现了文人与酒的关系。这种接触中,作者对于酒的第三层理解,也在这刻画里被表现得栩栩如生。
第四段人生体验,是专说温州米酒。在品尝温州永嘉米酒的时候,作者将它与儿时的体验联系在了一起。虽然是各有各的气概,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自己还是那么怕酒,“每逢主人劝酒,仍视为喝毒药一般”。作者因而得出两个结论:其一,如此怕酒今后还怎么为人?其二,这都是小时候父亲的筷子头把自己给毁了。来来去去,结果似乎仍然是回到了怕酒的起点,但却让人忍俊不禁地会心一笑。
整篇散文,以酒为经,以时空为纬,采取的是散文写作的典型方式。之所以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其质实酣畅的写作风格不得不提。文章中,写父辈的故乡人喝酒的豪迈,阿城江南文会时喝酒的声色不变等场景,着墨不多,却都刻画入骨,给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而在述说自己从从不喝酒到喝黄酒到爱上喝黄酒这种行为的时候,对于自己那种夹杂着一些酸味的文人心态毫不掩饰,让人读来一面觉得似乎有些可笑,却又真真是着实可爱,有所会心。
能打动人的好散文,其中蕴含的情感必然是真挚的,种种体验必然是真切的。只有出自内心的文字才有生命力。郑万隆是实实在在与读者分享了他与酒有关的四种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