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罗《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原文及赏析
[古巴]卡斯特罗
为祖国而死就是永生。
【演讲词】
诸位法官先生:
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辩护律师得在这样困难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也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被告遭到过这么多的严重的非法待遇。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和被告是同一个人。我作为辩护律师,连看一下起诉书也没有可能;作为被告,我被关闭在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单人牢房已经有76天,这是违反一切人道的和法律的规定的。
讲话人绝对厌恶幼稚的自负,没有心情、而且生性也不善于夸夸其谈和作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我不得不在这个法庭上自己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实际上完全剥夺了我的受辩护权;第二,是因为只有感受至深的人,眼见祖国受到那样深重的灾难、正义遭到那样践踏的人,才能在这样的场合呕心沥血讲出凝结着真理的话来。
并非没有慷慨的朋友愿意为我作辩护。哈瓦那律师公会为我指定了一位有才干有勇气的律师:豪尔赫·帕格列里博士,他是本城律师公会的主席。但是他却不能执行他的使命。他每次想来探望我,都被拒于监狱门外。只是经过一个半月之后,由于法庭的干预,才允许他当着军事情报局的一个军曹的面会见我十分钟。按常理说,一个律师是应该和他的当事人单独交谈的,这是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受到尊重的权利,只有这里是例外,在这里一个当了战俘的古巴人落到了铁石心肠的专制当局手中,他们是不讲什么法理人情的。帕格列里博士和我都不能容忍对于我们准备在出庭时用的辩护策略进行这种卑污的刺探。难道他们想预先知道我们用什么方法粉碎他们就蒙卡达兵营事件挖空心思地捏造的无稽谎言,用什么方法揭露他们所竭力掩盖的可怕的真相吗?于是,当时我们就决定由我运用我的律师资格,自作辩护。
军事情报局的军曹听到了这个决定,报告了他的上级,这引起了异常的恐惧,就好像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妖怪捉弄他们,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一切计划都要破产了。诸位法官先生,他们为了把被告自我辩护这样一个在古巴有着悠久传统的神圣权利也给我剥夺掉,而施加了多少压力,你们是最清楚不过了。法庭不能向这种企图让步,因为这等于陷被告于毫无保障的境地。被告现在行使这项权利,该说的就说,绝不因任何理由而有所保留。我认为首先有必要说明对我实行野蛮的隔离的理由是什么,不让我讲话的意图是什么;为什么,如法庭所知,要阴谋杀害我;有哪些严重的事件他们不想让人民知道;在本案中发生的一切奇奇怪怪的事情其奥妙何在。这就是我准备清楚地表白的一切。
……
我认为我已充分地论证了我的观点:我的理由是比检察官先生用来要求判我26年徒刑的理由要多。所有这些理由都有助于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而斗争的人们,没有一个理由是有利于无情地压迫、践踏和掠夺人民的人。因此我不得不讲出许多理由,而他一个也讲不出。巴蒂斯塔是违反人民的意志、用叛变和暴力破坏了共和国的法律而上台的,怎样能使他的当权合法化呢?怎样能把一个压迫人民的和沾满血迹和耻辱的政权叫作合法的呢?怎样能把一个充斥着社会上最守旧的人、最落后的思想和最落后的官僚制度的政府叫作革命的呢?又怎样能认为,肩负着保卫我国宪法的使命的法院最大的不忠诚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呢?凭什么权利把为了祖国的荣誉而贡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的公民送进监狱呢?这在全国人民看来,是骇人听闻的事;照真正的正义原则说来,都是骇人听闻的事。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理由比其他一切理由都更为有力:我们是古巴人,作为古巴人就有一个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就是犯罪,就是背叛。我们为祖国的历史而骄傲;我们在小学里就学习了祖国历史,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听人们谈论着自由、正义和权利。我们的长辈教导我们从小敬仰我们的英雄和烈士的光荣榜样。塞斯佩德斯、阿格拉蒙特、马塞奥、戈麦斯和马蒂都是我们自幼就熟悉的名字。我们敬聆过泰坦的话:自由不能祈求,只能靠利剑来争取。我们知道,我们的先驱者为了教育自由祖国的公民,在他的《黄金书》中说:“凡是甘心服从不正确的法律并允许什么人践踏他的祖国的,凡是这样辜负祖国的,都不是正直的人……在世界上必然有一定数量的荣誉,正像必然有一定数量的光明一样。只要有小人,就一定有另外一些肩负众人的荣誉的君子。就是这些人奋起用暴力反对那些夺取人民的自由、也就是夺取人们的荣誉的人。这些人代表成千上万的人,代表全民族,代表人类的尊严”。……人们教导我们,10月10日和2月24日是光荣的、举国欢腾的日子,因为这是古巴人奋起打碎臭名昭著的暴政的桎梏的日子;人们教导我们热爱和保护美丽的独星旗并且每天晚上唱国歌,这个曲子告诉我们,生活在枷锁下等于在羞辱中生活,为祖国而死就是永生。我们学会了这一切并且永不会忘记,尽管今天,在我们祖国的人们,由于要实践从摇篮中起就教导给他们的思想而遭到杀戮和监禁。我们出生在我们的先辈传给我们的自由国家。我们不会同意作任何人的奴隶,除非我们的国土沉入海底。在我们的先驱者百年诞辰的今年对他的崇敬好像要消逝了,对他的怀念好像要永远磨灭了,多么可耻!但是他还活着,没有死去,他的人民是富于反抗精神的,他的人民是高尚的,他的人民忠于对他的怀念!有些古巴人为保卫他的主张倒下去了,有些青年为了让他继续活在祖国的心中,甘心情愿地死在他的墓旁,贡献出他们的鲜血和生命。古巴啊!假使你背叛了你的先驱者,你会落得什么样的下场啊!
我要结束我的辩护词了,但是我不像一般的律师通常所作的那样,要求给被告以自由;当我的同伴们已经在松树岛遭受可恶的监禁时,我不能要求自由,你们让我去和他们一起共命运吧!在一个罪犯和强盗当总统的共和国里,正直的人们被杀害和坐牢是可以理解的。
我衷心感谢诸位法官先生允许我自由讲话而不曾卑鄙地打断我。我对你们不怀仇怨,我承认在某些方面你们是人道的,我也知道本法庭庭长这个一生清白的人,他可能迫于现状不能不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他对这种现状的厌恶是不能掩饰的。法庭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有待处理,这就是谋害70个人的案件——我们所知道的最大的屠杀案。凶手到现在还手执武器逍遥法外,这是对公民们的生命的经常威胁。如果由于怯懦,由于受到阻碍而不对他们施以法律制裁,同时法官们也不全体辞职,我为你们的荣誉感到惋惜,也为玷污司法制度的空前的污点感到痛心。
至于我自己,我知道我在狱中将同任何人一样备受折磨,狱中的生活充满着卑怯的威胁和残暴的拷打,但是我不怕,就像我不怕夺去了我70个兄弟的生命的可鄙的暴君的狂怒一样。
判决我吧!没有关系。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鉴赏】
1953年7月26日,卡斯特罗(FidelCastroRuz,1927—)率领武装力量攻打蒙卡达兵营失败被捕。这篇演讲是他在法庭上的辩护词。辩护词充分显示了他非凡的雄辩才能。
当一个人因莫须有的罪名站在法庭上受审时,该怎样为自己辩护才能洗刷不白之冤呢?请看这篇辩护词:
第一,要有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
这篇辩护词充满了对真理的热爱和对邪恶势力的蔑视。尽管卡斯特罗身陷囹圄,但他在法庭上,既没有丝毫沮丧的情绪,也没有半点奴颜媚骨的乞求。他认为自己“代表成千上万的人,代表全民族,代表人类尊严”,因此,他自始至终显示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凛然正气。“判决我吧!没有关系。历史将宣判我无罪”。这警句式的结尾,足以力敌千钧、气吞山河,足以使那些审判者心惊胆战。
第二,要有鲜明的观点。
凛然正气虽然可在精神上挫败对方,但要真正取得辩护的胜利,还得靠正确而鲜明的观点。这里摘录的虽然只是辩护词的开头和结尾部分,但已足以显示卡斯特罗鲜明的政治观点,足以显示他与50年来阻碍古巴国家的政治发展的殖民政权势不两立的立场。正确而鲜明的观点是辩护词的灵魂,舍此,就不可能是气势磅礴的雄辩,而只能是耍弄词句的诡辩。
第三,要有充足的论据。
“我的理由要比检察官先生用来要求判我26年徒刑的理由要多”。的确如此,卡斯特罗的辩护词有理有据,论据充足而有力。辩论是否成功,不在于迫使论敌哑口无言,而在于晓喻论敌,使之心悦诚服。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而强词夺理则是无能的表现。
第四,措辞要泼辣犀利。
这正是这篇辩护词的语言上的特点与风格。例如在揭露巴蒂斯塔是怎样使他的暴政合法化时,卡斯特罗连用五个反诘句,一气呵成,步步进逼,真是犀利泼辣、干练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