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氏守节》原文及鉴赏
中书平章阔阔歹之侧室高丽氏有贤行。平章死,誓弗贰适。正室子拜马朵儿赤悦其色,欲妻之而不可得。乃以其父所有大答纳环子献于太师伯颜,此物盖伯颜所属意者。伯颜喜,问所欲,遂白前事。伯颜特为奏闻,奉旨命拜马朵儿赤收继小母高丽氏。高丽氏夜与亲母踰垣而出,削发为尼。伯颜怒,以为故违圣旨,再奏,命省台洎侍正府官鞠问。诸官奉命惟谨,锻炼备极惨酷。时国公阔里吉思于鞠问官中独秉权力,侍正府都事帖木儿不花数致语曰:“谁无妻子,安能相守至死,得有如此守节者,莫大之幸,而反坐以罪,恐非我治朝之盛典也。”国公悟,为言于伯颜之前,宛曲解释,其事遂已。帖木儿不花汉名刘正卿,后至监察御史而卒。
(《南村辍耕录》)
【赏析】
贞节观念本是汉族封建统治者用以压迫广大妇女的精神枷锁,是儒家的发明创造。一般来讲,少数民族在这方面是比较开明的,汉代王昭君远嫁匈奴单于,老单于死后她又被其前妻所生之子娶为正妻。作为一种习俗,子娶继母今天看来并不足取,但它反映了少数民族夫死可以改嫁的观念,就此而言,它要比汉族进步得多。
蒙古贵族统治时期,蒙古人受汉族贞节观影响,统治者开始重视妇女的贞节问题,妇女自身也以贞节自守,本文透露了这一重要的文化信息。中书平章阔阔歹是蒙古人,其侧室高丽氏素有贤行,平章死后,她发誓不再改嫁。平章正室所生之子拜马朵儿赤欲娶她为妻,这本是合乎蒙人习俗的,可是她毫不动心,即使后来拜马朵儿赤通过贿赂太师伯颜请来了圣旨,她也拒不从命,并且连夜逃走,削发为尼,为此她受到了惨酷刑罚。读者在为高丽氏不畏强暴的行为肃然起敬的同时,又不能不感到一种悲哀,为她作了汉族贞节观念的牺牲品而悲哀。然而蒙古汉统治者对此却是赞赏的,帖木儿不花就认为蒙古族竟然也出现了“如此守节者”,乃“莫大之幸”,如“反坐以罪”,实“非我治朝之盛典”。这实际表明,历史的进步往往是以某些方面的退步为代价的。蒙古族在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进化过程中,既继承了汉族封建文化中有益的部分,也吸收了其中某些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使他们原来较为开朗的民族性格受到损害。这则短文正具体地展示了我国在各民族实现大统一的过程中历史发展的这一重要动向,很有历史价值。
作者是汉人,受本民族传统观念的影响,当然认为高丽氏的守节和帖木儿不花的贞节观是从“野蛮”到文明的一种进步,因而持欣赏和肯定的态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