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日
坦纳将他所有的精力都留给了回家的旅程。他打算走到自己再也走不动,剩余的路就把自己交给无所不能的上帝。这一天上午以及前一天上午,他同意女儿给他穿衣服,就是为了保存更多的精力。这一会儿,他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他的蓝衬衫一直扣到了领口,外套搭在椅背上,而帽子就在头上——等着她离开。只能等到她出门,他才能逃走。从窗户看出去是一道砖墙,往下是一条富有纽约气息的小巷,只合适野猫和垃圾。几片雪花从窗外飘过,然而因为太过稀薄,经由他衰退的视力便弥散得干干净净。
女儿在厨房里洗碟子。她干什么都磨磨蹭蹭的,还自言自语。他刚来的时候会回答她的话,但是她根本不需要回答。她瞪着眼睛看着他,好像他成了个老傻瓜,本应该还有点理智,知道女人的自言自语是用不着搭腔的。她用一种声音问自己,再用另一种声音自己作答。昨天让她穿衣服而保存下来的精力他用来写了张便条,别在他的衣服口袋里。要是发现我死了,快船发送到佐治亚州科林斯由柯尔曼·巴朗姆收付。在这行的底下,他继续写道:柯尔曼卖掉我的名下财产,付我的乘车费还有丧葬费。剩下的你都可以留着。你真诚的T.C.坦纳。又附:你就待在你那里,不要答应他们来这里谈。这里根本不是个地方。他用了将近三十分钟写这信,他的笔迹跟波浪似的,不过要是有耐心还是可以分辨的。他得用一只手紧紧地压住另一只手,才能控制不抖。等他写完时,她已经从杂货店回来了。
今天他准备好了。他要做的就是一只脚伸到另一只脚前面,一直这么伸下去直到门口,下了台阶。只要能下台阶,他就能出社区。只要能出社区,他就可以叫辆出租车去货场。会有流浪汉帮他钻进货车厢的。进了车厢,他就躺下来休息。晚上火车会往南开,第二天的什么时候或第三天上午,不管是死是活,他都到家了。是死是活。到家事关重大,至于死了还是活着,无所谓的。
但凡他足够明智的话,他到这里的第二天就该走了,要是还能更明智些的话,根本就不会来。直到两天以前,他才变得绝望。那天早餐后,他听到他女儿和女婿道别。他们都站在前门口,女婿要离家三天,她送他离开。他开一辆长途搬家货车。她一定是把他的皮帽子递给他。“你应该给自己买一顶新帽子。”她说,“买一顶真正的帽子。”
“然后整天戴着帽子坐那儿,”女婿说道,“就像他似的。耶!他整天就这样,戴着帽子坐在那儿。整整坐一天,头戴那顶该死的黑帽子。那是屋里!”
“得啦,你自己连顶帽子都没有,”她回答说,“你没别的,只有那顶护耳皮帽子。那些是人物的都戴礼帽。闲杂人等才戴皮帽子,就像你头上这顶。”
“那些是人物的!”他嚷嚷了起来,“是个人物的!杀了我吧!真的还是杀了我吧!”女婿长着一张满是横肉的蠢脸,与之相配的是北方佬的口音。
“我爸爸来这里住住,”他女儿说,“他撑不了多久的。以前他的时代,他就是个人物。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替别人打过工,他只替自己干活,还有让人,能让人家替他干活呢。”
“呀?替他干活的不就是黑鬼嘛。”女婿说,“不就这点事儿嘛。我自己还用过一两个黑人呢。”
“你用的只是北方黑鬼,”她说着,声音突然压低了,坦纳只好把身子往前倾过去,以便听清楚她说的话。“要用真正的黑鬼,你得用脑子的。你得知道怎么操纵他们。”
“唷,所以我没有脑子。”女婿回答说。
突如其来、极为偶然地,坦纳感到了对这个女儿的万般柔情。她时不时地说的一些话会让你觉得她是有一点聪明才智的,然而为了安全存放在什么地方。
“你有脑子,”她说,“不过你不总用啊。”
“他一看见有黑鬼在楼里,他就中风,”女婿说道,“还有她告诉我说……”
“说话别这么大声,”她说,“他中风不是这个原因。”
继而是沉默。“你打算把他葬在哪里?”女婿问道,换了话题。
“葬谁啊?”
“屋里那个他呗。”
“就这里,纽约,”她说,“那你以为哪里?我们有块地呀。没人陪我,我才不要再回那里去呢。”
“哦,好吧。我就是想确定一下。”他回答。
她回到屋里的时候,坦纳的双手紧紧握着椅子扶手。他的目光紧盯着她,那眼睛像为一具愤怒的尸体所有。“你答应过把我葬回去,”他说道,“你说话不算话。你说话不算话。你说话不算话。”他的声音如此之干,只是勉勉强强能听见。他开始哆嗦,他的手,他的头,他的脚,都在哆嗦。“要把我葬这里,在地狱里烧!”他吼着,倒回椅子上。
他的大为光火把女儿吓了一跳。“你还没死哪!”她发出一声重重的长叹,“你还有很长时间担心这个哪。”她转过身去,开始捡散落在地板上的报纸。她散在肩头的头发是灰色的,圆圆的脸已经开始显出老态。“你活着的最后每一样事儿都是我做,”她喃喃说道,“你却这样吵吵闹闹、疯疯癫癫。”她把报纸掖在胳膊下头,说道:“别拿地狱来烦我。我不信这一套。硬壳浸礼会教徒[1]的胡话。”随后她便进了厨房。
他的嘴还是绷得紧紧的,上排假牙托死死地卡在舌头和口腔上壁之间,眼泪悄无声息地从两颊肆意流下。他悄悄地用肩膀把两行眼泪擦掉。
她的声音从厨房响了起来。“像有孩子一样倒霉。他想来就来了,现在他在这儿了,他又不高兴了。”
他根本就没想来。
“装作他根本不想来,不过我能看出来,我说要是你真的不想来,我也没法强迫你。要是你不想活得像个体面人,我能拿你有什么办法。”
“要是我吧,”她的高音部回答说,“等我快要死的时候,时机不容我挑三拣四的时候,他们可以让我躺在最近的地方。等我离开这世界的时候,我会体谅一下还活在这世界的人。我不会光想着我自己。”
“当然不会,”另一种声音说,“你从来都没这么自私。你是那种会关照别人的人。”
“嗯,我只是尽量,”她说,“我尽量。”
他把头靠在椅背上了一会儿,帽子斜下来遮住了眼睛。他养了三个男孩,还有她。三个男孩都不在了,两个战死,还有一个去见了魔鬼,除了她以外,没剩谁觉得对他负有责任了。她结婚了,没有孩子,像个大人物的太太似的住在纽约。当她回到家,发现他过的是那种生活,当时就要带他和她一起回去生活。她那时候把脸探进棚屋的门里看着,面无表情,凝视了足有一秒。随即她尖叫起来,往后跳了出去。
“地板上那是什么?”
“柯尔曼。”他说。
那个老黑人蜷缩在坦纳床脚的草垫子上睡着了,皮包骨头,浑身恶臭,骨头的排列尚且模模糊糊有人的形状。柯尔曼年轻时,看起来像一头熊,如今他老了,看起来像只猴子。而坦纳截然相反,他年轻的时候看着像只猴子,等越来越老了,看上去像一头熊了。
女儿走回了前廊。那里放了两个藤椅底座,它们斜靠在护墙板上,不过她不肯坐下来。她走出去离屋子大概有十英尺之远,好似想要清除臭气至少得这距离似的。然后她讲了想说的话。
“要是你已经没有尊严了,我还有。我知道自己的责任,把我养大就是为了尽责任的。我妈养我是让我负责任的,即便你养我不是为了这个。她出生在普通人家,不过不是那种和黑鬼混居的人家。”
到了这时刻,老黑人爬起来,溜出了门。一个伛偻的影子,坦纳只来得及瞥见他消失。
她羞辱他。他大声地嚷嚷,以便让他们两人都听见。“你以为谁在做饭?你以为谁在替我砍柴,谁替我清理大便?他被假释给我。这个没优点的恶棍在我手里有三十年了,他不是坏黑鬼。”
她不在乎。“这到底是谁的棚屋?”她问道,“是你的还是他的?”
“他和我一起盖的。”他回答,“你可以回北方去了。不管给我多少钱多少东西,我都不会跟你走。”
“看着就像他和你一起盖的。那这盖在了谁的地上?”
“某些住在佛罗里达的人吧。”他闪烁其词地回答。那时候他就已经知道那地要卖了,但是他以为那块烂地没有人会买。然而就在这一天的下午,他发现并非如此。他发觉得很及时,就跟她一起回来了。要是他晚一天发现的话,他也许还在那里,占着在那医生的地界。
那天下午,当他看见那个形状像海豚似的土黄色人影大步地穿过田间,他立刻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不需要有谁告诉他。要是除开这一小块贫瘠的、全是车辙的豌豆田以外,拥有了整个世界的黑鬼又拿到了这块地的话,他就会这样走过田野,把野草打到一边去。他肥厚的颈子膨胀得耷拉下来,而肚子则成了他的金表和表链的王位。福莱医生是个混血黑人,还有印第安人和白人血统。
对黑鬼们来说,他就是一切——药剂师、殡葬人、日常事务顾问、房地产经纪人。有时候他那双邪恶的眼睛会离开他们,有的时候又盯了回去。要做好准备,他对自己说。看着他走近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尽管他是黑鬼。要做好准备,因为你现在没什么能阻止他,你只有这身皮了,而现在你这身皮也并不比蛇蜕掉的皮更有用。要是政府和你作对,你是不会有任何机会的。
他坐在前廊那把椅背靠墙的直背椅上。“晚上好,福莱。”医生过来的时候他说着,点了点头,医生在空地边上,突然停下了脚步,他装得好像这会儿刚刚看见他,然而很显然,他走过田野时已经看到他了。
“我出来看看我的地产。”医生说道,“晚上好。”他的声音飞快又尖厉。
才多久是你的地产啊,他对自己说。“我看见你过来。”他回答道。
“这块地我刚拿到。”医生说着,没有再看他,接着往前走,绕到了棚屋一边。过了会儿又回来了,在他面前停下了脚步。继而他大胆地走向棚屋门,脑袋伸了进去。那会儿柯尔曼也在里面睡着。他端详片刻转过头来。“我认识那个黑鬼。”他说,“柯尔曼·巴朗姆——你们做的残酒,他要睡多久才能酒醒啊?”
坦纳握着椅子底座的球形把手,用力地握着。“棚屋不是你的财产吧。在你的地上,是我的错。”他说道。
医生他把雪茄从嘴里拿下来片刻。“不是我的错。”他说道,笑了。
他只是坐在那儿,看着前方。
“犯这种错误不划算啊。”医生说道。
“我还没发现什么事儿划算呢。”他低声说。
“什么都可以划算的,”那黑鬼说,“只要你明白怎么做到。”他还是站在那儿笑,上下打量这个擅自占用别人土地的人。然后他转身去了棚屋另一边。周围静悄悄的。他在找那台蒸馏机。
之后本来是干掉他的好时机。棚屋里有把枪,他可以轻松地这么干。不过从童年开始,他就因为对地狱的恐惧而削弱了暴力倾向。他从来没有杀过人,他一直是用他的机智和运气对付他们。人人都知道他与黑鬼相处有一手。对付他们是有技巧的。对付黑鬼的诀窍在于让他知道他的大脑无法与你的大脑抗衡,接着他就会趴在你的背上,知道他这辈子算是逮着好处了。柯尔曼趴到他背上都有三十年了。
第一回见到柯尔曼的时候,坦纳管六个黑鬼,在一个锯木坊干活儿,锯木坊在一片松树林中间,离哪儿哪儿都有十五英里的距离。这帮黑鬼和他管过的哪帮黑鬼都一样糟,都是那种到了礼拜一不会出现的家伙。大气候早就感染了他们。他们认为新选了一个林肯出来,而林肯终将废除劳动。他用一把非常锐利的小刀管理他们。那个时候他的肾脏有问题,所以手会颤抖,他只好借由削木头不让他们发现那些多余的动作。他不想让他们看见他的手颤抖,他自己也不想看到,也不想纵容。那把小刀不停地动,在他颤抖的手里剧烈地移动,随后一些小小的粗劣制品——他从来不再看,再说他就是看了也不知道都是什么——就随处掉落在地上。黑鬼们会把它们捡起来,带回家去。他们与黑暗非洲之间相隔的时光还不算太为久远。那把刀子永远在他的手中闪闪发亮。他不止一次突然停下脚步,以随时发作的语气对某个半躺半坐、脑袋偏离了方向的黑鬼说道:“黑鬼,这刀这会儿在我的手里,不过要是你还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钱,不一会儿刀子就到你肠子里去了。”黑鬼就会开始起身——慢悠悠地,不过他终究会干活的——而且是在他这些话说完以前。
一个关节灵活的大块头黑鬼有他身材的两倍之巨,开始在锯木坊的附近打晃,看着别人干活儿,不看的时候就在睡觉,大家都能看到。他躺在地上摊开四肢像一头巨熊。“那个人是谁?”他问,“要是他想干活,叫他到这里来。要是不想就叫他走。这里不是给游手好闲的家伙转悠的。”
那些黑鬼没人认识他。他们知道他不想干活。他们其他的一概不知。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里,尽管也许他是他们中谁的亲兄弟、所有人的表兄弟。头一天他对那黑鬼视而不见。相对那六个黑鬼,他是个脸色发黄、骨瘦如柴的白种人,还有一双颤抖的手。他宁可等麻烦到来,不过不会永远等下去的。第二天,这个陌生的家伙又来了。坦纳管的六个黑鬼看到这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在这里晃荡了半个上午,他们不干活了,到正午还有整整三十分钟就开始吃饭。他没有冒险叫他们回去干活。他去找麻烦的源头了。
那个陌生的家伙靠着空地边的一棵树,眯缝着眼睛看。他脸上的傲慢仅仅是为了掩饰藏于其下的警惕。他的表情说的是,一个白人有什么了不起,他凭什么来势汹汹,他想什么呢?
他本来打算说:“黑鬼,这刀这会儿在我的手里,不过要是你还不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然而等他靠近的时候,他改变了主意。这黑鬼的小眼睛布满了血丝。坦纳猜他身上哪里有刀,他有可能不用,也有可能随时拿出来。他自己的小刀在动,只靠突然而来的机智指挥着,经由双手加以实现。他不知道他在刻什么,不过等他到了黑鬼那儿时,已经在一块树皮上挖出两个半美元大小的洞了。
那黑鬼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双手上,下巴松弛了。他的视线没有离开小刀,而刀正随意地撕扯树皮。他注视着,像是看到某种无形的力量在操纵那木头似的。
而后他自己看了看,震惊地看到是一副眼镜框。
他把眼镜框拿远了,目光透过两个洞,翻过了一堆刨花,看到了林子里他们关骡子的栅栏。
“你的眼神不太好吧,小伙子?”他说着,脚开始刮擦地面,翻出了一串铁丝。他先是捡起一串捆干草的铁丝,随即又发现另外一条短点的,也捡了起来。他开始拿铁丝串树皮,这会儿他已经不着急了,他已经知道自己打算怎么办了。等眼镜做完了,他递给了那黑鬼。“把这戴上。”他说道,“我不愿意看到人家眼神不好。”
有那么个瞬间,也许黑鬼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反应,有可能会把眼镜拿去用手捏碎了,或许一把夺走小刀转而对着他。他从这双模糊、因酒精过量而肿胀的眼睛里清楚地看到确实有这么个瞬间,然而把小刀捅进白人小腹的快活,被别的什么抵消了。他不知道是什么。
那黑鬼伸手拿走了眼镜。他把弯曲的镜架小心翼翼地架在耳后,往前看着。他这样眯着眼睛看,再那样地看,表情严肃得夸张。而后他直直地看着坦纳,咧嘴笑了,或许是做了个鬼脸。坦纳说不清到底是笑还是鬼脸,不过看着眼前,他刹那间感觉像是看见了自己在底片上的形象,而滑稽可笑以及被困是他们共同的命运。在他明白之前,这景象便已经消失了。
“传教士,”他说,“你在这附近逛什么?”他又捡了块树皮,看都没看就又开始刻了,“今天不是星期天。”
“不是星期天?”黑人问道。
“星期五。”他回答,“你们传教士就这样——整天喝得醉醺醺的,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星期天。你从眼镜里看到了什么?”
“看到一个男人。”
“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看到做这副眼镜的男人。”
“他是黑人还是白人?”
“他是白人!”黑人说话的语气像是刚刚这会儿,他的视力才好到能分出黑白来。“是的,先生,他是白人!”他说道。
“好吧,你就用对待白人的态度来对待他吧。”坦纳问,“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叫柯尔曼。”黑鬼回答。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能摆脱柯尔曼。你把一个黑人当成猴子,他就跳到你背上趴一辈子。然而要是有人把你当猴子,你能做的就是干掉他,或者一走了之。他不打算因为杀个黑鬼下地狱。他听到医生在棚屋的后面踢翻了水桶。他坐着,等待。
过了片刻,医生再次出现,在屋子的那头重重地走过来走过去,用手杖猛地抽打零散的一丛丛石茅高粱[2]。他在院子中央停下了脚步,差不多就是这天的上午女儿向他发出最后通牒的地方。
“你不该在这里,”他开始了,“我可以起诉你。”
坦纳不动,沉默以对,看着远处的田野。
“你的蒸馏机在哪里?”医生问道。
“要是这里有蒸馏机,那也不是我的。”他说着,把嘴闭得紧紧的。
那黑人轻声笑了。“你的运气完了,对吧?”他咕噜地说,“你以前河对岸有一小块地,后来没了,是不是?”
他继续盯着前方的树林。
“要是你愿意替我操作那台蒸馏机,也算桩事儿。”医生说道,“要是你不愿意呢,就最好还是去收拾行李。”
“我不至于必须替你工作,”他说,“政府还没开始到处乱转,逼着白人给有色人打工呢。”
医生用大拇指擦亮了戒指上的宝石。“我对政府的感情,不比对你的更深。”他说着,“那你去哪里呢?你要进城去,在比尔特莫酒店找个套间吗?”
坦纳没说话。
“等日子来了,”医生说,“白人就得替有色人打工。你大可以走在人群的前头嘛。”
“对我来说,这日子还没来呢。”坦纳简短地答道。
“对你来说真的到了,”医生说,“对别人来说还没到。”
坦纳的目光缓缓地经过了蓝色林木线最遥远的角落,落在了下午空荡荡的苍白色天空里。“我北方有个女儿,”他说,“我不必替你打工。”
医生把他的怀表从表袋里拿出来,看了看,又放回去,盯着自己的手背看了片刻。他的样子像是正在计算,以便心底清楚地了解一切变化乃至最后翻天覆地的日程表。“你这样的老爹她不想要啦,”他说,“也许她会说她要,不过其实不太可能。就算你有钱,”他继续说道,“他们都不想要你。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先稀罕黑人,然后再扔了。我自力更生,”他说,“我从不做这种事儿哩。”他又看着坦纳,“我下礼拜再回来。”他说道,“要是你还在这里,我就知道你要替我工作喽。”他在那儿又站了片刻,踮着脚后跟摇来摇去,等着回答。终于他转身离开,在野草疯长的小径上抽打出一条回去的路来。
坦纳继续看着远处的田野,好像魂被吸了出去,去了林间,而椅子上留下来的只是个空壳罢了。要是他早就知道只是这么个问题——是在这么个不是地方的地方整天坐着望向窗外,还是替黑鬼操作蒸馏机,那么他宁愿替黑鬼操作蒸馏机。哪天他可能成个白色的黑鬼。他听到女儿从身后的厨房出来了,他的心跳加速,不过一秒钟他就听到她重重地坐到沙发上的动静。她还没准备出发。他没有回头去看她。
她在那里沉默地坐了好一会儿。随后她开始说话:“你的问题是,”她说道,“你整天都坐在窗口,外头又没什么可看的。你需要某种鼓舞你的东西,感情要有出口。要是你愿意让我帮你把椅子推过去看看电视,你就不会再想那些病态的事儿了,死啦,地狱啦,审判日啦,我的上帝啊。”
“审判日就要来了。”他嘟囔说,“绵羊要和山羊分开[3]。信守承诺的人要同违背誓言的人分开。那些对利用所有尽力而为的要和没有尽力的分开。那些荣耀父母的要与污辱父母的分开。那……”
她一声浩然长叹,不让他再说下去了。“浪费我的力气,又有什么用呢?”她问道,起身回了厨房,开始噼里啪啦打翻东西。
她可真是高高在上,趾高气扬!在老家,他一直住的是棚屋,但那儿至少四处有空气。他可以脚落在地面上。而这里,她住的甚至不是房子。她住在一座鸽子笼似的楼里,全是三教九流的外国人,所有人的舌头都跟拧了似的。精神健全的人都没地方可待。到这里的第一天上午,她带他走走看看,十五分钟之内他就明白了这是个什么地方。自那以后,他就再没出过公寓。他再也不想脚踩在地铁上,也不想站在那种你安静地站着它自己会动的扶梯台阶上,还有那种能爬三十四层楼的电梯。当他安全地再度回到公寓后,他就想象着和柯尔曼一起重温这些场景。每隔几秒他就要回头看看柯尔曼在不在身后。就待在里头,否则那些人会把你打倒在地的。紧紧跟着我,否则你会跑丢的。戴好你的帽子,你这个该死的白痴。他这么说。而柯尔曼跟着他,弯腰驼背,跌跌撞撞地跑,气喘吁吁,小声嘀咕,我们来这里干什么?你哪里来的蠢念头居然来这里?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你看看这里不是个地方。现在你知道了,待在你自己的地方最好。
我以前就知道,柯尔曼说,不知道的是你。
他在这里住了一个礼拜的时候,收到了柯尔曼寄来的明信片,是火车站的胡腾代他写的。绿色的墨水写着,“我是柯尔曼——X[4]——你还好吗主人。”下面的话是胡腾自己的,“别流连那些夜场回家来吧,你这个坏蛋,你真诚的W.P.胡腾。”他给柯尔曼回了张卡片,由胡腾转交,“要是你喜欢这地方,就还不错。你真诚的T.C.坦纳。”既然是女儿去寄明信片,他就没有写只要他的养老金一到账,他就回去。他只打算给她留张便条就不说什么了。等支票来了,他就自己叫辆出租车去汽车站,而后上路。他走了,对她和他都是好事儿。她早就觉得有他在很无聊,她的责任令她心烦。只要他溜走,她会感觉很快活,因为早就厌了,而最让她高兴的是忘恩负义的人是他。
而对他而言,回去就是擅自占着医生的地界,接受一个抽一毛钱一根雪茄的黑鬼指挥。对此他不像之前那么介意了。相反,他被一个黑鬼演员打垮了,或许只是自称演员罢了。他不相信那黑鬼是个演员。
这幢楼每层有两间公寓。隔壁的鸽子笼搬家的时候,他和女儿已经住了三个礼拜了。他站在走廊里看着搬走的,第二天又看着搬进来的。门廊阴暗而逼仄,他站在不挡路的角落里,时不时地给正在搬运的人提个把建议,要是他们肯听的话,就能搬得容易点。都是崭新的便宜家具,所以他想搬进来的也许是一对新婚夫妇,他就在那儿等着,等他们来了给他们个祝福。片刻之后,一个穿着淡蓝色西装的大个子黑鬼跨着大步走上台阶,提了两个帆布行李箱,因为很沉所以他低着头,他的身后是一个黄褐色皮肤的年轻女人,有一头发亮的紫铜色头发。那黑人在隔壁公寓门前砰地放下了行李箱。
“小心,亲爱的。”那女人说,“我的化妆品在里面。”
他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
那黑人咧着嘴笑,猛地拍了拍她的屁股。
“行了,”她说,“那儿有个老头在看着呢。”
他们一起回头看着他。
“你们好。”他点点头,说道。而后他迅速地转身,回到了门内。
他女儿在厨房里。“租那房子的你觉得是什么人?”他脸色发亮地问道。
她狐疑地瞅着他。“什么人?”她嘟囔说。
“一个黑鬼。”他语气欢快地说,“从南亚拉巴马州来的黑鬼,要是我没看错的话。他找了个大嗓门、红头发的放荡女人,他们要住在你隔壁!”他拍拍膝盖,“绝对是!”他说道,“不是才扯淡!”这是从他来这里之后,第一次有让他笑的事儿。
她立刻就板起了脸。“行了,现在你听我说,”她说,“你离他们远点。你不要跑到那里去,想和人家友好。这里的黑鬼不一样,我可不想惹黑鬼的麻烦,你听明白了?要是你只能住在他们隔壁的话,你管自己的事儿,让他们管他们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大家这样才能相处下去。要是大家都只管自己的事儿,谁都可以相处。自己活,让别人活。”她开始像只兔子似的皱鼻子,这是她一个傻乎乎的习惯。“在这里,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儿,谁都能相处。你要做的只有这么多。”
“在你出生以前,我就和黑鬼相处得很好。”他回答。他回到门廊等着。他愿意打个赌,那黑鬼愿意和懂他的人说说话。他等着的时候,因为兴奋的心情,有两回忘乎所以地把嘴里的烟草吐在了墙角的护墙板上。大概有二十分钟,那公寓的门开了,黑鬼出来了。他系上了领带,戴着一副角质框架眼镜。坦纳刚刚发现他蓄了一小丛几乎看不见的山羊胡。真是时髦。他急匆匆出来,都没看看过道里有没有别人在。
“哈,伙计。”坦纳说着,点点头。然而黑人并没听到,唰地过去了,快步地咔嗒咔嗒下了楼。
也许又聋又哑,坦纳想。他回到公寓里坐下来,然而每每听到走廊里有动静,他就站起来去门边,探头看看是不是那个黑人。下午过去了一半,他有一回瞥见那黑人的眼睛,他正绕到楼梯拐角处,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那男人已经进了自己的公寓,甩上了门。他从来没见过谁后头没有警察追,动作还能这么迅疾的。
第二天一早,他就站在过道里,女人踩着涂金高跟鞋一个人从屋里出来了。他想跟她说声早上好,或者只是简单地点点头,但是直觉告诉他要小心。她看上去和他认识的女人都不一样,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他仍然抵着墙站在那儿,心里怕得不行,装作自己是隐形的。
那女人毫无感情色彩地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去,走得离他远远的,好像在绕开个敞口的垃圾箱似的。他屏住呼吸,直到她走出了视线。而后,他耐心地等着那个男人。
那黑人出来的时候大概是八点。
这回坦纳干脆地走上前去。“早上好,传教士。”他说道。这是他的经验,要是哪个黑人面目阴沉,这称呼总能让他的表情云开雾散。
黑人仓促地停下了脚步。
“我看见你搬进来,”坦纳说,“我自己来这里也不久。要是你问我的话,这里真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估计你也想回南亚拉巴马州吧。”
黑鬼没挪动脚步,也没有回答。他的眼珠开始转动,目光从他头上的黑色礼帽开始往下,到他那件没有领子、整整齐齐地一直扣到脖子的蓝衬衫,从褪了颜色的裤子吊带到灰色的长裤上,然后是高帮靴,而后再往上。这打量格外缓慢。而与此同时,某种无法言说的死一般的冰冷怒火似乎让他身体僵硬、收缩了。
“传教士,我想你也许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方,我们能找个池塘吧。”坦纳的声音愈发轻飘,然而仍旧存着很大的希望。
黑人没开口以前,已经有火冒三丈的骚动声宣泄了出来。“我不是从南亚拉巴马州来的。”他的声音里有压着呼吸的呼哧呼哧声,“我是纽约人。我不是传教士!我是演员。”
坦纳哈哈大笑。“大多数传教士身上都有点儿演员的劲儿,对不对?”他说着挤了挤眼睛,“我猜你秘密传教。”
“我不传教!”黑人吼了起来,从他身边冲了过去,好像有群不知道打哪儿来的蜜蜂突然之间落在身上。他狂奔着下了楼,走掉了。
坦纳在原地又站了片刻才回公寓。这一天余下的时候,他一直坐在椅子上思考他该不该再试一回,和他交个朋友。只要一听到楼道有动静,他就去门边张望,然而黑人傍晚时分才回来。等他走到楼梯顶时,坦纳已经在走廊等候他了。“晚上好,传教士。”他说道。他忘了黑人自称是个演员。
那黑人停下了脚步,抓住了楼梯的扶手。他从头顶到胯战栗了一下,很是痛苦。然后他开始慢慢地往前走,等他差不多靠近时,突然冲上前来握住了坦纳的双肩。“我不扯废话,”他低声说,“滚开,你这羊毛帽红脖子婊子养的白渣老混蛋。”他倒吸了一口气,而后嘴里发出的声音是那么的恼羞成怒,都快要发笑了,高昂、刺耳却又虚弱。“我不是什么传教士!我都不是基督徒。我不信这些废话。从来就没有耶稣,也没有上帝。”
老头子感到心脏在体内变得坚硬又粗糙,如同橡树的树瘤。“你还不是黑人呢,”他说,“我还不是白人呢!”
黑人把他摔在了墙上,猛地把黑礼帽扯下来,盖住了他的眼睛。那黑人抓着他衬衫的前襟,推着搡着把他往后推,将他推倒进敞开的门里。厨房里的女儿看见他跌跌撞撞地磕在走廊的门边,倒下来,趔趄地进了起居室。
有好几天他的舌头像是冻结在嘴里了,等到化掉的时候,有平常的两倍大。他没法让她理解他。他想知道政府的支票来没来,因为他想用这钱买张汽车票回家。又过了几天他终于让她明白了。“来了,”她说,“刚好够付前两个礼拜医生的账单。请你告诉我,你不能说话,不能走路,连动动脑子都不会了,还伤了一只眼睛,你怎么回家呢?请你告诉我怎么回呢?”
这时候他才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的现状是什么样的。至少他得让她明白,必须要把他葬回家乡。他们可以用冷藏柜将他船运回去,这样的话尸体能保存一路。他不想北方佬的殡葬人把他弄得乱七八糟的。请他们立刻放了他吧,他可以搭一大早的列车,他们可以给柯尔曼和胡腾发电报,剩下的事儿就交给柯尔曼吧。她甚至不用亲自过去。争论了好久,他才逼得她发誓,她会将他船运回去的。
这以后,他睡得踏实多了,情况好了一点。在他的梦里,他能感觉到家乡清晨寒意森森的空气从松木棺材的缝隙钻了进来。他能看到柯尔曼在等他,红着眼睛在站台上,胡腾也在那里,戴着他的绿色遮光眼罩和黑色的驼毛袖子。胡腾会这么想,要是这个老傻瓜待在自己的地方,就不至于睡在棺材里一大早六点零三分到这里了。柯尔曼拉着借来的骡子掉头,好让棺材从站台上滑下来的时候,直接滑到骡子车后头空着的那头。都准备好了,他们两个人紧紧闭着嘴,往骡子车上一点一点地挪着沉重的棺木。他在里头开始搔弄木头,他们松了手像是棺木被火烧了似的。
他们站在那里面面相觑,然后看着棺材。
“是他。”柯尔曼说,“他在里面就他自己。”
“不,”胡腾说道,“肯定有耗子钻进去和他在一起。”
“就他。这是他玩的一个把戏。”
“有耗子的话他也待得住。”
“就是他。拿撬棍来。”
胡腾嘟嘟囔囔地走开了,拿了根撬棍回来开始撬盖子。他还没把头上那端撬开,柯尔曼就上蹿下跳,激动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坦纳双手往上一捅,从棺材里跳了出来。“审判日!审判日!”他嚷嚷道,“你们两个傻瓜知道今天是审判日吗?”
现在他终于清楚地明白了她的誓言价值几何。他本可以信任别在口袋里的便条,还有在街头或者货车车厢或者随便哪里发现他尸体的陌生人。什么也别指望她,她只会用她自己的方式做事儿。她再次从厨房出来了,拿着她的帽子、外套,还有胶靴。
“我跟你说,”她说道,“现在我得去商店了。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不要站起来乱转。你已经去过卫生间了,不用再去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发现你躺在地板上。”
等你回来的时候,你根本不会发现我了,他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他看着她迟钝的扁脸了。他感到内疚。她一直对他很好。然而他对她什么也不是,就是个累赘。
“我走以前,你要不要喝一杯牛奶?”她问道。
“不要了。”他回答。接着,他深吸了口气说道:“你在这里的住处不错。是这个国家的好地方。要是我生病给你惹麻烦了,我真的很抱歉。想和那黑鬼交朋友,那是我错了。”还有除此而外,我还是个该死的骗子,他对自己说道,借以消除从他嘴里说出这么一段话带给他的反感。
她瞅了他片刻,怀疑他发了疯,而后她好像想明白了。“好吧,时不时地说点好话让你感觉好多了吧?”她问着,坐在了沙发上。
他想伸直双腿。走吧。走吧。他静静地感到了烦躁。快点,走吧。
“你在这里是件好事儿,”她说,“我不会让你去别的地方的。我自己的爸爸。”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抬起右腿开始穿靴子。“这种天气,连条狗我都不会希望它出门。”她说着,“不过我得走了。你就坐在这里,祝福我别滑一跤,摔断了脖子。”她穿了靴子的脚在地上跺了跺,随即开始对付另外一只了。
他将视线转向窗户。外头的窗框上雪开始粘着结冰了。等他再看她的时候,她站在那里,看着像一个塞在帽子和外套里的大玩偶。她戴上了一副绿色的针织手套。“好啦,”她说道,“我走了。你确定不要什么了?”
“不用了,”他回答说,“走吧。”
“好,那么再见啦。”她说。
他抬了抬帽子,露出那秃了顶的、斑斑点点的发白脑袋。过道的门在她身后合上了。他兴奋得开始颤抖。他往身后摸去,把外套拖到了膝盖上。等他穿好了,一直等到自己不再气喘吁吁,而后握着椅子扶手撑着站了起来。他的身体感觉像一只大笨钟,铃锤荡过来又荡过去,然而没发出一点点声音。起身后,他在原处继续站了片刻,摇来晃去直到自己能平衡了。恐惧感和挫败感占据了他的脑海。他不会成功的。不管是死是活,他是永远到不了那儿了。他往前伸出一只脚,没有摔倒,他的信心又回来了。“耶和华是我的牧者,”他喃喃地说道,“我必不至匮乏。”[5]他开始走向沙发,到了那里就有的撑了。他到了。他上路了。
等他走到门边的时候,她应该已经下了那四段楼梯,到了楼外了。他经过了沙发,贴着墙缓缓地前进,手撑着墙面。没人能把他葬在这里。他自信得如同家乡的树林就在楼梯的底端。他到了公寓的前门,开了门窥向走廊。自从演员打倒他以后,这是他第一回向外张望。走廊里有一股潮湿阴冷的味道,空荡荡的。一块薄薄的发霉的油地毡一直铺到另一扇公寓门前。那门关着。“黑鬼演员。”他说道。
楼梯的开端距他站的地方大约有十英尺,或十二英尺。他开始全神贯注地想怎么才能走这么长一段路,而且不能用一只手扶着墙。他的胳膊从身体两侧微微地撑开,直接地往前挪。他走了一半路时,他的腿突然之间消失了,或许只是他觉得它们消失了。他往下看看,困惑不已,因为它们还是在的。他往前倒去,双手抓住了楼梯扶手的杆子。他悬在那里,望着下面陡峭的、没有灯光的楼梯,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看什么看得如此之久。之后他闭上双眼,往前栽下去。他头朝下地停在了这段楼梯的台阶中间。
这会儿他感到棺材倾斜了,他们把棺材从列车上搬了下来,放在了骡子车的行李厢上。他还没来得及挠出响动来,火车猛然震动着,滑走了。行李厢在他的身下抖动了片刻,带着他去了车站侧边。他听到脚步声嗒嗒嗒嗒越来越近,他猜想是人群围了过来。等着他们看到,他想。
“就他,”柯尔曼说,“这是他玩的一个把戏。”
“里头有该死的耗子。”胡腾说。
“就他。拿撬棍来。”
过了一会儿,一柱绿光落在了他身上。他努力迎着光,用微弱的声音叫道:“审判日!审判日!你们这些白痴不知道今天是审判日,你们不知道吧?”
“柯尔曼?”他咕哝说。
那俯瞰他的黑人有一张粗暴的大嘴,还有一双阴森森的眼睛。
“也没人是送煤的[6]。”他说。肯定是坐错站了,坦纳想,那些傻瓜早早把我放下去了。这黑鬼是谁?怎么这里连阳光也没有。
黑人的一旁还有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苍白,头顶一丛紫铜色的头发,面孔扭曲,像是她刚踩上了一坨狗屎似的。
“哦,”坦纳说道,“是你。”
演员靠得更近了,抓住了他胸前的衬衫。“审判日。”他以戏谑的语气说,“没有审判日,老头子,记住喽。也许这里是你的审判日吧。”
坦纳想抱住扶手的钢条站起来,然而他抓进手里的只有空气。那两张脸,一张黑色的,一张浅色的,在他的眼里晃晃悠悠的。凭借着意志,他聚焦了眼前的他们,轻柔得像呼吸般地抬了抬手,以雀跃的语气说道:“拉我起来,传教士。我在回家路上!”
他女儿从杂货店回来时发现了他。他的帽子被扯了下来,盖在脸上。他的脑袋和胳膊都插在扶手的钢条之间。他的脚在楼梯天井的上方晃荡,像戴着足枷似的。她火急火燎地用力拉他,然后跑去找警察。他们用锯子锯断钢条把他弄了出来,说他死了有一个钟头了。
她把他葬在了纽约。然而在此之后她到了夜里睡不着觉,一夜又一夜地辗转反侧,脸上开始出现明显的纹路,所以她又把他挖了出来,将尸体用船运回了科林斯。如今她晚上能睡好了,好脸色也差不多回来了。
* * *
[1] 即Hardshell Baptist,亦称原教浸礼教会教徒(Primitive Baptist),指信奉加尔文主义的保守派浸礼会教徒。
[2] 也叫假高粱,是一种杂草。
[3] 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三节。
[4] 不能读书识字的人由他人代笔时用的符号。
[5] 引自《圣经·旧约·诗篇》第二十三章第一节。
[6] 那黑人将柯尔曼(Coleman)听成送煤人(coal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