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3)

第29节:译后记(3) 

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出身于美国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服过两年兵役,当时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在纽约的《时代》杂志当编辑。同是名校出身、同样从事编辑工作、同样在文坛崭露头角的他们经过几年的交往之后,于1964年1月30日成婚。 

在结婚之前几年,狄迪恩已经开始着手创作第一部小说。她白天在《时尚》杂志上班,晚上则在家中构思;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之后,她终于完成了前面150页的初稿。她把稿件投出去,接连遭到十二家出版社的拒绝。到了第十三家出版社,伊凡·奥伯伦斯基出版公司接受了,支付给她数千美元的预付金,当时已经是1963年,狄迪恩到纽约的第八年。得知小说被接受之后,狄迪恩辞去了《时尚》的工作,花了两个月把小说的下半部分写出来,小说于同年出版,名为《奔涌吧,河流》(Run 

River)。 

小说以作者的出生地萨克拉门托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丽莉·奈特·麦克勒兰的不幸婚姻。奈特和麦克勒兰是萨克拉门托河谷地区的两个望族,丽莉·奈特和艾维莱特·麦克勒兰是这两个望族的后代。十七岁的丽莉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和艾维莱特结婚,却在懵懂之间随后者私奔。不久之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二战期间,艾维莱特应征入伍,离家而去;丽莉则和乔伊发生了婚外恋,怀上了乔伊的孩子。艾维莱特回家之后,说服丽莉堕胎,但他们的婚姻从此有了裂痕,丽莉在乔伊人间蒸发之后,又有了另外一个恋人:莱德·钱宁。艾维莱特最终忍无可忍,开枪打死了钱宁,自知难逃法网,举枪自杀。 

这本初试啼声之作起初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外界评论也并不看好。不过,这本小说确实是狄迪恩个人写作理念的实践,书中到处充满着她对生活的看法。当艾维莱特枪杀莱德·钱宁之后,丽莉哀求艾维莱特一起向警察说谎,搪塞罪责。艾维莱特拒绝了她的请求,这时狄迪恩以不无悲哀的语调写道:"也许,对任何人来说,为别人所做的事情中,最困难然而也是最重要的,是不去打扰他。也许这才是无私的奉献,才是爱的行动。" 

狄迪恩本人对《奔涌吧,河流》的评价并不高。1978年,她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坦承自己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写作技巧还很幼稚,书中充满了太多的乡愁:"促使我创作这本书的冲动是乡愁……每一条街道都被提到了,你可以凭借那段描写绘出一幅檀香山地图。这些描写没有任何叙事上的意义。它们只是记忆而已。挥之不去的记忆。我能看出那种冲动。""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0. 

也许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乡愁,促使琼·狄迪恩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在1964年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定居。结婚之后,邓恩又在《时代》杂志上了两个月的班,然后申请停薪留职六个月,和狄迪恩到了洛杉矶。到了洛杉矶之后,他们决定迁居加利福尼亚州的葡萄牙湾,当起了自由职业者。刚开始时,两人除了撰写一些书评、影评之外,主要的经济收入来自他们在《星期六晚间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 

周刊,创办于1821年,1969年停刊。所开专栏的稿费,第一年的收入只有微薄的7000美元。《充满奇想的一年》中狄迪恩提到有一段他们连给代客泊车的门童小费的钱都没有,指的就是这一段日子。 

然而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她撰写的杂文慢慢获得了外界的认可;1968年的杂文集《向伯利恒匍匐》(Slouching Toward 

Bethlehem)出版之后,狄迪恩开始名声大噪。《向伯利恒匍匐》是狄迪恩在1965年到1967年间为《时尚》、《星期六晚间邮报》、《美国学人》、《纽约时报》等报刊所写的杂文合集。狄迪恩为报刊撰稿时,依然展示出很强的个性,只写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有关的话题。比如给《生活》撰稿时,她正好住的檀香山,所以写了很多关于檀香山的文章,而该杂志是一份发行量相当惊人的全国性刊物。《向伯利恒匍匐》是一篇1967年发表于《星期六晚间邮报》的文章,名字来自叶芝一首同名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