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1)
第27节:译后记(1)
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如果《纽约时报》还没有送到,我还不能靠玩它的填字游戏来暂时忘记痛苦,我就会继续看《临床神经解剖学》,但我连"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都看不太懂。起初我看的都是一些浅显的指示(问病人总统的名字,让病人从100每隔7个数字数到0),但过了几天之后,我的注意力好像集中在一段神秘的内容上。那段内容是用来测试记忆力和理解力的,附录A称之为"镀金男孩的故事"。瓦克斯曼博士建议将这个故事说给病人听,然后请他们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并解释故事的意义。"三百年前,一个教皇举办了加冕仪式,有一个小男孩被选中扮演其中一个天使。"
这是"镀金男孩的故事"的开头。
虽然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病人可能会难以记清故事的细节(三百年前?扮演其中一个天使?),但这个故事到这里还是讲得很清楚。
下面是这样的:"所以他的外表必须越华丽越好,从头到脚被包了一层金箔。小男孩生病了,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但没有揭掉致命的金箔,他没过几个小时就死了。"
"镀金男孩的故事"的"意义"是什么呢?它想说明"教皇"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当权者普遍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医学是靠不住的吗?(请注意"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病人浑身不能动弹,住进这所以教学为主的医院的神经科重症监护中心,将这个故事讲给她听有什么意义呢?能得到什么教训呢?他们认为它仅是一个故事而已所以告诉病人不会有什么后果吗?看来他们迟早会在某个早晨,全然不顾病人有什么感受,说出那个深奥的"镀金男孩的故事"。这就是整个摆在我面前的局面。我回到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想再找一些相关资料,但我翻阅了几本教科书,它们都没有提到镀金男孩的故事。我从纽约向西飞来时,身上只穿着深冬的衣服,所以我在这个书店买了几套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我当时凄然孤寂至极,竟然没有想到,身为一个病人的母亲,穿着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在医院出现,会被人当作是一种不得体的举动,会惹来别人的侧目。
译后记
琼·狄迪恩(Joan Didion)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和杂文家,她1934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郡望为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祖上先迁居美国东部,随后又到美国西部拓荒。她父亲的曾祖父是第一批到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拓荒者,传到她已经是第五代了。她的父亲弗兰克·瑞斯·狄迪恩是一名军官,二战期间在部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童年时代,狄迪恩曾随着父亲到科罗拉多州和密歇根州的军事基地生活。他们一家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回到了萨克拉门托定居,琼·狄迪恩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并且直到1956年大学毕业才离开加利福尼亚州。
童年的生活对琼·狄迪恩的个性和成年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狄迪恩一家信仰圣公会,父亲是军官,母亲在银行工作,两人都非常开明。"在我们家的人看来,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既不受人打扰,也不打扰他人。""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7.在这样一个家庭,她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独立的性格使她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她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提到,她小时候开始写一些故事,但她憧憬的不是当作家,而是成为演员。后来她发现演员和作家之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作家能够计划自己将要做的事,演员却不行,演员只能等待别人来跟他说要做什么事情。她认为这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
20世纪40年代末期,年将及笄的琼·狄迪恩入读萨克拉门托的麦克拉奇高级中学。念中学期间,为了练习打字,她曾用打字机一字一句地将海明威的几部作品打了出来,并从中揣摩写作技巧。
1952年,狄迪恩入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文系。美国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马克·肖勒当时正在该系任教,他虽然没有亲手为狄迪恩修改过文章,但却令她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和目的"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3.。四年的大学生涯,让狄迪恩系统地学习了西方文学和语言学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让她养成自己的写作观念。1976年,狄迪恩在《纽约时报》杂志发表了一篇2600多个单词的短文,在这篇旨在阐明她的写作理念的文章中,她回顾了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习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