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3)
一
艾略特把马图林一家安顿在左岸自己那所宽大的公寓里之后,就在年尾回里维埃拉去了。他这幢房子是为了适应自己的方便而设计的,容纳不下一个四口之家,所以,即使他自己愿意,也没法留他们和自己住在一起。我想他对此并不难受。他完全意识到人家请客,一个人要比总是伴随着一个外甥女和外甥女婿受欢迎得多;而他自己的那些出色的小宴会(他在这件事情上往往煞费苦心),如果每次家里非要有两个人参加不可的话,那是无法安排的。
“对他们来说,在巴黎定居下来,一习一惯一下文明生活,只有好。还有,两个女孩子年龄也不小,该上学了,我而且打听到离我的公寓不远,有一所学校敢说是很上等的。”
由于这个原因,我直到次年春天方才见到伊莎贝儿。那时候,我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得在巴黎呆上好几个星期,所以在离旺多姆广场不远的一家旅馆租了两间房间。这家旅馆我是常住的,不但因为方便,还因为它有一种情调。那是一所大房子围着一个大院落,被人开设为旅店将近二百年了。浴一室根本谈不上讲究,一抽一水马桶更不能使人满意;卧室里都是铁一床一,漆成白色,那些老式的白一床一罩和有镜子的巨大衣橱,式样都很寒伧;但是,起坐室里的家具却是古色古香。长沙发和圈椅都是拿破仑第三时代的那种华而不实的货色,不过,尽避谈不上舒适,看上去却还花花绿绿,很好看。坐在这间屋子里,人仿佛生活在法国那些伟大的小说家时代似的。我望着玻璃罩子里的帝国式时钟,就会想到一个头发梳成小发卷,穿荷叶边衣裳的美丽女子,当初说不定在一面望着时钟的长针,一面等候着拉斯第耶克登门拜访;这个拉斯第耶克就是巴尔扎克在小说里写的那个向上爬成一性一的人。巴尔扎克一部小说接一部小说从他的微贱出身开始一直写到他最后的荣华富贵,把他的一生都包括进去了。还有比安松医生对巴尔扎克是那样真实的一个人物,以至于巴尔扎克临死时还说,“只有比安松医生能够救我”;说不定当年他也会走进这间房间,替一位阔寡一妇按脉搏、看舌头;这位阔寡一妇是从外省来到巴黎找律师商议一件诉讼案子,生了点小一毛一小病而请医生的。在那张写字台前,可能坐着一个穿撑裙的钟情女子,头发对中分开,在那里给她的负心情一人写一封热情的信,也可能坐着一个一性一情暴躁的老头儿,穿一件绿礼服大衣,围一条硬领巾,在字斟句酌地写一封愤怒的信给他挥霍无度的儿子。
我到达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伊莎贝儿,问她如果我五点钟来,能不能请我喝杯茶。我和她已经十年不见。一个脸色庄重的管家把我领进客厅时,她正在看一本法国小说,立刻站起身,握着我的双手,热情而妩媚地微笑,向我问好。我和她过去见面顶多不过十一二次,而且只有两次单独在一起,可是,她使我立刻觉得我们是老朋友,而不是泛泛之一交一。过去的十年,已经缩小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中年男子之间的鸿沟,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年龄是那样悬殊了。她以一个见过世面女子的不露痕迹的奉承对待我,好象我和她的年龄相仿,所以不到五分钟,我们就谈得很体己,很没有拘束起来,就象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经常见面,从没有间断过似的。她已经学会了一种随便,落落大方和泰然自若的派头。
可是,使我最感吃惊的是她外貌的变化。我记忆中的她是一个美丽的、肌肉丰满的女子,使人担心她会发胖。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而采取了勇敢措施来减轻自己的体重,还是生育孩子偶然碰上了一个可喜后果;不管怎样说,总之她现在的身材非常苗条,可以说完全合乎理想。眼前的服装风气又突出了这一点。她穿了一身黑;我一眼看出她的绸衣服既不太朴素,也不太华丽,是在巴黎一家最讲究的服装店定制的,而她穿在身上却是那样满不在乎,那样若无其事,犹如她天生就是应当穿考究衣服的。十年前,尽避有艾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衣服总有点不够文静,而且穿在身上老是不十分自如。现在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可不能再说她不帅了。她从头到脚一直到涂成桃红色的指甲尖都帅。她变得更加清秀了。我还发觉她的鼻梁是我看见的女子中长得最直、最美的。不论在前额上或者在她淡褐色的眼睛下面,都看不见一丝皱纹,而且皮肤虽则不象少女时期那样光彩焕发,但是仍旧非常细腻;所以能这样,不用说是和使用化妆品以及面部按摩分不开的,但是这一来却使她的皮肤显得滋润光滑,简直动人。修削的双颊淡淡抹点胭脂,唇膏也不涂得太浓。浓栗色的头发按照当时的风尚剪得很短,并且烫过。手上没有戴戒指,我想起艾略特告诉过我,她把首饰都卖掉了;一双手,虽则特别小,但是长得很好。
在那些年代里,女人白天衣服都穿得很短,我能看见她着淡黄长丝一袜的腿很美,又长,又瘦削。许多漂亮女子就坏在腿长得不够好看。伊莎贝儿的腿,在她当闺女时,本来是使人最看不上眼的,现在却变得异常好看了。事实上,过去她吸引人是靠健康活泼和一精一神饱满,现在却由一个漂亮女孩子变为一个美一妇人了。至于她的美貌有多少靠的是艺术、锻炼和皮肉吃苦,似乎是无所谓的。总之,结果是极端令人满意就行了。很可能她这种绰约风姿和娴雅举止,着实花了一番苦心,但是看上去却非常自然。我有个想法,觉得她在巴黎住的这四个月,给她多年来惨淡经营的这件艺术品进行了一次最后的加工。艾略特,即便拿出他最苛刻的条件来衡量,也不得不赞许她;我本来不是一个难以取一悦的人,当然被她迷住了。
格雷上一毛一特芳丹打高尔夫去了,可是,伊莎贝儿告诉我,他马上就会回来。
“而且你得看看我的两个女儿。她们上杜伊勒里公园去玩,可是,快回家了。
孩子们很可一爱一。”
我们东拉西扯地谈。她喜欢巴黎的生活,而且住在艾略特的公寓里很舒服。艾略特在离开他们之前,曾经把他认为他们会喜欢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他们,所以他们现在已经有一批人过从得很开心了。艾略特总是一逼一着他们象他过去惯常做的那样,广为一交一际。
“你知道,我们生活得就象阔人一样,而事实上,我们是穷光蛋。想到这里,我真好笑死了。”
“真弄到这样糟吗?”
她咯咯笑了,这使我想起十年前我觉得非常可一爱一的那种轻松愉快的笑。
“格雷是一文不名;我的收入几乎完全同拉里要和我结婚而我不肯的时候拉里的收入相等;那时候,我觉得我们没法子靠这点钱生活下去,而现在我又多了两个孩子。相当可笑,是不是?”
“我很高兴你认为这件事情可笑。”
“你知道拉里的情况吗?”
“我吗?没有。在你上一次离开巴黎之前,我就没有看见过他。他熟悉的人里面,有几个我还算认识,而且的确问过他们拉里的情况,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没有人知道一点点他的情形。他就这么不见了。”
“我们认识芝加哥拉里有存款的那家银行的经理;他告诉我们,他偶尔会收到拉里从什么怪地方开来的一张支票。中国啊,缅甸啊,印度啊。他好象在到处跑。”
我毫不踟蹰地把到了嘴边的一句话问了出来。说到底,你如果想知道一点什么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问。
“你现在可想到早该和他结婚吗?”
她眯眯地笑了。
“我跟格雷结婚很幸福。他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你知道,一直到大崩溃到来之前,我们都过得开心之至。我们喜欢同一样的人,而且喜欢做同一样的事。
他待我真好。有人对你倾倒备至总是好受的事;而且他现在一爱一我就如同我们刚结婚时一样。他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女子。你无法想象他多么的一温一柔和体贴。在穿的、戴的、用的方面,他大方得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你晓得,他认为没有什么我不配享受的。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讲过一句不体贴或者严厉的话。
我真是太幸运了。”
我肚子里想,她是不是认为这就是回答了我的问题。我换了话题。
“谈谈你的两个小女儿。”
我说话时,门铃响了。
“她们来了。你自己看吧。”
不一会,两个孩子就进来了,后面跟着保姆。伊莎贝儿先给我介绍大的一个,琼,然后介绍小的,普丽西拉。每个人和我握手时都略为蹬一下,表示礼貌。她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个子都不算矮;伊莎贝儿当然是高的,格雷我记得是个大块头;不过两个孩子也只是象一般儿童那样好看。她们看上去很孱弱;长了父亲的黑头发,母亲的淡栗色眼睛;在生人面前并不害羞,都兴冲冲地告诉母亲在公园里做的事情。她们的眼睛盯上伊莎贝儿的厨师为吃茶准备的一精一美糕点,不过,我们还没有动过。当她们母亲准许每个人挑一块吃时,两个人在选择哪一块上都显得有点为难起来。看见她们对自己母亲表现的那种明显感情很好受;三个人扯在一起形成一幅很动人的图画。当她们吃完自己选择的那块糕点之后,伊莎贝儿便打发她们走,两个孩子没有吭一声就出去了。我的印象是,伊莎贝儿把孩子教育得很听话。
孩子们走后,我讲了些对孩子母亲通常讲的话,伊莎贝儿听了我那些恭维话显然很高兴,但是,有点儿不放在心上。我问她格雷可喜欢巴黎。
“相当喜欢。艾略特舅舅留下一辆汽车给我们,所以他几乎能够每天都去打高尔夫球;他并且加入了旅行家俱乐部,在那边打桥牌。当然,艾略特舅舅让出这所公寓把我们养起来,是雪中送炭。格雷人完全垮了,而且现在仍旧发那种可怕的头痛病。他现在即使谋到一个职位,也干不了;这当然使他很着急。他要工作,觉得自己应当工作,想到不能工作使他感到低人一等。你知道,他认为做一个男人就应当工作;如果不能工作,那还不如死掉的好。他不能容忍自己成为一个多余的人;我只是解劝他,说休息和换一下环境会使他恢复正常,才把他拉到巴黎来的。可是,我知道,生活不上轨道他是不会快乐的。”
“恐怕在过去这两年多时间里,你们的日子可够受的。”
“嗯,你知道,崩溃才开始时,我简直相信不了。说是我们会垮掉,我认为是不可想象的事。我能够理解到别的人会垮掉,但是,说我们会垮掉——哼,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我一直认为,到了最后,总会来点什么运气之类使我们得救。后来,打击终于落到了我们头上,我觉得没法再活下去,觉得简直没法正视未来的日子,太黑暗了。有两个星期,我简直不是人受的;天哪,什么都得放弃掉,知道以后再没有什么欢乐可言,一切我喜欢做的事情都没有我的份儿,真是可怕——后来两个星期过去了,我说:‘唉,滚他一妈一的,我决计不再去想它了,’告诉你真话,我从此就没有想过。我一点点都不懊恼,当时我是得乐且乐,现在完了,就完了罢。”
“摆明的,住在上等住宅区的一座豪华公寓里,有一个能干的管家,一个菜烧得很好的厨师,不要自己花一个钱,还可以给自己的瘦骨头穿上夏内尔定制的衣服,破产的痛苦是容易忍受的,是不是?”
“不是夏内尔,是朗万,”她吃吃笑了。“我看出你十年来没有怎么变。你这个鬼灵一精一,想来是不会相信我的话的,不过我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好意是为了格雷和两个孩子,这一点我倒是有把握的。靠了我每年的两千八百块的收入,我们在农场上可以过得很好,我们会种稻子、黑麦、玉米和养猪。说到底,我是生在伊利诺斯的一个农场并且在那边长大的。”
“也不妨这样讲,”我微笑说,明知道她实际上是出生在纽约的一家高级妇产科医院里的。
这时候格雷走进来了。十二年前,我确实只和他见过两三面,可是,我看见过他的结婚照片(艾略特把照片装上漂亮的镜架,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签名的那些照片一同放在钢琴上面),他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见面时,我吓了一跳。他的鬓角秃得很厉害。头上还有一小块秃顶,脸养得肥肥的,红红的,重下巴。多年来讲究酒食的结果使他的体重大大增加,只是由于个儿高大,才使他不至于成为一个十足的胖子。可是,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的神情。我完全记得当初他前途无量,一点不用一操一心的时候,一双深蓝色眼睛里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坦率;如今我好象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一种无名的沮丧,而且即使我不知道事情经过,恐怕我也不难猜到是什么意外事故摧毁了他对自己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信心。我觉得他有一种自卑感,就象做了坏事,虽则不是出于有意,但是感到羞愧。很明显,他垮了。他很有礼貌地欣然向我问好,而且的确象老朋友见面时一样,显得很高兴,但是,我的印象却是他的这种开心样子只是做惯的一套,嘴里嚷的和内心的感受毫无共同之处。
佣人送来了酒,他给我们调了鸡尾酒。他打了两轮高尔夫球,自己觉得很满意;谈他碰到一只难进的洞时他是怎样解决的,讲得相当噜苏仔细,伊莎贝儿好象听得津津有味。过了几分钟后,我和他们约好一个日子吃晚饭和看戏,就告辞了。
二
我逐渐养成一个一习一惯,每天下午做完一天工作之后,就去看望伊莎贝儿,一个星期总有三四次。这时候,她大都一个人在家,很高兴有人来聊天。艾略特给她介绍的那些人,比她的年纪要大得多,我而且发现她很少有什么和她年纪相仿的朋友。
我自己的朋友在晚饭之前大都很忙,我而且觉得与其去我的俱乐部,和那些并不怎样欢迎外人插一进来的没好气的法国人打桥牌,还不如跟伊莎贝儿聊聊好受些。她那种把我当作和她年纪相当的人的妩媚派头,使得我们谈起话来很随便;我们相互笑谑,欢笑,打趣,有时候谈我们自己,有时候谈我们共同的朋友,有时候谈书,谈画,所以时间很开心就消磨掉了。我生一性一有个缺点:对不好看的相貌永远看不惯;一个朋友的一性一格不管多么善良,即使多年来时常过从,也不能使我看见他的环牙齿或者歪鼻子感到顺眼;另一方面,我对朋友的标致相貌却永远感到喜欢,而且尽避一交一往了二十年之久,我对于长得象样的额头或者线条柔和的颧骨仍旧喜欢看。因此,我每次看见伊莎贝儿时,对她那张完美的椭圆脸型,凝脂似的皮肤,栗色眼睛里的明快神情,总会重新感到一点心旷神怡。
后来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三
在所有大城市里,总存在着许多自给自足的集一团一,相互不通音问;它们是一个大世界里的许多小世界,各各过着自己的生活,只有成员和成员之间一交一往过从;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根据我的经验,没有一个城市比巴黎更加是这样了。在巴黎,上流社会很少让外界人进得去的;政客们把自己局限在他们生活糜烂的圈子里;大大小小的资产阶级相互来往;作家和作家聚集在一起(在安德烈?纪德[注]的日记里,有一点很突出:他好象除掉那些跟他从事一样职业的人以外,很少和什么人接近的),画家和画家亲近,音乐家和音乐家一交一游。伦敦也是同样情形,不过不是那么显著;在伦敦,同一类的人不大聚集在一起,而且有这么十几家人家的宴会席上,你可以同时碰见一个公爵夫人,一个女演员,一个画家,一个议员,一个律师,一个服装设计师和一个作家。
我在生活上的遭遇,使我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巴黎差不多所有这些小世界里都呆过一个短暂时间,甚至圣日尔曼大街那个关闭社会(通过艾略特)也进去过;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干线的那个小社会,比起以现在叫做福煦大道为中心的那个甄别很严的小圈子,比起常去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那一批不管国别的人士,比起蒙马特尔区那群喧闹而破烂的寻一欢作乐的人来,都还要喜欢。在我是个青年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鲍寓里住饼一年,公寓在六层楼,从上面可以了望那片公墓[注],眼界非常开阔。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仍旧具有当初它特有的那种外省乡镇的安静气息。当我经过一陰一暗而狭窄的奥德萨街时,我会感到一阵惆怅,想起当初我们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饭店。我们里面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注]偶尔来来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们会坐得很晚,兴奋地、荒谬地、愤怒地讨论绘画和文学。现在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并且替自己杜撰些关于他们的故事,对我仍旧是一种乐趣。
当我没有事情可做时,我就叫一辆汽车去老多姆咖啡店坐坐。它已经不再象当年那样,为放一荡不羁的艺术家包下来的集会场所;邻近的小商贩常会上这儿来,而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跑来,企图看一看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当然,学生们仍旧来这里,还有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店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和你听到的法语一样多。可是,我有个感觉,好象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大致一样,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注],是安德烈?布雷东[注]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注]而已。我真向往他们啊。
我来到巴黎两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坐在多姆咖啡店里;由于露台上人挤,我只得在前排找一张桌子坐下。天气晴暖。悬铃树正要冒叶子,空气中有巴黎所特有的那种闲散、轻松和欢快的情趣。我觉得很平静,不是由于疲乏,而是由于畅快。
忽然间,有个男子在我面前走过,停下来向我咧开嘴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说声:“哈罗!”我瞠眼望着他。这人又高又瘦,没有戴帽子,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早就应当剪了;上嘴唇和后腮全被浓密的棕色一胡一须掩盖起来;前额和头颈晒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衬衫,没有打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上褂,灰色裤子也破烂得不成样子。他象个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断定他是那种没出息的人流落在巴黎,存心等他编一套落难的故事,骗我几个法郎去吃顿晚饭和找个地方过夜。他站在我的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白牙齿,深棕色的眼睛显出好笑的神气。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你。”
我准备给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准备放过他一胡一说什么我们见过。
“拉里,”他说。
“老天啊!请坐。”他吃吃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的空椅子上坐下。
“喝杯酒。”我招呼侍役。“你脸上这样一胡一子拉碴的,怎能指望我认得你呢?”
侍役来了,他要了橘子水。现在我再看看他。想起他眼睛的那种特别神情是由于虹膜和瞳孔的颜色一样黑,使眼睛看上去既强烈又没有光彩。
“你在巴黎呆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预备呆下去吗?”
“住一个时候。”
当我问这些问题时,脑子里却不停地盘算。我注意到他的裤脚管已经一毛一了,上褂靠肘腕那儿也有些洞。他的样子和我过去在东方那些港口碰见的贫民一样寒伧。
在那些日子里,人们是很容易联想到不景气的,所以我盘算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变得赤贫了。想到这里,我很不好受,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兜三绕四的,所以就开门见山问他:“你是不是没法子混了?”
“没有,我很好,你怎么会想到这上面?”
“哦,你看上去好象三天没有吃饭的样子,而且你穿的衣服只配扔到垃圾箱里。”
“有这么糟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事实是我本来打算置办些零碎东西,不过,我好象从来就没有能兑过现。”
我觉得他害臊或者放不下架子,但是,我认为犯不着容忍他这一套一胡一说。
“别傻了,拉里。我不是个富翁,但是,我也不穷。如果你缺少钱用的话,让我借几千法郎给你。不会搞垮我的。”
他哈哈大笑。
“多谢,不过,我并不缺少钱用。我的钱尽被我花的了。”
“大崩溃之后还是这样吗?”
“哦,大崩溃并不影响我。我所有的钱都买了政一府公债。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跌价了。我从来没有打听过。只知道山姆大叔[注]仍象往常一样规矩,继续付利息。
事实上,过去几年中我的用度极小,所以手里的现钱一直很可观呢。”
“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印度。”
“哦,我是听说你去过那里。伊莎贝儿告诉我的。她显然认识你在芝加哥的银行的经理。”
“伊莎贝儿?你是几时看见她的?”
“昨天。”
“她难不成在巴黎吗?”
“她的确在巴黎。就住在艾略特?谈波登的公寓里。”
“这太有意思了。我真愿意看看她。”
当我们这样一交一谈时,我虽则相当留神观察他的眼睛,可是,除掉通常的诧异和高兴之外,并没有察觉出什么更加复杂的心情。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
“是啊,鲍勃大叔——纳尔逊医生,我的保护人——写信告诉我的,可是他几年前死了。”
我想起这可能是他和芝加哥以及他在芝加哥那些朋友之间的唯一联系,现在这条线断了,他很可能对这几年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我告诉他,伊莎贝儿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路易莎?布雷德利都死了;告诉他格雷完全破产和艾略特的慷慨行为。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第一次不在巴黎过春天。尽避样子看上去还年轻,他已经是七十岁的人了。人上了这样年纪,总有些时候感到疲倦和不舒适。他除掉散步外,别的锻炼逐渐都放弃掉。他对自己的健康很不放心,他的医生一个星期来看他两次,在两边屁一股上轮流打针,皮下注射一种当时流行的针剂。每次吃饭,不论在家里或者在外面,他总要从口袋里掏出个小金盒子,取出一粒药片吞下去,就象履行宗教仪式一样郑重其事。他的医生劝他去蒙特卡地尼疗养,那是意大利北部的一个水疗场;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寻找一个制作适合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的圣水盘。他对巴黎的兴趣已经大不如前了,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的社一交一生活一年不如一年。他不喜欢年纪大的人,而且非常痛恨人家请客时碰见的都是和他一样年纪的人,但是,年轻人他又觉得语言无味。装修他建造的这座教堂现在成了他生活中主要的兴趣;在这上面,他可以放开手买,以满足自己对艺术品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热一爱一,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觉得是在颂扬上帝。他曾经在罗马物色到一座蜜黄色石头砌的早期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时间的讨价还价,买下一块锡耶纳[注]派的三联雕刻放在祭坛上面。
后来拉里问我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恐怕他有点不知如何是好的。”
我试行向他描绘格雷给我的印象。他一面听,一面眼睛紧紧盯着我的脸看,一眨也不眨,象在沉思;这使我觉得——连我也不懂得是什么缘故——他不是用耳朵,而是用一种内在的、更灵敏的器官在听。这很古怪,而且叫人不舒服。
“不过,你会亲眼看见的,”我讲完时说。
“是啊,我很愿意去看他们。我想电话簿上会找到他们的住址。”
“可是,如果你不想把他们吓得灵魂出窍,并且使两个孩子叫得象着魔一样,我想你还是去剪个头,把一胡一子刮刮。”
他笑了。
“我也想到过。没有道理使自己这样刺眼。”
“既然你这样说,也不妨给自己买一套新衣服。”
“我想我是有点破烂相。当我快要离开印度时,我发现只剩下一身上这一套衣服。”
他看看我穿的衣服,问我是哪一家裁缝做的。我告诉了他,不过附带告诉他这家铺子在伦敦,所以纵使知道,也派不上多大用场。这个问题丢下之后,我就重新谈起格雷和伊莎贝儿来。
“我时常和他们见面,”我说。“他们一块儿过得很快乐。我从没有机会单独和格雷谈话过,不过,敢说他反正不会跟我谈到伊莎贝儿。可是,我知道他对她的一爱一情很专。他静下来时,脸色相当难看,眼睛里带有一种迷惘,可是,当他看见伊莎贝儿时,就会显出一种一温一柔恩一爱一的神情,相当感动人。我有个想法,在他们出事的那些日子里,她从头到尾都象岩石一样和他站在一起,所以他永远不会忘记她待他的好处。你会发现伊莎贝儿变了。”我没有告诉他,伊莎贝儿从来没有象她现在这样美丽过。他未见得能识别得出当初那个好看的高个儿女孩子,怎样变成这样极端文雅娇一艳的女子。有的男人对于艺术给女一性一美的加工是痛恨的。“她待格雷很好。
尽了最大的力量帮助他恢复自信。”
可是,时间已经晏了;我问拉里要不要和我到大街上去一同吃晚饭。
“不,我不想吃,谢谢,”他答。“我得走了。”
他站起身,很和气地点个头,三脚两步到了人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