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知的人(2)

二十世纪的人都信仰进步,尽管各自的角度不同,我们并不知道是否能使世界趋于完美。不过都觉得应该试一试,出为这是我们的神圣职责。

是的,进步已然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有时这个信念似乎成为整个国家的国教。

但是中世纪的人却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

希腊曾经幻想实现一个充满乐趣的美好世界,但是这个美梦仅仅是可怜的昙花一现!政治的动荡无情地摧残了它,席卷了整个不幸的国家。以后几个世纪的希腊作家都成了悲观主义者,他们凝视着曾经一度是乐土的废墟,凄惨地认为人间所做的任何努力,都只不过是一场空!

另一方面,罗马的作家从近一千年延绵不断的历史中得出了结论,从人类的发展中发现了一种蓬勃向上的潮流,罗马哲学家们,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壁鸠鲁,也兴致勃勃地为更幸福更美好的未来教育年轻一代。

以后基督教到来了。

人们关心的中心从这个世界移到了另一个世界。人们马上坠回到又深又黑的地狱中,毫无希望地逆来顺受。

当时的人是低劣的。他的天性和癖好都是邪恶的。他沉溺于罪孽之中,在罪孽中出生,在罪孽中生活,最后在对罪孽的悔恨中死去。

但是旧的失望与新的失望之间存在一种差别。

希腊人坚信自己比别人更聪明,受过更好的教育,还怜悯那些不幸的野蛮人。但是他们从不认为他们的民族由于是宙斯的选民而与其它民族有任何区别。

相反,基督教从未能脱离自己的老祖宗。基督徒把《旧约》当做自己信仰的一本圣书之后,便继承了难以置信的犹太教义的衣钵,认为他们的民族与其它民族“不同”,只有表示信仰某种官方建立的教义的人才有希望获得拯救,其他人则注定要沉沦。

有些人缺乏精神上的谦卑,相信自己是成千上万同类中的得天独厚之辈,上面所说的思想当然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直接好处。在许多至关重要的年代里,这种思想使基督徒成为联系紧密、自成一家的整体,在异教横行的汪洋大海中超然地飘流着。

对特图利安、圣奥古斯丁和其它埋头于把教义写成具有文字形式的人来说,在向东南西北各个方向延伸的这片水域所连接的其它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最后的希望是要到达一处安全的海岸,在那儿建起上帝之城。至于其它拼命奋斗的人要达到或完成的事情,则与他们毫不相干了。

因此,他们为自己创造了关于人的起源和时间空间界限的完全新型的概念。埃及入、巴比伦人、希腊人和罗马人发掘的秘密丝毫引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真诚地相信,随着基督的诞生,一切过去有价值的东西部已土崩瓦解。

譬如关于地球的问题。

古代科学家认为地球是数十亿星球中的一个。

基督徒从根本上反对这个观点。在他们看来,他们借以生存的小圆地盘是宇宙的中心。

地球是为一群特殊的人专门创造的临时栖身之所。它的来龙去脉很简单,在《创世纪》第一章描写得一清二楚。

到了需要确定上帝偏爱的人在地球上生活了多久的时候,问题就更复杂了。大型的古物、俺埋了的城市、绝种的怪物和已经变成化石的植物遍布各地,俯拾即是。不过这些东西可以被驳倒、视而不见、否认或硬说不存在。这一切做完后,再决定创世纪的具体日期就易如反掌了。

在这样的宇宙里,一切都处于静止状态,它从某年某月某时开始,又在某年某月某时结束。地球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目的,根本没有数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以及诸如此类的人探索求知的任何余地,因为这些人关心的只是一般规律和时间空间的永恒和无限,

的确,许多科学家抗议说,他们在内心里是上帝虔诚的儿子。不过正牌的基督徒都更明确地认为,一个人如果真心诚意地主张要热爱和忠诚于信仰,就不会知道得那么多,也不会有那么多书。

有一本书就足够了。

这本书就是《圣经》,里面的每个字、每个逗号、每个冒号和每个感叹号都是由受到神示的人写下的。

帕里克利时代的希腊人如果要是知道世上存在这样一本所谓的圣书,里面包括支鳞片爪生涩难懂的民族史、感情混漠的爱情诗、半疯半痴的先知描绘的虚无缥渺的梦幻和对出于某种原因而惹恼了亚洲许多部落神灵的人连篇累牍的恶意痛斥,那他们是不会感兴趣的。

但是,三世纪的野蛮人却对“文字”拜服得五体投地,在他们看来,这是文明的一大奥秘,当这本特别的书被他们所他们看。这是文明的一大奥秘,当这本特别的书被他们所信奉的一届教会会议做为完美无缺和无隙可击的经典推荐给他们的时候,他们便诚惶诚恐地全盘接受,把它看做是人类已经知道或希望能够知道的一切,谁否认天国,在摩西和以赛亚规定的界线之外去进行任何探索,谁就会遭到他们的痛斥迫害。

甘愿为原则去死的人毕竟有限。

不过,有些人对知识的渴望是无法压抑的,积蓄已久的精力必须有发泄的地方才行。结果,求知与压制的矛盾冲突导致产生了另一株弱小乏味的智力幼苗,人们后来称它为“经院学派”。

这要回溯到八世纪中叶。法兰克国王小佩潘的妻子伯莎生了一个儿子,他比善良的路易王更有理由被称做是法国民族的恩主圣人,因为老百姓为了路易王的获释而不得不交付了约八十万土耳其金币的赎金,为了感谢百姓的忠诚,路易王曾恩准他们建立自己的法庭。

这孩子受洗礼时起名叫卡罗鲁斯,在许多古代宪章的结尾处都能看到他签的名字。他签字有些笨拙,不过他对拼写一向是马马虎虎的。他幼年时学过法兰克文和拉丁文,但他的手指由于在疆场上同俄国人和摩尔人搏斗而患了风湿病,很不听使唤,最后他不得不打消了写字的念头,请来当时最好的书写家当秘书,替他签字。

这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在整整五十年里只穿过两次“城市服装”(罗马贵族穿的外袍),还以此而自豪,不过他真正了解学习的价值,把王宫变成了私立大学,教授他的孩子和其它官员的子女。

这个西方的新皇帝周围簇拥着当时的许多名人,他自己也很津津乐道于同他们消磨业余时间。他极为崇拜学院式的民主,甚至把礼节都放弃了,还像大卫兄弟那样积极参加各种讨论会,允许地位最低下的学者与他辩论。

但是,我们在审度他们在讨论中感兴趣的问题时,自然会联想到田纳西州任何一所乡间中学的辩论小组选中的题目。

这些人至少是很天真的。如果说800年的情况的确如此的话,那么1400年的情况也不例外。这并不能责怪中世纪的学者,应该说他们的头脑和二十世纪的后人一样敏捷。他们的处境和现代化学家和医师有雷同的地方,可是他们尽管享有调查研究的充分自由,但所做所为和主张却不能违反一七六八年的第一版《大英百科全书》,其原因很简单,那时的化学还是一个不大为人知的科目,外科也常常与屠宰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