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我躺了半个钟头,想拿定主意该怎么办。一方面我希望他烂醉,看能不能问出什么。我想他在自己的家自己的书房里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也许会再跌倒,但要过很久才会。这家伙酒量不错,而且酒鬼绝不会伤自己太重的。他也许会恢复内疚的心境。更可能这次只是去睡觉。

另一方面我又希望能置身事外,但我从来不听自己这方面的心声。否则我就会待在自己出生的小镇,在五金行工作,娶老板的女儿,生五个孩子,星期天早上读滑稽新闻给他们听,他们不乖就打他们的脑袋瓜子,跟老婆争论孩子们该有多少零用钱,可以听什么广播节目,看什么电视节目。我甚至可能发财——成为小镇富人,有一栋八个房间的屋子,车库里有两辆车,每星期天吃鸡肉,客厅茶几上放着《读者文摘》,老婆烫发,我的脑袋像一袋波特兰水泥。朋友,请相信。我会接受这个卑鄙肮脏不诚实的都市。

我站起身,走回书房。他坐在那儿一脸茫然,威士忌酒瓶空了一半。他眉头轻皱着,眼里有一股呆滞的光。他像在围栏边的马儿那样看着我。

“你要什么?”

“没有。你还 好吧?”

“别烦我。有个小人儿在我肩上跟我讲故事。”

我又从茶车上拿起一个三明治和一杯啤酒,倚着他的书桌,边嚼三明治边喝啤酒。

他忽然问道:“你知道吗?”他的声音突然清楚多了。“我请过一位男秘书,常口授东西叫他写。后来我让他走了。他坐在那儿等我创作真烦人。我犯了个错误,应该留下他。大家会传我是同恋。那些写不出东西去写书评的聪明人会迎合大众口味,替我乱宣传。必须照顾他们自己人的利益,你知道。他们全是怪人,每一位都是。老兄,怪人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艺仲裁者。态成了领袖人物。”

“是吗?总有那种人,对吧?”

他没看我,嘴巴只是说,但他听见我的话了。

“没错。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尤其是在伟大的艺术时代。雅典、罗马、文艺复兴、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法国漫主义运动期间——这种人汗牛充栋。到处都是怪人。读过《金枝》【注】没有?没有,对你来说太长了。其实已是缩写版了。应该看看。它证明我们的惯纯粹只是惯例——像晚宴服打黑领结一样。我,我是作家,但书中有女人,不是写同恋。”

【注】《金枝》:英国学者弗雷泽的人类学经典巨作。

他抬眼看我,冷笑着。“你知道吗?我撒谎。我书中的男主角身高八英尺,女主角跷着膝盖躺在上,屁股都结茧了。蕾丝和绉纱,剑与马车,雅意和闲情,决斗和壮烈死亡。全是谎话。其实他们搽着香水是代替肥皂,牙齿从来不刷,一口烂牙,指甲有臭肉汤的气味。法国贵族在凡尔赛宫大理石走廊的墙边小便,等你终于从迷人的侯爵夫人身上脱掉几套内衣,你马上发现她实在需要洗澡。我该那样写才对。”

“为什么不那样写呢?”

他咯咯笑道:“可以呀,然后住在康普顿的一幢五个房间的住宅——这还 要靠运气呢。”他伸手拍拍威士忌酒瓶。“你很寂寞,朋友,你需要伴儿。”

他站起身,还 算稳当地走出书房。我等着,脑子没想什么。一艘快艇沿着湖面大声驶过来。等它驶进视线内,我发觉船的桅座高出水面,后面拖着一块冲板,板上立着一位晒得发红的壮硕小伙子。我走到落地窗前,看船疾驶转弯。太快了,快艇差点儿翻了。冲手在板上单脚跳动,设法保持平衡,然后跃入水中。快艇随波慢慢停住,落水的人懒洋洋地爬上船边,顺着拖绳回去,滚上冲板。

韦德又拿了一瓶威士忌回来。快艇重新发动,消失在远处。韦德把新酒瓶放在另一个瓶子旁边,坐下来思索。

“老天啊,你不是要全部喝掉吧?”

他斜睨着我。“老兄,走啊。回家擦厨房地板之类的。你挡住我了。”他的声音又含混起来。照老惯他在厨房已经喝过两杯了。

“如果你要找我,叫一声。”

“我不会贱得要找你。”

“好,谢了。我会在附近待到韦德太太回来。有没有听过名叫保罗·马斯 通的人?”

他的头慢慢抬起,视线焦点集中,但费了一番力气。我看得出他正在挣扎,想克制自己。暂时胜利了。他的脸上变得毫无表情。

“没听过。”他小心翼翼地说话,说得很慢很慢,“他是谁呀?”

稍后我再进来看他,他已经睡着了,嘴巴张开,头发汗淋淋的,浑身威士忌酒味。他的嘴唇往后缩,露出牙齿,好像做鬼脸似的,长了舌苔的舌头表面看来干干的。

有一个酒瓶子空了。桌上的玻璃杯还 剩下两英寸左右的威士忌,另一瓶大约四分之三满。我把空瓶放在茶车上,推出书房外,然后回来关落地窗,转动百叶窗板。快艇也许会回来吵醒他。我关上房门。

我把茶车推到厨房,厨房蓝白搭配,又大又通风,空无一人。我还 肚子饿,又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下残存的啤酒,然后倒了一杯咖啡。啤酒走味了,但咖啡还 是热的。接着我走回内院。过了好久那艘快艇才划破湖水驶回来。大约四点钟,我听见遥远的船声渐渐变大,变成震耳欲聋的喧嚣。应该订一条法律来限制。也许有,只是快艇上的人不当一回事。他惹人嫌自得其乐,像我认识的许多人一样。我散步到湖边。

这次冲成功了。转弯时驾驶员减速恰到好处,冲板上的褐色皮肤少年向外探

身对抗离心力。冲板几乎离开水面,但一边仍在水里,没过多久快艇打直方向,冲

板上的人还 在,他们走原路回去,就这样。船身激起的波向我脚下的湖岸涌来,

用力拍打短短的码头,让系在那儿的小舟上下晃荡。我掉头回屋里的时候,花还 拍

打着小舟。

我走到内院,听见厨房那边有铃声响起。再响时,我断定只有前门会传来铃声。

我走过去开门。

艾琳·韦德站在那儿,看着屋外的方向。她转过头来说:“对不起,我忘了带钥

匙。”这时候她看到了我。“噢,我以为是罗杰或坎迪。”

“坎迪不在。今天星期四。”

她进屋,我关上门。她把一个皮包放在两张长沙发中间的桌子上,看来显得冷静

又淡漠。她脱下一副猪皮白手套。

“有什么不对劲吗?”

“噢 ,他喝了点儿酒。不严重,在书房的沙发上睡着了。”

“他打电话给你?”

“是的,但不是为这个原因。他请我来吃午餐。他自己恐怕一点儿都没吃。”

“噢, ”她慢慢地坐在长沙发上,“你知道,我完全忘了今天是礼拜四。厨子也

不在。真蠢。”

“坎迪临走前弄了午餐。我想我现在要走了。但愿我的车子没挡你的路。”

她露出笑容。“没有。地方多得很。你不喝点儿茶吗?我要来一点儿。”

“好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说。我其实不想喝茶,只是嘴里却这么说

了。

她脱下一件亚麻外套,头上没戴帽子。“我去看看罗杰有没有问题。”

我望着她走到书房门口,把门打开,伫立片刻,关上门回来。

“他还 没醒。睡得很熟。我得上楼一会儿。马上下来。”

我望着她拿起外套、手套和皮包,上楼进房间。门关上了。我走到书房想把那瓶

酒拿走。如果他还 熟睡,就不会找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