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小姐》原文
普鲁士军队的少校指挥官冯·法尔斯贝格伯爵刚看完他的邮件,正仰坐在绒绣软垫的大扶手椅上,两只穿着长筒靴的脚搭在雅致的大理石壁炉台上。自从他三个月以前占用于维尔城堡以来,他的马刺已经把这壁炉台划出两条深坑,而且还在日复一日地掘进。
一杯咖啡在小独脚圆桌上冒着热气。细木镶嵌的桌面上有利口酒的污迹、雪茄烟烧过的焦痕,还有小摺刀刻画的印子。这位占领军少校削铅笔的时候,往往会停下来,随着他漫不经心的想象,用小摺刀在这件精美的家具上刻出些数字或图形。
他看完军邮上士刚给他送来的信件,浏览完德文报纸,站起身,往壁炉里扔了三四大块还没干的木柴(为了取暖,这些大兵正在成片地砍伐花园里的树),然后走到窗前。
窗外大雨滂沱。那是仿佛有一只手疯狂地往下泼水似的诺曼底的大雨,像幕布一样密实、犹如斜条纹墙壁似的大雨,酣畅淋漓、泥浆飞溅、淹没一切的大雨,俗称“法兰西尿盆”的鲁昂地区典型的大雨。
少校久久地望着被雨水浸透的草坪和远处已经漫溢的昂代尔河。他用手敲打玻璃窗,奏着一支莱茵河圆舞曲。忽然响起叩门声,让他转过身去。原来是他的副手冯·克尔魏因格斯坦男爵,论军衔相当于上尉。
少校是个巨人,肩膀宽阔,长长的扇形胡子像餐桌布似的铺在胸前。他高大魁梧的身材,令人联想到一只身着军装的孔雀,只不过把展开的尾巴伸到下巴上了。他那双蓝眼睛冷淡而又柔和;脸颊上有一道伤疤,是在奥地利战争中被马刀砍的。据说他是个正直的人,也是个正直的军官。
上尉则是个矮个儿,脸色通红,大腹便便,身体紧裹在军服里;火红的胡须剃光以后,在某种角度的光线照射下,仿佛脸上涂了一层磷。在一个放纵的夜晚,记不清他是怎么弄掉了两颗牙,因此说起话来含含糊糊,常叫人听不明白。他就像一个受过剃度的和尚,头顶光秃秃的;在这块光肉的周围长着浓密而又蜷曲的短发,像镀了金似的,闪闪发亮。
指挥官和他握握手,把那杯咖啡(这已经是早晨以来的第六杯了)一口气喝完,一面听他的下级报告值勤中发生的情况;然后,他们走到窗边,抱怨说这里的生活真没有乐趣。上校是个性格稳重的人,他在国内已有妻室,对一切尚能随遇而安。但是男爵上尉却根深蒂固是个爱耍贪欢的主儿,下流场所的常客,热衷于拈花惹草;三个月来困守在这偏远的岗位上,被迫过着清心寡欲的日子,他早就气急败坏。这时有人轻轻敲门,指挥官叫了声“进来”,一个人,他的机器人似的士兵中的一个,推门进来;他无须说话,他的出现本身就是说:午饭准备好了。
他们在饭厅遇到三个军衔比较低的军官:一个中尉,奥托·冯·格罗斯林;两个少尉,福里茨·苏伊瑙堡格和威廉·冯·艾里克侯爵。后者是个头发金黄的小矮个儿,此人对士兵傲慢而又粗暴,对战败者残酷无情,性情暴烈得像一件装满火药的兵器。
自从他进入法国以后,同事们就不再直呼其名,而只叫他“菲菲小姐”了。给他起这样一个雅号,一是因为他身段优美,好像穿着一件女人的紧身胸衣;二是因为他刚开始长胡子,几乎还看不出来,显得皮肤白皙;三是因为他对人对事爱用法文表示轻蔑的短语“呸!呸!”,不过说时总带着轻微的哨音,成了“菲!菲!”。
于维尔城堡的饭厅是一个长形的富丽堂皇的房间;古老的水晶玻璃镜全被打得弹痕累累;高高的弗兰德勒的壁毯都被马刀割成一条条的,有的地方还像穗子一样耷拉下来,那都是菲菲小姐闲得无聊时消遣的成绩。
饭厅的墙壁上挂着三幅主人家族的肖像:一个身披甲胄的战将、一位主教和一位法院院长,他们都抽着长长的瓷烟斗;另外还有一位胸部束得紧紧的贵夫人,在年深日久褪了色的镀金画框里翘着两大撇用木炭涂上的胡子。
在这惨遭破坏的房间里,军官们几乎都闷声不吭地吃着午餐。房间在大雨天里显得格外阴暗,它那吃了败仗的外表让人看了心寒,古老的橡木地板已经肮脏得像小酒馆的泥巴地。
他们吃完饭,就到了抽烟的时间,于是像往常那样,一面喝酒一面发起牢骚来。一瓶瓶白兰地和利口酒在他们手上传来传去;他们全都仰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地不停地喝着酒,嘴角一直叼着烟斗。烟斗的弯柄很长,末端是一个卵形的精制陶斗,涂着刺眼的彩釉,仿佛成心引诱霍屯督人[2]似的。
他们的酒杯一空,就用一个克制不住的动作再斟满一杯,尽管他们都已经疲惫不堪。不过菲菲小姐却总是把空酒杯掼碎,一个士兵马上递一个新的给他。
呛人的烟雾笼罩着他们;他们好像已经陷入昏昏欲睡的狼狈醉态,沉浸在以酒浇愁的人的郁闷的醉意里。
但是男爵忽然站起身来。他再也忍耐不住了,骂骂咧咧地说:“他妈的,不能再这样下去,得想点什么事儿来做才行。”
奥托中尉和福里茨少尉是两个极具德国人特征的德国人,沉闷而又严肃。他们追问:“您说什么,上尉?”
他思索了几秒钟,回答:“说什么?我说应该组织个晚会,如果指挥官允许的话。”
上校从嘴里拿开烟斗,问:“什么样的晚会,上尉?”
男爵走到他身边,说:“一切由我负责好了,我的指挥官。我派‘勤务’去鲁昂,让他找些姑娘来,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找到。我们这儿准备一顿夜宵,反正什么也不缺。至少,我们可以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夜晚。”
冯·法尔斯贝格伯爵微笑着耸了耸肩膀,说:“您疯了,我的朋友。”
这时在座的军官全都站了起来,围着指挥官,央求道:“让上尉去办吧,指挥官;这儿实在太熬人了。”
上校终于让步了:“就这么办吧,”他说。男爵马上就叫人喊来“勤务”。那是个年老的士官,人们从未见他有过笑脸,但是他执行起长官的命令来,却有一股狂热的劲头,不管是些什么样的命令。
他打着立正,脸上毫无表情,听取男爵的指示,听完就走了出去。五分钟以后,一辆带油布顶棚的大型辎重马车,由四匹马拉着在倾盆大雨中疾驶而去。
一转眼工夫,他们的头脑清醒了许多,无精打采的坐姿振作起来,脸上也焕发出光彩。他们又聊起天来。
尽管大雨还在气势汹汹地下着,上校却肯定地说天色没有那么暗了,而奥托中尉也信心十足地宣布天即将放晴。菲菲小姐好像已经按捺不住了。他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他闪亮而又冷峻的眼睛又在寻找什么可以打砸的东西。突然,这金黄色头发的年轻人两眼盯住涂了两撇胡子的贵夫人,掏出手枪。
“你呀,这种事是不能让你看的。”说罢,他不离开座椅,就举枪瞄准。两粒子弹接连挖掉了画像的两只眼睛。
然后,他又嚷道:“咱们来炸地雷!”谈笑戛然而止,好像有一件更刺激更新颖有趣的事吸引了大家。
地雷,是他的发明,他的破坏方式,他最热衷的游戏。
古堡的合法业主费尔南·德·阿莫·德·于维尔伯爵逃难的时候,除了把一些银器塞进墙洞,什么也没有来得及运走,什么也没有来得及隐藏。他富甲一方,又喜好奢华,因此他那个跟餐厅有一门相通的大客厅,在他仓皇逃走以前就像是博物馆的展览大厅。
墙壁上挂满名贵的油画、素描和水彩画;台子上、架子上和精美的玻璃橱里有无数摆设:大瓷花瓶、小雕像、萨克森瓷人、中国和日本瓷人、古代象牙雕刻以及威尼斯玻璃艺术制品,这宽敞的大厅可谓满目珍宝,无奇不有。
可是这一切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倒不是遭到了劫掠,那是冯·法尔斯贝格伯爵上校绝对不会容许的;而是因为菲菲小姐时不时地要炸一次地雷。逢到这样的日子,军官们也确实能开心个三五分钟。
矮小的侯爵到客厅去找他必需的材料;他找来一个玫瑰红釉的小巧玲珑的中国茶壶。他往茶壶里装满炸药,再从茶壶嘴小心翼翼地塞进一根长长的火绒。他燃着火绒,连忙带着这个罪恶的机器跑进隔壁的大厅。
他很快又急忙跑回来,把门关上。在场的德国军官都站在那里静候其变,脸上露出孩子般的微笑。爆炸轰然震动了古堡;他们立刻争先恐后冲向现场。
菲菲小姐一马当先。他在一座焙烧黏土做的维纳斯雕像前发了疯似的拍手称快,因为这一次他终于炸掉了维纳斯的头。每个人都捡起几块碎瓷片,欣赏着奇形怪状的缺口;研究着这一次爆炸造成的破坏,分辨哪些破损是上一次的成绩,并且还为此展开了争论。少校用慈父般的目光看着这惨遭尼禄[3]式的霰弹破坏、遍地都是艺术品碎片的大厅。他第一个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满意地宣布:“这一次,干得很成功。”
但是龙卷风似的硝烟涌进餐厅,和原有的雪茄烟雾混合在一起,叫人喘不过气来。指挥官打开窗子;回来喝最后一杯白兰地的军官们也都围到窗前来。
潮湿的空气扑进室内,夹带着一股雨水的微尘撒在他们的胡须上,还送来一股泛滥的河水的气味。他们望着在瓢泼大雨下不堪重负的大树,望着被低沉的乌云倾泻下来的大雨笼罩着的辽阔的山谷,望着大雨中像一个灰色的针尖一样屹立着的教堂的钟楼。
自从他们来到这里,那钟楼就再也没有敲过钟。这还是入侵者在这一带遇到的仅有的反抗:钟楼的反抗。本堂神父在供应普鲁士军人吃住上,从来没有拒绝过;他甚至有几次还应敌军指挥官的邀请喝一瓶啤酒或者波尔多葡萄酒。指挥官也经常找他充当友好的居间人。但是,要他敲一下钟,那是绝对办不到的,他宁可被枪毙。这是他抗议侵略者的方式,和平的方式,沉默的方式,用他的话说,这是主张温和而非流血的传教士唯一可行的抗议方式。在十法里方圆内,人人都赞扬尚塔瓦纳神父的坚定和勇敢,因为他让他的教堂顽强地保持沉默,以此来公开哀悼国土的沦丧。
在他的反抗精神鼓舞下,全村人都下定决心,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要对他们的神父支持到底,因为他们把这沉默的抗议视为捍卫民族荣誉的壮举。在乡亲们眼中,他们这样做,对祖国的贡献比贝尔福和斯特拉斯堡[4]还大,他们树立了同样壮烈的榜样,他们这个小村子会因此而名垂青史。当然啰,除此之外,他们不会拒绝战胜的普鲁士人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指挥官和他手下的军官们,对这无害的勇敢都付之一笑;何况当地人对他们都表现得既殷勤又顺从,他们也就乐得对这无声的爱国主义视若无睹。
只有矮子威廉侯爵曾经希望强令敲钟。他的上司对传教士的明智的宽容,让他火冒三丈;他每天都央求指挥官,让他去丁丁当当敲一次,哪怕就敲两下,给大伙儿乐乐也好。为了说服指挥官,他甚至施展出母猫般的温柔、女人般的甜言蜜语、甚至做出想要点什么就想得发狂的情妇般的嗲声嗲气;无奈指挥官就是寸步不让。于是菲菲小姐只好炸“地雷”聊以自慰。
这五个男人扎堆儿站在那里,呼吸着潮湿的空气,足有五分钟的光景。最后还是福里茨中尉开了口,他笑了笑,口齿不清地说:“车(这)些小姐,车(这)次出门肯定砍(赶)不上好天刺(气)了。”
随后,大家就分手,各自去干各人的事。上尉要准备晚餐,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呢。
当他们天黑时又聚在一起,看到每个人都像大阅兵的日子里
一样作了精心的打扮,神采抖擞,他们不禁大笑起来。他们都头发油光锃亮,浑身香水扑鼻,满脸容光焕发。指挥官的头发似乎也不像早晨那样灰白了;上尉的脸刮得光光的,只留下一撮小胡子,仿佛鼻子底下的一支火苗。
尽管雨还在下,他们仍旧把窗户大敞四开,不时地还有人走过去听听动静。六点十分,男爵说他听见远处有隆隆的车轮声。大家都冲到窗边。不久,果然大车逐渐驶近,四匹马依然在飞奔,泥浆一直溅到背上,身上冒着热气,气喘吁吁。
五个女人在台阶前下了马车。那是五个长得很标致的窑姐儿,是拿了上尉的名片去找他的一个朋友,由这位朋友亲自精挑细选出来的。
她们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因为她们相信报酬肯定会很丰厚;再说,她们尝试跟普鲁士人打交道已经三个月了,深知他们的为人,何况她们无论对人还是对事又总是逆来顺受的。“既然干了这一行,也只能这样。”她们一路上一直这样对自己说,大概是为了回答仅剩的良知在暗中的自我责问吧。
她们立刻走进餐厅。灯光齐明,餐厅横遭破坏的景象更显得凄惨。桌上摆满的肉食、贵重餐具和墙洞里找到的业主隐藏的银器,让这个地方看上去就像强盗结伙抢劫归来吃夜饭的小酒馆。上尉眉飞色舞,他像对待使唤惯了的家常用品似的,把这帮女人都拉到自己身边,挨个儿地审视她们,吻她们,闻她们,拿衡量妓女特有的标准估计她们的价值。那三个年轻军官想每人挑一个走,遭到他的严厉反对;他要保留分配权,按照军衔的高低,公正无私地分派,以免乱了等级的分际。
于是,为了避免争执,避免让人疑心有任何偏袒,他叫她们按个子高矮站成一排,然后用下军令的口气问最高的一个:“你的名字?”
她扯着嗓子回答:“帕梅拉。”
于是他宣布:“第一号,帕梅拉,包给指挥官。”
然后,他拥吻第二号布隆迪娜,表示归他本人所有。他把胖姐阿芒达献给奥托中尉,把“西红柿”夏娃赏给福里茨少尉。他把她们中最矮的拉歇尔分给了军官中最年轻的,也就是瘦弱的威廉·冯·艾里克侯爵。拉歇尔是个非常年轻的棕发女郎,眼睛黑得像两滴黑墨,这犹太姑娘的翘鼻子表明,她那个种族的人全是鹰钩鼻的规律还有待确认。
此外,她们长得都很漂亮、很丰满,相貌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异;由于每天操皮肉生涯,在妓院里过着大同小异的生活,她们的身段和皮肤都几乎一模一样。
三个年轻军官,借口给她们找刷子和肥皂,让她们好好梳洗一下,企图立刻把自己分到的女人带到楼上去。但是上尉明智地加以反对,说她们很干净,完全可以上桌吃饭,而且上楼的人完了事,下楼来一定希望换个姑娘,就会把不上楼的几对打乱。他的经验之谈占了上风。在好戏上演以前,大家只是接了很多的吻。
突然,拉歇尔感到透不过气来,咳得眼泪直流,鼻孔冒烟。她没有生气的表示,也没有吭一声,但是她凝视着她的占有者,黑眼睛的深处已经升起一股怒火。
大家都入了座。指挥官好像也兴致勃勃,让帕梅拉坐在他右边,布隆迪娜坐在他左边。他一面打开折好的餐巾,一面说:“你这个主意真是太好了,上尉。”
奥托中尉和福里茨中尉仿佛在跟上流社会的贵妇淑女相处似的彬彬有礼,反倒让身边的两个女人受宠若惊。不过冯·克尔魏因格斯坦男爵素有贪酒好色的邪僻,此刻正如鱼得水,满面春风,说了许多不堪入耳的话。他头上生着一圈红色的短发,就像着了火似的。他用莱茵河的法语大献着殷勤;他说的那些下流酒馆里流行的恭维话,从缺了两颗牙的窟窿里冲出来,伴随着飞溅的唾沫星,喷向两位女士。
不过,她们一句也听不懂。只有在他吐出那些淫词秽语的时候,她们才似乎开一点儿窍,尽管他的发音怪声怪调。这时她们疯狂地大笑起来,一头倒在身边男人的肚子上,一边学着男爵的话。见此情景,为了引她们说淫秽的话,男爵索性故意说得荒腔走板,她们也就跟着鹦鹉学舌。她们放肆地胡言乱语,因为刚喝下几瓶酒,她们已经烂醉如泥。她们露出了本来面目,向积习大开方便之门,一会儿拥吻右边的男人,一会儿拥吻左边的男人,拧他们的胳膊,发出阵阵狂笑,无论谁的酒端起来就喝,还扯着嗓子唱了几支法国歌和同敌人厮混学来的一鳞半爪的德国歌。
女人的肉体就摆在鼻子底下,唾手可得,男人们也很快就陶醉了;他们都像发了疯似的,大喊大叫,狂砸餐具;而在他们身后,面无表情的士兵们照旧伺候着他们。
只有指挥官一个人还能保持着克制。
菲菲小姐已经把拉歇尔搂过来坐在自己膝上;他也很兴奋,虽然表情冷峻。他时而疯狂地亲吻垂在她脖子上的乌木般黑亮的鬈发,把鼻子伸进她的连衣裙和皮肤之间的薄薄空隙,嗅她温暖香甜的肌肉和整个身体发出的气味;时而在狂乱的兽性和破坏的欲望驱使下,隔着衣服狠命地拧她,痛得她直叫喊。他把她搂在怀里,紧紧地挤压她,好像要把他和自己融为一体似的;他还把自己的嘴唇久久地摁在犹太姑娘的娇嫩的嘴上,吻得她几乎要窒息;突然,他又使劲地咬她,咬得年轻女子鲜血直流,流到下巴颏上,滴到连衫裙的胸口上。
她再一次瞪了他一眼,一边揩着伤口,一边咕哝道:“这笔账,你是要还的。”他笑了起来,那是残酷无情的笑。“我是要还的。”他说。
该吃餐尾甜点了;每个人都斟满了香槟酒。指挥官站起来,用他敬祝奥古斯塔皇后贵体健康时的语调,提议:
“为在座的女士们干杯!”于是一连串的祝酒词开始了。大兵和醉鬼的故作风雅和淫秽的插科打诨一应俱全;而那些下流话由于对方听不懂就显得格外粗鲁。
他们一个接一个站起来,搜索枯肠,极尽滑稽可笑之能事;至于那些女士,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眼神恍惚,嘴唇不听使唤,还每一次都为之拼命鼓掌。
上尉大概想为这场狂饮纵乐增添一点风流多情的色彩,他再一次举杯,提议:“为我们征服女人的心干杯!”
接着,奥托中尉,这只黑森林的大熊,也站起身来;满肚的烈酒已经烧得他昏头涨脑。酒精突然激起他一阵爱国主义热狂,他大声叫喊:“为我们征服法兰西干杯!”
女士们尽管已经醉醺醺的,却不约而同地哑口不语。拉歇尔更是气得发抖,转过身去对他说:“得啦,我见过一些法国人,在他们面前你就不敢这么说。”
这时矮个子侯爵仍旧把她抱在怀里。他笑了起来;喝了酒,他变得开心些了:“哈!哈!哈!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法国人。我们一到,他们早就逃命啦!”
那姑娘怒不可遏,冲着他的脸大喊:“你撒谎,下流坯!”
就像他凝视用手枪射穿的那些油画一样,他用那双浅色的眼睛瞪了她一会儿,然后冷笑着说:“哈!哈!那么,美人儿,咱们就谈谈你说的法国人吧!他们要是勇敢,我们现在还能一块儿在这里吗?”他越说越起劲。“我们是他们的主子!法兰西属于我们!”
她猛然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坐回自己的椅子上。他站起身,把酒杯一直伸到餐桌中央,连声高呼:“法兰西和法国人,法兰西的树林、田野、房屋,都属于我们!”
其他几个男人都已经酩酊大醉,也突然在一股战争狂热、一股野蛮精神的刺激下,抓起酒杯嚎叫:“普鲁士万岁!”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气喝光。
姑娘们没有抗议;她们恐惧极了,不得不保持沉默。连拉歇尔也没有吭声,因为她无言以对。这时,矮个子侯爵又斟满一杯香槟酒,把杯子搁在犹太姑娘的头顶上,喊道:“法兰西的女人,也都属于我们!”
拉歇尔猛地站起来,水晶酒杯立刻翻倒,黄澄澄的香槟酒像施洗礼一样全都泼在她的乌发里,杯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她嘴唇直颤,眼睛瞪着这个仍然在讪笑的军官,用愤怒得有些哽噎的声音,咕咕哝哝地说:“这,这,这个嘛,不可能,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为了耍笑个尽兴,他坐下来,竭力模仿巴黎人的口音说:“她很好,很好。可是,我的小宝贝,你上这儿来干什么呀?”
她目瞪口呆,先沉默了一会儿,因为她心烦意乱,没有听清他说什么;等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勃然大怒,没鼻子没脸地冲他嚷道:“我!我!我不是女人,我,我是个娼妓;普鲁士人需要的就是这个。”
她还没有说完,他就抡起胳膊扇了她一个耳光。不过,当他又抬起手的时候,气急败坏的她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切甜点用的银刃刀,事情来得突然,起初谁也没看出什么,她已经向他的脖子刺去,正好刺中他胸口上方那个凹陷的部位。
他正在说的一句话被半截切断在喉咙里;他一动不动地大张着嘴,流露出令人恐怖的目光。
在场的普鲁士人全都惊呼起来,一团混乱地站起身;这时拉歇尔抄起自己的椅子向奥托中尉的腿上砸去,中尉扑通倒在地上,她便趁敌人还没来得及抓住她,翻到窗外,冒着依然倾泻的大雨,冲进漫漫的黑夜。
两分钟以后,菲菲小姐死了。福里茨和奥托拔出手枪,想打死剩下的几个跪在地上苦苦求饶的女人。少校好不容易才阻止了这场屠杀,让人把这四个已经吓掉了魂的女人关进一个房间,由两个士兵看守。然后,他就像部署士兵进行一场战斗一样,组织追捕那个逃跑的女人,相信一定能抓住她。
五十名士兵在威逼恫吓之下,被调往大花园。另外两百人被派去搜查树林和山谷里的所有人家。
餐具顷刻间被撤去,餐桌变成了灵床。四个军官态度严肃,酒已经醒了,带着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的冷酷表情,一直站在窗前,向夜色中张望。
瓢泼大雨还在继续。无休无止的哗哗的雨声充满了黑夜。天上落的水,地面流的水,滴下的水和涌出的水,汇成一片流动的潺潺水声。
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接着从很远的地方又传来一声;四个小时的时间里,就这样时不时地听到远远近近的枪声,集合的喊声,以及喉音浓重的古里古怪的叫嚷声,像是在互相吆喝。
天亮时,派出去的人回来了。两名士兵被打死,三名士兵被打伤,都是自己人在逐猎的狂热中和夜间追捕的慌乱中干下的蠢事。
却没有找到拉歇尔。
对居民的恐怖镇压旋即开始。他们的住宅被翻个底朝天,七乡八镇都被踏遍、扰遍、搜遍。那犹太姑娘就好像没有留下丝毫走过的痕迹。
将军得到报告后,下令对此事不得声张,以免在军中树立一个恶劣的榜样。他给予指挥官军纪处分;少校又惩罚了他的下级。将军批评说:“我们打仗可不是为了寻欢取乐,哄窑姐儿。”冯·法尔斯贝格伯爵恼羞成怒,决定对当地人进行报复。
为了找个借口,以便毫无顾忌地大肆镇压,他让人把本堂神父找来,命令他在为冯·艾里克侯爵下葬的时候敲钟。
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传教士十分顺从,非常谦恭,甚至诚惶诚恐。当菲菲小姐的尸体由几名士兵抬着,前后左右都由荷枪实弹的士兵护送着,离开于维尔城堡前往墓地的时候,教堂的那口钟第一次重新敲响了,不过敲的虽是丧钟,节奏却是那么轻松愉快,好像有一只友爱的手在亲切地抚摸着它似的。
晚上钟又敲响了,第二天也敲,从此每天都敲,而且你叫它怎么敲它就怎么敲。有时甚至半夜里,它也自动摇荡起来,在黑暗中发出两三下轻柔的响声,就好像它不知为什么突然醒来,按捺不住自己莫名其妙的喜悦。乡亲们都说它一定是中了邪;除了本堂神父和圣器室管理人,再也没有人敢走近那钟楼。
其实是一个可怜的姑娘藏在钟楼上,过着焦虑和孤独的生活,只有这两个人偷偷给她送来饮食。
她在那里一直隐藏到德国军队离开。然后,一天晚上,本堂神父事先借来了面包铺老板的有长凳的载人马车,亲自把这个女囚徒恭送到鲁昂城门口。到了那里,传教士和她拥吻告别;她下了马车,快步走回妓院。老板娘还以为她早就死了呢。
不久以后,一个没有偏见的爱国人士,起先受了她的英雄行为感动,进而又爱上了她本人,帮她向妓院赎了身,娶她做了妻子,使他成为一个和世上的许多别的夫人同样令人尊敬的夫人。
* * *
[1] 本篇首次发表于一八八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的《吉尔·布拉斯报》,作者署名“莫弗里涅斯”;同年收入同名中短篇小说集。
[2] 霍屯督人:南非和纳米比亚西部的一个民族。
[3] 尼禄(37—68):古罗马皇帝,以暴虐出名。
[4] 贝尔福和斯特拉斯堡:法国东北部地名,普法战争时法军曾在这两处英勇抵抗普鲁士入侵者。
作者:莫泊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