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日子一久,菲利普的残疾不再使孩子们感兴趣,而是像某个孩子的红头发,或者像某个孩子的过度肥胖那样,终于也为大家所认可。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菲利普却变得极度敏一感。只要能不跑,他就尽量避免奔跑,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奔跑就越发病得厉害,即使平时走路,也扭。泥作态,步履奇特。在人前,他尽可能伫立不动,把跛足藏在另一只脚后边,以免惹人注目。他每时每刻都在留神别人是否牵扯到自己的跛足。其他孩子玩的游戏,他没法参加,所以对于他们的生活始终很生疏。他们的各种活动也没有他的份,他只能自个儿站在一边观看。他觉得自己同别的孩子之间,似乎横着一道无形的壁障。有时候,孩子们似乎也认为,菲利普不会踢足球那全该怪他自己,而菲利普自己又无法取得孩子们的谅解。他经常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他一向饶舌多话,现在却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他开始思索起自己跟别的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来了。
宿舍里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欢菲利普。就年龄来说,菲利普的个儿算是矮小的,他得经常忍受各种虐一待。大约过了半个学期,学校里出现一股玩"笔尖"游戏的热潮。这是种双人游戏,用钢笔尖在桌子或长凳上斗着玩。玩的人须用指甲推动自己的一只笔尖,设法让它迎着对手的笔尖头爬上去;而对手一面招架防备,一面也竭力设法使自己的笔尖迎头爬上对方的笔尖背。谁成功了,就在自己拇指向球上呵口气,然后用力按这两只笔尖,假如能把它们粘住,同时提起来,那么,这两只笔尖就属于赢者的了。没多久,学校里净看见学生们在玩这种游戏,那些心灵手巧的孩子赢得了大量笔尖。过了一阵子,沃森先生认定这是一种赌一博,断然禁止这种游戏,并把学生手里的笔尖全部充公。这种游戏菲利普玩得挺得心应手,结果也只好忍痛割一爱一,一交一出全部战利品。但是,他手指痒痒的,总想再过过痛。几天以后,他在去足球场途中,跑进一家商店,花了一个便士,买了几枚丁字形钢笔尖。他把这些笔尖散放在口袋里,摸一着过瘾。辛格很快发现菲利普手头有这些笔尖。辛格的笔尖也上缴了,但是他偷偷留下一只封号叫"大象"的特大笔尖,这只笔尖几乎是常胜将军。这会儿,他怎么也不愿坐失良机,非要把菲利普的丁字形笔尖赢到手不可。菲利普尽避明明知道用自己的小笔尖和他对阵,无异是以一卵一击石,但他生一性一爱一冒险,所以还是愿意背水一战。再说他也明白,要是自己拒绝比赛,辛格决不肯善罢甘休。他已经歇手了一个星期,现在坐下来重新挥戈上阵,心头止不住一阵兴奋。菲利普一下子就输掉了两只小笔尖,辛格乐得眉开眼笑。可是第三次一交一锋时,辛格的"大象"不知怎么地突然一个滑转,菲利普乘机把他的丁字形笔尖推上了"大象"脊背。他由于得胜而欢呼起来。就在这时,沃森先生一脚跨了进来。
"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他望望辛格,又望望菲利普,他俩谁也不吱声。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禁止你们玩这种愚蠢的游戏?"
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吓得魂不附体,但恐惧之中又掺杂着几分喜悦。菲利普还从未挨过老师鞭答。皮肉之苦固然难熬,但事过之后,未尝不可借此在别的孩子面前吹嘘一番。
"上我书房来。"
校长转过身,两个孩子并排跟在后面,辛格轻声对菲利普嘀咕了一句:
"这回咱们该倒霉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说:
"弯下一身一子!"
菲利普脸色煞白,看见辛格每挨一鞭,身一子就一抽一搐一下,三鞭一抽一下,辛格哇哇号啕起来。紧接着又是三鞭。
"够了,站起来。"
辛格直起身,泪水流了一脸。菲利普跨上一步,沃森先生打量了他一番:
"我可不想用藤鞭一抽一你。你刚来不久,而且我也不能揍一个瘸腿的孩子。走吧,你们俩都走吧,今后不许再一胡一闹了。"
他俩走回教室时,一群孩子正在那儿等候着,他们已经通过某种神秘的渠道打听到出了什么事。孩子们急不可耐地冲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朝着他们,脸疼得涨成猪肝色,面颊上还留着斑斑泪痕。辛格将脑袋朝站在身后不远的菲利普一撇,悻悻然说:
"给他滑了过去,他因为是个瘸子沾光啦。"
菲利普红着脸,默不作声地站着。他察觉到孩子们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挨了几下?"有个孩子问辛格。
辛格没有理睬。他因为受了皮肉之苦,一肚子怒火。
"以后再也别来找我斗笔尖了,"他冲着菲利普吼道,"你可真占便宜,一点风险也不用担。"
"我可没来找你。"
"你没有?"
辛格说着猛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在地。菲利普平时就站不太稳,这一一交一摔得着实不轻。
"瘸子!"辛格骂了一声。
后半学期里,辛格持命作践菲利普。尽避菲利普竭力回避,无奈学校太小,总是冤家路窄。他试图主动同辛格搞好关系,甚至还巴结奉承他,买了一把小刀送他,小刀他倒收下了,可就是不肯握手言和。有一两回,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一时一性一起,就朝这个比他大的男孩挥拳踢脚,但是辛格的气力要大得多,菲利普哪是他的对手,到头来好歹挨了一顿揍,而且还得哀告求饶。这一点特别使他疾首痛心他忍受不了讨饶的屈屏,但每当疼痛超过了肉一体所能忍受的限度,他又不得不认错道歉。更糟糕的是,这种悲惨的生活不知得捱到何年何月。辛格才十一岁,一直要到十三岁才会升到中学部去。菲利普明白还得同这个作践自己的冤家同窗两年,而且休想躲得了他。菲利普只有在埋头做功课的当儿,再不就是上一床一睡觉的时候,才稍许快活一点。一种莫名的感觉经常萦绕在他脑际:眼前的生活,连同它的百般苦难,都不过是一场幻梦,说不定早晨一觉醒来,自己又躺在伦敦老家的那张小一床一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