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谷的传说》原文_作者:华盛顿·欧文
——录自狄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先生的遗稿这是一片可爱的土地,人人都爱打盹巫术的梦幻出现在半睁半闭的眼前那儿,华丽的宫殿穿过云层永远在夏日的太空盘旋——《逍遥宫》①
锯齿形的哈得逊河东岸,有许多宽广的河湾。其中有一处,河面异常辽阔,古代的荷兰航行家把它称作塔班湖,驶过这一带的时候,他们总是小心谨慎地把帆卷缩一下:祷告圣尼古拉斯②,求他保佑。在这一带有一个小市镇或者小商埠之类的地方,有些人把它称为格林斯伯格,不过它还有一个更闻名、更正确的名称,叫作逗留镇。据说,这个名称,是往日住在附近乡下的那些好心的主妇给它起的,因为她们的丈夫都有个改不过来的脾气,每逢赶集的日子,总是逗留在村子里的酒店里,流连忘返。这种说法只好随他去,究竟是不是事实我也不能证明,我不过提一提,说明我的话是有凭有据的。离开这个村庄不远,大约两英里路光景,在高山之间,有一个小山谷,或者不如说,一块凹地,它算得上是全世界最安静的地方。一条小溪穿谷而过,汩汩的水声刚好催人入梦。偶尔一声鹌鹑的轻蹄,或者啄木鸟的得得啄木的声音,几乎就是打破这万籁俱寂的唯一声响了。
我还记得,少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去打松鼠,就是在遮住山谷一面的那片高大的胡桃林子里。我在正午的时候溜达进去,整个大自然特别宁静,当我听到了自己的枪声打破了四周一片寂静,响起了久久不停、震荡不已的愤怒的回声的时候,连我自己也吃了一惊。要是有一天,我想退隐,逃避纷纭的俗世,在恬静的梦中度过烦恼的余生,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会比这个小小的山谷更使我满意的了。
因为这地方十分幽静,而且当地的居民,那些最初殖民到这儿来的荷兰人的后代,又有些古怪脾气,这个寂静的山谷,很久以来,一直被大家称作“睡谷”,连那儿的农家儿童,也给附近一带的人称作“睡谷的孩子”。仿佛有一种昏沉沉、令人思睡的力量笼罩着整个山谷,甚至渗透了那儿的空气。有的人说,这地方是给殖民初期的一位本领高强的德国医生施了魔法;另外有些人又说,在亨德里克·哈得逊船长发现这一带之前,就有一位印地安酋长,印地安族的一种先知或巫师之类的人物,在这儿行妖作法。有一点是靠得住的,直到现在,这地方也还是受着某种魔力的影响,闹的好好的老百姓迷了心窍,使他们在走路的时候也象是在不断做梦似的。他们对各种神怪的迷信都相信的不得了,成天恍恍惚惚,容易发生幻想,而且时常会看到奇怪的现象,听到天空里有音乐和说话的声音。整个这一带简直到处都是传说、鬼怪作祟的地点,充满了神秘的迷信。山谷的上空,流星出现和彗星闪闪一扫而过的次数,比这一带任何其他地方都多,梦魔和她的九个小鬼③似乎把这里当作了她们最喜爱的游乐场。
可是,那个常到这个魔力笼罩的地区来作祟,而且似乎是空中一切神怪的领袖的主要精灵,却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无头鬼。据有些人说,它是一个赫赛④骑兵的鬼魂,在革命战争中的一次无名战役里,他的头给一颗炮弹打飞了。山谷里的人时常会看到它在阴暗的夜晚匆匆驰过,好象乘风飞奔一样。他常到的地方并不限于山谷一带,有时还会跑到附近的路上,尤其是离村子不太远的一座教堂附近。其实,那一带有几位极可靠的历史学家,已经把关于这个妖怪的许多传闻的事实,谨慎地收集起来,仔细核对过了。据他们说,这个骑兵的尸身过去就埋在教堂的墓地里,它的阴魂每天晚上都要骑马出去,到当时的战场上寻找它的头颅;有时它在穿过山谷的时候,所以要用那样大的速度飞奔,像半夜的暴风一样,也是因为它耽搁太久了,急于要在破晓以赶回教堂的墓地里去的缘故。
值得注意的是,我说提到的这种见神见鬼的癖性,不仅限于山谷里的土著居民才有。任何人,只要在那里住过一段时期,就会不知不觉地染上这种脾气。不论他们在走进这个睡意沉沉的地区之前头脑多么清醒,只要一会功夫,他们保险就会受到空气中的这种魔力的影响,开始变得富于幻想起来,做着各种的梦,看到种种的幻影。
我提到这个平静的地方,就要竭力地赞扬0因为在这种纽约州到处都可以发现的、住着荷兰人的幽僻的小山谷里,人口、风俗和习惯都始终不变,移民和社会进步的洪流尽管正在催动这个熙熙攘攘的国家里其它的地方不断变化,却在这些山谷旁边悄悄地流过,这些山谷就像躲在溪流旁边的一湾小小的静水。我们只会看见麦秆和泡沫静静地停在水面,或者慢慢地在这片静水的玩具的小港湾里盘旋,丝毫不受旁边的潮流的冲击。如今虽然离开我在睡谷里昏昏欲睡的浓荫下散步的日子已经有许多年了,恐怕我还是能发现同样的树木同样的家庭,在它那平安的胸怀里繁殖。
在这个大自然的小角落里,在美国历史上的远古时期—这就是说,大约三十年之前—曾经有一位可敬的人物,名叫伊卡包德·克莱恩,他在睡谷住着,或者,用他的字眼来说,“逗留”,目的只是为了教育这一带的儿童。他是康涅狄格州人,这一州给合众国提供了许多开发思想和开发森林的先驱,每一年都会派出大批到边疆区的伐木者和到农村去的教师。克莱恩⑤这个姓,对他的身体来说,也不能说不合适。他长得很高,但非常之瘦,窄肩膀,长胳膊,长腿,两只手荡在袖口外面有一英里长,两只脚简直可以当铲子使用,整个躯干松垮垮的。他的头很小,头顶是平的,老大的耳朵,眼睛象两只绿色的大玻璃珠子,长长的鹬鸟嘴似的鼻子,因此,这颗头就仿佛一只停在轴颈上的风信鸡,可以随风报告风向。如果你在刮风天里,看见他贴着小山半边,迈开大步走着,衣服吹的鼓起,在他身体周围飘飘荡荡,你也许会把他错认为饿鬼出现,或者从稻田里逃出来的什么稻草人之类的东西。
他的学校是只有一个大房间的矮屋,是用圆木料草草搭成的,窗户有一部分嵌着玻璃,另外一部分糊着旧抄书本上的废纸。学校不上课的时候,就很巧妙地保护起来,用一根柳条缠在门柄上,另外用几根棍子顶住百叶窗;因此,小偷进去的时候虽然轻轻易易,要出来可就有点为难—这个办法极可能是造房子的建筑师,约斯特·凡·霍屯,从捉鳗鱼的笼子的神秘结构上想出来的。学校的地点相当偏僻,但风光很好,它正好坐落在一座树木丛生的小山脚下,旁边有一条小溪滚滚流过,校舍的一头还长着一株粗大的桦树。在昏昏欲睡的夏天里,从这儿可以听到他的学生低低的喃喃的读书的声音,就像蜂窝里的嗡嗡的声音一样,打断它的,只有那位老师不是之间用威胁或命令的口吻严厉的教训的声音;或者,偶然,但他督促一个在知识的花径上蹉跎光阴的懒学生的时候,可以听到教鞭的惊心动魄的飕飕声。说句实话,他的确是一个十分认真的人,他一直记住那句极有价值的格言:“疼惜教鞭,惯坏孩子。”事实上,伊卡包德·克莱恩的学生们也的确没有惯坏。
话虽如此,我可并不希望大家认为,他真是那种以痛打学生为乐事的专制校长;完全相反,他在执法的时候,总是分别对待,而并非一味严厉,他常常都是把弱者的负担加在强者的背上。遇到那些见到教鞭轻轻一挥就缩成一团的孱弱的孩子,他总是容忍地放过算了。但碰上那些强悍的、冥顽不化的、衣襟宽大的荷兰小顽童,为了维护公道,他就加倍地责打他们。这些家伙,挨了鞭子以后,绷着脸,昂着头,越来越执拗,越来越使性子了。他把这种种称作对他们的父母尽责。他每次施罚之后,总是这样安慰挨打的顽童,说保证他将永远会记住这次的受罚,并且为此而一生一世感激他。
放学以后,他简直成了大一点孩子的伙伴或玩耍的对手,遇到假日的下午,他常常护送那些较小的学生回家,特别是那些小孩有漂亮的姊姊,或者有善于持家并以做得一手好菜著名的母亲。其实,他也应该跟他的学生们好好相处。他的学校收入一向很少,本来连维持每天的一饱也不够—因为他尽管又瘦又长,食量却很大,消化力简直和蟒蛇一样厉害—可是,他有个贴补膳宿的办法,那就是按照这一带乡村里的习惯,他可以到托他教育子女的农民家里吃住,他挨班在这些学生家里,每次住上一个星期,总是照着这个样子在附近一带一家一家地轮流下去,随身只有一个小包袱,包着他在世上的一切财产。
为了免得过分破费他这些农村东家的荷包,免得他们认为进学校的费用负担过重,而教书先生又都是些不劳而食的人,因此他也用各种方法,表示自己是有用的,而且是受人欢迎的。他会不时地帮助这些农民在他们田里干些轻活,帮着他们割草晒草,修理篱笆,牵着马去喝水,把母牛从草地上赶回家,还给他们劈上许多冬天生火用的木柴。同时,他也会撇开他在他的小王国—学校里称王时的那种惟我独尊的神气和那种统治一切的威风,一下子变得非常温柔,非常讨人喜欢。他常常哄哄孩子,特别是那些最小的孩子,以博得母亲们的欢心,就像那只凶猛的狮子,宽宏大量地抚育小绵羊的情形一样。他会坐在那儿,一面把一个孩子抱在膝上,一面用脚踏着一只摇篮,一连摇上几个钟头。
除了这许多兼职之外,他还是附近一带的唱歌教师,他常常因为教青年人唱赞美诗而得到许多亮晃晃的先令。每逢星期日,当他率领着一班挑选出来的歌手,占上教堂唱师班的席位的时候,他站在歌手的前面,那种得意的神气,简直不可一世,他会从内心里觉得他的地位比牧师还要高上一层。这里面,至少有一点是靠得住的,他的歌声比在场的任何人都要高的多;就是现在也还可以听到那座教堂里有一种特别震荡的声音,遇到寂静的星期日早晨,甚至在磨坊水池的对面,相隔半英里路的地方,也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据说,这完全得到了伊卡包德·克莱恩的真传。于是,这位可敬的学究,就这样费尽心机地,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不择手段”地干着各种暂时糊口的小差事,倒也勉强过得去,而且在那些不知道动脑筋之苦的人看来,他的日子还过的非常轻松。
教书先生这种人,在农村妇女眼里,通常是相当重要的,她们认为他是一种闲散的、绅士模样的人物,他的风度和才艺,比粗鲁的乡下小伙子不知要高明多少,而且论学问,他也只比牧师稍微低一点儿。因此,他一出现,乡下人家里的茶桌上往往就会引起一阵小小的忙乱,额外添上一盘糕饼或者糖食,偶尔还会出现一把银茶壶炫耀一下。因此,我们的这位文人,在所有的农家姑娘笑脸相迎的环境里,也就感到特别快活。星期日做礼拜,他和她们一块待在教堂院子里休息的时候,他那种神气,就别提有多得意了!他一时从布满在周围树木上的野葡萄藤上,给她们摘下许多葡萄,一时背诵着墓碑上的铭文让她们消遣;有时又陪着这一大群莺莺燕燕沿着附近的磨坊池塘散步,这时,那些比较羞怯的乡下佬,都不免妒忌他的高雅的风度和谈吐。
由于他的这种半流浪式的生活,他又可以说是一种“流动的报纸”,他总是把一大堆当地的闲谈,从这家带到那家,因此他总是很受欢迎。此外,他在女人眼里,还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物,因为他从头至尾读过好几本书,尤其精通考屯·麦色尔的《新英格兰巫术史》⑥,附带说一句,他对这本书,相信到了极点。
他这个人,的确有点奇怪,说他机灵,他又很老实。他对神怪事物的爱好和领会神怪事物的能力,都和别人不一样。同时,因为他又住在这么一个受魔力镇压的地区,这两种性格,更是加强了不少。无论故事多么粗野,多么荒唐,他都会听的津津有味。他常常喜欢在下午放学之后,走过潺潺流过学校附近的小溪旁边,躺在茂盛的苜蓿丛上,在那儿研究麦色尔的那些古老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一直读到书上的白纸黑字,在黄昏的愈来愈暗的暮色中,变成了一片朦胧的薄雾。然后他就沿着沼泽同小溪和可怕的森林,一路走到他当时寄宿的那家农舍。在这个迷惑人的时刻,大自然发出的每一种声音都会煽动着他那已经激发起来的幻想:山坡上灰卜—普尔—畏勒⑦的呻吟,暴风雨的先锋——雨蛙的报信的叫声,鹈鹄的凄惨的唬唬声,或者一群受了惊的鸟儿,突然从窠里窜到树丛的沙沙声。萤火虫在最黑的地方照的最亮,时而有一个特别亮的小点从他前面的路上闪过,吓得他一跳;如果碰巧有一只笨头笨脑的甲虫,瞎飞乱撞地朝他扑过来,这个可怜的家伙简直以为他是给巫婆的法宝打了一下,吓得魂不附体。遇到这种时候,不管是为了打消恐怖念头,或者为了赶走妖魔鬼怪,他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唱上几首赞美诗;而睡谷里的那些好心人,每逢黄昏中坐在自己家门口,听到他那夹着鼻音的歌声,“用美妙和谐的拖长了的调子”⑧,从遥远的山坡上或者沿着昏暗的小路悠悠飘来,心里常常不由充满了敬畏。
他的另一种追求恐怖的乐趣的办法,是在漫长的冬夜,当那些荷兰老妈妈坐在火炉旁边纺着线,把一串苹果吊在火炉上面,让火烘得焦黄冒泡的时候,和她们待在一块儿,听她们讲些神怪的故事,譬如魔鬼、妖怪、闹鬼的田地,闹鬼的小河、闹鬼的桥、闹鬼的房子,尤其是那个无头的骑兵,或者用她们有时称呼它的方式来说,睡谷里那个骑马飞奔的赫赛人。他自己也同样用那些关于巫师、关于最初在康涅狄格州流行的可怕的凶兆和从天上看到的恐怖的现象、听到恐怖的声音的传说,来讨她们的欢喜;有时还会吓唬她们,对彗星和流行作出许多大祸临头的猜测,甚至还会告诉她们一个惊人的事实,说什么这个世界的确是在打转,而她们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头朝下脚朝上!
不过,当他舒舒服服地蜷缩在炉子旁边,望着炉子里噼啪噼啪的柴火照的满室通红,用不着担心鬼怪出现的时候,加入说这里有一种乐趣的话,那么,这也是他用极高的代价换来的。因为后来在他走回家去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恐怖。在雪夜阴森恐怖的光线里,该有多少可怕的形象和暗影挡住他的去路!他的眼睛该是多么焦渴地望着那从远远的窗户里射过荒野的颤抖的光线!该有多少次,他遇到一株盖满了雪的矮树,像披着白衣的鬼怪式的挡住他的去路,使他毛骨悚然!该有多少次,他一听到自己踏碎了冻结了的冰块的声音,便不由吓做一团地缩回去,连回头张望一下也不敢,生怕会瞧到什么狰狞的鬼怪,紧紧跟在他后面;又该有多少次,他碰到一阵狂风横扫过来,在树林里怒嚎,把他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是那骑马奔跑的赫赛人又在夜里疾驰!
然而,这种种,只不过是夜间的恐怖,在黑暗中行路的人心里的幻想。而且,尽管他一生见过不少鬼怪,在他独自漫步的时候,撒旦也不止一次地变作各种形状挡住他的去路,但是,天一亮,一切的鬼怪都消失了,他本来可以不把魔鬼和他的种种伎俩当作一回事,快快活活地度过一生,可是,他在人生的道路上,却碰到了一个比妖魔鬼怪和所有的巫师加在一起都更使人烦恼的生灵,这就是说—一个女人。
在那些每星期有一个晚上聚在一起,听他教授赞美诗的爱好音乐的学生中,有一位卡特林娜·凡·塔赛尔,是一个殷实的荷兰农民的独养女儿,她是个年方十八的鲜花似的姑娘,丰满得和一只小鹧鸪一样,那张熟透了的娇滴滴的红脸蛋,就象她父亲种的桃子。她在这一带名气非常之大,这不仅是因为她长得美,而且还有希望继承一大笔产业。同时,她还有点爱卖弄风情,这一点,就是从她的服装上也看得出来,那是一种把古代和现代的时装混在一起的打扮,最能衬托出它的妩媚。她戴着许多黄澄澄的纯金首饰,这还是她的高祖母从扎尔丹姆⑨带来的。她穿着一件诱人的古色古香的胸衣,此外还有一条惹人动心的短裙子,以便露出那双在本村最漂亮的脚和足踝。
伊卡包德·克莱恩对女人总是怀着一片柔情和痴心,因此,说起来也并不奇怪,没有多少日子,他就看中了这块非常诱人的天鹅肉。尤其是在他到她父母的那幢大房子探望了她以后。老巴尔斯塔·凡·塔赛尔完全是一个勤俭、知足而心地开朗的农民的典型。虽然事实上他很少看到或者想到他的田庄界限以外的事情,但是在他范围以内,样样都很舒适、充满乐趣、井井有条。他觉得自己家道富有,很满意,但并不因此骄傲;他引以自豪的,只是他的殷实富裕,而不是他的排场。他这座堡垒坐落在哈得逊河沿岸的一块绿油油、树木成荫的肥沃的偏僻地方,一般的荷兰农民都喜欢在这种地方安家。一株大榆树的宽阔的枝叶遮住他的房子,树脚下有一口用木桶圈成的小井,里面涌出一股清冽香甜的泉水,静悄悄地、闪闪发光地流过草地,注入附近一条在赤杨和矮脚树间潺潺响着的小溪中。农舍跟前有一座极大的谷仓,简直可以当作一个教堂,每一个窗口和每一个缝隙都似乎要把农庄的宝物喷出来似的。谷仓里,从早到晚都可以听到连枷忙个不停的打谷声;燕子和雨燕在屋檐附近叽叽喳喳,来往翻飞;一排一排的鸽子,有的一只眼睛向上,仿佛在观望天气,有的把头藏在翅膀下或偎在怀里,还有一些洋洋自得,咕咕叫着,有时又向它们的爱人鞠躬,都在屋顶上面晒太阳。皮毛光滑而行动不便的猪,在舒适富足的猪圈里哼哼叫着,从猪圈里不时会跑出来一群乳猪,鼻子不住地张动,好像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有一队壮丽的白鹅舰队护送着整批的鸭子商船队在附近的池塘里慢慢驶着;一群群的火鸡咯咯地叫着穿过农庄的院子,珠鸡在院子里大发脾气,好像性格乖戾的主妇,发出激怒的、不满的叫声;一只英武的雄鸡在谷仓门前,高视阔步,象个标准的丈夫、武士,或者风度翩翩的绅士。它拍着光亮的翅膀,满心得意而快活地啼了起来,有时用脚爪翻开泥土,然后慷慨地喊出它的老吃不饱的妻子儿女,让它们享用它发现的丰富食物。
这位学究看到这许多准备过冬的奢华食品,不由馋涎欲滴。在他贪馋的想象中,每一只烧烤乳猪,“肚子里都塞着一块布丁”⑩,嘴里含着一只苹果在那里跑来跑去;那些鸽子都整整齐齐地放在一只舒适的大馅饼里,上面紧紧盖着一层酥脆的面包皮;那几只鹅正在它们自己的汤汁里游泳;鸭子一队队舒舒服服地躺在盆子里,仿佛彼此偎得紧紧的新婚夫妇,盆子里还加上充分的洋葱汁;在猪身上,他仿佛看到从那儿切下来了未来的肥美的熏排骨和鲜嫩可口的火腿;他所看到的火鸡,只只都精致地用铁签子串着,脖子塞在脑袋下面,偶尔脖子上还挂着一串美味的腊肠;甚至连那只神气十足的雄鸡也直挺挺地躺在盆子里,作为添菜,脚爪朝天,好像哀求饶命,如果是在生前,凭它那种绅士精神,它一定不屑于这样作的。
当时,欢喜的发痴的伊卡包德幻想着这种种光景,他的一对大绿眼珠,骨溜溜地望着凡·塔赛尔这座温暖住宅周围那些肥沃的草原、丰饶的小麦田、裸麦田、荞麦田和玉米田,以及殷红的果实累累的果园,心里不由思慕着将要继承这一切财产的姑娘,于是他的想象力又发展了一步:他想到这些东西可以轻易地变为现款,怎样把钱投资在无边无际的荒野地里,和野地里的大木房里。不仅如此,他的忙碌的幻想还替他实现了一切希望,而且早就把鲜花似的卡特林娜送给了他。她带着全家儿女坐在载满家用什物的马车顶上,车子还摇摇晃晃的挂着许多锅子罐子;他仿佛瞧见自己骑在一匹缓缓跑着的牝马背上,后面跟着一匹小马,动身到肯塔基、田纳西,或者天知道的什么地方去。
等到走进了那座房子,他的心就完全被征服了。这是一座宽敞的农舍,屋脊很高,但屋顶倾斜得很低,它是按照第一批荷兰移民传下来的那种样式建造的。低低的突出的屋檐形成了房子前面的走廊,遇到坏天气,走廊还可以关起来。廊下挂着连枷、马具、各种农业用具和到附近河里打鱼的网,沿着走廊的两边还有许多供夏天纳凉用的长凳;走廊的一头有一架大纺车,另一头有一只搅奶器。这些说明了这条走廊可以派各种各样的用途。信步走去的伊卡包德,从廊下走进大厅,这间房是屋子的中心和家里人通常聚集的地方。里面的一张长厨房桌上放着几排光亮的锡器,照的他眼都花了。一个角落里放着一只大口袋,里面装满了就要上纺车的羊毛,另一个角落里堆着一匹匹刚从织机上取下来的麻毛布;一串串的玉米和用绳子穿好了的干苹果、干桃子,象结彩似的沿墙挂着。其中还夹杂着许多象是装饰品的红辣椒。有一扇门半开着,他可以头看里面那间最讲究的起居室,其中的蟠脚椅子和深色红木桌子亮得像镜子一样;壁炉铁栏同火铲、火钳,在壁炉上挂下来的龙须菜之间闪闪发光。壁炉上放着些假桔子同海螺壳作为装饰品,顶上挂着一串串各种颜色的鸟蛋,房间正中挂着一枚很大的鸵鸟蛋。摆在墙角里的一只碗橱,故意开着,露出许多极贵重的古代银器同补的很好的瓷器。
伊卡包德一眼看到这些美妙的景象之后,从此就没有平静的时候了。现在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怎样去赢得凡·塔赛尔的绝色女儿的爱情。然而,在这种事业上,他所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比过去游侠骑士一般所遇到的厉害得多。他们要对付的,无非是些巨人、巫士、喷火的龙,以及诸如此类容易战胜的对手而已;他们只要打开一条路,穿过铁门、铜户和金刚石的墙壁,深入囚禁着意中人的堡垒;这一切对于一个骑士来说,简直象我们切到圣诞馅饼的中心那样容易。到了这一步,那位美人当然就会以身相许了。伊卡包德的情形却完全相反,他得攻进一个乡下姑娘的心,而这颗心的周围又布满了任性的和反复无常的迷魂阵,这些总是给他带来许多新的困难,新的障碍;同时,他还得对付那一大批有血有肉的可怕的对手,那无数爱慕她的乡下少年,他们把守着通到她心里去的每一扇门,并且用提防和愤怒的眼光互相监视,当时一旦遇到新的对手,他们又随时都会同心协力地飞奔出来迎敌。
这些人里,最可怕的就是一个体格魁梧、喜欢大叫大闹、性情暴躁傲慢的纨绔子弟,名字叫作阿伯拉罕,或者,按照荷兰人的称呼,布鲁姆·凡·布隆特。他是本乡一带的英雄,素以膂力过人同好勇斗狠闻名。他长得膀阔腰圆,肌肉强健,一头又短又黑的鬈发,一张粗野但不讨人厌的脸,带着一种滑稽而又骄横的神气。由于身材巨大,手脚有力,他得了个绰号,叫作“布鲁姆·骨头”,到处都知道这个名字。他是个出名的精通骑术的理论与技巧的骑师,骑在马上同鞑靼人一样灵巧。他每次赛马斗鸡,总是第一名。凡是一个力气特别大的人,在农村里面,总是有威信的,因此,每逢遇到什么争执,总是由他作公正人。他总是把帽子歪戴着,用一种不容申诉和分辩的神情同语调作出决断。他随时都准备和人打架,或者跟人开玩笑。不过这倒不是他生性恶毒,而是喜欢胡闹。尽管他十分粗暴,骨子里却是一副爱淘气的快活脾气。他有三四个跟他一样脾气的好朋友,他们都把他当作榜样,他总是带头领着他们在乡里乱闯,凡是周围若干英里路以内有什么人争执,或者有什么热闹,他总要赶到。一到冷天,他总是戴着一顶皮帽子,顶上有一根挺神气的狐狸尾巴。每逢乡下人在村里聚会的时候,远远看到这根熟悉的狐狸尾巴,在一群勇猛的骑手之间飞奔而来,他们就得站在一旁,等他们像一阵风暴似的过去。有时候,在半夜里也会听到他的一帮人吆喝着从农舍旁边过去,就像一队顿河上的哥萨克骑兵一样。那些老太太,从梦中惊醒过来,都要静听一会儿,直等到这阵匆促的马蹄得得声过去以后,她们才叹息地说道:“唉,这是布鲁姆·骨头和他的一伙人!”邻舍们用一种掺杂着畏惧、钦佩和出于好心的眼光来看待他,每逢附近出了撒野胡闹或在乡间争斗的事情,他们总是摇着头,并且担保这又是布鲁姆·骨头惹的祸。
这个撒野称雄的家伙,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看中了鲜花似的卡特林娜,把她当作粗野的献殷勤的对象;虽然他的那种求爱方式,有点像一头熊的温存爱抚。可是局人家暗地里说,她倒没有完全叫他失望。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的追求事实上就等于要那些情敌退却的一种警告,同时,他们也没有跟一头正在求爱的狮子作梗的念头;因此,每逢有人瞧见在星期日的晚上,他的马拴在凡·塔赛尔家的栅栏上,知道马主人一定在里面求爱—或者,用一般人的说法,正在“献殷勤”,其他的一切来求婚的人就只好绝望地走开,把战争转移到别的地方。
伊卡包德·克莱恩所要对付的那位可怕的情敌,大致就是如此;从各方面看来,恐怕就是比他强壮的人也会退出竞争,比他跟聪敏的人也要感到绝望。不过,他的性格,刚柔并济,无论从他的身体形状或者从他的精神来说,他都像一根藤手杖,虽则易曲,但很坚韧;尽管有时会弯下去,但绝对不会断;他虽然受到一点点压力就会低头,但压力一去—嘣!他又会挺得笔直,把头抬的和先前一样高。
可是,要公开跟他的情敌作战也不可能,伊卡包德并不是疯子,他知道布鲁姆斯是向来不许别人来妨碍他的恋爱的,甚至比那位狂热的情郎——阿喀琉斯⑪还要胜过一筹。因此,他在追求的时候,就采取了一种悄悄的、暗中渐进的办法。他借着音乐教师的身份作为掩护,经常到她的家里去访问。不过,他这样作,并不是怕受到她的父母的讨厌的干涉,这种在恋爱的道路上常会碰到的障碍,并不是他所要担心的。巴尔斯塔·凡·塔赛尔是个平易近人、对小辈放任的人。他爱他的女儿,胜过他的烟斗;他就像一个知情达理的男人和一个性情极好的父亲那样,任何事情都随她自作主张。至于他那位会当家的矮小的妻子,她既要料理家务,又要看管鸡鸭,也够忙的了。因为,照她的英明见解,鸭子同鹅都是笨东西,必须照料。至于姑娘们,她们自己会照顾自己。因此,每逢这位忙碌的太太满屋子跑来跑去,或者在走廊的一端勤快地纺纱的时候,老实的巴尔斯塔就会坐在另一端,吸着黄昏时的一斗烟,望着谷仓顶上那个每只手拿着一把宝剑的小木头战士⑫,英勇地同风神作战的举动。遇到这种情形,伊卡包德就在那株大榆树下的泉水旁边向他的女儿示爱,或者在最宜于情话绵绵的朦胧暮色里,同她一道款款散步。
我得声明一下,我根本不懂得怎样才能打动和赢得一个女人的心。对我来说,那一直是一种既叫人纳闷又值得惊讶的事情。有些女人似乎只有一个弱点,或者一扇可通的门,而有些女人又似乎敞开着千条大路,可以用一千种办法来获得她们的心。要得到前者只有本领高强的人才能胜利,但要长期地占领后者,那就得有更大的运筹帷幄的将才才行。因为这样的男人,他必须千方百计地为他的堡垒在每一扇门和每扇窗户面前作战。因此,一个赢得了成千个普通女人的心的男人,固然值得称道。但只有那种能够把一个擅长风情的女人的心毫无疑问地控制住的男人,才真正称得上英雄。至于勇猛无敌的布鲁姆·骨头,他当然不属于这一类。同时,自从伊卡包德开始进攻之后,他的兴趣也就明摆着低落了,而且再也没人在星期日晚上瞧见他的马拴在栅栏上了。渐渐地,他和睡谷里的这位教师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布鲁姆这个人,按照他那有点和鲁莽骑士相仿的性情来说,本来可以把这件事提出来公开宣战,或者按照那些把问题看得最简单明了的、古代游侠骑士的办法——采取一对一打仗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为这个女人的争夺。不过,伊卡包德却非常了解这位对头的超人的威力,绝不肯下场和他比武。他曾经风闻到骨头的一句大话,说是“要把这个教书先生对折起来,放在他自己学校里的一个书架上面”,因此,他非常谨慎,绝不让他有一个可乘之机。这种坚持和平的办法,的确有点极端惹人动火;它搞得布鲁姆也没有别的法子,只好把他心里存的那些恶作剧的办法尽量使出来,在他的情敌身上粗野地开上许多实际的玩笑。于是,伊卡包德就成了骨头和他手下的一帮鲁莽骑士嘲笑作弄的对象。他们常常攻进他那个一向和平的王国,堵死那儿的烟囱,弄得唱歌学堂里烟雾腾腾,大家都站不住;有时又在晚上,不管那些柳条和顶窗棍顶得多么神气活现,打进他的学校,把一切东西倒翻过来,搞得这位穷教书先生,直以为乡下的一切妖魔鬼怪,都把这里当作了他们的会场。不过,最令人伤脑筋的却是,布鲁姆总是利用一切机会,要他在他的情人面前出丑;布鲁姆养了一条恶劣的狗,教会它用一种最可笑的方式哀嚎,并且对她说,这条狗有资格作为伊卡包德的敌手,可以教她唱赞美诗。
就这样持续了一个相当时期,这两个情敌的相互情况,并没有发生任何实际变化。有一次,在一个晴朗的秋天下午,伊卡包德满怀心事地坐在他的高凳子上,像往常一样看管着他那小小的诗书王国里的一切事务。他手里拿着戒尺,一种代表他的专制权的王笏;执法的桦树条搁在他的宝座后面的三个钉子上,一直在威胁着那些为非作歹的学生;从他面前的书桌上,可以看到各种走私的货色和禁止携带的武器,这都是从那些无聊的顽童身上搜来的,其中有吃了一半的苹果、气枪、陀螺、苍蝇笼子、和成批纸折的、翘着爪子的小斗鸡。很清楚,刚才一定发生过要他狠狠执行校规的事情,因为他的学生都在忙着专心读书,或者用一只眼盯着老师,狡猾地用书本遮着脸;悄悄谈话;教室里充满了一种嗡嗡嗡的安静气氛。这时候,突然来了一个黑人,打破了满室的安静。他穿的是一身粗麻布短衣和长裤,戴着一种圆顶的破帽子,就像麦鸠利⑬的便帽一样;他骑在一匹毛茸茸、野性未驯的小马背上,用一根麻绳勉强当作马缰。他“得得得”地来到学校门口,拿着一份请帖,请伊卡包德在当天晚上参加巴尔斯塔·凡·塔赛尔家里举行的一次联欢会;他送信的样子非常神气,并且尽力讲了许多文绉绉的话,一个黑人在办这种小差事的时候,往往都要这样炫耀一下;说完了,他奔过小溪,只见他向山谷里飞驰而去,充满了任务重大、迫不及待的气派。
这个刚才还很安静的教室,一下子就忙乱骚动起来了。学生都被他匆匆逼着读完了课文,即使出了小错也没有停下;那些乖巧的,甚至跳过了一半课文,也不会受罚;遇到吞吞吐吐的,他就在他们背上清脆地抽一鞭,催他们加快速度,或者帮他们跳过一个难字,就像一群小妖精似的冲了出去,在操场附近欢喜得大叫大闹。
接着,多情的伊卡包德就梳妆打扮起来,他在这上面至少比平常多花了半个钟头;他把他那套最好的,实际上也是唯一的褪了色的黑衣服,又是刷又是擦地搞了半天,接下来又对挂在学校里的一块破镜子修饰他的尊容。为了使自己能够像一个真正的战士那样出现在他的情人面前,他向他寄宿的那个农家的主人借了一匹马。这个人是一个性情暴躁的荷兰老头子,名字叫作汉斯·凡·瑞柏尔;于是,伊卡包德就英武地跨上马,像一个追求冒险的骑士一样动身了。我觉得,按照讲骑士美人的故事的真正精神,我似乎还应该把我们的英雄和他的骏马的仪表穿戴稍微谈几句,才比较合适。他胯下的这匹牲口是一匹垮了台的耕田老马,老的精神力气全无,只剩下那个劣性子还没消磨掉。它长得骨瘦如柴,皮毛零乱,脖子细得像一只母羊,脑袋小的象个榔头;污秽的马鬃和马尾乱糟糟的,都给牛蒡结在了一起;一只眼睛已经失去瞳仁,像妖怪似的露出一片凶光,至于另外的那只,那就闪闪地,看得出里面真正有鬼了。它在当年一定颇有些火气与猛劲,关于这一层,我们从它用的那个名字—“火药”上就能看得出。过去它的确也是让主人心爱的一匹骏马,性情暴躁的汉斯·凡·瑞柏尔,本来是一位烈性子的骑师,他很可能把自己的精神灌输了一部份给它;因此,尽管它的神气那样衰老萎靡,他肚子里的妖气,却比乡下的任何一匹小马都来的多。
伊卡包德自己,正好是和这匹马配的旗鼓相当的一位人物。他用的是一副短马镫,因此,骑了上去,只好把膝盖抬的高高的,几乎碰到了鞍头;瘦削的肘子像蚱蜢腿似的伸出去;他把马鞭笔直地捧在手里,像玉笏一样;等到这匹马走起来,他的两只胳膊的动作,简直和两只翅膀的拍打差不了多少。一顶小羊毛帽搭在他的鼻子顶上,这是因为他那个前额窄小得可怜,不妨称作鼻子顶;那件黑上衣的下摆,飘荡起来,几乎碰到了马尾。伊卡包德和他的骏马踉踉跄跄走出汉斯·凡·瑞柏尔的庄门的时候,他们的仪表大致就是如此,这简直是光天化日之下难得的一种幽灵。
这一天,我刚才已经说过,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天色晴朗而宁静,大自然披着那种总是使我们联想到丰收的、富丽的金黄色盛装。森林已经罩上端庄老成的棕色同黄色的外衣,其中有些比较嫩弱的树,已经给霜冻染成了一片桔黄、暗紫同猩红相间的灿烂的色彩。高高的天空里,开始出现了陆续不断的一行一行的野鸭;从山毛榉和胡桃树丛里可以听到松鼠的叫声;有时,一阵阵的,还会从附近刚割好稻的田里,传来鹌鹑的忧思重重的啼声。
小鸟们正在享受它们临别的盛宴。热闹得最厉害的时候,他们扑着翅膀,叽叽喳喳,游戏起来,从这一丛灌木跳到那一丛灌木,从这一棵树飞到那一棵树,在们周围这片丰富多彩的天地里忽东忽西。其中还有老实的雄知更鸟,它是小猎人最喜欢的一种猎物,高叫起来,就像和人吵架似的;唧唧的燕八哥成群飞翔起来像乌云一般;金黄色翅膀的啄木鸟,顶着它的红冠,套着黑领圈,披着一身华丽的羽毛;连雀,长着红边的翅膀和黄尾巴梢,头上有一顶小羽冠;还有蓝喜鹊,那个吵吵闹闹的花花公子,穿着鲜艳的淡蓝色外衣和白衬衫,叫不停,说不停,处处招呼,一会儿猛然对这个点一下头,一会儿又向那个鞠一个躬,装出一副和树丛中的每一位歌手都处得很好的神气。
伊卡包德一路慢慢地踱过去,那双从来不放过每一种意味着厨房里食物丰富的征象的眼睛,欢欢喜喜地瞭望着可爱的秋天的宝贵出产。他看见四面八方都是堆积如山的苹果;有的挂在树上,多得把树枝都压弯了;有的已经收集在筐子和圆桶里面,准备上市了;还有许多堆得像小山似的,以便榨汁制酒。再往前,他又看到了大片大片的玉米田,金黄色的玉米穗从裹得密密层层的包皮里探出来,给他带来即将有各种糕饼同玉米糊的美景;许多黄澄澄的南瓜躺在它们下面,朝着太阳挺出它们漂亮的圆肚子,预示着可以得到大量极有滋味的夹心馅饼。过了一会,他又经过了香喷喷的荞麦田,闻到蜂房的气味,他望着它们,不由得觉得一阵舒服的期望袭上心头,他仿佛看到了许多精美的烤薄饼,上面涂满了黄油,还盖着一层蜂蜜或者糖浆,而这些都是由卡特林娜·凡·塔赛尔那双纤巧的、肉团团的小手亲自敷上去的。
于是,他用许多优美的思想和“蜜糖似的假设”喂饱他的脑子,一面沿着一片连绵的小山坡走去,远远望着伟大的哈得逊河的几处最为赏心悦目的景致,太阳正在滚动着它的巨轮,渐渐西沉。塔班湖的广阔水面平稳如镜,只有偶尔的东一片西一片的微波轻摇,把碧蓝的远山倒影拉的更加长了起来。几片琥珀色的云彩浮在天空,并没有丝毫的风来推动它们。地平线上抹上了一片优美的金黄色彩,渐渐变成了清一色的苹果绿,后来又换成了半天里的蔚蓝。一道斜阳的光辉留连在悬崖的苍翠多树的峰头,它们在沿河的几处地方耸立着,使灰沉沉和紫巍巍的崖侧山石显得更加深黯。一只单桅帆船正在远处徘徊,随着退潮慢慢地往下落,一面帆毫无用处地吊在桅杆上面;当天空的倒影在平静的水面射出一片亮光的时候,看上去这艘船就像悬在半空似的。
将近黄昏的时候,伊卡包德才走到凡·塔赛尔的那座堡垒,他发现那儿已经挤满了附近一带的光彩人物和鲜花似的姑娘。那儿还有上了年纪的农民,他们全是那么瘦瘦的,满脸鸡皮,而且都穿着家里织的料子的上衣和长裤,蓝袜子,大皮鞋,还有非常光彩的白铜搭扣。他们那些动作利落、面色凋零的矮小的太太,都戴着折得很密的帽子,穿着长腰身的短上衣,家里织的料子的长裙,一副外面荡着剪刀、针线包和鲜艳的印花布口袋。丰满娇媚的姑娘们,打扮得几乎和她们的母亲一样的老派,只有一顶草帽,一根漂亮的丝带,或者也许是一件白罩裙之类的东西,稍微带着点城市的改良风气。小伙子都穿着方下摆的短上衣,上面缝着巨大的铜扣子,他们的头发一般都是按照当时的式样梳成辫子,尤其是那些能够弄到一张鳗鱼皮的人。在这四乡一带,大家都认为鳗鱼皮是头发的一种有力的滋润剂和补品。
不过,这个场合里的英雄,却是布鲁姆·骨头,他来参加聚会的时候,骑的是它心爱的那匹马,“冒失鬼”。这个牲畜和他自己一样,也是充满了血气同恶作剧,除了他以外,谁也不能驾驭它。事实上,他正是个出了名的、宁可骑劣马的人物,他最喜欢那种会使各种坏招、能叫骑马的人随时都有折断头颈的危险的牲口。因为在他看来,一匹驯良的、容易驾驭的马是不配作一个意志坚强的小伙子的坐骑的。
我想,最好是暂且停一停,先描写一下我们的主角走进凡·塔赛尔的那座堡垒的大房子的讲究客厅的时候,那片涌现在他面前、让他欢喜的瞪着大眼的令人颠倒的世界。我指的并不是那群莺莺燕燕的丰满娇媚的姑娘,同她们大卖弄而特卖弄的花粉胭脂,我的意思是指在大丰收的秋天里,一个真正的荷兰乡下人的茶桌上大量的精美甜食!大盘子里堆满了糕饼,各色各样的,有些简直没法形容,只有有经验的荷兰主妇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中有炸面卷,又软又糯的猪油煎饼,又松又脆的炸糖糕;还有甜饼、松饼、姜饼、蜜饼和各种各样说不清的饼。同时,那儿还有苹果夹心烘糕,桃肉夹心烘糕,南瓜夹心烘糕,外带着一片片的火腿或熏牛肉,此外还有许多盆教人看了就欢喜的蜜饯的梅子、桃、梨和榅桲,这还没提到那些烤鲱鱼和烧子鸡,以及一碗一碗的牛奶和奶油,又是盆又是碗地交错摆满了一桌,大致就像我现在数出来的这样,只剩下当中那把茶壶,像老妈妈似的喘息不停地往外喷着一团团的热气—天啦,多么豪华的气派!这场盛宴本来值得再详细地描写一番,可是一则我已经说的喘不上气了,二则时间也不够。况且,我又急于想把我的这段故事讲下去。幸而伊卡包德·克莱恩倒不象给他作传的人那样匆匆忙忙,每一种美味,他都要吃个痛快。
他这个人,真是个好心肠的感恩知德的人物,一旦肚子装满了珍馐美味,他的性情就会按照同样比例开朗起来,他的兴致也是愈吃愈高,这就像有些人在喝酒时的情形一样。当时,他一面吃着,一面就不由自主地骨溜溜地转着大眼向四周扫射,盘算着有一天,他也许会成为这一切几乎难以想象的奢华同光彩的场合的主人,想到这里他就不由暗暗得意地笑了起来。接着,他又想到,怎样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丢开那座学校,当着汉斯·凡·瑞柏尔同其他的每一个吝啬东家的面弹一下指头,以及怎样把那些胆敢称他为同道的吃四方的学究们,一脚踢出门外!
老巴尔斯塔·凡·塔赛尔在他的客人中间走来走去,他脸上充满了称心得意的神气,面团团的,兴高采烈,就像秋天的月亮一样。他的殷勤招待的动作很简短,但也很生动,仅仅限于握一下手,拍一下肩膀,哈哈大笑一声,然后就竭力劝客人开始大吃,自个儿动手。
这时候,公用室,或者说,大客厅里,已经传来了奏乐的声音,招呼大家前去跳舞。乐师是一个灰白头发的老黑人,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在这一带沿街卖艺。他的乐器和他本人一样衰老,一样受尽了折磨。大部分的时间,他只拉着两三根琴弦,拉一下弓子点一下头;头几乎弯到了地面,每逢又一对新舞伴开始跳起来,他就跺一下脚。
伊卡包德对于他的舞蹈,也和他对自己的歌喉一样自命不凡。他的四肢,他的每一丝肌肉,可以说没有一处是闲着的。只要瞧见他那松垮跨的架子全体飞舞起来,吱吱咯咯地满屋子转,你准会认为那是圣·维塔斯⑭,天赐的舞蹈祖师,亲自在你面前表演来了。他简直成了全体黑人最钦佩的人物,因此,田庄里和附近人家的黑人,老老少少,大大小小,都涌到这里来,象一座座用亮光光的黑脸堆成的金字塔似的,站在每一个门口和每一扇窗户外面,他们瞅着这种情形,都乐得不得了,白眼珠骨溜溜地乱转,一个个咧着大嘴,嘴角几乎碰到了耳根,都在那儿露出一排排的白牙齿直笑。这怎么能叫这位管教顽童的打手不浑身是劲,不快活呢?他的舞伴正好是他心上的美人,她看到他那种种充满热情的眼色,每次都是用优雅的微笑作为回答。而布鲁姆·骨头,却在热恋和嫉恨交迫的沉重打击下,只好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怀恨不已。
跳舞结束之后,伊卡包德就给一群更为贤明的人吸引了过去,他们和老凡·塔赛尔正在走廊的一端坐着吸烟,一面闲扯着早年的情形,一面拉杂地讲起大段关于战争的故事。
这附近一带,在我说这句话的那个时代,是一个最幸运,充满了历史掌故的伟人的地方。战争时期,英国和美国两方的战线曾冲到它附近;因此,过去它一直是盗匪横行的地方,受着难民、牧场保镖以及各种边疆骑士的骚扰。时间过去的不多不少,正好可以使每一个讲故事的人给他的掌故添上一点恰如其分的想象,以及在记得不大清楚的时候,索性把自己说成每一项丰功伟绩中的英雄。
这里可以听到道夫·马特林的故事,他是一个高大的荷兰人,一把大胡子黑中透蓝。当初,他几乎从土壕里的一门老式的、放射九磅重炮弹的铁炮,打中了一艘英国战舰,可惜他那门炮放到第六发就炸坏了。还有一位老绅士,不过他的姓名却不便说出—他是一位非常有钱的老爷,不好随便评论—这个人,在怀特平原⑮的战役里,他曾经用一把小剑挡开了一颗毛瑟枪的子弹,以至于他当时的的确确觉得子弹是嗖地一声绕过剑锋,从剑柄旁边斜飞过去的。其中还有几位也在战场上树立了同等伟大的丰功伟绩,简直没有一个不相信:为了使得战争能够欢欢喜喜地结束,他自己曾经起过很大的作用。
可是,比起接下来的关于鬼怪和幽灵的故事,这一大堆掌故就算不了什么了。附近一带的这类珍闻,非常丰富。乡土的传说和迷信,在这种四处都有屏障安居已久的幽僻农村里面,一向流传得最为旺盛。不过,对于占我们乡村人口绝大多数的那许多流动的人群来说,这些珍闻却总是被他们糟蹋得不值钱。除此之外,在我们的大多数乡村里,妖魔鬼怪也根本得不到鼓励,因为他们总是还没有来得及在坟里睡完头一觉、翻个身,他们的活着的朋友就已经从这附近旅行到别的地方去了;所以,等到他们晚上出来巡夜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拜访的熟人了。大概这就是除了我们那些建立已久的荷兰公民群居的地方以外,为什么我们从来难得听到鬼怪的缘故吧。
不过,神怪故事所以在这一带如此流行,它的近因,毫无疑问,还是因为它就在睡谷附近的缘故。甚至从这种鬼怪作祟的地方吹来的风也都带着感染力,它简直把那股多梦多幻想的风吹得每一块地方都受了他们的感染。当时,凡·塔赛尔家里,正好有几位睡谷里的人物也在场,他们于是照例传播了许多荒诞神奇的传说。他们讲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故事,谈起附近有一株大树,当年,不幸的安德烈少校⑯就是在它下面给抓住的。据说,有人还看到同听到了鬼送殡、鬼哭丧之类的故事,出现在这株树的周围。同时,有些人还讲起了那个穿白衣服的女人,怎样在乌鸦山的阴暗山谷里作祟,怎样常常听到她在冬天晚上暴风雪要来之前,据说,她原先就是死在那儿的雪地里的。然而,这些故事里最主要的部分,还是转到了大家欢喜谈的那个睡谷里的妖怪—无头骑兵。最近有好几次都听到了他在四乡巡逻的声音。据说,每天晚上,他都要把那匹马拴在教堂墓地的坟堆当中。
这座教堂,由于环境幽僻,仿佛向来就是怨鬼最爱作祟的一个地方,它坐落在一片小山岗上面,周围尽是刺槐和高耸的榆树。它的清白的粉墙从树林子里羞答答地一闪一闪,就像基督徒的纯洁面孔从隐居地方的绿荫中微露的笑容。斜度缓和的山坡直通到一片银光闪闪的水面,岸边有许多高树,从高树当中可以窥见哈得逊河岸上的青山。一个人只要瞧见它那长满青草的墓地,看到阳光这样安静地照射在上面,他准会想到,至少在这种地方,死人总应该可以安眠九泉的了。教堂的另一面,有一片广阔的、长满树木的山谷,其中有一条大山涧在乱石和倒下来的树干当中奔腾咆哮。涧水又深又黑的那一段,离开教堂并不远,上面原来有一座木桥。通到桥的那条路和桥本身都在枝叶层层的大树荫蔽之下,使得它在大白天里,也显得非常阴郁,如果在晚上,那简直黑得可怕。这是那个无头骑兵最爱来往的一个所在,人们常常会在这儿碰到他。当时讲的那个故事,是关于老布劳威尔的一个掌故,说的是这个极其邪门外道,最不相信有鬼的人,怎样碰到了那个骑兵在蹂躏了睡谷之后回来,他怎样不得不跟在后面追赶,以及他们怎样飞跃过荆棘同矮树,山坡同沼泽,而等到他们奔到了桥头,那个骑兵却突然变成了一具骷髅,把布劳威尔一把扔到涧里,然后在霹雳声中,跃过树梢,一下子不见了。
这个故事立刻被布鲁姆·骨头的险遇盖过了,他讲的那段险遇比上面这一段还要神奇惊险三倍,他一点也不把骑马飞奔的赫赛人放在眼里,只当他是一个恶名昭彰的骑师。他一口咬定说,有一天晚上,他从附近的星星村回来,这个半夜里乱跑的骑兵追上了他,他于是提议和那个妖怪比赛一下马,赌一碗混合酒。他本来会赢过这个妖怪的—“冒失鬼”不知要比那匹鬼马快多少倍—不过,他们刚奔到教堂旁边的那座桥,那个赫赛人就开了小差,化作一道火光不见了。这一大堆故事,都是用一种含混的、人在黑暗里说话的语调讲的,听故事的人的脸,只能一阵阵地从烟斗一亮当中偶尔得到一丝亮光;这些故事深深地印在伊卡包德心上,他于是礼尚往来地对他们讲了几大段他的宝贵作家,考屯·麦色尔写的故事,并且添上了许多过去在他的故乡,康涅狄格州发生的奇迹,以及他在睡谷里走夜路看到的各种恐怖景象。
这时,饮酒作乐的人渐渐散了。上了年纪的农民都把他们的家眷聚拢来,坐上了马车,辚辚的车声在空旷的路上和远处的山上久久不息。有些姑娘跨上他们心爱情郎的马鞍后面的坐垫。她们的轻快的笑声,掺和着马蹄的“得得”声,沉着静悄悄的山林传来一片回音,声音越来越弱,渐渐地就听不见了——而刚才一片喧哗热闹的场面,也就只落得处处沉寂萧索了。当时,伊卡包德稍微留连了一下,因为按照农村里的情郎的习惯,他得跟那位将来要继承家当的姑娘说几句私房话;他觉得已经有了十分把握,现在他已经登上了成功的大道。至于会谈的经过,我不敢乱说,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不过,从有些地主看来,我又恐怕一定是出了什么岔子,因为他的确是待了不大一会就出来了,而且神色相当的沮丧,一直耷拉着脑袋。哎,这些女人呀,这些女人!难道那个姑娘又在玩弄她的什么风情手段吗?难道她先前鼓励这位穷学究,只是为了把他的情敌降服的牢牢的吗?难道这是一种诡计吗?知道这种事情的,也只有老天爷,绝不是我!总之,只要一句话就够了,后来伊卡包德偷偷溜出去的时候的神气,与其说是像偷了美人心的拐子,还不如说像一个偷鸡贼。他一点也没有像往日那样左顾右盼地注意他一向垂涎的农家的富裕环境,他只是笔直地走向马厩,拳打脚踢狠狠地给了他那匹马几下子,毫不体贴地把它惊醒过来,也不管它在舒坦的宿舍里睡的正甜,正在梦见玉米和燕麦堆成了一座座大山,山谷里遍地都是牛草和苜蓿。
这时正是魔影幢幢的深夜,伊卡包德心情沉重,垂头丧气地一路赶紧回家,这是一条贴着高山侧面的小路,矗立在逗留镇的上空,当天下午他从这条路来的时候,就别提有多高兴了。天时和他本人一样地阴郁凄惨。塔班湖在离他脚下很远的地方,展开了它那昏暗朦胧的荒凉的水面,偶尔只见一艘单桅帆船的高高的桅杆,悄悄地停泊在山脚下。在这死沉沉的深夜,他几乎连哈得逊河对岸狗吠的声音也听的出来,但是,声音非常模糊,非常微弱,只能使他想到他和这位人类的忠实伴侣隔的很远。偶尔,还会有一只无意中醒过来的公鸡,拖长着调子咯咯地一叫,声音好象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从远山丛中的什么农舍里传来—可是,这只象他的耳朵在梦里听到的声音。附近连一点有生意的痕迹都碰不到,只有偶尔蟋蟀的一点悲鸣,或者一只大青蛙从附近的沼泽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喉音,好象睡得很不安稳,猛然从床上翻了个身。
他下午听到的那些妖魔鬼怪的故事,这时候一下子全涌进了他的回忆。夜色越来越黑暗,星星似乎在太空里显得更深远了,急云有时把它们遮得一点看不见。他从来没有感到象现在这样孤单,这样凄惨。此外,他又正在走进故事里常常有鬼怪出没的那个地方。路中央有一株硕大无朋的郁金香树,象巨灵似的峙立在附近的其他树木当中,仿佛一座分界碑。它的枝子上尽是疖子瘤子,奇形怪状,大的可以当作普通树木的树干,看看弯到了地面,却又升到了半空中。这株树还和不幸的安德烈的悲惨遭遇有着许多牵连,当初,他正是在这附近被俘虏的,因此,大家也就一直把它也叫作了安德烈少校之树。一般的老百姓看到它,总是抱着一种掺杂着尊敬和迷信的心情,这里面一部分是出于对它的不幸的同名人的同情,一面也是因为大家讲起关于它的故事,里面总是提到许多见神见鬼的怪事通阴风惨惨的悲叹。
伊卡包德一走近这株可怕的树,就开始吹起了口哨。他觉得有人在回答他的口哨—其实,这不过是一阵疾风从枯树枝当中萧萧扫了过去。等到他走近了一点,他又以为他看见树当中挂着什么白的东西;他停下了脚步,也停止了口哨,仔细一瞧,才看出那地方是给闪电打掉了一层皮,露出了雪白的树身。突然间,他听到了一声悲叹,他吓得牙齿不住地打战,膝盖不停地拍打马鞍,其实这不过是一根巨大的树枝,给一阵风刮得摇摆起来,擦着另一根也在摇摆的枝子罢了。他安全地走过了这株大树,可是,前面已经埋伏了新的灾难。
离这株大树两百码的地方,有一条小溪横过路面,流到一个沼泽很多,树木茂密,人称威雷泽的地方。溪上有几根并排的粗木头,算是一座桥。在路的那一遍,小溪流到树木里去的地方,有一丛橡树和栗树,上面布满了密密层层的野葡萄架,遮得那儿好象洞壑一般的阴森。要走过这座桥,可是一场极严重的考验。那地方正好是不幸的安德烈被擒的地点。当时,那些身强力壮的义勇骑兵,就是埋伏在这些栗树和藤葛的掩蔽之下,出其不意地把他抓住的。自从那时以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条有鬼怪作祟的河流,一个小学生如果在天黑以后必须单身经过这里,他心里总是害怕极了。
他一面向小溪走拢去,一面心里扑扑地跳。不过他还是鼓足了全部勇气,一连对他那匹马的肋骨踢了十几下,打算飞快地冲过这座桥;可是,这匹别扭的牲口非但没有开始向前走,反而来了一个横动作,朝树篱奔过去。这一耽搁,伊卡包德心里更害怕了,他于是把另外一面的缰绳猛力一抖,用其另一面的那只脚拼命地踢起来。一切都是白费力气。他那匹马,说句实话,倒真是惊动起来了,但它却窜到路的另一面,冲进一片荆棘和赤杨丛生的密林。这位教书先生只好把鞭子同后脚跟,双管齐下地打在老“火药”饿瘦了的肋骨上面,打得它不停地喷着鼻息直往前奔,不过,它刚刚走到桥头就猛地停住了四条腿,差一点弄得这位骑师倒栽了出去。就在这个时候,桥旁边的烂泥地里有个沉重的脚步声音,一下子冲进了伊卡包德灵敏的耳朵。他看见在树丛的暗影里面,在小河的岸边,好象有一个巨大的、奇形怪状的、又黑又高的东西。它一动也不动,但又似乎象一个巨大的怪物,聚精会神地埋伏在暗地里,准备一下子扑到这个过路的旅客身上。
这位大惊失色的学究吓得头发都竖了起来,怎么办呢?回头飞跑已经太晚了,再说,难道他还有本事逃出妖魔鬼怪的手掌吗?如果它真是妖怪,难道他不会驾风吗?因此,他就鼓足了劲,表示一下他的勇气,结结巴巴地质问了一句:“你,你,是,谁?”他没有得到答复。于是,他就用一种更为紧张的方式,重新质问了一下,仍然没有答复。于是,他就再度捶打起顽固的“火药”的肚子,一面闭上眼睛,用一种并非自愿的热忱,大唱起赞美诗来了。刚唱着,那个骇人的黑簇簇的东西就行动起来,向前一抢,弯身一跳,到了那条路当中,尽管夜色那样阴暗,但是,这个不知来历的东西的形状,现在还是可以大致看清楚的。他好象是一个身材巨大的骑兵,骑在一匹强大有力的黑马上面。他并没有什么跟人为难或者讨好的表示,他只是倨傲地在这条路的一侧,顺着老“火药”的瞎眼那一面慢慢走着,这时候,老“火药”的那种受惊的样子和顽固的性情,已经都过去了。
伊卡包德一来对这位奇怪的半夜里的同伴本无好感,二来又想到了布鲁姆·骨头跟那个骑马飞奔的赫赛人的一段冒险经过,这时就催动了他的骏马,打算把他甩在后面。可是,那个陌生的家伙也催动他的马以同等的步伐前。伊卡包德于是勒住马,让它走着小步,想掉在他后面,不料那个家伙也是这样。他心里开始觉得气馁了。他打算重新用力唱起赞美诗,可是,他的焦渴的舌头却粘在上颚上面,连一小段也唱不出。这个纠缠不去的同伴的阴森,固执的沉默之中,有点神秘可怕。这里面的道理不一会就很恐怖地搞明白了。登上前面的高坡的时候,这位同路旅伴的身形,在天空的背景里映的十分清楚,他又高又大,裹着一件黑斗篷,伊卡包德这才吓得半死地瞧出来他原来没有脑袋!可是,叫他更加恐怖的却是,他又看到那颗本应该安在肩膀上的脑袋,却给吊在身子前面的鞍头上面。他恐怖到了极点,只好象雨点似的在“火药”身上拳打脚踢起来,希望他突然一动把它的同伴甩开—可是,那个妖怪也跟着他全力腾跃起来。于是,他们就一道冲过去,也不顾山高水低,每跳一次,总是蹬的山石乱飞,火星四射。一路上,伊卡包德因为急于逃命,只好把他的又长又瘦的身体俯下去,伸在马头上面,而他那件单薄的衣服,也就趁此迎风飞舞起来。
这时候,他们已经到了转向睡谷的路上。不过,“火药”却象给鬼附了体,冲下山脚,朝左面奔去。这是一条穿过一片多沙的山谷的路,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路斗都在树荫之下,这条路通向鬼怪故事里那座出名的小桥,桥那面是一片起伏不平的绿油油的山坡,坡顶上正好是那座刷的雪白的教堂。
在这一场奔逐之中,那匹马受了惊,直到目前,对它的不高明的骑师显然还是有利的。可是,正在他奔过山谷一半的路上,马鞍的肚带偏偏断了,他觉得马鞍正在从他的身体下面溜走。他抓住鞍头,打算把它扣牢,但没有用,幸亏他抓紧时机,抱住老“火药”的颈项,才救了自己一命,马鞍也在这是掉到了地下,接着,他又听到了追骑的四蹄踏破马鞍的声音。一时间,汉斯·凡·瑞柏尔发起脾气来的恐怖样子突然闪过了他的脑海,因为这是汉斯专门在星期天用的马鞍,不过,现在并不是为小小的恐惧担心的时候;那个妖怪追得正紧—况且,他自己又是这么个不高明的骑师!——他得费尽千辛万苦才能保住那个座位;他一时滑到了左面,一时滑到了右面,有时候又在马脊梁的骨峰上猛烈地颠上去摔下来,吓得他生怕给劈成了两半。
这时候,树丛中有个开旷的地方给他带来了希望,使他高兴起来:教堂旁边的那座桥就在眼前了。小溪上倒映的一颗闪烁的银星说明了他并没有搞错。他看到的教堂的墙正在前面的树丛中隐隐约约地一闪一闪。他想起了这就是跟布鲁姆·骨头赛马的那个鬼怪不见了的地方。“只要我能够奔到桥头,”伊卡包德暗想,“我就安稳了。”正在这时候,他又听到那匹黑马紧紧跟在他后头喘气喷气;他甚至胡思乱想地以为他感到了他的热气。老“火药”的肋骨又挨了死命的一脚,它于是一跳就上了桥,像连珠炮似的蹬着回声咚咚的桥板,终于到了对岸。这时候,伊卡包德就回过头,瞧瞧那个骑兵是不是没影了,因为照规矩,他应当化作一道硫磺的火花而去。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他只瞧见那个妖怪踏着马镫立起了身子,提起他的头颅预备朝他扔过来。伊卡包德打算避开这支恐怖的火箭,但来不及了。它已经拍地发出一声巨响,打中了他的脑袋,打得他一头倒栽在尘土里面,“火药”、黑马和骑马的妖怪就象一阵旋风似的从他旁边一扫而过。
第二天早晨,大家发现这匹老马失去了马鞍,缰绳拖在马腿旁边,正在它主人的院门口老成持重地啃着青草。伊卡包德在吃早餐的时候没有露面,午饭的时候到了,依然没有伊卡包德这个人。孩子们聚在学校前面,懒洋洋地沿着小河散步,也找不到教书先生。这时候,汉斯·凡·瑞柏尔才感到不安,有点担心可怜的伊卡包德和他的马鞍的命运了。出去打听的人于是立刻出发,经过详细的调查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他的踪迹。在通到教堂的一段路上,他们找到了那副给踏在烂泥里的马鞍。马蹄债路面上印的很深,显然是因为猛奔的缘故。他们一直追踪到那座桥,桥那头,在一处溪面宽广,溪水又深又黑的岸上,他们找到了不幸的伊卡包德的帽子,紧贴着它,还有一个摔得稀烂的南瓜。
大家在小溪里打捞了一下,但并没有发现教书先生的尸首,汉斯·凡·瑞柏尔,以他的遗产处理人的身份,检查了那个包括他的一切世间财产的包袱。那里面共计两件半衬衫,两条领巾,一两双羊毛袜子,一条旧的厚棉布短内裤,一把锈剃刀,一本卷边折角的赞美诗集,还有一只校正音调用的破哨子。至于学校里的书籍和家具,那都是村里公众的东西,只有考屯·麦色尔的《巫术史》,一本《新英格兰年鉴》同一本圆梦算命的书算是例外。在最后的这一本里,还夹着一张有滑稽帽水印的大纸,上面有几处胡乱涂写的地方,都是写了半天没写好,预备抄来献给凡·塔赛尔的嗣女的诗句。这些魔术书同乱涂的诗句,立刻就被汉斯·凡·瑞柏尔一把火烧了,从此以后,他就决心不再送他的孩子到学校里去读书。据他说,他从来不知道这样的读书写字会有什么好的下场。至于这位教书先生的钱,他前一两天才收了季薪,无论多少,那一定是在他失踪的时候,他随身携带着的。
到了下一个星期日,这件神秘的公案就在教堂里引起了许多猜测。一群群瞪着大眼和爱说闲话的人,有的聚在教堂的墓地里,有的站在桥边,有的就围着发现了南瓜和帽子的地方,大伙于是想起了布劳威尔的遭遇,骨头的亲身经历,以及许多诸如此类的故事。当时,他们把这种种情形费心费力地全部考虑了一遍。又把目前案子的各种形迹和它们对证比较了一下,于是都摇了摇头,一致得出结论,认为伊卡包德一定是给那个骑马飞奔的赫赛人拐了去。既然他是个光棍,又不欠谁的债,大家也就从此不再为他烦神。那座学校后来便搬到了睡谷里的另外一个地方,由另外一位学究代替他执教。
下面这一段也是实有其事。几年后,有一位老农民到纽约游历了一趟,上面这段惊险的故事,就是从他口里一一传出来的。回来之后,他带来了一个消息,说是伊卡包德·克莱恩仍然活着,当初他所以要离开这附近一带,一部分是他很怕那个妖怪和汉斯·凡·瑞柏尔,一部分也是因为那位将来继承家私的姑娘把他一脚踢开,搞得他十分狼狈。他已经把他的住处换到了离这里很远的一个地方,在那里一面开学堂,一面学习法律,后来就得到了律师执照,变成了政客,奔走竞选,给报纸写文章,最后终于当上了十镑法庭⑰的法官。至于布鲁姆·骨头,他在他的情敌失踪之后不久,就得意洋洋地和鲜花似的卡特林娜在神坛面前结了婚,每逢有人讲起了伊卡包德的故事,他总是摆出一副深知其中底细的神气,而且总是一提到那个南瓜就前仰后合地大笑,这些情形引得一部分人不免怀疑起来,好像他知道的很多,就是不肯讲似的。
话虽如此,那些在这种案子上断事如神的乡下老妈妈,却直到今天还是认为伊卡包德是给神怪摄走了,这是她们最欢喜的一个故事;附近一带的人在冬天烤起火来,常常拿它当作谈话资料。那座桥也更加成了迷信害怕的对象,近几年来所以把那条路改了方向,由磨坊的水池旁边通到教堂,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那座学校因为没人去,不久就坍败了,据说这位不幸的学究的阴魂还常常在里面作祟;在夏天的安静的黄昏里一路溜达着回家的种田的孩子,往往会幻想起来,仿佛听到他的歌声正远远地,在睡谷的安静寂寞的空气里,唱着一首音调凄凉的赞美诗。
注释:
①英国诗人詹姆斯·汤姆生(James Thomson)最著名的寓言体长诗。
②圣尼古拉斯,纪元三百年左右,小亚细亚的一个主教,是天主教中孩子、商人、航海者的守护神,也称作纽约的守护神。
③见莎士比亚剧本《李尔王》,第三幕第四场。
④德国地名,在美国独立战争中,英国曾雇佣了许多赫赛人作炮灰这个迷信传说的内容,大致就是这样,它已经在那个鬼影幢幢的地方给许多神怪故事提供了材料,全乡的人家在炉边闲谈的时候,都把这个鬼怪称作睡谷的无头骑兵。
⑤克莱恩(Crane)原意为“鹤”
⑥考屯·麦色尔(Cotton Mather):美国有名的神学家,反对巫术、迷信。这里是讽刺克莱恩的食古不化。
⑦灰卜—普尔—畏勒是一种只在夜里听得到叫声的鸟,这个名称是从它的叫声里得来的,据说那种声音和这几个字很相似。——作者原注
按:灰卜—普尔—畏勒的字意是:鞭子—穷—志向(whip—poor—will),这是一种美洲鸟,通常称为蚊母鸟,或怪鸥,欧文在这里用以讽刺伊卡包德。
⑧见弥尔顿《快活的人》。
⑨荷兰北部村名。
⑩语出莎士比亚剧本《亨利四世》。
⑪《荷马史诗》中的猛将,为女奴和主帅争风吃醋。
⑫指风信针。
⑬罗马神话中的传递消息的信使。
⑭圣·维塔斯(St.Vitus),古代西西里岛上的一个贵族的儿子,曾经害过一种四肢狂舞的病,后来为基督殉难。西方迷信的人认为他是这种疯病的救主,就把这种病称作圣·维塔斯病。欧文在这里是嘲笑伊卡包德的疯狂。
⑮地名,在纽约东北25英里,1776年在此曾发生大战。
⑯安德烈(J.Andre),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一个英国军官,被美军在逗留镇擒住,以间谍罪处死。
⑰指审判十镑以内案件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