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美索不达米亚
5.最早的文明
5-1 美索不达米亚
一切迹象表明,西南亚形成的村社生活模式传播到欧亚大陆的其它地区和北非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这一模式在适应各地环境条件中所作的修正,在前面几章已经研讨过。然而,最古老的文明的兴起就难以用类似的文字来解释了。它们并非必然非从其发祥地兴起不可。西南亚村社文化在旧世界温暖地区传播所产生的结果,与这样的结果相仿佛:用饱含细菌的溶液在盛着动物胶的盘子画一个圆圈;过一定时间,在许多地方就会出现密集的、彼此分离的菌群。同样,村落文化所到之处,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就会出现。稠密人口和某些文化因素及环境因素相结合,使城市生活成为可能,在这些地区,文明就会兴起。
城市作为一种崭新而风格独特的社会组合的重要性,第二章已作了研讨,与之同时研讨的。还有城市存在的条件。城市不仅需要稠密而定居的人口,而且还需要技术装备,把食品和它笨重的原材料运到城里需要这些装备,把城里熟练工匠生产的商品输往各地也需要这样的技术装备。凡是上述条件得到满足的地区,在旧世界和新世界的几个地区,城市生活都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在其它一些地方,别地发展起来的城市生活模式通过传播,创造了当地城市兴起必需具备的条件。
在旧世界,最早的文明中心—可以被当做是城市生活的同义语—都发生在大河之滨。河谷地带的肥沃土壤可以支持众多的农业人口,水运又给城市所需提供了便利。都市组织在这些中心建立之后,逐步从每一中心渐次传播到越来越宽广的地区。对原材料的需求,大河谷地灌溉技术应用到较小的地区,都推动了都市组织的传播。最初的文明中心都是独立兴起的,这一点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们之所以相似,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它们都源出于西南亚的村社文化模式,新型的社会组合给它们提出的问题都是相似的。
最初的城市建立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斯河、印度河和黄河之畔。城市生活在欧洲来临极晚。早期的希腊和意大利城市,实际上是很小的城镇,而且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欧洲最早的、繁复程度足以被划入文明类型的文化,是克里特文化,这一文化亦不是城市文化。岛上的人口虽然稠密,但是分散在许多小型村落之中,这使笨重商品运输减少到最低限度。生产克里特人出口商品的熟练工匠集中在沿海的几个地方,海船可以运来原料,运走成品。直到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前776年)之后,希腊才出现名副其实的城市。意大利城市的出现,则是在希腊移民定居意大利(公元前7—前6世纪)之后,也可能是在伊特鲁里亚人定居意大利(公元前8世纪)之后。在欧洲其余地区,城市来临更晚;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城市,几乎在中世纪末了才出现。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大概是最初的城市生活中心。城市生活在以上两地的发端似乎是各自独立的,实际上是同时产生的(约公元前4000年)。虽然早在公元前3500年,埃及和美索达米亚就有偶然接触,但是这两种文明真正的相互作用,等到埃及成为一个卷入亚洲事务的军事大国才会发生(公元前1500年)。印度河谷文明的发轫期比较难以断定,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当地的纪年史。然而,这一中心与西南亚村社文化的源点如此之近,所以此地的定居生活肯定在很早的时代里就已确立。贸易换取的东西证明,到公元前3000年,它与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已有接触。华北黄河流域的文明比其它几种文明确立的时间要晚得多。即使赋予商代之前的黑陶文化以文明的地位,此地文明开化的最早年代也不可能早于公元前2000年之前很久的时代。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对我们文明的影响,超过了任何其它最早的文明中心对我们的影响。对于古典希腊文化受惠于此地文明的深重,我们的认识仅仅才开始。希腊化时期的各种文化受其恩惠就更为深重了,那时的中介是亚述文明和波斯文明。借助希腊化时期的文化,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模式传播到罗马帝国,因此而成为西欧传统的一部分。
埃及文明对我们文明的贡献,在重要性上位居其次,可以历数的贡献要少得多。主要集中在技术和神学领域,这些贡献到达西方之前,经过了希腊化文明的过滤。埃及文化追随的是一条与我们分歧的道路,其价值和兴趣基础我们是难以理解的。它对来世生活的执着追求,它狂热地把法老当做神来接受,国民的幸福建立在法老的幸福之上,这一切对欧洲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
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是我们知道并能理解的那种文明的最早的例子。许多迄今在西方社会中运转的经济模式和社会模式,都可以追溯到这一地区。据说,倘使乔治。华盛顿被送回古代巴比伦汉穆拉比王的宫廷之中(约在公元前2067—前2025年),他会比置身于以他命名的首都里更感到宾至如归。除了语言上的困难而外,他在汉穆拉王国里遭遇的东西,很少有他不熟悉或难以理解的。然而,倘若他置身如今的首都华盛顿,他反而会不知所措、困惑不解,原因是过去两百年间巨大的技术变迁,以及我们的社会为使文化的其它侧面适应这些技术变化所作的笨手笨脚的努力。
苏美尔人的技术,基本上维持了西南亚新石器文化中心的技术,再加上一些添加的成分和工艺技能上的显著提高。苏美尔人实际上已经知道并且加工除铁之外的一切金属。只有陨铁可供开采,所以它太稀缺,不能派作一般的用场。他们用生蜡铸造法铸铁、抽铁丝,且能把铁块焊接起来。他们的珠宝显示出金银细丝工艺和金银细粒工艺。苏美尔文化早期,金属的价值相差微小。黄铜和青铜都极为稀缺,所以它们与金银的价值相差无几。矛头、匕首和战斧是实际用于作战的武器,而不是仪式用品,它们是金铜合金或金银合金制造的。这些合金是实用的、用于加工的金属,硬度高,耐腐蚀。陶器用陶轮制作,由陶工进行大批量生产。显然陶工是专业人员。陶器产品规范化,并严格用于功利目的。奢侈器皿是用金属、宝石或贝壳制作的。
苏美尔人始终受到相邻的操闪米特语言的村民和牧游民的威胁,最后被闪族人的征服所压倒,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入侵的闪族人迅速接过了苏美尔文化的许多成分。两种民族的关系,也许在众多的雕刻中得到了最好的说明。这些雕刻显示,闪米特国王身着绣花王袍、头戴王冠,长发长须做成卷曲的样式,随侍一旁的是一位苏美尔文书,他剃成光头,身披斗篷和褶迭短裙。几代人之后,这两个民族发生了融合。闪米特语胜利了,然而苏美尔人被征服时业已相当稳定的文化,却几乎一成不变地延续下来。后来的技术中,没有一项是由入侵的闪米特人带进的。
苏美尔人的城市由泥砖修砌的巨大城墙围绕,城墙的外表砌有几层焙烧过的火砖。每一个带城墙的城市都有一座筑在高地上的庙宇,庙宇也绕以围墙,占地几英亩,包括庙中祭司们的生活住房在内,庙中亦有储藏室和工作间。庙宇正中筑一假山,称为庙塔,庙塔之顶供奉城市守护神的神龛。庙宇之内还修有几位小神的神龛,不过它们修在平地之上。
城市的主神常供以居所,其中的陈设与世俗的统治者宫廷的陈设相仿,只是更见豪华。他还被供以各种级别的祭司,拥有后宫的嫔妃,后宫的设置仿照世俗国王的模式,嫔妃之首是主神的正宫娘娘“恩杜”。这位女子应该忠于她的神圣的丈夫,她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她照例是该市统治者的姐妹或女儿。在有些情况下,她常常安寝在主神的后宫中。在作出重大政治决策的前夕,她总是在此就寝。其想法是,她的神圣的丈夫晚间将要会见她,把决策的答案告诉她。城市的世俗统治者遇到难题时也可能住进圣殿。晚间神将来托梦,告诉他如何解决难题。既然主神的正宫娘娘同时又是世俗统治者的近亲,所以神的命令与统治者的意志绝少发生冲突。
处于正宫娘娘社会地位之下的,是主神的其余嫔妃,称之为“萨尔梅”。这些女子似乎是正式嫁给主神的,他们似乎带有嫁妆。她们通常住在庙里,但是可以自由出入,甚或在庙外另有住宅。她们可以占有财产,经营买卖。唯一不得从事的生意是开酒店。宗教与酒精显而易见的冲突,迄今为我们所熟知;这一冲突显然至少可以回溯到公元前2000年,因为汉穆拉比法典规定,开酒店的“萨尔梅”将用火刑处死。这些嫔妃不必宣誓保持贞洁。她们生的孩子一律被视为主神的子女。这能说明古代传说中的英雄为何常常自称是神的儿子。一条颇为奇怪的规定允许“萨尔梅”结婚,但是其凡胎俗体的丈夫不能和她生孩子,因为这被认为是侵犯了神的权限。如果“萨尔梅”生了孩子,她就会被处死。显然,“萨尔梅”常常给世俗丈夫买妾,让小妾接过生子的职能。人们猜想,这样的婚姻,通常是年纪较大的妇女缔结的,她们结婚的目的是做生意或寻觅合意的伴侶。
正如神塔居于庙宇之上一样,神庙居高临下地支配着城市的精神生活和经济生活。它是一个巨大的合营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财富被聚敛到它的手中。城市的守护神是一切土地的占有者,十分之一的农产品要作为地租上缴给他。农民和工匠用实物上什一税。征税得到的原料在神庙中进行加工,其成品输往外地,由其它社区的代理人销售。这种神庙贸易需要大量的职员和会计,他们全都正式纳入低级祭司的等级。高级的祭司组成神庙公司中自封的长期不变的董事会,他们任职的时间和一个王朝维持的时间一样长。一旦进入神庙,金钱和商品就不再重新分配。同时,神庙放债的利率又相当高。这就加速了财富的集中。财富积聚于宗教组织之手这一倾向,在许多文化中均可见到。在新教改革的时期,教会占有大约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而且还继续蚕食剩下的土地。
神庙是唯一的教育中心,它们维持的学校,理论上是男女同校的,虽然实际就学的女子极少。这些学校培养学生从事文书、医生、律师和祭司等职业。一切专业人员都被看做是祭司,虽然他们多半是独立开业,仅仅形式上与这个那个神庙有一定的联系。有两个系列的祭司。负责仪式的祭司确保仪式(包括祭礼)准确无误地进行。负责占卜的祭司在各种占卜术的基础上回答问题、作出预言。
美索不达米亚的占卜师给后世文明的最大贡献,来自他对星象的研究。诚然,埃及人也研究天象,知道一年的准确长度,发现了天狼星一千多年一次的运行周期—它在地平线上的某一点升起再回到那点降落的时间。然而,美索不达美亚人使天文学的精确性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我们黄道12宫的概念要归功于他们,认清行星和恒星的分别要归功于他们。有趣的是,他们把地球和月亮也纳入行星。美索不达米亚的观星人,记录了千百年间行星的运行情况和日蚀月蚀的情况。最后,他们至少学会了非常准确地预报月蚀,并且能将这一知识用于预言。虽然他们的天文学知识通过希腊人和阿拉伯人传给了我们,可是他们无疑也是迄今依然兴旺的伪科学占星术的始祖。比他们的天文学发现远为重要的,是由此产生的机械主义的字庙观。可以提前千百年预告行星运动和日蚀月蚀的世界,再也不是听凭神衹任意主宰的世界了。研究规律和自然法则的工作,正是建立在这个认识基础之上的,这就是科学家的基本活动。
苏美尔人似乎是首先把奴隶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的人。他们创建的奴隶制模式在近东保留到晚近的时代。奴隶主要是战俘,亦有少量的罪犯和债务奴隶。在此之前,人们把战俘杀掉。但是,苏美尔人生活在定居的社区里,这儿有许多粗活要做;所以他们认识到,即使是敌人,让他活着比杀死他更为有利。罪犯奴隶和债务奴隶常被人误解。把罪犯贬为奴隶的目的,与其说是惩罚,毋宁说是确保这些不安分的罪犯安分守己。这些奴隶主要是罪行不重的惯犯。购买这种奴隶的主人要对奴隶的任何罪行负责,所以他们肯定会督察奴隶,一旦奴隶行为不当,主人就会给他们吃一顿鞭子。
债务奴隶只不过是一种制度的终极产品,在这一制度下,一个人可以超越自己资财的偿还力去借债。他举债以求安生;一旦无力在商定的时间里还债,举债人就成了债权人的奴隶,用他的劳动去补偿债务人借款的损失。
苏美尔奴隶的负担并非特别沉重。因为奴隶是从附近的城市虏获的,或者就是本地社区的成员,所以奴隶和自由人在体型上没有差別。奴隶可以占有财产。如果他能保证还债,奴隶还可以举债。奴隶可以赎买自己的人身自由。奴隶可以打官司抗议主人出卖他,如果他可以证明,想买他的怀恨在心,可能要虐待他的话。逃奴要受到严惩,帮助逃奴的人也要受到严惩。女奴自然成为主人的妾。然而,主人一死,妾及其孩子即获得自由。奴隶受伤时,主人会得到补偿,奴隶主的其它财产受损时也可以得到补偿。奴隶造成的损坏,又必须由奴隶主来赔偿。
苏美尔人是有史以来最早组织和训练武装力量的人。最初的战争是局部的战争,只不过是城邦之间为争夺土地和水源的争吵而已。后来,城邦扩张之后,远距离的征伐才揭开序幕。到公元前3000年,我们看见苏美尔城邦已经在为争夺商路而发动战争。最早的纪念碑上展示出驴拉的四轮战车。然而,指挥这样的驴车作战肯定是极端困难的,甚至驾这样的战车冲入敌阵也极为困难。因为驴子和马不一样,它们趋向于根据情况来各行其事。到阿卡迪王国时代,马已经进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性能优良的两轮马车已被采用;不过,尚无迹象表明,已经采用了有效的马车战术。
苏美尔军队的力量在于它操练有素的步兵。苏美尔人首先发明了方阵,多半的历史学家误将其归功于两千年后底比斯的伊巴密浓达①将军。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的纪念碑显示方降作战的情况,国王英勇地走在方阵的前面,头戴金盔,手执偃月刀或权杖。在双方的方阵交兵之前,他一定跳到侧翼去了。敌对的方阵作战的队形,略象夜总会招待员熟悉的楔形。两军的方阵快速前进,越冲越快,直到面对面交手冲突为止。
①伊巴密浓达(Epaminondas,约前420-前362)—古希腊底比斯将军,前371-前362年三次战败劲敌斯巴达。他在底比斯的政治军事改革使底比斯成为希腊强大的城邦。
征服苏美尔的闪米特人遭遇到后来一切征服者面对着的问题。他们是村民和游牧部落人。一旦接过业已开化的苏美尔人的统治,他们就发现,治理一个大帝国是繁忙的差事。游牧人虏掠一个国家是容易的,但是他们试图迁入这个国家来征收赋税、维持生产并在征服中得到实惠时,他们不得不转向已经懂得行政管理的人。阿卡迪人征服苏美尔之后不过几年,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已经在利用苏美尔人原有的官僚制度了。不过几代人的时间,剃光头的苏美尔文书—他们曾经卑躬屈膝地追随衣着华丽的阿卡迪国王—已经重新将大部分实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笔是比刀更致命的武器。
美索不达米亚是最早把商务作为主要兴趣之一的文明。贸易对任何文明生活都是必需的条件,因为这个河谷地带提供的唯一大宗原料是粘土、芦苇和粮食。连建房的栋梁和雕琢偶像的石材都要靠进口。随着苏美尔人使用金属量的日益增多,他们的商路延伸得越来越远。苏美尔商人建立的贸易站伸展到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以远的地方。他们似乎通过波斯湾海路进行着相当广泛的贸易,因为文献记录表明,一次远程贸易历时三年,回来时无疑满载着“象牙、猿猴和孔雀”。两条大河上游的商品—苏美尔木材和动物产品的主要来源—靠水路运到下游的苏美尔城市,这一方法仍在广泛使用之中。这种运货的牛皮浅水船简单地用柳条编结起来,外面再扎上牛皮;除了有效载荷之外,足以容纳二三人再加上一两头驴。船抵目的港后,就被拆开来与货物一齐出售。驾船人把个人用品与所购之物驮在驴子背上,徒步赶着毛驴回家。
到公元前3000年,便利贸易的一切器具都已确立。标准的衡器和量具已经发明。各城市的商用器具最初大概各不一样,这一点与欧洲中世纪的情况一样。但是,帝国的拓展造成日益增加的标准化趋势。最早的交换媒介是标准固定的量大麦的“斗”。许多情况下,这一只斗都用石头雕刻而成,并被置于市场之中。如果农夫认为,他交换的大麦不足量,他就可以用“斗”量一量。到公元前3000年,金属货币开始取代大麦货币,政府开始担心货币短缺的问题。汉穆拉比法典试图稳定大麦与货币的比价,对违犯兑换标准的人处以重罚。拒绝接受大麦让人换货的商人被判处死刑,任何拒绝按现行比率用金属货币换取大麦的人同样也处以极刑。
每次换货时都切割和称量金属。苏美尔人没有金属辅币。困难当然在于如何估量金属的纯度。在稍后的时代里,私立银行在金属铸块上烙上自己的印记,保证货币未掺假。这些“烙印锡克尔①就是我们现行金属货币的始祖。在苏美尔-阿卡迪时期,银对金的比价是12:1。
①锡克尔(shekel)—古巴比伦及希伯莱金币单位,含金量约1/2盎司。
我们握有记录复杂财务交易的楔形文字泥板;借贷的固定利息高达200-300%,如果债务人没有财务担保的话。最低的利息是年息25%。既有委托人、经纪人,也有合资事业,相当于我们的股票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趣的是,有关委托人和经纪人的法律条文规定,欺骗委托人的经纪人所受的惩罚,只及欺骗经纪人的委托人所受的惩处的一半。显然,财经力量已经在排挤小人物,法律已在试图保护小人物不受大财东的损害,尤其是不受寺庙财东的损害。
苏美尔人习惯于就一切重要交易签署合同,所以我们看到一幅完整得令人吃惊的苏美尔人的生活画图。不仅保存下来了大量的文件和合约,而且还留下了大量的私人信函。公元前2000年之前的一块泥板上记载着世人熟知的哀叹,一位老人叹息年青一代堕落的现象。另一份私人留下的文献表现出格式上的高度连续性,这是一位少年给父母的家信,信中抱怨了学校的伙食。
从法律文件和私人信函中,我们得到苏美尔人家庭生活的一幅绝妙的画图。苏美尔人的家庭颇象我们的家庭。不存在大家族或扩大式血族。这大概是城市生活的反映,因为在城市人口中维持扩大式家庭模式是非常困难的。城市人口处在经常的迁移之中,而且经常接纳外来的人员。任何城市的人口都趋于由孤立的个体组成,因此仅由亲子组成的小家庭是最强有力的社会单位。
婚姻是单偶制,唯有富豪和位高权重者例外,他们可以纳妾。家庭的金钱由全家共有共用。妇女可以经商、借债,丈夫不在家时,她们可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简言之,她们享有平等的经济地位。事实上,她们的法定地位超过了1926年“已婚妇女财产法”之前的英国妇女的法定地位。妇女不对丈夫婚前的负债承担责任,反之亦然。但是,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均为家庭的债务,夫妻双方都可能要对之负责。有些情况下丈夫可以卖妻,但必须征得妻子本人同意。倘若她宁可上一个富人家做妾。而不愿在穷人家做妻子吃苦,她可以请丈夫出卖她。
苏美尔在历史上是最早拥有充分发育的法律观念、成文法及正式颁布的法典的地方。印度尼西亚的阿达法不能断代,但是它的年代肯定比苏美尔法典晚。第一部保留下来的、完整的美索不达米亚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940年制定的。然而,更悠久的一些法典残片遗存下来了。这些法典应被视为拿破仑法典性质的法典,意在简化并统一许多城市中前已存在的法律体系。之所以产生统一法系的需要,是因为苏美尔-阿卡迪帝国的扩张,汉穆拉比是帝国的统治者。
汉穆拉比是闪族人。从较早法典的残片来判断,闪族人的征服导致了刑罚的加重和妇女处境的恶化。有一点顺便在此一提,据汉穆拉比本人记述,他刚出生时被人在灌溉渠道中的一只芦苇篮子中救起,由一位园丁养大,所以他比同样遭遇的摩西早约五百年。
汉穆拉比命人把他制定的法典刻在石柱上,把镌刻着法典的石柱竖立在帝国各城市的集市中。法律行文简明扼要,我们的法律中则难以找到这样简明的措词。国王握有重要的司法权,代表着最高上诉法庭。这一模式至今被一些近东的统治者继承下来,它似乎是闪族人典型的模式。它提供了一个办法,使国王能为臣民所及,以此博取臣民的拥护。断案精明、能估量相互矛盾冲突的证词并发现伪证的国王,其威望定会剧增。所罗门国王以典型的闪族方式开庭断案,他就是一位威望很高的国王,他断的案子至今家喻户晓。
国王任命的边远地区的官吏代行国王的司法职能。既有较低级别的宗教法庭,也有较低级别的民事法庭,但是二者的权限范围并非框定得非常清楚。大概,司法制度原来依重于宗教法庭这一侧,这一点与苏美尔文化的其余部分一样。但是,民事法庭僭越了多余的权力。到汉穆拉比王朝时期,宗教法庭可以审理宣判有关庙宇事务的案子;然而,即使这些判决也要接受国王的审查。普通的民事诉讼由国王指派的法官在民事法庭受理。
主犯和证人宣誓提供证词,出示的文件由法庭审查,判决以先例为基础。在重大案件中,被告由辩护人代为出庭。推翻自己原有判决的法官要处以罚金,被褫夺法官资格,因为据信他是接受了贿赂才翻案的。然而,如果对判决不满就可以上诉,亦可以给法庭提供新的证据。法庭书记员把所有案件都用楔形文字记录在泥板上,然后把泥板掺和着沙子置于大罐之中。对提供伪证和蔑视法庭者判以重刑。事实上,整个的法庭审案程序对现代的律师而言,完全是非常熟悉的。
汉穆拉比法典中大部分有趣的条文,是关于经济事务的条文。价格稳步上涨,贫穷的土地占有者不断被排挤而离开自己的土地。有些条文是针对无人使用的农业用地的再分配而制定的。在这些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控制工资、租金、工时等等因素所作的最早的尝试。事实上,有一块最近译解的苏美尔时期的泥板上,记录着一场围绕进出工场统含的计时工资的纠纷。这一场纠纷带进了法庭,法庭的判决有利于劳工,这一结果在苏美尔法庭里并非什么不平常之举。然而,尽管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上人们自始至终都努力固定物价和工资,可是我们可以追溯生活消耗稳步上涨的趋势,这一现象与自那时以来的趋势相类似。
苏美尔王国甚至实施过自上而下的“新政”①,是公元前2630年拉格什城②的乌鲁加吉纳王发动的。在他留下的文书中,乌鲁加吉纳王对其祖先含糊其词、躲躲闪闪;此一事实表明他出身平民,是平步青云爬上国王宝座的。他最早的施政措施之一,是减轻赋税,减少祭司收取的过高的丧葬费和占卜费。事实上,他试图实行占卜术的社会化,让占卜师领取统一的政府薪金,禁止他们索要额外的费用。他同时试图实施农业改革,解散大庄园,把土地重新分给农民。这自然使他遭到所有家境富裕者的仇视,富人们向附近城邦的统治者求助。在由此而发动的右翼革命中,乌鲁加吉纳被杀,一切又回复到往常的状況。有一分遗存至今的最隐私的文书记述了这一次事件。在拉格什城墙外的一堆废墟中,发现了一块未经焙烧的泥板。在这块泥板上,一位职位不高的祭司—他必定是乌鲁加吉纳王的朋友和党羽—记录下保守派请来的外邦联军所捣毁和掳掠的神庙,他用尽各种咒骂之词,诅咒右翼叛徒,以解心头之恨。
①新政(New Deal)—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摆脱严重经济危机而制定的施政纲领。1933—1941年实施两期。要旨是救济、复兴和改革。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干预稳定金融。扩大投资,紧缩农业,兴办公共工程,增加救济等。
②拉格什(Lagash)—古苏美尔最重要都城之一,今泰洛赫,属伊拉克。在此曾发掘出5万余件楔形文字泥板文书,亦有大量石刻和砖刻铭文。建城于欧贝德时代(约公元前5200-前3200年)。阿卡得的萨尔贡曾在此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