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厌烦与兴奋
厌烦作为人类行为的一个要素,在我看来,未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我相信,在整个历史时期。它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今天更是如此。厌烦似乎是唯有人类才具有的情绪。被关起来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躁动不安、上窜下跳、呵欠不断,但从一性一质上说,我不认为它们的体验可与人类的厌烦相比。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者两者兼有;有时它们是在求偶,有时则在设法保持一温一暖。但是,即使是在它们不快乐时,我认为它们也不是厌烦所致。也许类人猿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与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而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厌烦的本质之一是:把目前状况同别的、更易于被人接受的、顽强地进入到人的想像中的状况相比。厌烦的另一本质是:人的官能不能长期地陷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夺走你的生命的敌人那地逃跑,我想是不愉快的,但决不是令人厌烦的。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地,没有人会在上院的初次演讲时呵欠连天,除了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之外——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从根本上说,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一望,这种欲一望的对象不一定是令人快乐的,但肯定是那些使得厌烦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不同于另一天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厌烦的对立面,不是快乐,而是兴奋。
对于兴奋的追求欲一望常常扎根于人的心灵之中,特别是男一性一之中。我认为,这种欲一望在狩猎时代,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更容易获得满足。狩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一爱一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正躺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好,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生厌的。然而,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枯燥无味了(当然,贵族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处在且一直处在狩猎时代)。我们听到过许多关于机械劳动单调乏味的抱怨,不过我想,比较起来,采用旧的耕作方法的劳动才是最沉闷单调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我认为,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全世界人们的厌烦的总量。在雇佣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他并不孤独,晚上地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度过时光,这些在旧式的乡村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再看看在中下层阶级的生活中发生的变化吧。以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把一切收拾停当,大家便一团一团一围坐,开始所谓的“大一团一圆”的快乐时光。这意味着家长去睡觉,妻子忙编织,女儿们要么盼望早日死去,要么梦游一江一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通行的做法是,在这个时候,父亲对她们讲话,她们都应为之快乐万分。要是运气不错,她们最后也结了婚,于是便转而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她们的青春年华同自己所经历过的一样,在沉闷无趣中流逝。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老处一女,或者最后当个老一奶一奶一的女佣人——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给予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令人害怕。在我们评价百年前的世界时,别忘记这一厌倦的重负。历史越往前,厌烦的压力也越重。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的冬天,那单调的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黑暗中只有蜡烛给了他们微弱的光明,柴火的烟雾弥漫着唯一的屋子,室内依然寒冷如冰。屋外,道路实际上不能通行,因此几乎看不到来自邻近村庄的行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巫者的风俗,这种风俗后来成了晚上唯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更少厌烦,但却更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或者说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兴奋的足够强烈的追求而得以避免。女孩们现在大多已经自己谋生。多半是由于这能够使她们在晚上去寻求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一团一圆”的时光。在美国,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一影。而且家家有了收音机。青年男一女们约会比以前方便多了,家庭女佣们每星期至少可以有一次令人振奋的聚会,而这足以使简·奥斯汀的女主人公在整本小说里长久期待了。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迫切。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往另一处,走到哪里,就把兴奋带到哪里;他们狂歌劲舞、开怀畅饮。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是期望着在一个新的地方享受更多的快乐。那些必须靠挣钱才能养活自己的人,只好在工作中忍受厌烦的折磨,那些有足够的钱可以不工作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高尚的理想,我决无低毁之意。不过我担心,这种理想,与其它的理想一样,比起理想主义的想像来,是一种更难获得的东西。与欢快的前一天晚上相比,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20岁时人们以为30岁生命将会结束。我已经58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把人的生命当作货币资本来花费也许是不明智的。一定量的厌烦也许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实际上,各个民族只要一有机会,都会表露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第一次从白人那里尝到酒的滋味时,他们至少找到了一种摆脱单调乏味的生活的良方,因此,除非政一府干涉,否则他们便会酷配大醉,一死方休。战争、屠一杀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图摆脱厌烦的一些方式,甚至与邻居吵一架也比无所事事要强。所以说,对于道德家来说,厌烦是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因为人类的恶行中,至少有一半是由于对厌烦的恐惧引起的。
然而,厌烦不应被看作是完全邪恶的。厌烦有两种,一种是挫折型,一种是呆滞型。挫折型是由于缺乏毒一品引起的,呆滞型则是由于缺少活动引起的。我不否认毒一品对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例如,一个明智的医生有时开的药方里就有鸦片,而且我想这种情况比禁烟主义者想像的要多得多。但是迷恋毒一品,甚至不加约束地让自己的本能冲动失去控制,是决不应该的。那种在人一习一惯了吸毒后才能适应的厌烦,在戒除了这种一习一惯后,我认为时间是唯一的疗方。用于解决吸毒问题的方法,在一定限度里,也适用于对付各种兴奋。兴奋过于充足的生活会使人一精一疲力尽,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颤栗狂喜,而这种颤栗狂喜往往被人当作是快乐的主要因素。一个一习一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一胡一椒粉过份一爱一好的人一样,对足以使别人窒息的一定份量的一胡一椒粉,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为了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量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于健康,而且会使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变得脆弱,使得广泛的机体满足为兴奋所代替,智慧被机灵所代替,美感被惊诧所代替。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的兴奋对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变得幸福,一定量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这一点从小就应该告诉年轻人……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生厌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味的时候。试想一下,一个现代的美国出版商,面前摆着刚刚到手的《旧约全书》书稿。不难想像这时他会发表什么样的评论来,比如说《创世纪》吧。“老天爷!先生”,他会这么说,“这一章太不够味儿了。面对那么一大串人名——而且几乎没作什么介绍——可别指望我们的读者会发生兴趣。我承认,你的故事开头不错,所以开始时我的印象还 相当好,不过你也说得太多了。把篇幅好好地削一削,把要点留下来,把水份给我挤掉,再把手稿带来见我。”现代的出版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现代的读者对厌烦感到恐惧。对于孔子的《论语》,伊斯兰教的姑兰经》,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所有那些被当作畅销书的圣贤之书,他都会持这种看法。不独圣贤之书,所有的一精一彩的小说也都有令人乏味生厌的章节。要是一部小说从头至尾,每一页都是扣人心弦的话,那它肯定不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伟人的生平,除了某些光彩夺目的时刻以外,也总有不那么绚丽夺目的时光。苏格拉底可以日复一日地享受着复会的快乐,而当他喝下去的毒酒开始发作时他也一定会从自己的高谈阔论中得到一定的满足;但是他的一生,大半时间还 是默默无闻地和克珊西比一起生活,或许只有在傍晚散步时,才会遇见几个朋友。康德据说在他的一生中,从来没有到过何尼斯堡以外十英里的地方。达尔文,在地周游世界以后,全部的余生都在他自己家里度过。马克思,掀起了几次革命之后,则决定在不列颠博物馆里消磨掉他的余生。总之,可以发现,平静的生活是伟人的特征之一,他们的快乐,在旁观者看来,不是那种令人兴奋的快乐。没有坚持不懈的劳动,任何伟大的成就都是不可能的;这种劳动如此令人全神贯注,如此艰辛,以至于使人不再有一精一力去参加那些更紧张刺激的娱乐活动,除了加入到假日里恢复体力消除疲劳的娱乐活动,如攀登阿尔卑斯山之外。
忍受一种或多或少单调的生活的能力,是一种应在童年时代就培养起来的能力。现代的父母在这方面是有相当责任的,他们给孩子们提供了过多的消极的娱乐活动,如电一影、一精一美的食品等。他们丝毫没有认识到,除了一些很少的例外,过一种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对于孩子的重要一性一。童年的快乐,主要应该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从自己生活的环境中去获得。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要付出体力代价的娱乐活动,如看戏等,越少越好。从根本上说,这种兴奋犹如毒一品,兴奋愈多,追求兴奋的欲一望也愈强,但是,在兴奋期内身一体的消极被动状态是违反人的本一性一的。一个小孩就像一棵幼苗一样,只有让他不受干扰、总在一攸土地生长时,才发育得最好。太多的旅行,太多的形形色一色的感一性一东西,对青少年并没有好处,因为这会使得他们长大以后缺少忍受寂寞生活的能力,而唯有寂寞才能使人有所创造。我当然不是说寂寞生活本身有什么好处,我的意思是说,只有伴以一定程度的寂寞,某些美好的东西才有可能被人获得。以华兹华斯的诗《序曲》为例c对于某些读者来说明显不过的是,华兹华斯的思想和感情是富有价值的;然而对于那些老于世故的城市青年来说,这一切都不可感受。一个孩子或青年人,在他具有一个严肃而富于创造一性一的目标时,他就会心甘情愿地忍受巨大的厌烦,因为他发现这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一个孩子过着放一荡不羁。享受奢华的生活,他的脑中就不会自然地产生这类创造一性一目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脑袋中想来想去的,总是下一次快活享乐,而不是遥不可期的成功。由于这些原因,不能忍受厌烦的一代将是一代小人,这样的一代人使自己不适当地脱离开缓慢的自然发展,在他们身上任何一种生命的冲动亦将渐渐消亡,如同花瓶中被折断的花儿凋谢枯萎。
我不喜欢玄乎隐秘的语言,但是如果我在这儿不用听起来有点诗意的而不是科学的语言,我就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不管我们怎样认为,我们总是大地的造物,就像动植物一样,我们的生命是大地的一部分,我们也从它那儿汲取一乳一汁。大地生命的节奏是缓慢的。对它来说,秋冬同春夏一样重要,休息同运动一样重要。儿童比成一人更应该同大地生命的起伏节奏保持某种联系。经过无数世代的更替,人和躯体已经适应了这种节奏,基督教的复一活节就体现了这一节奏适应。我见过一个两岁的孩子,他一直生活在伦敦,有一回他第一次被带到绿意葱定的乡村去散步。这时正是冬季,一切都是湿滚滚的,道路泥泞难行。在成一人看来,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但是这孩子的眼里却闪现出惊喜的神采,他在潮一湿的土地上跪了下去,把脸理在青草里,嘴里发出欢快的呼呀叫一声。他所体验的欢乐是原始的、素朴的和巨大的。这种得到满足的机体需要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可以说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的人,其一精一神很少是健全的。有许多种快乐,它本身和大地的生命没有联系。例如说赌一博吧。这类快乐一旦终止,人就会感到无聊和不满,渴望着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这种快乐带给我们的感受是不能叫做幸福的。另一方面,那些把我们与大地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的快乐里,则有着能使人得到极大满足的东西,这种东西即使停止了,它们带来的幸福仍然长驻不去,尽避比起那些更易使人兴奋的放一荡一胡一闹来,它的强烈程度要低些。这中间的差别,在我看来,存在于从最简单的职业到文明程度最高的职业的全部范围内。刚才我提到的那个两岁的孩子就表现了与大地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最为原始的可能形式。但是在更高的形式上,同样的事情可以在诗歌中发现。使得莎士比亚的抒情诗超乎一般的东西,就是那种充满了字里行间的。使两岁的孩童拥抱草地的同一种欢乐。请读一读“听、听,云雀”,或者“来到金黄的沙滩上”;你会发现,那两岁的孩子只能以口齿不清的叫喊表露出来的情感,在这些诗里以更为文明的形式表达了出来。请再考虑一下一爱一情和纯粹一性一爱一之间的区别。一爱一情是一种使我们整个的存在得以复苏新生、光彩焕发的体验,恰像植物久旱逢甘霖一样。没有一爱一情的一性一交一,全然没有这种体验。在这种暂时的满足停止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疲倦。厌恶如生命空虚的意识。一爱一情是大地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一爱一情的一性一爱一却不属于它。
现代城市居民所遭受的一种非同一般的厌烦,与他们同大地生命的分离密切相关,它使得生命变得炽一热、肮脏而又饥一渴,就像沙漠中的朝圣一样。在那些富裕得使自己可以选择生活方式的人中,他们遭受的那些难以忍受的厌烦,正像它看上去显得很荒谬一样,是他们对厌烦的惧怕。为了逃避挫折型的厌烦,他们反而陷入了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厌烦之中。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是一种平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平静的环境里,真正的快乐才能得以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