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
第十八章
走吧!我们的旅行经过的是幽静的山谷,
幸福的小鹿随着胆怯的母亲在那里漫步,
绿荫覆盖的烁树伸开粗大的枝柯,
阳光穿过它们在草地上纵横交叉;
快动身吧!因为我们要走的是可爱的旅途,
欢乐明亮的太阳已高高升起在天空。
别等辛西娅用朦胧的灯光照亮寂寞的森林,
到那时便不太安全,不太愉快了。
——《厄特里克森林》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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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苏格兰诗人詹姆斯·合格(1770—1835)的诗。霍格曾得到司各特的揄对,口而闻名,被称为“厄特里克牧人”。辛西娅即月神狄安娜。
在阿什贝比武场上,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看见他的儿子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时,他的第一个冲动是要命令他的仆人保护和照料他,但是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在这么多的人面前,他不能让自己承认,这就是被他赶走和剥夺继承权的儿子。然而他吩咐奥斯瓦尔德对他留点儿心,要那个家人和两个奴隶等观众一散,马上把艾文荷送往阿什贝。谁知这个好差使给别人抢了先,观众确实散了,可是骑士已不知去向。
塞德里克的斟酒人到处找他的少爷,却遍寻无着,他刚才昏倒的地上只留下了一摊血迹,人已不见踪影,仿佛给仙人抬走了。撒克逊人都是非常迷信的,奥斯瓦尔德便可能用这样的假设,向主人报告艾文荷失踪的秘密,可这时他的眼睛突然发现了一个人,他穿得像扈从,面貌却明明是老爷的仆人葛四。原来乔装改扮的放猪人为了主人的突然消失,正为他的命运万分焦急,到处寻找,以致疏忽了与自己的安全直接有关的伪装。奥斯瓦尔德认为葛四是潜逃的奴隶,抓住他是他的责任,至于如何发落,那是主人的事。
斟酒人重又开始打听艾文荷的下落,但从旁观者收集到的全部情况,只是这位骑士给一些衣着华丽的仆役小心抬起,在一位小姐的指挥下,放到一只担架上,随即给抬出了拥挤的人群。奥斯瓦尔德得到这个消息,决定立即回禀主人,听取进一步的指示;他把葛四当作塞德里克家的逃犯,带在身边。
撒克逊人忧心忡忡,一心惦记着他的儿子,这是天性发挥了作用,尽管大义灭亲的坚定意志要否定它,也无法办到。但是他一旦获悉,艾文荷已得到了妥善的,也许还是友好的照料,由于担心他的命运而引起的父爱,又重新被自尊心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愤怒所取代了,认为这是他所说的威尔弗莱德的件逆不孝罪有应得的结果。“他无家可归是自作自受,”他说,“他为什么人卖命,就让什么人给他医伤吧。他只配跟着诺曼骑士跑江湖,玩把戏,不配拿起我们的大刀和战钺为祖国杀敌雪耻,为英国祖先的威名和荣誉战斗。”
“要保持祖先的荣誉,”罗文娜说道,她正好在场,“只要头脑聪明,行为果敢,比所有的人都英勇,比所有的人都高尚便够了,可是除了他的父亲,我还没听人说过……”
“别多嘴,罗文娜小姐!只有在这件事上,我不能听你的。穿好衣服,准备参加亲王的宴会吧;我们得到了邀请。这是不同寻常的荣誉和体面,自从黑斯廷斯战役败绩以来,傲慢的诺曼人还很少这么对待我们。我得去参加,我至少要让那些目中无人的诺曼人看到,一个儿子哪怕打败了他们最勇敢的人,他的命运也不能影响我这个撒克逊人。”
“可是我不想参加,”罗文娜说,“我还得提醒您,别让您的所谓勇敢和坚定,在别人眼中变成了冷酷无情。”
“那你就待在家里,忘恩负义的小姐,”塞德里克答道,“你才是铁石心肠,宁可牺牲一个被压迫民族的利益,却不愿放弃痴心妄想、自作主张的爱情。我去找高贵的阿特尔斯坦,与他一起出席安茹家的约翰的宴会。”。
他就这样参加了宴会,关于这次宴会上的一些重要事件,我们已经叙述过了。两位撒克逊庄主离开城堡后,立刻带着他们的随从骑马走了。就是在他们出发的忙乱时刻,塞德里克才第一次发现了逃奴葛四。我们知道,这位撒克逊贵人离开筵席时,心里很不平静,只要找到一个借口,便会把怒火发泄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手铐!”他说,“手铐!奥斯瓦尔德,亨德伯特!你们这些畜生,这些混蛋!为什么不给这个无赖戴上手铐?”
葛四的那些伙伴不敢反对,只得用缰绳把他捆了,这是当时最现成的绳索。他没有反抗,听任他们捆绑,只是向主人发出了谴责的目光,说道:“这是为了爱您的亲骨肉,超过了爱我自己。”
“上马,快走!”塞德里克说。
“确实得快走了,”高贵的阿特尔斯坦说,“要不赶紧一些,沃尔西奥夫长老为我们准备的盲夜,就得全部报废了。”
不过这些旅人快马加鞭,终于在他们担心的事发生以前,赶到了圣维索尔特修道院。长老也是撒克逊的世家望族出身,按照本民族的习惯,给两位撒克逊贵人准备了丰富精美的菜肴,让他们大吃了一顿,一直吃到深夜,或者不如说清早;而且在第二天早上他们向长老告辞以前,又吃了一顿丰盛的早点。
这一行人走出修道院的院子时,碰到了一件事,撒克逊人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因为欧洲各民族中,撒克逊人是最迷信预兆的,关于这类观念,在我们的民间传说里大多还能找到。诺曼人是一支混杂的民族,按照当时的水平看,可算得见多识广,他们的祖先从斯堪的纳维亚带来的许多迷信观念,早已被他们抛弃,因此在这类问题上,他们的思想比较开通。
在目前这场合,面临灾祸的感觉是由一位不太体面的先知引起的,那就是一只又大又瘦的黑狗,它直挺挺坐在地上,看到前面的骑士走出大门,便嗥叫起来,叫得那么凄惨,等他们走过以后,更是使劲狂吠,跳来跳去,怎么也不肯离开这伙人。
“我不喜欢这种音乐,塞德里克伯父,”阿特尔斯坦说,他习惯对他用这样的尊称。
“我也不喜欢,老爷子,”汪八说。“我怕得很,恐怕我们得出些买路钱了。”
”照我看,”阿特尔斯坦说,他还在惦记长老的美酒——那时伯顿①已以这种鲜美的麦酒著称——它留给了他难忘的印象,“照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在长老那里待到下午再走。在路上遇到一个修士,一只兔子,或者一只朝你嚎叫的狗,都是不宜旅行的,不如吃过一顿饭再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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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即特伦特河畔伯顿,从古代起即以酿酒业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