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我们在本章开端提到的那个森林中,现在夕阳正照在一片长满青草的空地上。千百棵树顶宽阔、树身粗矮、树枝远远伸出的栎树,矗立在周围,这些也许目睹过罗马大军长驱直入的树木①,用多节的手臂覆盖着这片苍翠欲滴的、厚厚的绿茵;有的地方,它们与山毛榉、冬青和形形色色的矮树丛交叉在一起,彼此靠得这么近,以致隔断了夕阳平射的光线;在另一些地方,它们又互相退让,在错综复杂的间隙中开拓了一条狭长的林荫道,令人一眼望去不由得心旷神怡,遐想联翩,仿佛那是通往更偏僻的森林深处的小径。
在这儿,发红的阳光显得断断续续,深浅不一,也有的滞留在摇摇欲坠的树枝和长满青苔的树干上;在那儿,它们投向草坪各处,照出了一块块闪闪发亮的光斑。草地中央有一块相当大的空地,这似乎是从前专供德鲁伊特巫师②祭祀作法的场所;因为在一个整齐的、像是人工堆筑的小丘顶上,有一圈未经雕凿的、巨大粗糙的石块,然而它们已残缺不全,只有七块还直立着,其余的都离开了原来的位置,这可能是有些人皈依了基督教以后,出于宗教的虔诚干的,现在它们有的躺在原地附近,有的滚到了山坡上。只有一块大石头掉到下面,落在一条绕着山麓缓缓流动的小溪中,由于它的阻挡,这条平静的、有些地方甚至听不到一丝声息的溪水,发出了一些微弱的淙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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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公元前一世纪至公元五世纪,英国曾被罗马军队占领。
②古代克尔特人的巫师称为德鲁伊特,他们主持祭祀、占卜等等。据说他们崇拜栎树,常出没于栎树林中。
点缀在这片风景中的人物一共两个,从衣着和外表看,他们是古代约克郡西区丛林地带的居民,带有那个地区粗犷质朴的气质。其中年长的那个,相貌显得严峻、粗野、强悍。他的衣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是一件贴身带袖上衣,由鞣过的兽皮制成,皮上原来是有毛的,但许多地方已经磨光,以致从剩下的那几块已很难看出,这皮毛是属于什么野兽了。这件原始的衣服从喉咙口一直延伸到膝部,一举解决了上衣通常所有的各种要求;在领围那里只开了一个不大的口子,头颅正好能够通过,由此可见,它是从头上和肩上套进身子的,有些像我们今天的汗衫,或者古代的锁子甲。鞋子没有鞋帮,只用几根野猪皮带子缚在脚上,保护脚底;小腿用薄皮革一直包扎到腿肚子上面,但像苏格兰高地人一样,让膝盖露在外面。
为了使上衣更贴紧身子,他在腰里束着一根阔皮带,用钢扣子扣紧;带子的一边缚着一只小袋子,另一边别着一只山羊角,角上配有吹角的口。另外,带子里还插着一把又阔又长的尖头双刃刀,栖是羊角做的,这是这一带锻造的一种刀,甚至在那个古老的时期已被称作设菲尔德屠刀①。这人头上没戴什么,只能靠自己浓密的头发保护头顶,头发乱蓬蓬的,纠结在一起,经过日光的长期曝晒,已带有铁锈的赭红色,与他几乎接近琥珀色的满脸胡子,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的服饰中只有一件东西还没讲到,但这是触目惊心,不能忽略的,那便是他脖于上的一只铜环,它与狗的颈圈相似,只是没有任何口子,而是绕着他的脖子焊得紧紧的,大小仅仅不致妨碍他的呼吸,可是又不能从脑袋上取下,除非用挫刀把它挫断。这独特的护喉甲上刻着几个字,那是撒克逊文,大意如下:“贝奥武尔夫之子葛四,生为罗瑟伍德乡绅塞德里克老爷之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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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国的设菲尔德在中世纪即以冶金业闻名。
除了牧猪人--因为这便是葛四的身份--在一块倒塌的德鲁伊特巫师的石头上,坐着另一个人,他的样子似乎比前者年轻十岁,那身衣服式样虽然与他的同伴穿的差不多,但质地较好,色彩也较花哨多变。他的上衣染了一层鲜艳的紫色,紫色上又用各种颜料画了些怪诞的图样。上衣外面罩了一件短披风,几乎只达到大腿的一半;这是红布做的,但大部分已腌臜不堪,它的反面有浅黄色的衬里;由于他可以把它从一个肩膀披到分一个肩膀,还可以随意把它包住整个身子,它尽管不长,宽度一定很大,有些像一幅光怪陆离的帷幕。他的胳臂上戴着几只细细的银镯子,脖颈上也戴着同样金属的项圈,上面刻的字是:“愚人之子汪八,罗瑟伍德乡绅塞德里克老爷之家奴。”这人的鞋子与他的同伴穿的一样,只是小腿上裹的不是薄皮革,而是绑腿套那样的东西,它们一只是红的,另一只却是黄的。他还戴着一顶帽子,帽子周围挂着几只小铃铛,大小与猎鹰身上挂的差不多,当他转动脑袋时,它们便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由于他没有一刻不在变换姿势,因此铃声总是响个不停。
他的帽子边上围着一条坚硬的皮带,皮带顶部雕了花,有些像公爵的冠冕,还有一只长袋子从皮带中间挂下来,落到一边肩上,像一种老式睡帽,或者果汁袋,或者现代轻骑兵的头饰①。那些铃铛便挂在帽子的这条边上。这些铃子,帽子的式样,以及他本人那些装疯卖傻的表情,便足以说明他是属于家庭小丑或弄儿那一类人,也就是财主家中豢养的丑角,在这些主人不得不待在家里,百无聊赖的时候,给他们说笑逗趣消磨时光的奴仆。他的腰带上也像他的同伴一样,挂着一只小口袋,但是没有号角,也没有刀--也许这是因为把锋利的工具交给这类人是危险的。代替它们的是他挂着一把木剑,像今天在舞台上变戏法的丑角手中拿的道具。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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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轻骑兵以服饰华丽著称。
②英国宫廷中早在威廉一世以前,即已设有所谓弄臣,他们的职责便是为国王说笑逗乐,后来有钱人家也仿效这种做法,豢养一些专供取乐的小丑,他们戴着古怪的帽子,穿着彩衣,两只裤管也往往颜色不同,手中还拿着雕有驴首的所谓小丑节杖,表明他们的身份。他们自称傻瓜,实际却是以机智隽永的谈吐为主人解闷。
这两人外表上的差别,也许没有比他们的神态和举止的不同更显著的了。那个农奴或家仆显得忧伤或悲观;他的脸总是朝着地面,带有闷闷不乐的消沉神色,要不是那对发红的眼睛有时会流露出一丝火花,说明在沮丧失望的外表下,还潜伏着一股受压迫的意识和反抗的倾向,那么他的神态便可能被看作冷漠寡情的表现。相反,汪八的脸色与他这类人常有的那样,流露出一种无意识的好奇心,他总是坐立不定,一刻也不能安静,对自己的地位和那副装束似乎还扬扬得意。他们之间的谈话用的是盎格鲁一撒克逊语,我们已经说过,除了诺曼士兵和大封建贵族的贴身仆役,所有的下层阶级都使用这种语言。但是如果照原样记录它们,现代的读者势必难以理解,因此我们只得依靠翻译,把这些话记在下面。
“圣维索尔特啊,把灾难降临给这些蠢猪吧!”放猪人说,拿起号角大吹了一阵,想把跑散的猪群召集到一起,可是它们对他那些抑扬顿挫的号音却无动于衷,只是发出了一阵阵同样节奏分明的哼叫,并不想听从指挥,放弃可以养肥它们的山毛榉实和槲果构成的丰盛筵席,离开草木丛生的溪边,有的还把半个身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浆里,根本不理睬它们的管理员。
“让这些该死的东西和我都遭殃吧!”葛四说。“要是在天黑以前,它们不给两条腿的狼抓走几只,我就不是人!喂,方斯,方斯!”他拉直喉咙,向一只癞毛狗吆喝道,这狗样子凶猛,有些像狼,那是一种一半像警犬,一半像灵提的猎狗,它一瘸一拐地跑着,仿佛想执行主人的命令,把不听话的咕噜咕噜呼叫的猪赶到一起,但是事实上,由于它误会了主人的信号,不理解自己的任务,或者幸灾乐祸,反而把它们赶得七零八落,使它本来似乎想挽回的尴尬局面变得更加不可收拾。“那个狗(上人下肉)的护林宫①,但愿魔鬼拔掉他的牙齿才好,”葛四又道,“他居然把我们的狗割掉了前爪,害得它们无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汪八,起来,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帮我一把,绕到山背后,堵住它们的路;只要你占了上风,它们便无可奈何,只得乖乖地听你摆布,跟一群绵羊似的,随你要它们上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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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作者附注一。——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