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开拓·创新——序《尤利西斯》中译本
叛逆·开拓·创新——序《尤利西斯》中译本
——萧乾
一
一九四二年的一天,我在英国伯明翰参观过一次莎士比亚外国译本的展览。在东方国家的译本中,最辉煌、最完整的是日本坪一内一逍遥的那套全集:剧本之外,还附有传记、年谱、研究专集等,一精一装烫金数十册,真是洋洋大观。紧挨着的就是中国:空荡荡的台子上,摆了薄薄的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译者田汉(说不定还是由日文转译的),中华书局出版。其实,我记得三十年代末期商务印书馆也零零星星地出过几个莎剧译本,大概主办者没有找到。总之,那个孤零零的小册子同日本的全集译本并排摆在一起,就像是在一桌丰盛的筵席旁边放的一碟小菜。还不如一本不放,真是丢人!而那是在珍珠港事变发生后,中国还是西方的“伟大盟邦”呢。我至今想起此事,仍记得当时何等狼狈。我赶紧从展览会上溜出,一路在想:一个国家的国力不仅仅表现在大炮军舰的数目上,也不光看它的国民产值多少。像世界公认的这样经典名着的迻译情况,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文化水平。
四年前八月间的一天,南京译林出版社李景端社长来到我家。他说他们社出完普鲁斯特的七卷本《追忆似水年华》之后,还想把一爱一尔兰作家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也请人翻译出版。他风闻我早期一摸一过这本书,又知道文洁若也是学英国文学的,就力促我们合力动手把它译出来。
四十年代初,我确实曾钻研过这本书。当时我才三十几岁,都没考虑去译它。如今八十开外,去搬这么一座大山,那是太自不量力了!所以就一口回绝了,说我不想没罪找枷扛。
然而这位立意想做一番事业的年轻出版家热情敦促,执意怂恿。当我告诉他出这么大而难懂的书是会赔钱的时候,他气概轩昂地说,只要是好书,我们不在乎赔钱。这在五十年代听了,并不足奇。然而在“一切向钱看”的九十年代听了,可使我一怔。他的话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先被说活了心的是洁若。一九四七年她在清华读外国语文学系时,就听到过这本书的介绍,知道是二十世纪西方小说中的名着。一九二二年就出版了,至今中国还没有个完整的译本。她雄心勃勃地马上就答应下来。洁若已开始翻译之后,起初我只答应当个“校者”。然而动起手来就越陷越深,终于成为她的合译者了。
我最早听到乔伊斯这个名字,是在一九二九年。一九二八年我因参加学运被崇实(今北京市二十一中)开除后,就远走潮汕,教了半年书,闹了一场初恋(因而后来写了《梦之谷》),一九二九年混进不要文凭的燕京大学国文专修班。那一年,在杨振声(今甫)先生开的“现代文学”课上,第一次听到英国文学界出了个叛逆者乔伊斯。后来在美国教授包贵思开的“英国小说”课上,又一次听到他的名字。当时还不知道乔伊斯是一爱一尔兰人。
一九三〇年好友赵澄为我弄了一张“原籍潮一陽一”的假文凭,使我混进刚刚创办的辅仁大学。这是一家天主教大学。教授大都是美国本笃会一爱一尔兰裔神父,西语系主任雷德曼就是其中之一。由于当了两年他的助手,我接触到一爱一尔兰文学了。也是在那两年里,我才知道乔伊斯原来是个一爱一尔兰人。但是雷德曼对他并无好感,常说乔伊斯不但给一爱一尔兰抹黑,而且也诋毁了天主教。
我对叛逆者一向持有好感,何况我自己那时就正在写揭露基督教会的小说。在我心目中,乔伊斯必是个有见地、有勇气的作家。然而,当时我并没能读到他的书。
所以一九八〇年当挪威汉学家伊利莎白·艾笛来信问我在写《梦之谷》时,是不是受到意识流的影响,我感到很奇怪。在回信中我告诉她《梦之谷》写于一九三七年至一九三八年(从上海写到昆明),那时,我只听说过乔伊斯的名字,可并没读过他的作品。当年,北京图书馆及燕京和辅仁的图书馆,都还借不到他的书。
一九三九年秋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书时,学院为了躲避纳粹轰炸,大学整个都疏散到剑桥去了。在大学城里,最便当的是买书。当时我的薪金十分菲薄(年薪二百五十镑,还要一抽一所得税),可是我每月都要留出一笔购书费。我还想,自莎士比亚以来英国古典的文学着作,在国一内一不难找,所以我就集中买当代的文学书。劳伦斯、维·吴尔芙——自然我也买了乔伊斯早期的短篇集《都柏林人》和《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那时《尤利西斯》刚开禁不久,英国版才出了没几年。它的单行本最早是一九二二年由巴黎莎士比亚书屋出版的。我买到的是奥德赛出版社(1935年8月版)出版的两卷本。当时有关此书的索引及注释本都还没出,我花了好大力气才勉强把它读完。
一九四二年我辞去东方学院教职,正式去剑桥读研究生了。我研究的课题是英国心理小说。导师瑞兰博士对亨利·詹姆斯有所偏一爱一。所以我开头读的就是这位美国大师的作品。瑞兰又一向是吴尔芙的宠儿。所以接下去读的是《到灯塔去》和《戴洛维夫人》。乔伊斯当然躲不开,而且是重点。然而我个人更喜欢的还是福斯特。这自然一部分是由于我同他个人之间的交往,然而这里也包含一着我对他的小说观的一共一鸣。可以说,福斯特同乔伊斯在小说艺术的观点上是对立的。在《小说面面观》里,他坚持小说必须有故事情节,这同乔伊斯的看法可以说是背道而驰。所以,正当整个世界卷入战火纷飞的年月里,我却躲在剑桥王家学院一间十四世纪的书房里,研究起乔伊斯的这本意识流小说《尤利西斯》来了。当时一边读得十分吃力,一边可又在想,不管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它总是本世纪人类在文学创作上的一宗奇迹。同时,我心里也一直很明确,这不是中国作家要走的路。我们还太穷,太落后,搞不起象牙之塔。我们的小说需要更贴近社会,贴近人生。可同时又觉得在中国从事文学写作或研究的人,应该知道西方有这么一本书,了解它的艺术意图和写法。
可是,正当我啃了半部乔伊斯的《为芬尼根守灵》时(那是1944年6月),联军从诺曼底登陆反攻了。我也就丢下学位和乔伊斯,重一操一旧业,当随军记者去了。
一九四五年初,我去瑞士向欧洲告别时,曾专程前往苏黎世郊区踏访乔伊斯的坟墓。凭吊之余,我曾在《瑞士之行》中写道:“这里躺着世界文学界一大叛徒。他使用自己的天才和学识向极峰探险,也可以说是一浪一费了一份禀赋去走死胡同。究竟是哪一样,本世纪恐难下断语。”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在复旦课堂里,我曾重复过“死胡同”的话。但是一九八七年我在香港中文大学做关于现代主义的演讲时,我说我在文学上是个保守派,但不是个顽固派。我认为就中国国情而言,我们只能走文学为人生的现实主义道路。但我不赞成蒙上眼睛、堵上耳朵走路。对于西方在写作方面新的探索,我们应注视,应了解,不可自我封闭。
这次由于动手译此书,我同我的一些“老友”重逢了。这就是四十年代我在英国购买的一些乔伊斯所着以及有关他的书。这批书跟我一道回到一内一战前夕的上海,然后又流徙到香港,最后于一九四九年被带到开国前的北京。谁料到当时知识分子要找个专放书的地方,根本是枉想。那批书先寄存在老友赵萝蕤教授处,最后,通过老友严文井和何其芳转到了刚刚成立的社科院文学研究所。这回我从那里借了其中的几部。首先自然是一九三九年刚到剑桥就买的两卷本的《尤利西斯》。灰一色一封面上印着紫一色一的书名和作者名。正是由于我在一九四六年带回的这批近一千册现代派作家的书早在五十年代初就换了主人,它们才逃过了如我其他藏书藏画的劫难,四十多年来安然无恙睡在研究所的资料室里,居然封皮完好。也不知这期间可曾有学者借阅过。打开封皮,看到半个世纪之前我那拙劣的笔迹:
天书
弟子萧乾虔读
一九四〇年初夏,剑桥
(可以看出当时我对乔伊斯是多么顶礼膜拜!从“天书”二字也可知对我来说,它有多么深奥。)
下边还有一段描述当时我的生活及环境的话——字迹已经淡得有些模糊了。写的是:
“联军因比(利时)王投降,被迫退出北战场时,身为外国男一性一,每早六点前、晚八点后即不许出门(女一性一为十点半)。读此书以消磨日子。”
两本书的边页上都满是读时做的笔记或注释。
几年前,近代史研究所的同志又从胡适的书信中找到一九四〇年六月三日我从剑桥给他寄去的一张明信片,其中有一段写道:
“此间(指东方学院)工作已谈不到,心境尤不容易写作。近与一一爱一尔兰青年合读James Joyce(乔伊斯)的Ulysses(《尤利西斯》)。这本小说如有人译出,对我国创作技巧势必大有影响,惜不是一件轻易的工作。”(见《萧乾书信集》第157页,河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这封不知怎么会保存下来的信说明那时我就认为这本书应有中文译本,而且会对创作界有影响。同时,我也充分意识到它的难度。然而我并没考虑过自己动手去译它。
今天,同洁若译起这本书来,我仍然相信它会对我国小说的创作界有所启发。由于国情以及传统的不同,我不认为我们应全盘接受这一技巧。任何技巧都只能由作家本人去匠心独运。但我们需要扩大文学视野,绝不可自我封闭。
译林出版社已请一爱一尔兰文学研究者陈恕教授在编写一本《(尤利西斯)导读》,这里,我就仅向读者做一些关于本书的简单介绍。
二
一爱一尔兰和挪威都是欧洲边缘上的小国,都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并且都坚持保存自己的文化,抗拒异族的同化。乔伊斯写《尤利西斯》时,一爱一尔兰还是英国的一个自治邦。
乔伊斯和易卜生都出身富有,家道中落;都是先笃信宗教,后来叛了教。有些人认为《尤利西斯》中有易卜生的影子。我在读第十五章时,就常联想起《培尔·金特》中的妖宫那一幕。
一九〇〇年乔伊斯还在读书时,就在英国文学杂志《半月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易卜生的《当我们死而复醒时》(1899)的评论:《易卜生的新戏剧》。那是乔伊斯的处一女作。接到稿酬后,他去拜访了一下刊物的编者。看到作者竟这么年轻(18岁),主编大为吃惊。
易卜生当时有一位英国朋友威廉·阿切尔。此人是《易卜生全集》最早的英译者。乔伊斯的文章发表之后,阿切尔曾在给易卜生的信中提过此事,可能还把那份《半月评论》也寄给了他。在回信中,易卜生表示他因不谙英文,不能一读乔伊斯的文章。但他请阿切尔代他转达一下谢意。
阿切尔照办了。乔伊斯听到这位大师对他如此赏识,大为兴奋,就立志学起挪文。转年他先用英文拟了一封致易卜生的信稿,然后又自己译成“蹩脚的”挪文:
“听到阿切尔先生转告您的话,我自是十分感动。我很年轻,是个十分年轻的小伙子。倘若您设想一下您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就听到一位您所崇拜的先辈(像您在我心目中这样)对您表示的厚意,您就会了解我对您的心境了。惟一遗憾的是我那篇文章写得十分草率,我理应写得更好些,才配得上您的称许。相信文中必有不少糊涂处,我也不再为自己辩解了。我这样一个一毛一孩子的胡乱评论,可能会使您生气。但我相信您宁愿倾听一个头脑过热的人瞎扯,也不愿听那些神经麻木而彬彬有礼的人那模棱两可的应酬话。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已经在大学里喊出您的名字。这里有些人对您毫无所闻,有的则一陰一陽一怪气。我提出您在戏剧史上应有的地位。我阐述了您的卓越——崇高的力量,也指出您的讽刺多么锋利,以及您在技巧上的运用和您的作品多么完美和谐。您会以为我这是英雄崇拜吗?不然,在辩论会上,当我谈到您的作品时候,大家都洗耳静听,没人叫嚣捣乱。
“人们总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保留起来。我并没告诉他们何以您的剧作使我感到如此亲切,也并没提您一生的战斗和胜利怎样感染了我,没提到您在探索人生奥秘上所表现出的坚强毅力,您对公认的艺术教条规范的彻底蔑视,以及您决心走自己的路的英雄气概。
“作为新一代的人中曾受过您的教诲者,我在此向您致敬——不是谦卑地,因为您大名鼎鼎,而我则是个无名小卒;也不是懊丧地,因为您是位老人,而我还年轻;也不是冒昧或伤感地,而是欢欢喜喜地。我怀着希望和一爱一慕之情向您致候。”
詹姆斯·乔伊斯
1901年3月
乔伊斯认为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种青春的执拗的美,像一股劲风向他吹来。他崇拜易卜生在艺术上追求真实,对人生则超然独立。他欣赏易卜生缜密的逻辑,佩服他敢于从宗教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在易卜生的剧本中,乔伊斯最倾心的是《培尔·金特》。他弟弟斯坦尼斯劳斯在日记中写道:“吉姆(注:乔伊斯的一爱一称)告诉我,他想把《尤利西斯》(注:当时还只是一个短篇,想扩大为一部长篇)写成一个都柏林的培尔。”从整个作品的脉络看,确实是这样。布卢姆也像培尔那样,离家外出流一浪一,只是《尤利西斯》中的布卢姆只走了十一八个小时,而培尔则一浪一荡了一生。最后,两个人物又都回到妻子的身边。《尤利西斯》中的另一主要人物斯蒂芬和培尔一样,也充满了幻想。两人都在母亲弥留之际,仍然拒绝皈依宗教。五幕诗剧《培尔·金特》中也有一些一内一心独白。有时通过琐事来抒发人生哲理,如培尔剥葱那一景以及对地球讲的那番感慨万分的话。读《尤利西斯》第十五章,最使人想到易卜生的影子。酒醉之后与一妓一女厮混的斯蒂芬多么像妖宫中的培尔!山妖听到教堂钟声和索尔薇格的歌声,就一哄而散;斯蒂芬则被布卢姆救了出来。乔伊斯还曾于一九一八年写过一部题名《流亡者》的剧本,描写一对未婚男一女带着个六岁的娃娃从意大利返回都柏林。人虽已归故土,一精一神上却仍处于流亡状态。
乔伊斯和易卜生最主要的一共一同点还在于两人都是当时他们所处的社会的叛逆者。乔伊斯于一九〇五年在给他弟弟斯坦尼斯劳斯的信中就曾说:“你时常反对我的社会主义倾向。难道你不能清楚地看到对无产者解放的拖延吗?教会分子或贵族或中产者的反动就意味着各种虐政的恢复。看来在欧洲重新恢复教会的权力就等于回到中世纪的宗教法庭。自然,耶稣会士在给叛教者施轮刑或把他们拉上拷问台时,并没使人折腰。”(见理查德·艾尔曼:《詹姆斯·乔伊斯》第197页)
一九三六年乔伊斯对人说:“一爱一尔兰不喜欢我,正如挪威不喜欢易卜生。”他们二人在描绘各自社会中的人物时,笔下确实都毫不留情。然而今天,他们二人却又都成为各自国家——以至世界的光荣。
乔伊斯是怀着对于他所处的环境强烈的不满而开始他的文学生涯的。一九〇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他在致娜拉的一封信中,就谴责了当时他所处的社会,甚至自己的家庭:
“我从心中摒弃这整个社会的结构,基督教,还有家庭,公认的各种道德准则,当前社会的阶层以及宗教信仰。我怎么能一爱一我的家!我不过是来自一个为遗传下来的挥霍行为所毁坏的中产阶级。我母亲估计是被我父亲的疾病以及历年的苦恼折磨而死的。当我望到她躺在棺材里的那张脸时,我看到的是那么灰暗,为癌症所折磨的脸。我知道我看到的是一个受害者的脸。”
当时他与这位后来成为他的妻子的娜拉相识才两个多月,真是满腹牢一騷一。接着他还写道:“六年前我脱离了天主教会。我对教会恨之入骨。我发现由于我本一性一的冲动,我不能再属于它了。我在当学生时就曾偷偷反对过它,拒绝为它任职,因此而沦为乞丐。但是我保持了自己的尊严。如今,我用笔和口公开反对它。”(见艾尔曼:《詹姆斯·乔伊斯》第169——170页)
天主教会之外,乔伊斯还痛恨异族统治者——英国。全书许多处都从正面或侧面写到这个“家里的陌生人”。当时,都柏林社会贫富悬殊。当我译到“大厅里翩翩起舞的宫廷那五颜六一色一的服饰,外面却是悲惨的庄稼人,他们饥肠辘辘,面带菜一色一,吃的是酸模叶子”(《尤利西斯》第十一章)时,只觉得仿佛是在读杜甫。
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其创作者除了一精一湛艺术之外,都必具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乔伊斯正是怀着这样的心开始创作的。
一九〇七年他在的里雅斯特演讲时说:
“一爱一尔兰的经济及文化情况不允许个一性一的发展。国家的灵魂已经为世纪末的一内一讧及反复无常所削弱。个人的主动一性一已由于教会的训斥而处于瘫痪状态。人身则为一警一察、税局及军队所摧一残。凡有自尊心的人,绝不愿留在一爱一尔兰,都逃离那个为天神所惩罚的国家。”
《尤利西斯》中所揭示描绘的都柏林社会真实吗?最好的证人莫如比乔伊斯年长近三十岁、也是在都柏林长大、并且同样具有改革社会热忱的萧伯纳了。他曾几次在函文中证实《尤利西斯》描绘的真实一性一和必要一性一:“我对它(《尤利西斯》)最感兴趣,因为我年轻时也曾在都柏林生活过。我认为他的写法具有经典一性一。我不认为在坦率描写一性一的方面需要什么限制。我不能使用乔伊斯先生的语言,我的手太拘谨,没法落笔。当我在都柏林时,年轻的医学生确实是那样:言语脏得很,在一性一行为上也不检点。他们认为那样才充满活力和富有诗意。我很想把那帮青年组织成一个俱乐部,让他们来读读《尤利西斯》,让他们回答像不像。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就要再问一声:‘我们要不要永远这样下去?’我希望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把乔伊斯所描绘的消灭掉。那时《尤利西斯》就不存在了。那时,就像今天来翻阅十二世纪的地图,把《尤利西斯》这本书禁掉,那就等于把污秽一物保护下来。那不是道德之举。倘若一个人朝你举一面镜子来照你本来的面目,即使把镜子打碎也是徒然,不如还是找块肥皂和水把脸洗一洗呢。”(艾尔曼:《詹姆斯·乔伊斯》第576页)在另一处,萧伯纳还说:“在一爱一尔兰,人们如果要使猫干净,就用它自己的爪子来一揉一它的鼻子。乔伊斯把这种办法应用到人身上了。”他认为乔伊斯在揭露现实的丑恶方面,“超过了我们时代所有的小说家”。
乔伊斯不仅揭露丑恶,他也通过主人公布卢姆写出人一性一的善良。在第十五章中,他还写到布卢姆的一些乌托邦思想:“我主张整顿本市的风纪,推行简明浅显的《十诫》。让新的世界取代旧的。犹太教徒、伊斯兰教徒与异教徒都联合起来。每一个大自然之子都将领到三英亩土地和一头母牛。豪华的殡仪汽车。强制万民从事体力劳动。所有的公园统统昼夜向公众开放。电动洗盘机。一切肺病、一精一神病,战争和行乞必须立即绝迹。普遍大赦。每周举行一次准许戴假面具的狂欢会。一律发奖金。推行世界语以促进普天之下的博一爱一。再也不要酒吧间食客和以治水肿病为幌子来行骗的家伙们的那种一爱一国主义了。自一由货币,豁免房地租,自一由恋一爱一以及自一由世俗国家中的一所自一由世俗教会。”
布卢姆这个人物刻画得真实无比。他在生活中固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这个犹太人在为人方面远比与他妻子勾搭成一奸一的一爱一尔兰人博伊兰要忠厚善良,有头脑。他曾领着一个陌生的年轻盲调音师过马路(第八章),尤其是对青年斯蒂芬·迪达勒斯的一爱一护,真是感人至深。
在西欧反犹排犹之际,作者偏偏以布卢姆这样一个匈裔犹太人为此书的主人公,并把他塑造得既富于同情心,又可敬可亲,这本身也是他对他那个时代的挑战。
三
匈牙利文艺理论家卢卡契(1885——1971)在《小说理论》(1971)中,认为文艺复兴后诞生的西方小说,是以探索人类一内一心世界为主旨的。小说描绘的是一内一心的探险,也就是灵魂自我寻找的历程。就英国小说而言,他这一论断未必能概括十一八世纪以来的所有的小说。但本世纪确实有好几位小说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如法国的普鲁斯特,英国的维吉尼亚·吴尔芙和美国的福克纳。其中,以乔伊斯的成就最为显着,影响也最深远。《尤利西斯》是意识流小说的开山之作。
意识流是十九世纪末西方小说发展起来的一种写作技巧。这一名词最早是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1890)一书中开始使用的,原指人类的意识是流动的,千变万化,而不是固定的,有条不紊的。后来心理分析家弗洛伊德进而提出意识与潜意识的学说。在文学上,则指小说家不加评论地描绘人物通过联想、回忆等一内一在的思想活动,随时对外界事物所起的反应,也可以称作一内一心独白。
法国作家纪德在一篇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演讲中,曾指出在十九世纪就已有人用这种一内一心独白写小说了。除了《罪与罚》的作者之外,英国诗人勃朗宁以及美国小说家及诗人一爱一伦·坡都曾使用过。自然更早还见于莎士比亚的戏剧。狄更斯在小说里,也曾使用过这种手法。还有一位与乔伊斯同时代的英国女作家多洛泽·瑞查德逊(1873——1957),她着有《朝圣旅程》洋洋十二卷,写的也都是人物的思绪、印象、回忆和感觉,也都属于“一内一心独白”。
最早启发乔伊斯从一内一心来描绘人物的是法国象征派小说家一爱一德华·迪雅尔丹(1861——1949)。他曾在所着小说《月桂树被砍》(1888)中,全面地使用过一内一心独白。整部小说什么事也没发生,只描写了一位初出茅庐的小伙子邀请一位漂亮女演员赴晚宴,基本上都是一内一心独白。乔伊斯是一九〇二年的一天偕一位暹罗(即今泰国)朋友赴音乐会的途中,偶然在火车站上买到此书的。他一口气读完,颇受启发。他从不讳言迪雅尔丹是这一小说技巧的先驱,后来并与之结识。《尤利西斯》的法译本在巴黎问世时,迪雅尔丹还曾向乔伊斯表示祝贺。但乔伊斯绝不模仿。他在《尤利西斯》中实际上已另辟蹊径。
一内一心独白是指人物想表达什么,不说出来,只在心里想,然而还是有条不紊的。乔伊斯笔下的意识流则捕捉人物头脑中那毫不连贯、变幻无常、东一鳞西一爪的思绪。它凌一乱芜杂,漫无边际。令人惊奇的是,这部主要以布卢姆为主人公写都柏林几个市民从早晨八点到午夜一共一十一八小时的活动的小说,一方面纷纷扬扬,而在结构上又是最周密严谨不过。
常有人把意识流同心理分析混为一谈。其实,心理分析乃属医学范畴。当然,文艺批评家也可使用这一方法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心态。说来真巧,乔伊斯写《尤利西斯》时,心理分析在欧洲正方兴未艾,而乔伊斯所侨居的瑞士苏黎世,又正是心理分析大师卡尔·容格(1875——1961)的故乡。他们两人有过交往,但是谈得并不投机。容格读完《尤利西斯》之后,曾给作者写过一封毁誉参半的信,说:“我花了三年时间才读通它。我很感激你写了这么一部大书,我从中获益不少。但我大概永远不会说我喜欢它,因为它太磨损神经,而且太晦暗了,我不知你写时心情是否畅快。我不得不向世界宣告,我对它感到腻烦。读的时候,我多么抱怨,多么咒诅,又多么敬佩你啊!全书最后那没有标点的四十页(按:指第十一八章中摩莉的独白)真是心理学的一精一华。我想只有魔鬼的祖母才会把一个女人的心理捉一摸一得那么透。”容格最后这句话似是称许,又似是调侃。他说三年才把此书读通,并非夸大其辞,再也没有比我们这两个中译者更有同感的了。
理查德·凯因在《寓言式的航海家》(1947)一书中,认为“乔伊斯就像十一八世纪写《格列佛游记》的斯威夫特和后来写《培尔·金特》的易卜生那样无情地揭示了社会的痼疾。他描写的是人在空间时间永恒中所走过的道路。他是以显微镜般的准确度来反映现代西方文明的矛盾和缺陷的”。
当乔伊斯着手写《都柏林人》和《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时,他就已开始试用零星细节来塑造人物了,而不像亨利·詹姆斯那样以突兀情节为小说的骨架,却通过细节,通过一内一心活动来描绘人物的一精一神面貌。在写《尤利西斯》时,他的这种创作方法就更臻于成熟了。在这部旷世奇书中,作者写出了生活在都市的现代人的失望和寂寞,灵魂的空虚和失落。西方有的批评家认为乔伊斯笔下的布卢姆是从里到外写得最全面的人物。此书对本世纪的小说创作曾经起过并且仍在起着巨大的作用。
这部小说问世后不久,美国批评家艾德门·威尔逊就在《新一共一和》杂志上评论说:“《尤利西斯》把小说提高到同诗歌与戏剧平起平坐了。读了它之后,我觉得所有其他小说的结构都太松散。乔伊斯这部书在写作方法上之新奇,对未来小说家的影响将是难以估计的。我简直无法想像他们如何能不受此书的影响。它创造了当代生活的形象,每一章都显示出文字的力量和光荣,是文学在描绘现代生活上的一重大胜利。”英国着名诗人及批评家、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曾在我国任教的威廉·燕卜荪(1906——1984)则称誉《尤利西斯》是一部“登峰造极的小说”。
乔伊斯在二十年代初曾与比他长十一岁的普鲁斯特有过一面之缘。传记家们关于西欧这两大小说家那次的会晤情景记述不一。有的说他们相互谈了各自喜欢吃的甜食,有的说他们诉说了各自的病情。艾尔曼在《詹姆斯·乔伊斯》中,则说女主人为双方做了介绍后,普鲁斯特问乔伊斯可认识某某公爵,乔伊斯的回答是“不认识”。当女主人问普鲁斯特可曾读过乔伊斯的作品时,回答也是否定的。双方之冷淡可见一斑。比较有意思的还是与乔伊斯同时侨居苏黎世的英国画家弗兰克·勃真所转述的乔伊斯的这样一段话:“他(普鲁斯特)感兴趣的是伯爵夫人,而我的兴趣则在伯爵夫人的女侍方面。”
的确是这样,尽管《尤利西斯》第十章写了总督大人,但那是通过街头市民的眼睛写的。全书的主人公是替报纸拉广告的布卢姆和他的妻子,女歌唱家摩莉,还有年轻教师迪达勒斯。此外还写了送牛一奶一的老太太、报童、女佣、护一士、酒吧女侍、马车夫、一妓一女和老鸨。总之,都是市井日常见到的凡夫俗子,芸芸众生。
小说就是通过他们脑中倏忽闪现的思绪勾勒出来的。斯蒂芬满脑子净是一抽一象的思维和深奥的哲理(所以译来最为吃力),丰一腴娇一艳的摩莉成天想的不外乎饮食男一女。主人公犹太人布卢姆则喜欢吃有着一騷一味的羊腰子,连在博物馆看到一裸一体女神像也要想入非非,是个充满七情六欲的大俗人。在艺术手法上,我觉得乔伊斯好像把一张写就的文稿故意撕得粉碎,抛撒出去让读者一一拾起来,自行拼凑。
乔伊斯写的是本世纪初叶的生活,使用的是前无古人的技巧,然而这位立意挣脱传统、大胆创新的作家,自幼就酷一爱一古典文学。他十一岁就读了兰姆所写的《尤利西斯冒险记》,对于这位伊大嘉王在海上漂泊十年的非凡经历,他早就感到浓烈的兴趣。他也曾经把但丁的《神曲》当做《圣经》那样的一精一神食粮。《尤利西斯》中有些章节(例如第十五章花街柳巷的描绘),读来就宛如置身于《神曲》中那黑一洞一洞一陰一惨惨的地狱。乔伊斯还酷一爱一《浮士德》。乔学家们在研究第十五章时,就感觉到《尤利西斯》中歌德作品的影子。
象征主义、写实主义以至自然主义等等都不足以概括乔伊斯作品的风格。他不但把人物从里到外写得那么立体化,书中连写海鸥、写猫狗处,读来也令人叹为观止。
四
各国文学史上都有些文字艰深、一内一容不好琢磨的作品。我国唐代的诗人李商隐,英国十七世纪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以及十一八世纪荒诞派小说家罗伦斯·斯特恩,读来都很吃力。然而古今作家除了这位乔伊斯,还没有一位公开表明他就是处心积虑要为读者设置难以逾越的障碍的。
一九二一年乔伊斯在苏黎世一家咖啡馆里曾对为他写传记的画家弗兰克·勃真说:“我在这本书(《尤利西斯》)里设置了那么多迷津,它将迫使几个世纪的教授学者们来争论我的原意。”接着,他还恶作剧地调侃说:“这就是确保不朽的惟一途径。”(见艾尔曼的《詹姆斯·乔伊斯》第521页)也就是说,作者是有意把这部奇书写得文字生僻古奥,一内一容艰深晦涩,扑朔迷一离,以致七十多年来,西方乔学家们根据不同版本,对本书一内一容各执一说,争论不休。
四十年代,我初读此书时,就常抓耳挠腮。实在看不懂时就只好跳过去。如今,作为它的译者,多么艰难我也没法逃避了。幸而得到许多好友的帮助鼓励,特别由于我身边这位百折不挠的合作者,我们总算把它啃下来了。这里我特别要感谢国外的学者们。这几十年间,他们出了那么详尽的注解本,有的着重解释生僻的单词,有的像《圣经》那样在页边印上行数,然后逐段加以诠释。由于有了这些专门的工具书,我们才得以勉强完成这项艰巨的工作。限于篇幅,书名就不一一开列了。
《尤利西斯》的文字犹如一只万花筒,变幻无穷。西方有的作者把全书文体分作抒情的、史诗的和戏剧的三种,但作品本身仿佛拒绝这种概括。全书最不好处理的是第十四章。其背景是妇产医院,写的是婴儿的诞生。它难在文体的模拟。全章开头用的是古英语。接着又模拟了英国文学史上历代名家的文体,其中有的我们熟悉,有的生疏。无论如何,我们没有本事用中文去表达这么多不同的文体。为了对原作这里的意图略表尊重,我们只是试图把前边较古的部分译成半文半白。
作为初译者,我们的目标是,尽管原作艰涩难懂,我们一定得尽最大努力把它化开,使译文尽可能流畅,口语化。(我们二人都是北京人,难免有时还不自觉地打些京腔。)原书用破折号来标明对话,我们都改为我国读者更一习一惯的引号了(本版又改为破折号——洁若注)。全书最后一章也是乔伊斯意识流创作方法中最典型的。全章一共一三十一八页(原文)一千六百零八行,分八大段。只在第四大段和第八段末尾各加了个句号。此外,既无标点符号,句与句之间也无空白;而且除了一声火车汽笛声,没有任何外在景物的描写。开头及结尾各有个“yes”(是的)。全章都是布卢姆的妻子摩莉的胡思乱想:有风一流韵事的片断回忆,也有她对周围人和事的观察和反应,都像瀑布在乱石间那么飞一溅奔流。英文是用字母组成单词,至少原作在每个单词之间分别还留了空隙,再加上频频出现的“我”这个词和人名、地名的首字,还保留了大写,使得原作勉强可以读懂。中文是单字组成,专名词下也不再加线。所以如果照搬,译文势必比原作更要难懂。为了尊重原作,我们虽也未加标点,但为了便利阅读,还是在该加标点的地方一律加了个空格,算是一种折衷吧。
读《尤利西斯》首先得过语言关。全书除了夹杂着法、德、意、西以及北欧多种语言外,还时常使用希腊、拉丁、希伯来等古代文字,包括梵文。有时三个句子中竟混几种语言。要么就只取字头字尾。有些近乎文字游戏,但有时也表现了作者的艺术匠心。例如在第八章,戴维·伯恩同大鼻子弗林聊天,突然出现一个很长的字:
Smiledyawnednodded
其实就是“微笑哈欠点头”三个字过去式的连写。作者显然是用以表现三个动作的同时一性一。也许是为了加深作品的难度,作者经常使用一些生僻字眼。尤其是古语、俚语及行话。有些字早已失传,因而一般字典是没法查到的,例如Old foggot(十七世纪的土语“老妪”)或funky(十九世纪初叶的“害怕”)。都柏林土话如rawmeah(胡扯),我们问过几位一爱一尔兰朋友,他们也感到茫然。即便极浅显的句子,他的写法也尽量不同于一般。例如“他的手从架子上拿到帽子”,“他的慢脚使他朝河边走去”。
中国文字形容声音的语汇本来就比较贫乏,《尤利西斯》偏偏这种地方较多。尤其是第十一章,简直是一篇用文字组成的交响乐。中译文只能表达出个大概来。
《尤利西斯》中的描写是包罗万象的,然而文章一内一容又各有重点,因而语汇也各异。第七章用的主要是新闻语言,我比较熟悉;第一及第五、六章多涉及宗教,洁若曾经接触过。第三章及第十四章谈哲学及医学,我们就得四处请教了。另外,关于音乐、天文、法律、医学等我们都是门外汉,名词术语我们没把握,都得到了朋友们的热心帮助。
当然,更难捕捉的是正文。这就谈到加注的问题。
我自己一向不赞成文学作品(不论创作还是翻译)加注,觉得是对阅读的一种干扰。三十年代还未走出校门,我就曾大胆地在天津《国闻周报》上对一位资深的翻译家所译的一部英国小说提出过批评,因而引起一场笔仗。那是一部以英国西部农村为背景的小说,原作在描绘乡野景物时,用了几十种野花野草的名字。这位译者大概属于可注即注派,就根据植物辞典,大量注出。我认为那不必要地干扰了阅读,因而开罪了先辈。
过去在译十一八世纪英国小说家菲尔丁的作品时,我还是力求在注释上尽量简约,如今译到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情况就不同了。关于此作,既然乔伊斯毫不掩饰地表示过要故意把它写得令人难懂,我们就面临这样一种选择:是尽量少注呢,还是该注则注。这里我还想说明,我们心目中的本书对象既有一般读书界,又希望它对研究者也有些用处。这样一来,注就多了起来。像第九章,注与本文的篇幅几乎相同,因而只能集中在每章之后,而不能采用脚注的办法。
这种安排也是出于不得已,有违我的初衷。我看书就讨厌这么翻来翻去。大一陆版和台湾版的《神曲》译文基本相同,然而台湾版的注均在本页上,读来就便当多了。可惜这种排法对我们这个译本行不通。
因此,我们是怀着十分矛盾的心情来加这么大量的注的。就我个人而言,倘若不对某书进行专门研究,只是一般阅读,那么凡是不看注大致也能懂的,我就把注略去。比如,历史一性一质的注。一般的注主要是针对人名地名等专用名词的。此书在这方面要注的数量已很不少,尤其由于乔伊斯十分喜欢套用古书或歌曲中的句子。
乔伊斯有时还把生活中的人物搬进小说中,甚至不惜使用真名实姓——也许当时的诽谤法并不严格。例如英国驻瑞士领事馆的官员乔·甘恩曾得罪过乔伊斯,他就给被处绞刑的凶手起了这么个名字(见第十二章注〔158〕)。关于战役或王朝的注,尽量从简。然而有关一爱一尔兰与英国统治者关系的注,则非加不可,因为这涉及到这本书更根本的方面。
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本书大量的“呼应注”。这在一般书中是不多见的,而我们认为对于一精一读读者还是有用的。
在第一章末尾,提到医科学生穆利根的弟弟有个朋友叫班农,是个年轻的学生。到了第四章,通过米莉给她爸爸布卢姆的信我们才知道米莉就是班农新结识的“照相姑一娘一”。第十四章又写到穆利根同班农一道去霍恩产科医院。班农进城是来报名参军,偶然遇到的。在喝酒时,班农把随身携带的米莉的照片拿给人看,一段姻缘这才明朗化,拼凑起来可需要细心和头等的记一性一。
第三章末尾,斯蒂芬有这么一段意识流:“抚一摩我,温柔的眼睛。温柔的、温柔的、温柔的手。我在这儿很寂寞。啊,抚一摩我,现在马上就一摸一。大家都晓得的那个字眼儿是什么来着?”(见该章注〔177〕)但是在这里并没点明。在第九章中我们根据海德版(见本书第九章注〔232〕及有关正文)补译了五行,才使这个问题有了回音:“一爱一——是的,那是大家都晓得的字眼儿。”当然,也许作者就是想把读者蒙在鼓里。为了表明译者的客观立场,我们把补译的文字加了双引号。
第十二章有鲍勃·多兰(已故迪格纳穆的友人,一个酒鬼)酒后逗狗的描述。“他差点儿从该死的凳子上倒栽葱跌到该死的老狗脑袋上。阿尔夫试图扶住他。”到了第十五章,才有续笔:“鲍勃·多兰正从酒吧间的高凳上越过贪馋地咀嚼着什么的长一毛一垂耳狗栽了下来。”(见该章注〔84〕)
第八章中,《自一由人报》排字房老领班忽然浮现到布卢姆的脑际,他却忘记了那个人的姓,直到该章快结束时,才想起原来姓彭罗斯,而在第七章“排字房老领班”那一节里,有过对此人的详细描述。又如也是第八章,布卢姆在和布林太太在街头聊天时,忽然向对方问起最近见没见着“博福伊太太”。布林太太反问他,是不是指“米娜·普里福伊”。其实,布卢姆脑子里想的正是“普里福伊”,嘴里却把她说成“博福伊”了。而博福伊则是《马查姆的妙举》这一小说的作者。紧接着他又追忆:“我拉没拉那个链儿呢?拉了。那是最后一个动作。”这里说的其实是第四章中的事。他由博福伊又联想到早晨离家前坐马桶的事。当时他读的正是那篇小说。然后又回忆马桶冲没冲干净。生活中,我们脑中的念头这么跳来跳去是经常的事,然而写入作品,如不留神,就会堕入五里雾中。
有时,人物讲的是反话。例如在第十五章中,斯蒂芬突然对两个英国兵说:“多亏了乔治五世和一爱一德华七世。看来这要怪历史。记忆的母亲们所编的寓言。”一爱一德华七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儿子,是当时(1904)的英国兼一爱一尔兰国王,而乔治五世当时为威尔士亲王(即未来的英王和一爱一尔兰国王)。这里,“多亏了”是反话,自然含有挖苦的意味;而“看来这要怪历史”,则是用讽刺口吻重复当天早晨英国人海恩斯替本民族对一爱一尔兰的压迫一进行辩解时所说的话。“记忆的母亲们所编的寓言”,则是斯蒂芬当天上午在课堂里所想起的布莱克的诗句。
这种呼应有时是通过联想。比如在第八章中,布卢姆看见“两只苍蝇巴在窗玻璃上紧紧摽在一块儿”,似是闲笔,可是在第十五章的狂想剧中,布卢姆等人从钥匙眼里看摩莉和博伊兰幽会的场面时,作者就借一妓一女米娜之口用“摽”来形容那两个人。布卢姆还狂一热地圆睁双目喊着:“加把劲儿!”这当然也是反笔,正深刻地表现了当了乌龟的布卢姆对于不忠的妻子和她的姘夫的憎恶。
五
一部伟大作品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一九〇六年至一九〇七年间,乔伊斯一边写《艺术家年轻时的写照》,一边就在酝酿一部规模更宏大的小说,并且计划把《写照》中的主人公迪达勒斯也放进去。有学者考据,乔伊斯是一九一四年在致其弟斯坦尼斯劳斯的书信中第一次提到《尤利西斯》的。初稿曾在美国《小评论》上连载,始自一九一八年三月,也就是全书的第一章。第一次在庞德主编的《唯我主义者》上连载,则始自一九一九年一月,是从第二章开始的。
《尤利西斯》的麻烦,从连载阶段就开始了。
一九二〇年,《小评论》刊登第四章时,美国邮局就以“有伤风化”的罪名明令没收并当众焚毁。刊物编者还被罚款,留了指印。当时,乔伊斯正在写第十四章。伦敦的检察官则对第五、六及十章,大砍特砍,使得它在《唯我主义者》上与读者相见时,面目全非。
一九二一年六月初,在巴黎莎士比亚书屋的女主人西尔薇亚·毕奇的努力下,头六章就已排一出来了,当时,乔伊斯还在写第十七章。乔伊斯有个一习一惯:每看一次校样,就必动笔大加增删。另外,最早排这本书的是法国排字工。他们不谙英语,这也造成极大困难。一九二二年十月的初版本上有个“正误表”,那还是乔伊斯亲自搞的。一九二六年,莎士比亚书屋又出版了第二版。
《尤利西斯》进过两次美国法庭。第一次是在一九二〇年。当时是由几个不学无术的糊涂法官主持的。纽约文化界三百余人旁听,其中有几位知名人士曾出面作证。戏剧界工会负责人菲利浦·莫勒就在证辞中宣称《尤利西斯》是一部稀世佳作,它绝不会腐蚀任何少女的心灵。在辩护中,他还就弗洛伊德的学说做了阐述。然而昏庸的法官甚至连弗洛伊德这个名字也没听说过,因而,对于这本书反而更加怀疑了。
第二次开庭时,乔伊斯的律师把《尤利西斯》比做文学上的立体派绘画,他认为这样一来,法官们也许更容易理解一些。还说,这个作品可能使人读了恶心,但那并不有伤风化。律师还风趣地说:“您读了可能十分生气,但它不会把您推到荡一妇的怀抱里。”法官们听罢也笑起来。律师的策略显然是一方面竭力迎一合法官的心理,另一面又坚持此书并不伤风败俗,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胜诉了。然而结果却令人一大失所望:停止发行,并罚款五十美元。
这番对簿公堂反而使《尤利西斯》轰动起来。《纽约时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都写了评论。只是这么一来,出《尤利西斯》单行本的前景越加渺茫了。出版社只肯在部分删节的条件下印行,而乔伊斯宁可不出,也坚决不动一字。在其他几家出版社那里也碰了壁之后,他颓然对西尔薇亚·毕奇女士说,这本书永远也不得见天日了。毕奇突然问他:“肯把这本书交给莎士比亚书屋出版吗?”乔伊斯大吃一惊,试着告诫她说:“只怕你们一本也卖不出去!”
但是他还是接受了这个建议。
这位毕奇小一姐是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美国人,对现代主义文学十分倾心。她在巴黎开了一家莎士比亚书屋,只有两间门面,专一卖现代派的书刊杂志,因而吸引了许多青年读者和作家,像诗人庞德和T.S.艾略特以及小说家海明威,都是她的常客。当时由于法国在掌握风化法方面来得宽松一些,二三十年代许多犯禁的英美着作(如后来亨利·密勒的)都在巴黎出版。那里成了欧洲的“四马路”,而且是现代主义文学的活动中心。《尤利西斯》的初版本就在巴黎出版,也算为这本书闯出一条路子。
初版只印了一千本,都编了号。头一百本(豪华版)有作者的签名。不管英美海关多么严格,很快就在大西洋两岸流传开了。德(1927)、法(1929)、日(1932)译本相继出版。各地的盗印本也在四下流传着,而这部英语着作在英美反而是禁书。纽约兰登书屋的老板本一内一特·斯尔夫实在不甘心。于是,一九三二年他就故意通过邮局公开寄出一本,让纽约海关没收。这样一来,《尤利西斯》就再度进了美国法庭。这一回,英美以及一爱一尔兰作家数百人,其中包括许多国际知名的——如诗人叶芝和T.S.艾略特,小说家阿诺德·本一内一特、福斯特、维吉尼亚·吴尔芙,都纷纷发表意见,对乔伊斯这部小说坚定地给予支持。
很幸运,这回经手审理此案的纽约南区地方法庭的约翰·乌尔赛法官有见解,有胆识,认真负责。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自己先把这本书读了。他肯定了乔伊斯在表现人物一内一心世界方面的诚实认真。他承认书中确有些污秽语言,然而都是大家所熟知的,也完全符合乔伊斯笔下那些人物的生活、素质和心理。人们喜不喜欢这种写法,可以见仁见智。他认为这种争论是徒然的。让文学技巧去符合某种标准,也是荒谬的。“我看《尤利西斯》是一本真诚实在的书。”他还认为这是一本惊人的旷世奇书。“这不是一本容易读懂的书。它既一精一彩又枯燥,既可以读懂,然而又十分晦涩。有些地方读来使人感到脏,然而它并不是为脏而脏。书中每个字都在读者心中嵌成一幅完整的图画。你可以不愿与乔伊斯所描绘的人物往来,避免与他们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而拒绝读此书——那是每个人的选择。但当这样一位真正的语言艺术家(毫无疑问,乔伊斯就是这样的艺术家)来描绘一座欧洲城市中下阶层生活的真实写照时,难道法律竟然就禁止美国公民来看一看这幅图画吗?”
接着他又说:“一九三〇年颁布的海关法禁止进口任何一婬一秽书籍。一本书一婬一不一婬一秽,法庭要看它会不会激起读者的一性一冲动或促使人产生不纯的情一欲。不管人如何想保持公正,也难以避免主观。因此,我请了两位文学鉴定家(他们互不相识,彼此也不晓得我邀请了对方)。我对这两位在人生及文学方面的见解都十分敬重。我请他们在分别读完《尤利西斯》之后,告诉我这本书是否一婬一秽。结果,他们读后都不认为书中有引起一色一情一动机的倾向。只觉得写得悲惨,还认为书中男一女人物的一内一心生活都具有巨大的悲剧力量。”
这位法官在结论中说:“法律所关心的只是正常人。上述测验足以证明《尤利西斯》是一部出于真诚的动机,采用新的文学方法写出的作者对人类的观察。我完全清楚此书有些地方使一些正常而敏一感的读者难以下咽。但据我慎重考虑,并经过长时间的思索,我认为《尤利西斯》有些地方令人读了作呕,但并不一婬一秽。”
这判决是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六日做出的。律师恩斯特说:“《尤利西斯》的胜诉标志着一个转折点。这是对书籍审查者的一次粉碎一性一打击。从今以后,划清了一色一情诲一婬一的黄一色一读物与文学作品中正常而必要的一性一描写的界限,使作家们再也不必心存顾虑,拐弯抹角了。”
《尤利西斯》正式出版后,一爱一尔兰一位国务大臣马上登门拜访乔伊斯,表示要把它推荐给诺贝尔奖金委一员会。乔伊斯的答复是:“那不会给我带来那个奖金,倒会使你丢掉国务大臣的职位。”当时正在巴黎的柬埔寨国王,后来甚至自己改名为列那·尤利西斯。
自那以后,这部小说就成为读书界一本经久不衰的畅销书,也是文学研究者的热门课题,几乎年年都有乔学研究的专着问世,简直足以摆几个书架了。这真应验了甚至超出乔伊斯所预言的不朽了。
我们这个译本主要根据的是莎士比亚书屋一九二二年版。现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又把它重印了,编入《世界古典文库》中,并加了四种附录,即(一)吉尔伯特的《尤利西斯》各章与《奥德修纪》一内一容的对照;(二)《尤利西斯》在《小评论》及《唯我主义者》二刊物上连载的经过,以及此书的出版史——也即是版本史;(三)正误表;(四)注释。这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版本。在翻译中,我们还曾参照过奥德赛出版社一九三五年版,伯德里·海德出版社一九七六年版和一九八九年版,以及《企鹅丛书》一九八〇年版。凡有助于理解原着处,我们就根据上述版本做了些改动,一部分已在注释中说明。
六
一九二二年问世的《尤利西斯》,到一九九四年中国才出个全译本,讲起来不是很光彩。然而也正因为我们动手迟了,工作也就好做多了。感谢国外的乔学家们,他们除了研究专着及传记之外,还出了那么多有关的工具书,包括注释本及手册,使我们这两个底子并不厚的译者,终于把这项工程干完了。很吃力,但是也感到一种惬意,因为一个奔七十岁和一个已过八旬的老夫老妻,三四年来起早贪黑,终于把这座堡垒攻下来了。在这项工作中,洁若是火车头。她为此书稿放弃一切休息和娱乐,还熬过多少个通宵。从一九五四年五月我们搭上伙,她就一直在改造着我:从懒散到学着勤奋。译《尤利西斯》是这个改造过程的高一峰。
动手之前,我绝没料到各方对我们翻译此书会寄予如此的关注。国一内一报刊报道之外,国外也十分重视这件事。不晓得一些有心人士是从哪里打听到我们的住址的,一抽一冷子就收到陌生读者的来信,信上往往只有一句话:“您和文洁若女士翻译《尤利西斯》是对人类文化的又一巨大贡献。祝你们工作顺利,早日成功。”九泉之下的那个一爱一尔兰幽灵乔伊斯倘若得知中国读者对此书给以这样崇高的评价,还不知他会欣慰到怎样的地步!
更奇怪的是域外对中国在翻译《尤利西斯》的重视。
一天,美联社驻北京的首席记者魏梦欣女士突然打电话要求来家采访,我照例是一口谢绝。但她一再说,访问中政一治一个字也不谈,只谈中国翻译乔伊斯的事。我只好约她在一个下午到我这其乱无比的书房来喝杯清茶。她想了解我们合作的程序,并要我们举十几个费解的词句来说明工作的难度,还翻看了一些堆在两个房间里的有关参考书。事后,她派人把经由美联社发往许多国家的那篇千余字的通讯,给我送来。其中说:“这对夫妇啃起这本晦涩难解的书已够令人惊奇的了。今天中国政一府居然准许译这本书,是更大的惊奇,因为乔伊斯的意识流技巧早就以太主观的罪名被一共一产一党一否定了。”
她的这篇通讯曾发到世界上百家报刊,其中,葡萄牙报纸刊载时,标题为《布卢姆在中国》,加拿大一家法语报纸的标题是《布卢姆在北京》。仿佛他早就应来到这里似的。原来平时从事政一治经济报道的美联社之所以关注我们这项工作,是由于他们想从《尤利西斯》的翻译,来衡量眼下中国在文艺方面开放的尺度。因此,她那篇通讯的题目是:《外国书为中国作家打开禁区》。
去年十二月初,美国《巴尔的摩太一陽一报》的驻京记者罗伯特·便亚敏也来我家采访。他是先读了我的回忆录《未带地图的旅人》的英译本才来访问的。他在通讯中同样特别强调这本书之所以直到今天才有可能与中国读者见面,是由于“它的写法曾与中国文化委一员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相抵触”。一个下午,加拿大多伦多电台忽然对我做了一次电话采访。采访者大概还是个一内一行。他先问起四十年代在剑桥研究英国心理小说时的情况,然后才转到今天我对乔伊斯的看法。这回,我因从前两次采访中已了解到西方对我们译此书的兴趣所在,就索一性一顺水推舟,对他说:“今天我们能译这本书,正可以说明中国在文学艺术上的改革开放。”
我们从开始就是本着拓荒一精一神从事这一工作的,意识到搞的是个初译本——或者说是试译本。有些国家的《尤利西斯》译本不止一种。由于原作深奥,各家注释又有歧异,个中难免有猜译之处。希望将来会有更成熟、更完善的中译本问世。正因为这样,我们在工作中十分重视基础工作。全书有大量的拉丁文及天主教用语。文洁若早年全家七个兄弟姐妹都在天主教办的学校里读过书,我也自幼上教会学校,背过《圣经》,还上过两年天主教办的辅仁大学。所有宗教用语都来自教一内一,而不是我们杜撰的。遇到没有把握时,洁若还通过译林出版社向南京的金陵神学院或向北京西什库北堂的天主教神职人员请教过。
正如外国记者所指出的,倘若中国仍在极左思潮的桎梏之下,而没有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就不会有出版社约我们译这本书,这个空白也弥补不上。从一九四九年至七十年代末那三十年间,把乔伊斯搬到中国来是不可想像的。
我个人过去曾对这本书有过保留一性一的评价,那是由于当年我是把“象牙之塔”与“十字街头”对立起来,绝对化了。我从开始写作就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属于后者。这是由于我是在五四运动中度过童年的。我经历过贫穷,也曾看到祖国遭到践踏凌一辱。我老早就认定一个中国作家只能为改善人生摆脱困境而写作。
但那不等于要闭上眼睛,“非礼勿听,非礼勿视”,自外于世界。
对于《尤利西斯》中一些纯文字游戏,我至今仍持保留态度。然而看人看事看作品,都应从整体出发。译完这部小说,我深深感到这确实是部气势万千的散文史诗。这是有文学以来作家第一次向人的一内一心世界挖掘,并真实地表现出潜意识中的矛盾与混乱,沮丧与憧憬。不能人人都去攀登珠穆朗玛峰,然而对于在艺术创作上敢于并能够攀登者,就无法不怀有崇敬之情。
七十多年来,西方也仍只有一个乔伊斯。说明肯定什么,推崇什么,并不等于那就成为道路、方向。艺术创作只能是个人智慧的结晶,心灵的影子。盲目地跟随、模仿,是死路一条。然而凡不甘于墨守成规、停滞不前的,都不会拒绝借鉴。小说,首先就是写人物。在乔伊斯之前,小说史上还没有过一个像布卢姆这样从里到外塑造得如此深而且厚的人物。他决不像皮影戏中的人物那样扁平,我们不但看到他的五官四肢,还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和脉搏。
《尤利西斯》确实把文学创作、小说艺术,引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在结束此序文之前,还得向读者申明:我们是在众多中外友人的热情帮助下完成这项工程的。
首先应感谢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社长李景端。是他那股要把这部书介绍过来的热情感动了我们,使我们踏上征一途的。在翻译过程中,他不断给我们打气,并且在技术上给予了一切必要的支持。
英国文化委一员会(British Council)的钟恩(Adrian Johnson)及艾得福(Christopher Edwards)以及一爱一尔兰大使塞尔玛·多兰(Thelma Doran)都给我们以巨大的支持,为我们提一供各种参考书、地图以及录相带,使我们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他们设法帮助解答我们在翻译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有时还代我们向他们本国的专家请教。
我们特别要向一爱一尔兰裔加拿大小说家柯伟诺(Patrick Ka一vanagh)和他的夫人唐兰(Sarah Taylor)表示感谢。他们常住北京,对乔伊斯很有研究,同一爱一尔兰又有着血缘关系。最重要的是Patrick是个热心肠的人,因而他就成为我们最经常呼唤的“救火队”。每逢假日他回到一爱一尔兰裔人聚居的家乡,必带上我们成串的问题。有的迎刃而解,有的他还到处代我们去请教。
自然,我还不能忘记四十年代我在剑桥王家学院时的导师瑞兰博士(Dr. Daddie Rylands),是他最早启发并指导我去读乔伊斯的。
在专业方面,关于音乐我们多次请教过孙明珠和刘国纪,医学方面麻烦过李璞和姜波,经济和法律方面经常向祝友三和易家祥请教,天文方面则向林盛然请教过。
在语言方面我们麻烦的朋友就更多了。全书使用希腊文和拉丁文处很多。我们主要请教的是老友杨宪益。梵文及佛学则多次请教过季羡林教授。阿拉伯文曾请教过李玉侠,法文请教过夏玫,意大利文请教过吕同六。古汉语方面请教过吴小如教授。另外,还零零碎碎地麻烦过许多搞其他语种的朋友。这里就不一一列名致谢了。
正因为此作十分艰涩,我们既要忠于原作(洁若一向主张一个零件也不丢),又想译得流畅些。译竣之后,我们对自己的译文放心不下,于是请丁亚平和商容在完全抛开原作的情况下,帮我们全文重点地通读了一遍。第十四章半文半白部分则请孙达先及宋红二位分别通读了一遍。他们都是忙人,但都挤出时间提了宝贵的意见。
在版本方面,我们还要感谢四十年代我留英时的老友苏珊·威廉斯——埃利斯(Susan Williams-Elis)。她曾几次替一我们搜寻有关乔伊斯的新着,航空邮寄到北京来。此外,美国米苏理大学玛丽·雷戈(Mary Lago)教授也把她收藏的有关《尤利西斯》的书全寄给我了。新华通讯社的英籍专家卢贝斯(Lew Baxter)、美籍专家巴德(Bud Nathans)和老同事李文俊在版本方面也帮过大忙。我在国外的两个儿子驰及桐也在这方面出了不少力。
陈恕教授的那部《(尤利西斯)导读》与我们的翻译同步进行。在斟酌译文时,得到他不少帮助。我们之间的联系工作,都是由我身边的青年朋友傅光明跑的一腿一。他还替一我们一趟趟地跑图书馆查找版本,复制资料。他做事总是那么细心,一丝不苟。
洁若的弟弟文学朴和弟媳李书元,宋凯以及洁若的老同事杨毓如也自始至终帮了大忙,大部分稿件是他们誊清的,有时还做些统一名词或查对工作。
想想看,倘若不是有这么多位的热情帮助,光靠我们两人,是完不成任务的。为此,我们在这里谨向上述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最后,还有一位应该感谢的,就是去年今天辞世的三姐常韦。我们之所以把这本书献给她,正是因为倘若没有她作为强大后盾,当初我们根本就不敢去接受这么重的一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