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记忆的循环
4 记忆的循环
我经常告诉自己,一过五十岁就要开始听歌剧,并不是随便玩玩,而是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作曲家,学习意大利语,甚至要考虑买一件披肩。这看上去似乎是老年人才会感兴趣的玩意儿——这正是我拖了这么久的原因。当真的到了五十岁,我却选择了游泳,而不是歌剧。准确地说,是再次选择了游泳。我十岁时就在罗利①乡村俱乐部学会了游泳。卡罗来纳乡村俱乐部其实是更好的去处,但我觉得那里不接待美国佬。如果没记错的话,犹太人也会被挡在门外。在我的印象里,那里仅有黑人全都是员工,包括孩子在内的所有顾客都直呼其名。吧台后面的那位是艾克。你只有十一岁,塞达里斯先生。①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首府。
更优秀的乡村俱乐部所秉持的宗旨是:罗利是个重要的地方,这里的古老家族血统高贵,他们需要一个不必忍受无礼的身体接触便能欢聚一堂的场所。我们的乡村俱乐部并未因此绝望,反而认为这很好笑。与前者相反,她的宗旨是:看一看吧,因为我们不够优秀,你省下了多大一笔钱!
两家俱乐部的高尔夫球场地都差强人意,但两个游泳池的尺寸一致,在某个炎热、无风的午后,隔着相同的距离你就可以闻到味道。那简直是两个氯坑,像化学药浴一般。在深水区,姐姐和我经常玩潜水找硬币的游戏。往游泳池里扔一个硬币,等我们找到硬币时,杰斐逊的半张脸已经被腐蚀了。午饭时间我们会在小吃店门前排队,头发成了棉花糖的样子,而通红的小眼睛看上去就像蔓越橘。
我的游泳课程是在1966年6月开始的,那是我们加入俱乐部的第一年。到了第二年夏天,我已经是游泳队的成员了。这听上去似乎很了不起,但我相信1967年任何人都能进入罗利乡村俱乐部的游泳队。你只需要按时出现,并且穿着一条橙色的速比涛泳裤。
在我的第一堂训练课之前,我将游泳、走路和骑车归为一类:由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的途径。我从未想过自己到底有多擅长这个。只有到了比赛的时候,这项活动才变得如此令人烦恼和尴尬。更准确地说,是到了和男孩子比赛的时候。和女孩比赛不成问题,特别是面对比我小的女孩时。既比我小,身体又有残疾,那就更好了。给我找一个腿部装有支架的一年级小姑娘,我保证游得和快艇一样快。一旦涉及胜负,我从不计较。
我的绶带大都是体育精神奖,与其说是荣誉,不如说是挖苦。当发令枪举起来的时候,我看到比赛对手在各自的出发位置扭动着。父母们趁着酒劲在游泳池边大声给我们加油,而我突然想到有一个人不得不输掉比赛,那么我不妨主动站出来。因为无论我是故意还是无意地成了最后一名,最终感觉到的只是解脱。比赛结束了,可以回家了。然后又会宣布下一次比赛的时间,这一刀都要再来一遍:无眠的夜晚,紧张到胃疼,吞没一切深深绝望。我姐姐莉萨和妹妹格蕾琴也在队里,但似乎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对我来说,每次比赛时都要重复习样的剧本。“妈,”——说这句话时要带有呻吟的感觉,方佛是某个被压在巨石下的人发出来的——“我感觉不太好。咱们能不能……”
“噢,不行,你别来这套。”
如果是不想上学,她至少会听我把话说完,因为我上学时她不用在场。而在俱乐部里,她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在吧台和艾克说笑,在果岭旁的餐厅里和女士们闲聊。一旦进入夏天,白天的时光几乎都是在游泳池旁度过的,我们游泳,她在旁边的躺椅上晒太阳。偶尔她也会到水里凉快一下,但她不会游泳,而且时刻怀疑我们会把她拉到深水区。于是她选择坐在齐腰深的儿童池里,把烟灰弹到湿漉漉的过道上,并用手指抹干净。
像我妈妈那样的女人还有很多,她们出于共同的目的——找个清静的地方——而聚在一起。要是想去找你妈妈告状,在她开口之前,旁边的某位女士就会说“噢,得了吧,别搬弄是非”,或者“反正你那颗牙早晚要掉,快回水里去吧”。我还能回忆起她们坐在烈日之下、没有打伞、只戴着墨镜、涂着晒黑油的样子,身上一股椰子味。
游泳比赛通常六点钟开始,在那之前游泳池是女人和小孩的地盘。比赛开始后,大家会纷纷点些饮料,此刻爸爸们要登场了。对于大多数爸爸来说,这不过是又一个不得不露面的场合。他们的儿子很可能是学校橄榄球队或篮球队的成员。也许还会打棒球。而对我爸爸来说,在我看来,他应该好好感谢我才对。由于我对体育的恐惧给他省下了大把的时间——周末和晚上都可以自由支配。
回想起来,我从来都不能算是一名糟糕的游泳运动员,应该说是平均水平。有时我能获得第三名,还有那么一两次,我参与的接力队可以获得第一名,但功劳从不会给我。偶尔我们会进行俱乐部内部比赛,自己人对自己人。在那些比赛以及更大型的赛事中,明星永远都是一个名叫格雷格·萨卡斯的男孩。他的个头和我的差不多,但比我年轻一岁,一头淡黄色的头发,两条腿和汽车电线一般粗细。“天啊,那个格雷格·萨卡斯,你们看见他出发的样子了吗?”在我第一次游泳比赛后回家的路上,我爸爸说道,“我的天啊,那孩子太——棒——了!”
起先我并不在意。格雷格不是个高傲自大的家伙。他爸爸人还不错,他妈妈更是个万人迷。在那群妈妈中,随着夏天越来越热,仅有的少数几个人穿上巧克力色的比基尼就像裸体一样,她妈妈就是其中一个。“你儿子真了不起,”第二次游泳比赛之后,我听到我爸爸对她说,“你应该拿一部摄像机来,对着他拍。”
在回家的路上,他把这段话对我妈妈重复了一遍。“我对她说:‘把录像给专业的游泳教练寄去,他肯定高兴坏了!你儿子真是好样的。要我说,绝对是去奥运会的材料。他速度快,性格又好,简直完美。’”
我心里想:“够了,你们别再聊格雷格·萨卡斯了。”
那时我们有一辆旅行车,格蕾琴和我只能坐在放杂物的地方,我们管那儿叫“大后方”。格蕾琴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脸上被狗咬了一口,但伤疤几乎看不见,直到她把自己晒成了棕褐色。结果现在看上去就像某人用粉笔在她脸上写了四个“1”,还画了条斜线。
“我倒是为同他比赛的孩子难过,”我爸爸还不肯罢休,“那些小杂碎一点机会都没有。而且你听到他接受蓝绶带时说的话了吗?谁他妈想得到格雷格·萨卡斯这么幽默?还长得帅。绝对称得上完人了。”
妹妹小时候胖乎乎的,而爸爸正聊格雷格聊得起劲,最好以此转移话题。“我说,”我喊道,“格蕾琴正被阳光晒着,有人闻到煎培根的味道了吗?”
妹妹看着我,仿佛在说:“两分钟前咱们不还是朋友吗?这是怎么回事?”
“也许妈妈该让她节食了,”我继续说道,“不能让她太胖。”
“这主意不赖。”爸爸回应道。
刚刚再次怀孕的妈妈感觉自己也有点发胖,随着她加入讨论,我心满意足地退出了。这就是家里人多的好处。开火的目标一定不能是莉萨——完美小姐——但除她之外还有三四个可以下手的对象,都很年轻,也都有各自的弱点:龅牙、考试不及格。就像在木桶里捞鱼。即便我最终因此挨罚,也算是换了台,从“格雷格秀”来到了“戴维秀”,而今天节目的赞助商正是格蕾琴的体重问题。与此同时,姐姐妹妹们也有自己的备用频道。但是如果做得太过火,达到了父母无法忍受的程度,他们会打开车门把我们都扔出去。他们青睐的地点——地面都被我们的汽车轮胎蹭黑了——是一个陡坡下面。那里离家不算太远,差不多半英里吧,但当天气炎热或下雨时感觉有一英里远,要是不巧赶上了雷暴雨,那简直无法想象。“啊,只是热闪电嘛,”爸爸会说,“那死不了人的。现在赶快从车里滚出去吧。”
有时会碰到路过的邻居,他们按喇叭时,我记得我身上还穿着速比涛泳裤。然后我会把毛巾围到腰上,像裙子一样,并同时提醒姐妹们,这一点也不女孩子气,反而有种埃及风格,“非常感谢”。
这种把注意力转移到格蕾琴体重问题上的行为,被我妈妈称为“搅屎棍子”,那年夏天我搅了很多次。“爸爸希望格雷格·萨卡斯是他的儿子,而不是我。”我心里这样想着,而作为回应,我把自己变成了那种没人喜欢的小孩。
“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妈妈总是这样问我。
我很想告诉她真相,但更希望她能够自己发觉真相。“你怎么就没注意到呢?”我不禁在想,“他一张嘴就只谈一个人。”
接下来的一次夏季游泳比赛是前两次的重演。回家路上,我又坐在“大后方”——只为了和我爸爸拉开尽可能远的距离。“我跟你说吧,那个格雷格简直神了。‘成功’二字就写在他脸上,等他真的出名了,我会说:‘嘿,小伙子,还记得我吗?我是第一个发现你才能的人。’”
看他长篇大论的样子,仿佛他是个游泳行家一样,简直成了海神波塞冬派来的伯乐。“蝶泳是他的强项,但也别忘了他的自由泳,噢,对了,还有蛙泳。那孩子在水里就像条鲨鱼!”
他的谈话对象本应是我妈妈,但她一直盯着车窗外面,时不时还会叹一口气:“噢,天啊,卢。我不太懂。”鉴于妈妈从未说过能让对话顺利进行下去的话,我只好认为爸爸这么做都是为了我。要不然他为什么这么大声,还一直在反光镜里盯着我的眼睛?
有一个星期,在回家的路上,我把妹妹艾米的芭比娃娃抢过来,用浴巾的一端捆住她的脚,从后车窗放到地面上,在汽车后面拖了一路。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把它拉回来,看看损坏的程度——沥青已经把它脑袋一边的头发磨光了,高高的鼻子也被完全削平了。这时我突然想道:“格雷格这会儿在干吗呢?”他爸爸也像我爸爸这样喜欢他吗?他是家中的独子,所以很有可能在家中也享受着俱乐部里的明星待遇。我把洋娃娃放回窗外,然后松开了浴巾。我们后面的车直按喇叭,于是我弯下身,朝着后车的司机伸出了中指。
到了七月中旬,我已经向家人申请退队了,但父母坚决不肯。“噢,你游得不错啊。”我妈妈安慰我说,“也许算不上最优秀的,但那又如何呢?这种穿着泳裤干的事情,干得好又有什么意义?”
转眼到了冬天,我的希腊祖母被卡车撞了,只好从纽约州搬来和我们同住。带她前往俱乐部只会扫了大家的兴。丧服一般的黑色长裙,外加梳成故国圆发髻的灰色长发,她就是暴风云的化身。我本以为她会使我们本来的游泳计划泡汤,结果在阵亡将士纪念日那天,一切照旧。“她是个大姑娘了,”我妈妈说,“让她自己在家好了。”
“咱们是不是应该在五点前回来?万一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呢。”我不想让她毁了我的夏天——只要能让我从游泳队脱身就好。“我可以回家来陪着她。”
“你想得美,”我妈妈毫不留情,“我正盼着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呢。”
后来弟弟保罗的降生又给了我希望,盼着那可以压缩我们的游泳时间,但很不走运,这同样行不通。让六个月大的婴儿在烈日下暴晒肯定说不上健康。也许那就是他从来不哭的原因。他被吓坏了——我只见过这么一个拥有晒伤痕迹的婴儿。“好漂亮的小宝宝。”某天下午格雷格如此称赞道,我十分担心保罗和我妈妈的心会被他夺走,就像我爸爸那样。
1968年的夏天比之前的一年更加难熬。俱乐部开始举办每周一次的上等肋排晚宴,这意味着大家都要盛装出席——对我来说就是那件蓝色的羊毛运动外套。在努力吃着什锦水果的同时,我还得看着爸爸挨桌敬酒,他停在了萨卡斯所在的那桌,还把手放到格雷格的肩膀上,他从来没有对我这样做过。那时真没有什么我憎恨的人——也就三十个吧,最多四十五个——格雷格位于首位。关键是这根本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是被迫恨他的,或者说是被迫恨自己无法成为他那样的人。说真的,我们两个其实没什么差别:差不多的个头和体格。格雷格长得没有多帅,成绩也算不上好。而且我逐渐注意到,他的游泳水平也就那么回事。没错,速度是很快,但扬起的浪花太大了。我本想提醒爸爸注意这一点,但他说我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在你批评别人的划水动作之前,也许应该先在自己的动作上多下工夫。”
“夏天一结束,日子就会好过一些。”我心中总是这么想。我们经常去俱乐部享用上等肋排,但格雷格并不总是出现,而且没有游泳比赛的俱乐部对于爸爸来说已经不是个好去处了。秋天来临时,他又迷上了我所在的童子军团的一个小男孩。但爸爸对于童子军的那套东西不太懂。那一年我们所做的最困难的事是用锡箔把土豆包起来,我和其他孩子包得一样好。后来的一天晚上,观看“安迪·威廉姆斯秀”的时候,他又迷上了唐尼·奥斯蒙德。
“我在电视上看到这孩子时,我告诉你,我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唱歌、舞蹈——这小子一定会成为大明星的,等着瞧吧。”
“他不是你发掘的,”第二天晚饭时我说,“如果他能上‘安迪·威廉姆斯秀’,那么说明他早就被人发掘了。别往脸上贴金了。”
“噢,某人的脾气可不太好哦,是不是?”我爸爸把桌上的酒拿了起来,“真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看到唐尼。”
“那是奥斯蒙德兄弟,”我解释说,“学校的女生们天天都在谈论他们。那不是单人表演——他们是个组合。”
“少了他可不行。唐尼就是灵魂人物。如果没了他,他们什么都不是。”
后来他们再次登上“安迪·威廉姆斯秀”时,我爸爸直接把我从房间里拉出来,强迫我看他们的演出。
“他怎么这么厉害啊?快看看那小子!上帝啊,你敢相信吗?”
那些明星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和“真实”二字沾不上边,与他们比来比去只能是死路一条。这一点我很清楚,就像我很清楚自己叫什么以及我的童子军编号,但我爸爸越是夸奖唐尼,奥斯蒙德,我越是有种受到威胁、 无足轻重的感觉。其实他根本不喜欢那个类型的音乐。“一般来说,确实不喜欢,”我提到这点时他还在嘴硬,“但唐尼让我爱上了那种音乐。”他顿了顿,继续说,“真是活见鬼,他比你还小呢。”
“只小一岁。”
“小一岁也是小。’
我永远闹不清楚,爸爸这样做是为了伤害我还是激励我,但在这两个方面他都取得了巨大成功。我记得1969年的夏天,有一天我在俱乐部里,那天正是人类登月的日子。有人把电视放在了救生员的椅子上,我们都聚在一起,我心想至少今天发生了一件比唐尼·奥斯蒙德和格雷格·萨卡斯更重要的事。对了,说到萨卡斯,他那时已经不如我高了。
那年的劳动节,在当季的最后一次俱乐部内部比赛中,我在蝶泳比赛里战胜了格雷格。“你看到了吗?看到了没有?我赢了!”
“你确实赢了,但仅仅是险胜,”我爸爸在当晚回家的路上说,“而且,这是——过去五十次里的头一次吧?我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那时我心想:“好吧,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爸爸像个海军陆战队一样,但同一般的“摧毁-重建”程序不同,他只负责前半部分,然后就不管了。现在看上去很残忍,甚至有虐待倾向,但这些事情都发生在“自尊”发明之前。实话实说,我觉得这个东西被人高估了。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爸爸肯定对我说过很多正常的话,但我记住的却是“你碰过的东西全都变成破烂了”,至于原因,大概是因为他说过一万次吧。他的另外一句口头禅是,“你知道你是什么吗?一个大大的、圆圆的零蛋”。
我记得心里想道:“走着瞧吧。”证明他说错了是我每天早上起床的原因,也是我每次跌倒后再爬起来的动力。2008年夏天,我打电话告诉他我的书登上了《时代周刊》畅销书排行榜的第一位。
“噢,又不是《华尔街日报》榜单的第一位。”他是这样回应的。
“爱看书的人是不会关注那份榜单的。”我告诉他。
“别胡说了,”他说,“我就十分关注。”
“你是个爱看书的人吗?”
“我经常读书啊,真的。”
突然想起他汽车后座上那本落满了灰尘的《戴夫·斯托克顿的推杆制胜》。“你当然是个爱看书的人。”我附和道。
登上《时代周刊》榜单头名并不意味着你的书是本好书——只能说明那一周有很多人购买这本书,也许他们都被骗了,或者本来就算不上多么聪明。那与赢得诺贝尔文学奖有着天壤之别,但如果你的孩子取得了这样的成就,你难道不应该高兴并表示支持吗?
然而,当书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你和你出丑的事情时,情况可能会变得比较复杂。这时,登上榜首意味着很多人都读到了我爸爸穿着内裤坐在那里,并用勺子敲别人脑袋的情节。所以说,他表现得不那么热情也是情有可原的。
当我告诉他自己又开始游泳了的时候,我爸爸说了句“好小子”。当我做了某件他认为是因他而起的事情时,他就会说这句话。
“我要回去接着念大学了。”
“好小子。”
“我在考虑去镶牙了。”
“好小子。”
“但转念一想……”我总想接这么一句。
令我感到困扰的并非我爸爸的认可,而是我那幼稚的憧憬,认为这一次也许能维持更长时间。他喜欢我又开始游泳的事,那么可能也会喜欢我买的房子(“小子,他们可是狠狠地宰了你一刀”),或者我上次去日本买的运动外套(“你他妈看上去像个小丑”)。
格雷格·萨卡斯最终可能也会遭受这样的不幸,正像我的青春期中父亲拿来令我出丑的其他“儿子”一样。一旦他们习惯了得到他认可的甜蜜滋味,他就别无选择,只好将其摧毁,这并非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而是他的本性如此。这家伙看出一点火星,就忍不住要把它踩灭。
不久之前,我在拉斯维加斯看到了一块仅比天空小一点点的广告牌,唐尼·奥斯蒙德正在上面冲着我微笑。“你这家伙。”我嘀咕了一句。
几个小时之后,在我所住的酒店的游泳池里,我游泳时仍在想着他。然后我又想起了格雷格·萨卡斯,我的思绪一下子被带回了罗利乡村俱乐部。1969年的劳动节。俱乐部内部对抗赛引来了一大批观众,空气中满是氯水味以及烤肉炉的烟味。游泳这项运动有一个缺点,就是过程当中你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泳池之外,只能在转过脑袋换气时瞥一眼周围的情况,而且不会非常清晰。你什么也认不出来——例如旁边观看比赛的某个人的面孔,看着你有生以来第一次取得领先,并最终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