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好句摘抄

眼睛本来是有光的,却给不了别人任何光明。

无论你遇到什么,我都希望你记住,我爱你。

正直的人混的不好,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做错了什么。

这一切,以及那数不清的眼神与微笑,数不清的思想和言语,我都想一一记录下来。

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愿将你的世界变成我的世界。

医生和护士说了几句为死者祈求希望和安宁的话。可是,希望和安宁与她已经久违多时了。

天将破晓,第一抹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

街头救济的重要原则是,将正是贫民们所不想要的东西给他们,那样,他们就懒得来了。

她还是一如既往,对他深信不疑,直到信任过头,失去了谁也无法再交给她的东西。

我既不愿意跟瞧不起给了我生命的母亲的那些人交往,也不愿意给如此胜任的充当我母亲的她的儿子带来耻辱和失败。

哦!这种牵挂,当一个为我们深切爱慕的人的生命在天平上摇摆不定的时候,我们却无能为力,这种牵挂是多么可怕,多么令人痛苦。

大夫感到痛心疾首,抢劫案是出人意外,又是夜间作案,就好像以入室抢劫为业的绅士们的惯例是白天办公,还会提前一天来个预约似的。

这是一个希望动辄的世界,对于我们极为珍视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带来最荣誉的希望,经常都是这样。 可怜的狄克死了。

我们的心境甚至对外界的物体也会产生影响的。
奇闻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便会自行消亡。
生活中有些高位,撇开它们本身带来的实际好处不谈,其特殊价值和尊严却来自与之分不 开的衣着。
有时人们看着自然界和自己的同类,身称一切都是那么暗淡和阴郁,这话并不算数,但这种阴暗的色彩,是他们自己有偏见的眼睛和心情的反映。事实上,真正的色调是柔美的,不过需要比较清明的视觉去观察。

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的冲向天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小小年纪就会有如此的理由在上帝面前勉强倾洒出这般泪水。 这是一个寒冷的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的眼里,星星距离地面也似乎比看到的更过遥远。风未起,昏暗的树影投射在地面上,寂静无声,显得阴气沉沉。

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肴美撰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应该为这位小姐说句公道话,她并没有直截了当承认自己不想去,只是表达了一个热切而强烈的愿望:要去的话,她宁可“挨雷劈”,用一个客气而又巧妙的适词,避开了正面回答。据此看来,这位小姐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不忍心叫一位人类同胞蒙受断然拒绝、当面开销的痛苦。

“我的意思无非是……我上次离开你的时候,我铁定主意要扫除你我之间凭空想象出来的一切障碍;我下定决心,如果我的天地不能成为你的,那我就一定要把你的变成我的,决不让你受到门第观念的嘲笑与歧视,因为我抛弃了它。这一点我已经做到了。那些因此而远离我的人也远离了你,这证明你的看法是对的。当初那些对我笑脸相迎的权贵和恩人还有那些声势显赫的亲戚们,现在对我却是冷眼相看。可是,在英格兰最富庶的一个郡里,有的是含笑的田野和随风摇曳的树林;在一座乡村教堂旁——那是我的教堂,罗斯,我自己的教堂——有一乡间小屋,有了你,我会为拥有这个小屋感到自豪,它在我心中的分量会比我所抛弃的一切希望还要重上一千倍。这就是我现在的身份和地位,我将它们献在你的脚下!”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人们看到天地万物和自己的人类同胞,大叫一切都是那样阴暗、消沉,这并非没有道理,但这种阴暗的颜色只是他们自己带有偏见的眼睛与心灵的反映罢了。真实的色彩是十分美妙的,需要的是更加清澈的眼光。

这里没有月下跃马荒原的画面,没有在最舒适的洞窟中寻欢作乐的场景,没有令人啧啧称羡的服装,没有锦绣,没有花边,没有马鞍,没有猩红色的外套和裥饰,没有自古以来就是“江湖豪客”本色的那份帅劲和逍遥。寒冷潮湿、无处栖身的午夜伦敦街头,邪恶在里边挤得转悠不开的藏垢纳污之所,饥馑与疫疠出没无常的鬼地方,勉强缀连在一起的破衣衫-----这一切有什么魅力可言? 德行看到了脏袜子立即别过头去;可是邪恶只要用缎带和艳丽的服饰装潢起来,像已婚女子那样换个姓氏,就变成了罗曼蒂克,你道怪与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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