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讲义》全文阅读_作者:文泽尔
声明:每一重解答完毕之后,会用括号标明序号,以让有统计癖的读者们在阅读时能够稍微省事些。“逐步递进”这点,是为了短篇的篇幅着想:我确保每一步的公平,并将延展到全篇的公平。结构上则会用到一首英文童谣:它拥有一套有趣的定语从句结构,恰好与本文的主旨契合。
让我们立即开始吧。
1
This is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杰克造的小屋。)
杜拉斯有些不耐烦,将这位绑得严严实实的小姐嘴上的胶带撕下来。
这小姐瞪着他看0
杜拉斯双眼注视着她,手中漂亮的细花纹硬木柄匕首,却突然洞穿了她身边同样绑得严严实实的男人的心脏。
那家伙只颤抖了两下,就死了。
小姐看到这场面,只是张大了嘴,一个音都发不出。她的头垂了下去,全身都开始战栗起来。
“这倒像极了我小说中的场景……”杜拉斯自言自语道,“为了对死者公平,我在他的胸膛上额外捆上了三层细纱布,如果恰好遇到心室射血,即使只有0.2秒的时间,血液的加速度也能达到5米每秒平方。如此高的雷诺数让血粘度在计算中几乎被忽略掉,就好像是注了红墨水的高压水枪,为了不弄脏衣物,务必得谨慎处理。至于成功率的保证,则需要凭经验拿捏出第四根肋骨的位置,离中线8厘米左右的地方,需要提前做上一个记号。”他耐心地解说着,“刺的时候斜向内,照着肋骨内侧的曲度,向左上的方位:右心室进去,挑过左心室,从左心房出来。要是能一次刺透肺动脉和肺静脉,再割破最上端的主动脉,就是最理想的了——如果匕首的尖端能够向内弯个15度,做起这件事情来就会顺手得多。”
小姐对这番解释置若罔闻。杜拉斯的手已经离开匕首,它没入那猥琐男人的胸腔。那个雕工精细的匕首柄,上面有漂亮的金色百合花纹路。
我们的犯人将手套取下,放进衣兜里。他从裤袋里拿出一块折叠整齐的灰色条纹手帕,仔细地帮那位小姐将脸上的泪痕擦干净。
“而这家伙却中意割喉。”他将蒙在那死人头上的布套除去,里面是一张臃肿丑陋的脸。表情像是被开水烫过,所有器官都皱到一起,“不要搞错,我并没什么恶意。如果你留意了新闻的话,就该知道,这都是这个热衷于欣赏‘红色喷泉’的低劣家伙所应得的,甚至是优待呢。”
她的身体不再战栗了,手虽然依旧被绑在身后,整个人却不再如刚才那样僵直。她长长地吁了口气,即便仍旧一言不发,气氛也比上一分钟要好得多了。
“你对此感到高兴,不是么?”杜拉斯将绑住她的绳索解开,“你显然看过那些新闻,或许这就是你来此的动机。”
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揉着被绑得发麻的手腕,又看了看那具令人恶心的新鲜尸体,很快就恢复了平常一贯持有的骄傲态度,用冷淡的、带着少许嘲弄的语调对眼前这位刚刚杀死了一个恶人的英雄说道:
“如果你不是那么神经质的话,或许会更好些。我现在重新认识你了,杜拉斯·普鲁斯特先生。”她捡起掉在一旁的坤包,“您在专栏上的小说,我认真读过了,写得很好;现在……再加上这件英雄救美的好事,我对您的下一篇小说感到期待。”
“我正打算找人聊聊这个新的短篇。”杜拉斯拍了拍自己随身背着的公文包:里面装着他已经完成的手稿,“从这里走出去不远,有一家很好的咖啡店,那里的沙布利蛋糕远近闻名,素咖啡的味道也不会淡。”
“我情愿自己看。不过,我倒想来一小杯冰伏特加)。”她回应道,“这整件事情太过诡异,我还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到这地方来。虽然您已经猜对了八九分……那柄匕首就放在那儿吧,算我欠您的。”
“无论请一位小姐喝些什么,此时此刻,总要知道名字才够礼貌。”
他看了一眼那具尸体。然后,注视着她的眼睛,十分礼貌地问道:
“那么,我亲爱的小姐: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么?”
2
This is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
“为修改《红色讲义》,我们讨论血泊消失的种种可能性?”
“要看谈话的内容。你所说的,我不一定采用。”
“有趣的事。”她喝了一口素咖啡,“我相信你,杜拉斯·普鲁斯特先生。”
“一语双关、一语双关,伊莎贝拉·默里小姐,你知道,有些人是不会写短篇的,他们只是在口述短小的故事,却并不知晓短篇推理的精髓。虽然那些家伙们的方法大多不同,但越是截取片断,阅读就愈加有趣。”
“大概吧,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我的小杯冰伏特加,为什么现在还没来?!!!”
“是我让他们别再上了。”杜拉斯小声回应道,“你已经喝了七杯了。”
“丧失逻辑么?我保证不会……唉,算了,我们开始吧。”
杜拉斯从公文袋里拿出一张空白的纸和一支铅笔,在纸的顶端写下了“血泊消失诡计”这几个字。
“我给出的主题是:‘探员拍醒了现场的证人,可死者和血泊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杜拉斯说,“你对此怎么看呢?”
“短短的一句话……”伊莎贝拉小姐皱了皱眉头,“证人在笔录中坚称自己目击了死者和血泊。他在现场晕了过去,醒来之后这些‘亲眼见到的东西’却统统消失不见了,没错吧?”
“没错。”杜拉斯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这句话写在了纸上,“少许推论,无伤大雅。”
“啧,那显然是因为:证人在撒谎{1}。”伊莎贝拉小姐将杯碟推到一边,“因为很有可能证人就是杀人犯。”
“哈,这是应该最先考虑的。”杜拉斯一边回应一边记录,“说谎的判定,也即是现实和所说不符。”
“这是暗示么?”小姐用手指敲起了桌子,“那么,证人也可能是精神有问题。比如患有无法确诊的癔病,或者其它什么{2}。”
“那么,警察为什么会来呢?注意,是探员将证人拍醒了的。这不是很奇怪么?”
“那是因为你给的线索实在是太少了,杜拉斯先生,除了癔病之外,证人可能同时患有人格分裂。这样一来,患癔病的证人看到了子虚乌有的凶案,而分裂出来的人格通过一场‘幻觉中的袭击’,或者干脆就是让狂乱的自己用力拍了拍脑袋——就这样压抑了本体,再由分身去打电话报警……夏哀先生说过:不反复盘问就无法更接近真相。”伊莎贝拉答道,“现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证人是怎么晕倒的?”
“很好的开始。现在,我们可以试着对情况加以限定了。”杜拉斯笔头不停地记录着,“新给出的限定是:证人并没有撒谎,也没有任何精神问题。”
3
This is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
“实际上,这位充当证人的女士,她是被人用刀背击昏的。证言里也表示,犯人正是用这柄刀在她眼前杀了她的丈夫,那可怜人被割喉了。”杜拉斯补充道。
“这很诡异……”伊莎贝拉的声音放低了些,“割喉的话,血液喷溅会很厉害吧?”
“大大小小的感叹号。”杜拉斯答道,“也有可能受害人跪下,头被杀手强按下去,杀手从后面下手……”
杜拉斯一边说,一边注意观察着小姐脸上的表情。
她对这样的描述毫不在意。这显然表示,她应该是《大众侦探》的资深读者。
“血泊就会将最初的喷溅状血痕覆盖掉。”杜拉斯停住了笔,“我们就先这样假定吧。”
“勉强同意。”伊莎贝拉耸耸肩,“那么,我也不得不提出些新的假设了。让我想想看……嗯,证人没有说谎而血泊消失,那她可能是弄错了现场。她在真正的凶案现场被犯人打晕,然后转移到了一个类似的地方{3,4}。这样做了之后,犯人大概会冒充路人报警。至于动机,可能是为了掩盖罪证。这里需要新的线索补充。”
她停顿了片刻,咬了咬自己的下嘴唇,接着说道:
“如此一来,现场应该是一个没什么特征的地方:比如多层停车场。这个诡计通常是:犯人在5层的271号车位杀了那可怜女士的丈夫,然后将目击证人打晕,再转移到3层的271号车位上,现场也略微布置一番{3}。由此看来,可能是展会淡季的某个专用旅馆群的停车场,现场几乎没有可用作回忆标签的醒目车辆。”
“这是很常见又幼稚的诡计。”,杜拉斯又开始了记录。
“哼!那倒是可以。”,小姐有些不服气地回应道,“别忘了,空间转换也不是唯一的可能。在证人没有说谎的情况下,她也可能就在凶案现场!”
她很生硬地将话题转移到下一个可能性上了。
“很好,小姐。那消失的血泊是怎么回事呢?”杜拉斯也很配合地接上了主题。
“被人移走了——而这情况又能被拓展为两个分支。”伊莎贝拉立即回答道,“你不再继续加以限定的话,讨论就进行不下去了。”她对他的咄咄逼人的态度感到很不耐烦,“那个,请再来一杯咖啡。”
这位小姐换了个口气,对刚好经过的侍者说道。
4
This is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追捕那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
“如您所愿。”杜拉斯停下笔,“虽然你的分类还存在些问题……”
“这难道不是穷举么?”,小姐有些吃惊地打断了他的话,“关于血泊的性质,无非就是:一,是证人丈夫的血;二,不是证人丈夫的血。”
“说得好呢!”杜拉斯又开始了记录,“伊莎贝拉,你特意不用‘死者’和‘真血或者假血’这样的分类,如此就简化了让人望而生厌又全无必要的‘繁琐’。”
杜拉斯转着手里的铅笔,“新的限定是:警方是在证人家里找到她的,在12个平方大的卧室里。她说她当时被绑在床栏上,她的丈夫背朝着她跪着,同样被绑得严严实实。她就像是一个观众一样。”
“这么小的卧室……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家庭啊?”女士感叹道,“那么……如果证人看到的血迹确实属于她的丈夫,并且那个可怜人真是当场就死了的话:犯人可能将血泊清理掉了——这显然不是个初犯,他也知道洗掉的血泊逃不过‘三大试测(注:指(邻)联苯胺法、氨基比林法和孔雀石绿法这三种常用又灵敏的血痕筛选实验)’。”伊莎贝拉想了想,接着说道,“为了达到血泊完美消失的效果,犯人在证人醒来之前,预先在卧室的地板上铺了PET亚光塑料薄膜。他铺的范围很大,边角处小心处理,脚上也戴了鞋套。这对减少痕迹自然有不少好处。{5}你给出的线索暗示这案子发生在夜间,不是么?”
“没错。”杜拉斯又写了起来,“虽然我也可以让他背一卷地毯过来作案{6}。”
“就是这么个思路。在侦探小说里,犯人天生不愿被证人看得太清楚。换句话说,照明的道具要么是月光,要么就是电筒或者蜡烛。加上此刻证人正处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中,她是不会留意到犯人曾在地面上做过手脚的。她视力的‘有效范围’,大概就只集中在犯人和被害人身上。对了,还有逐渐扩大的血泊上。”
“啧,如果是这个诡计的话,对地面的要求很高呢。”杜拉斯故意给这个妙计挑刺,“比如地毯上就铺不了透明塑料布。”
“对动机的要求同样也很高。”小姐立即回击道,“这就不是我的责任了,那是你的任务。”
“我很荣幸。”杜拉斯笑了,“你那种情况里,犯人可能是一个器官倒卖商的手下。不止拿去了尸体,连血液也不肯放过。”
“这很滑稽,他大可以拐骗一堆可怜人到他们的地盘,而不必冒如此大的风险。”伊莎贝拉抿抿嘴,“‘邪教仪式’——你觉得这个动机如何?他们必须收集现场所有的人血!!而且,割喉也可以说得通了。”
哪里知道,听到这话,杜拉斯突然激动得将手里的铅笔芯都给摁断了。
“我的天,我亲爱的小姐。这简直就是奇迹!!”他回话的每个词里都透着兴奋之情,“我的稿子里,用的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
5
This is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
“有这样的例子。”杜拉斯说,“丈夫厌倦了目前的生活,或者背上了债务。他可能会趁着一次意外的打劫,制造绝妙的逃脱机会:在这里,犯人只是放了他肩上的血,而他却故意像个恐血症患者一样倒了下去。他的一只手藏在胸前,悄悄将流出的血推压开,以让血泊变得比自然流动出的要大得多。他知道自家的地下室里还有一张备用地毯:是他预先买好的,而这一处卧室只有12平方大的贫民区里入室抢劫和邪教聚会是常见的事。警方凭借证人评估的血泊大小(注:鉴证上使用分光光度测定法和比重法,都是根据单位面积血量与倍数相乘)。实例表明,对于不能实地勘测的血泊,证人多半会过度评估,便顺理成章地计算出‘失踪者已死’的结论来{7}。”
“纠正一下,他必定是和杀手串通好的{7}。”伊莎贝拉说,“如果不是,丈夫就不可能预先知道杀手不会将她的妻子杀死,而让她成为证人。”
“哼哼,只是看上去如此。”听到这话,杜拉斯有些轻蔑地笑了,“如果他要摆脱的正是他的妻子,那么:杀手杀死妻子,或者杀手放妻子活路,无论是哪种情况,他的愿望都能够达成{8},他肯定会觉得:杀手直接杀死那女人倒省事些了。”
“而他必须在‘可能会杀人的人并没杀死他’的这种恶劣情况下玩弄自己的小伎俩,冒着随时被杀手发现而丧命的危险。这样一看,他的胆子又大得不行。这难道不矛盾么?”伊莎贝拉不服气地反驳道。
“妻子和亲手杀人都比死亡更可怕,纯粹按逻辑来讲,就这么简单。”杜拉斯飞快地在纸上又添了几行,“这种可能可以就此了结了吧?”
“啧,还有一种呢!”小姐故意用手指弹了一下杜拉斯拿在手上的铅笔,“存在预谋,但是丈夫却无辜的情况。”这位聪明的小姐,又给出了另一种可能性{9}。
“我承认这种情况符合逻辑,也还能再提出一种可能!”从语调里明显可以听出,杜拉斯并不服气,“双方都没有预谋,凶手是误杀了死者。当时他惊慌失措,看到妻子晕倒了,便将卧床抬起来靠在一旁,就地将染有血迹的大地毯旋转了九十度,并将尸体和血迹都藏在了床下!如果那张床是贫民用的置物床,下面的封闭空间是可以容得下一个人的:他将尸体放在带滚轮的置物托架上,再用原本就有的一些箱子遮盖,就没人发现得了了{10}。”
“是的,这时他还得给睡着了的妻子做个催眠,让她误认为自己是单身,并且对尸臭和腐水置若罔闻”,伊莎贝拉不屑地笑了。
“哼,你忘了黑蜡烛么?这种哥特狂热者们爱点的粗大蜡烛,那些用‘象虱(注:不过是腰果荚罢了)’染色的神秘光源。”杜拉斯想尽办法要支撑这个假设,“他先给尸体包扎了伤口,不让血继续往外流,然后用厨房保鲜膜将尸体缠成木乃伊状。接着倾斜蜡烛,用快速滴落的蜡水封住尸体。他晚上可能不止干一票,比方他原本计划收集二十人的鲜血,那他就可能准备了一打蜡烛。{10}”
“噢,这可真是奇思妙想。”伊莎贝拉一口将冷咖啡喝完了,“不过,漏洞可不少呢!”
“比如地毯上床脚的压痕,以及积灰痕迹,这些可以通过地毯的颜色、材质和床所选用的木材,床脚的尺寸来找到相应的掩饰方法。{10}”
“也只能算是勉强合格。”伊莎贝拉的口气也开始变得不客气,“对了,如果你愿意让犯人早点处理尸体的话,我倒还有一个方法。”
杜拉斯叹了口气,再次动笔开始记录。他自嘲般地自言自语道:
“你没有写小说,我感到庆幸。或许我们可以学那对美国的表兄弟,来尝试一下写作组合……”
“尸体可以运走肢解掉。”伊莎贝拉说道,“至于血泊,我知道某些廉价房屋装修的时候,会在地板和天花板使用同样的折价地砖,以节省费用。”
“你是说,犯人将天花板上的瓷砖和地面有血泊的部分互换了?”杜拉斯思索了片刻,“想想看,假设凶手的正式职业是个泥瓦匠。可他当时却并没有称手的工具,也没办法现配水泥……对了!他可以用黑蜡烛的蜡,这倒是个可行的办法。”
“噢,不妨具体说说。”伊莎贝拉将咖啡杯推开,她刚想到的显然不是杜拉斯此刻脑海中蹦出的主意。
“我曾观察过泥瓦匠拆除地砖,那并没有多困难。”杜拉斯说,“铺地砖时,房间靠门的那一侧,一般都是用橡胶制的条框封住。加上是廉价房,偷工减料,水泥砂浆做得肯定不牢靠。犯人将条框除下,用厨房里的不锈钢餐刀充当扁凿,熟练的话,三两下就能将第一块卸下来,之后的就好办多了。{11}”
“天花板上的也是一样的方式。”伊莎贝拉回应,“虽然用的砂浆多些,但相比之下更好卸一些。”
“他可能会用一本硬面书当锤子,”杜拉斯点点头,接着说道,“他在地面和天花板上取下同样数目的方形地砖,将原先血泊的位置全部用天花板地砖覆盖。地砖下面滴大量蜡水,和残存的水泥配合,以求踩上去平整踏实。缝隙全部用蜡封住,以防灵敏的鲁米那发光法(注:即荧光喷雾法)试检。至于天花板上的固定,需要用蜡水配合结实的细棉线来实现。{11}”
“是的,我们可以控制条件:而我恰巧对水泥略有研究。”伊莎贝拉露出孩子般的坏笑来,“既然犯人是泥瓦匠,那我们不妨假定,犯人想好的血泊消失方法就是使用水泥。他是有准备的。{12}”
“我们此刻难道不是正在聊意外事件么?”杜拉斯问。
“我之前说过凶手会早点处理尸体。”小姐顽皮地笑笑,“他预先配好了快干水泥,只需要些水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12}”她用手指了指草图上房间横向的那两道线,“他做的可是泥瓦匠的本份事。”
“这项设定有些太简陋了。”杜拉斯作此评价,但仍将这些可能都记录了下来,“希望下一部分能够更好一些。”
“那是自然。”伊莎贝拉欠了欠身,做出了一个“感谢称赞”的优雅姿势。
6
This is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
“下一种可能:血迹不属于丈夫,且没有人当场死亡。”杜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记录,“很容易就能想到替换被害人的情况,丈夫想让妻子认为他死了,于是演了出好戏给妻子看。”
他继续说,“凶手实际上是丈夫,他找了个朋友来帮他顶罪。那人装模作样地做弥撒,穿了丈夫的睡衣,蒙了头套,故意跪下、面朝着墙。{13}”
“另一种可能:他确实想要杀死跪在那里的人。”伊莎贝拉补充道,“为此他还得学少许泥瓦匠的功夫:正如我们刚刚讨论的一样,他杀了那人,同时藏了他的血迹。不论是地毯还是地砖,警方都会按妻子的口供,认为死的、或者失踪的是他自己。{14}”
“甚至可能是这样:丈夫先是蒙骗了那个可怜人,让他自己给自己做了不在场证明。然后,在用假血演戏之后——这样地板上当然就不会再有鲁米那反应——又在和他共同庆祝的时候将他杀死。他可以用一些常见的替换身份法来完成这件事:因为他已经死了,拥有十分充裕的时间。”她想了想,又补充道,“这是电影中的手法:脖子前侧安置一套树脂模型,这‘粗脖子’中间藏有一个假血包。手持利刃的演员将树脂割开,‘被害者’同时用手挤压血包,漂亮的‘鲜血’就会喷溅而出。{15}”
他又开始写了起来。
“虽然和前提不一致,不过还是如您所愿。”小姐耸耸肩,“用假血的情况还有一种,就是让证人失信。”
“让警方认为证人在撒谎,进而陷害证人。”杜拉斯点头,“我亲爱的小姐,你的话语启发了我,这是高明的办法。我现在可以整理出一种新的‘不在第一现场设置过量真血’的情况了,不用亲自动手,却完全借助法律来杀人。”他得意地挥了挥手中的笔,“丈夫和共犯在伪造的第一现场,也就是卧室里,全部用假血表演。证人看到的,无论是地上的血泊,还是那‘用从割断的脖子口里冒出的血写成的符咒’……那些都是假的!他们用的不过是电影道具,且在证人失去意识之后,就被完完全全地清理干净了。随后,丈夫在离家不远的某个的地方留下一个稍微超过致死血量的、全部是自己鲜血的血泊,并且遗留‘能够证明血泊属于失踪者’及‘能够证明证人来过’的决定性证据。{16}”
“不错的办法。”伊莎贝拉称赞道,“由于目击者证言过于荒谬,一旦现场毫无血痕,加上那设计过的‘决定性证据’:证人很容易就会陷入十分不利的境地。{17}”
“越不可思议越好,这会让人联想到那些因为过失杀人,又打算用精神疾病来搪塞过去的犯人们。”杜拉斯答道,“本州也有因此而宣判死刑的例子,在医生给出权威的‘无任何精神疾病’证明之后。”
“等到判决结束,藏匿着的丈夫就可以再次露面。要么回归原有身份,打一场生者冤死、死者复生的保险金官司,脱离困境;要么满足于大仇已报、私怨已了,改名换姓过起崭新生活。{17}”伊莎贝拉说,“你要给出新的限定了么?除了丈夫的人品之外,我还很想知道凶手留下证人、不予杀害的动机。显然,你让人觉得是丈夫本人设下了一连串阴险的诡计,这是小说中用滥了的手法了。”
“现在可以声明的是:是诡计,但不阴险。”杜拉斯回应道,“是时候再加上些新的限定了。”
他用铅笔在纸上重重地画上了一笔。
7
This is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
她沉默了片刻,略微思考了一番,接着说道:
“‘凶手不是丈夫,而丈夫不在现场’的另一种可能是,为丈夫提供不在场证明。而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丈夫此刻却在杀死另一个人。而等到妻子醒来,看到的却是躺在血泊中的、颈部受伤、快要失血昏迷的丈夫:当然只是场苦肉计。”伊莎贝拉给出了新的假设,“为了让证言可信,夫妻感情同样设置为‘很糟’,但只是在筹划着离婚,还没到分居的程度。丈夫去杀的正是导致两人感情破裂的元凶,至少是他认为的元凶,也就是,妻子的情夫。这家伙依旧可以是丈夫的医生朋友,尸体面前的墙上也画上一样的血字,让案子变成线索繁多的悬案。{21}”
“对于陷害妻子而言,还可以加上复合动机,比如高额的离婚抚养费、妻子有一个年迈的远方富翁亲戚等等。”杜拉斯说,“问题的关键是,情杀、感情戏、阴谋和一己私欲,解答无非包含两个要素:方法与动机。在方法一致的情况下,不一定非得动机不良。{22}”
伊莎贝拉只是看着他,笑着,故意不作回答。
“好了,我要添加新的限定了。”杜拉斯对沉默全无办法,他翻过下一张纸,读了起来,“她看着自己丈夫的血在地上越积越多,凶手用长袍擦了利刃上的血,向着她走过来。这时,不远处传来了警笛声。那个恶魔害怕了,他一下子跨过来,用刀背猛击她的后脑。她最后一眼看到墙上的挂钟,上面指着4点11分。而警方进入卧室的时间,是4点14分。他们过了一会儿才拍醒她,因为领头的刑警觉得她已经被勒死了。”
“有趣。”伊莎贝拉像坐在戏院包厢里的贵妇那样、优雅地鼓了两下掌,“犯人来不及杀死证人,还加上完美的时间证明。我们现在可以转回之前的一个论题了:现场转换。”
“我们确实可以回过头来看了。”杜拉斯对女士的赞扬颔首致意,“既然现场已经确定下来,就可以将一个分支讨论得更加精确。我猜,你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那仅有3分钟的时间差。”
8
This is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亲吻了那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的衣衫褴褛之人。)
“3分钟实在是太短了。因此,有好些情况在这种限制下都无法完成。”
“为了满足情节限定,必须找到快速清理现场的方法。这方法,按照你所说的,还不能是现场全局转换,只是对现场进行某种改造。”杜拉斯说,“比如,一开始就为快速清场做准备,一切都只能在证人第一次醒来之前完成。换瓷砖倒也不是不能完成,如果他预先就打算利用警方调查的盲点的话,假设这苛刻的时间限制是犯人故意定下的,并且就是为了陷害证人,让她的证言听上去全无可能。”
“鉴于丈夫的职业,为了准确控制时间,他肯定是给证人下了药。”
“我们假设廉价小屋有一个仅是用来走电线和管道用的小封闭阁楼。通过估算致命血量,犯人严格估计了将要造成血泊的大小。他趁着某次证人外出出差的三天时间,预先对场景进行了布置。”杜拉斯提出了一种新的可能,“他准备了两个3乘3的瓷砖组合,将它们用拼接剂牢固接驳起来。阁楼和卧室之间需要打穿一条通路,设置一段绳梯,并用这九块瓷砖拼成的大方块进行掩护,上端用螺栓固定。预备写下血字的墙上则用水胶额外贴上一层同纹理墙纸。血是真血的话:打晕证人后的第一分钟里,他需要用预先准备好的小型充电式排污泵将血水抽走,并将剩下的血迹用抹布快速擦拭干净;第二分钟取下天花板上的大方块,撕下写了字的墙纸,将排污泵、尸体和抹布都丢到阁楼上。为了准确做到这点,死者需要预先注射大量麻醉剂,并且也得准备好止血用的简易包扎带;第三分钟,将地上的大方块卸下,换上天花板上的大方块:因为他预先做了一些处理,在天花板大方块的下部做了能在地板上牢固固定的措施,这并不需要多少时间。接缝处的微小缝隙,为了不让它过于显眼,最好让地板周围瓷砖上也显出些纵横交错的缝隙来,这样便不会被发现了。最后,他自己爬着绳梯上去,或者屏声静气地听着下面的动静,或者拿本书消磨时间,或者开始准备尸体防腐。他预先备足了粮食,只消等到证人被带去传讯,调查的刑事们都走光之后,再离开现场就是。因为这个现场并没有被确证为是杀人现场,警察也不会在那儿逗留太久。等到犯人将尸体抛到这家的汽车后备箱中后,会被怀疑的反而是证人了。{23}”杜拉斯将那张纸拿回来,重新开始了记录,“这是按照你对动机的揣测作出的假设。”
杜拉斯一边说一边记,“我情愿将时间缩短到1分钟。然后,既不使用空间转换,也不改变房间的结构。如此一来,一切事后处理皆不可能,我们所要做的,唯有欺骗证人的眼睛,让她在警探面前说出子虚乌有的事情。”
“嗯。我想,对于这个狭小限定的讨论已经足够了。”还好,杜拉斯现在终于停下了笔,开始审阅起他整理出来的那张纸,“可以前往钟表诡计了。”
听到这话,伊莎贝拉如释重负般地舒了口气:“很好。你知道,小姐们对理科都不怎么在行。”
9
This is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为亲吻了那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的衣衫褴褛之人举行婚礼的光头牧师。)
“通常的钟表诡计无非三种:1、利用估算误差;2、利用12小时误差;3、自行调整时间。”杜拉斯解说道,“对于1有小偏差和大偏差之分:前者是在钻以‘分钟’为单位计时不够准确的空子,如4点11分可以看作是10分刚过,而13可以看作是14稍差,对处理现场这件事而言,能够额外挤出少许时间来;对于后者,如4点11分在时针和分针长度相仿时容易被看成2点20分,这虽然是证人本身的失误,但却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犯人辛勤处理现场的将近两小时时间,瞬间就消失不见了,案件也由‘可能完成’变成‘匪夷所思’。这当然也有可能就是犯人故意为之,选择这个时间让证人犯错:那家伙预先录制了警笛声,以给证人造成‘时间连贯’的错觉。{29}”
“至于12小时误差,则是利用表盘本身的设计。只要能将下午4点11分伪装成夜间,这个‘3分钟诡计’同样能够完成。”,这位小姐接手了这进行到一半的解说,“那就不妨假定证人卧病在床,这同时也能够解释动机:她服用的药品受到丈夫的管制,可能是神经衰弱方面的疾病。某天晚上他给她用了一些药物,让她直到这天下午才进入浅睡期。而他此时早在卧室唯一的窗外做了一个精致的布景,就像是凌晨4点的光景。他在这个时间里演了戏,放了警笛的录音,然后慢条斯理地清理现场。直到凌晨时候,被预谋派遣到这里的警察才叫醒她:此时她或许当真认为自己只睡了3分钟呢!{30}”
“自行调整时间这点,就更是随意了。对技巧的要求几近为零:犯人用了警笛录音,在打晕了证人之后,将挂钟调回准确时间,凌晨两点。这简单到几乎让人感觉是在作弊!{31}”
“嗯,我猜我们已经跨过时间问题了。”杜拉斯点点头,“我们的思考当然也应该更进一步。”
10
This is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is is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吵醒了属于为亲吻了那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的衣衫褴褛之人举行婚礼的光头牧师的晨鸣鸡。)
“最常见的,犯人在其它地方也布置了一个同样的房间,运用29到31的任一钟表诡计来取消时间约束。”伊莎贝拉首先发言,“然后将证人运回警方要去的那个卧室,再折回去清理真正的现场;又或者,现场就在探员拍醒证人的那个房间楼上。这和3的情况类似。{32}”
“如果屋子能够稍微大一点的话,他就可以欺骗所有到场的警察。”杜拉斯将假设深入下去,“他预先在卧室的隔壁布置了一个摆设类似的临时卧室,在表演完毕之后,将晕倒的证人移过去,然后用衣柜或者书橱遮住真正现场的门。证人在现场并没有被拍醒,而是被直接送往了医院。探员们无论怎样调查临时卧室,也找不到能够证明证人证词的证据,在证人被怀疑是杀人犯之后,她也不可能自行回去发现这次替换。{33}”
“没有合适的衣柜或者书橱,却碰巧有一个建筑结构类似的房间的话,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伊莎贝拉笑道,“更换两个房间的全部家具和摆设,让证人误以为案子是在卧室发生,看看,血泊在地板上,血字在墙上。而那里原本可能是起居室里放置地毯和挂一幅廉价油画的地方。证人晕倒后将家具交换摆回原位便是,简单又有效。{34}”
“只替换现场太过单调,还可以同时替换证人。”杜拉斯回应道,“如果凶手原本就是位探员朋友,他就可以和诈死者一道冒充到场的警察——他们一同宣称要将一位假扮的证人带到警局作证,或者带去医院治疗。却在半路去了另一个现场,三个人一起将真正的证人送到警局或者医院。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他们可以演两遍戏,让证人的数目同时翻上几番,条件是,街区那些喜欢偷窥的邻居们都很冷漠。{35}这当然是要冒些风险的。”
“啧,说到证人,我正在想——如果还是利用光学诡计的话,还有一个更奇妙的方法可以用来进行现场转换:不妨将整个现场倒过来!”伊莎贝拉说,“或许是利用电磁铁,犯人将房间里所有预先处理过的摆设都颠倒过来,就像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那个房间一样!”一提到童话,她就显得很兴奋,“证人被绑得严实,头也被包住,根本没有东西能够向她预知房间的正反:想想那些有趣的魔术,这是可以做到的,除了简单的血色投影,犯人甚至可以真在天花板上杀人。只不过,需要借助一个气泵,将可怜人的血给抽出来。嗯,犯人给他接了根管子,让血被抽到固定在天花板上的透明血泊型袋子里,血符咒可以使用道具血完成,也方便清除。{36}”
“很好,我的小姐。除了能增加证人在目睹现场时的眩晕感之外,这样做又有什么用呢?”
“你不是说过了么?增加证人。”伊莎贝拉得意地摆了摆手。
杜拉斯显然听懂了,他又开始了记录。
11
This is that Jack sowing the corn,
That kept the cock
That crowed in the morn,
That waked the priest all shaven and shorn,
That married the man all tattered and torn,
That kissed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就是那位播种供养那只吵醒了属于为亲吻了那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的衣衫褴褛之人举行婚礼的光头牧师的晨鸣鸡的杰克。)
“好了,现在,所有关于血泊消失的情况也算是穷尽了。”杜拉斯喝了一杯新叫的咖啡,“快到4点,这家店也马上就要打烊了呢。”
“嗯嗯,基本上是。”伊莎贝拉小姐看了看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这72种可能,是不是还需要分类整理一番呢?”
“那是读者们该做的事情,阅读有阅读的任务。创作者强行分类,出版者强行分类,都是一种越权,应该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这位先生一边回答,一边将衬在椅背上的风衣取下来,“伊莎贝拉·默里小姐,容我问一句,这不是你的真名吧?”
“我还以为你早已忘了这个细节。”
伊莎贝拉也站起身来,提了她的坤包。杜拉斯将一张钞票压在咖啡杯下面,拎起他放满稿纸的公文包,女士和先生一前一后,向着咖啡馆的出口走去。
“在走进这家店前我确实已经忘记了。”杜拉斯笑着,帮女士拉开咖啡馆的大门,“即使有酒精的帮助,你从那种事情中也还是恢复得太快,这并不太符合常理。再加上我做过的相应调查,虽然我此刻无比信赖眼前这位美丽又聪明的新朋友,但同时也在意她的真实身份。我所知的、被那个割喉屠夫残酷杀害的12名女孩中,没有姓默里的,而且,此种姓氏配合上伊莎贝拉这个漂亮名字,也是相当古怪的组合。今天我们又恰巧讨论到撒旦教和黑弥撒,再加上你那柄匕首上的金色百合花……展开合理联想,在我这愚钝的大脑中很容易产生‘我们是同行’的糟糕误解。”
“那是临时买的匕首……”凌晨的风从街口刮过,穿着单薄的女士,不知不觉地打了个冷战,“如果你仔细留意过被害人照片,会发现那位可怜的克丝汀·班德拉斯小姐(Kirsten Banderas),和我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我正是她的姐姐。你满意了么?”
“放心,我不会去深查的。如果我的荒谬臆断冒犯了你,我的小姐,在此还恳求您的原谅。”杜拉斯撑起挽在左手臂上的风衣,十分体贴地披在伊莎贝拉肩上,“如果您有意归还这件衣服的话,我愿意再邀您喝杯咖啡,顺便讨论下一篇原稿。我的号码在右侧内袋里,绝对不会弄错,也不可能弄丢。”
“谢谢。杜拉斯·普鲁斯特先生,我无比期待这次正式发布的稿件!”小姐对他微笑,将风衣的领子紧了紧,“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走了两步,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回头问道:
“对了,你准备的那个动机呢?‘在方法一致的情况下,不一定非得动机不良’,你是这样说的。万圣节的玩笑也算是动机不良吧,我猜,你一定预备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动机良好’。”
“一半的血泊消失,故意让看上去是致死量的血泊被人发现,却又不陷害证人,让她以为丈夫已死。”杜拉斯答道,“这是对恩爱情深的夫妻,丈夫的诊所却面临了财务问题。更不幸的是,在一次MRI自检中,他还确诊出自己患上了中期肺癌。作为医师,他清楚血常规无法查出自己的绝症,而因为广泛的欠债,他的医疗保险也因为欠缴而被迫取消。无论是保守疗法还是手术切除,他们的家庭现在都已无法负担。但是,如果他告诉妻子真相,或者发展到晚期隐瞒不住,她必定会选择倾家荡产、不惜一切地挽救他的生命。为了不给深爱的妻子和这个经济困难的家庭增添麻烦,他独自设计了这次的表演。因为,一旦他突然‘死去’,债务、疾病便会一笔勾销,只会留下几位伤心的人,和一个口耳相传的离奇故事……”
“哼,理想主义者。”
伊莎贝拉·默里女士给出了自己带着戏谑神情的简短评价,披着杜拉斯那长长的风衣,头也不回地向着出租车停靠站的橙色灯箱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