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歌魅影》全文__作者:王麟

“你已被移植了。”余明博士笑着对我说。

“移植了什么?”我睁大了眼睛,好像刚从昏睡中醒来,不安地问道。

“哈哈——”余博士宽容地笑着,“看来我的手术基本取得了成功。你已移植了前歌星‘万人迷’的部分记忆。你难道忘了,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的结果,当然还有你超人的勇气与狂热。”

余明博士用他那铿锵有力的语调对我说,掩盖不住内心喜悦:“你已经沉睡了一周,啊!伟大的一周,可以载入人类史册的一周。应该祝贺你,一颗耀眼的歌星将要冉冉升起,当然也应该祝贺我,美国《自然》杂志将头版头条全文刊登我的论文。”

慢慢地,记忆的零星片段浮入我的脑海,那是自己原来记忆片段的复苏。我这才想起,大约在数周之前,红遍欧亚的歌星“万人迷”遇车祸而死这件事。

名人摆脱不了记者的纠缠,更何况是超级名人。没想到半个世纪前,“英格兰玫瑰”凋谢的厄运也会发生在“万人迷”身上,虽然,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英俊男子。

只是为了摆脱摄影记者无休止的纠缠,“万人迷”和保镖驾车逃避,结果在高速公路上同一辆同样高速的汽车相撞0他的汽车经过汽车公司特殊处理,据说保险系数可以达到98%以上,但高保险系数的“劳斯莱斯”轿车也未能摆脱四分五裂的结局,因为非保险系数毕竟还有2%呀。司机和保镖当场丧命,而“万人迷”在医院里苦捱了三天后,也最终撒手西去。

城市的歌迷都疯了,个个如丧考妣。无数的歌迷拥到医院门口,定要亲眼目睹“万人迷”的遗容才肯罢休。拥挤的人群中,多数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他们已经快要被悲痛击垮了。“我好像死了亲哥哥!”一位歌迷抽泣道。“啊,让我代他去死吧!”一位小姐哭得花容失色。长长的条幅在半空摇摆,上面是用花花绿绿的“万人迷”的照片拼成的几个大字:“所有的人都是我的亲兄弟。”这是“万人迷”流传最广曾经感动过无数人的名言。

当年,他在万人演唱会上引吭高歌后,便用充满感情的语调说了这句话。全场都沸腾了,许多人(大多数是少女)都激动得当场晕了过去。那种场面,除了五十多年前红极全美的摇滚歌王迈克尔·杰克逊外,无人与他媲美。

我当时是最悲痛的人群中最悲痛的一个。

原因只有一个,我是“万人迷”的一个铁杆歌迷,铁杆中的响当当铁杆。人都是有理想和需求的,当理想还在遥远的地方漫步时,需求会主宰一个人。

物质的需求给你温暖,精神的需求使你快慰。当一个人在物质的海洋中沉溺太久之时,他会浮出海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这便是精神补偿。

作歌迷是我的精神补偿。

作歌星才是我的梦想。

我是一个铁杆歌迷,但我也有一个其他歌迷所没有的条件,那是因为,为“万人迷”做手术的主刀医师是我的忘年好友——余明博士。

余明博士是我在“风入松”科技沙龙上认识的。他四十几岁年纪,头发理得一丝不苟,一身笔挺的西装绝无压痕。虽然他已是享誉中外的科学家,但却平易近人,喜欢结识年轻的朋友,喜欢接受新的观点,举止文雅,风度翩翩,使人绝无可能将他和“医学界的爱因斯坦”联系在一起。谁不知道,一百多年前的那位天才是怎样的邋遢不堪。

是我成为他的忘年交而不是别人,那自然有我不同于别人的优点,这种优点便是平视权威、思想活跃、标新立异!虽然,我刚满二十岁。

二十岁时的标新立异,便预示着四十岁的硕果累累。

余明博士第一次见面便喜欢上了我这个毛头小伙,这种缘分连我也甚感惊诧。于是,我以前所未有的幸运,轻松而自由地了解了他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出的惊人成就。

余明博士在他的权威领域里做出的贡献,便是对“记忆转移”课题的研究。那段时间,在他的实验室里,我领略了博士先进的实验设备,超前的实验精神与出色的实验成果。

博士边让我浏览他的实验成果,边对我详加解说。他娓娓道来:“关于‘记忆转移’课题的研究,最早开始于国外。记忆是什么呢?说通俗点,便是脑中贮存的密码,这密码的载体是一种化学物质,我们称之为‘记忆肽’。而我们学习的过程,便是用大脑中的记忆肽进行编码,由神经系统进行复制贮存的过程。对于记忆肽,你知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吗?”余博士截断话头,目光注视着我。

“化学物质既然能被复制贮存,那是不是一定也能转移?”我思考了一下,用试探的语气问道。

余博士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了不起,不愧是我的忘年交。不错,记忆肽可随脑组织的转移而转移,这就是‘记忆转移’的理论基础。当然,要付诸实施,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上个世纪,美国的安卡博士曾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近百年来,此项研究并未获得进展,主要原因是‘记忆肽’这种物质很难被提取。不过……”

余明博士换上了高亢语调继续说:“不过,历史最终将这顶桂冠戴在了我的头上,因为,我已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这种提取技术!想想吧,‘记忆转移’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发现,到那时,科学界不会再因为一个科技泰斗的陨落而遭受损失。用‘记忆转移’便可将一切都解决,依次传递,永无休止。那样,科技将以成百倍的速度增长。想想吧,想想吧,那是一个多么辉煌的前景。”

“博士,除了科技界外,在其它领域也一定会应用自如吧。”我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一句。

“当然,那是当然。我还有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如果走完,我的研究将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科技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我,这最后的一步只是一小步,对于人类,这是一大步呀!”

博士最后用登月英雄阿姆斯特朗的一句名言结束了他的讲述。

“博士,如果有一天我志愿当您的实验对象,你愿意接纳我吗?”

“啊,啊,做我的实验对象,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呀。我的实验对象目前仅限于人类的远祖猿猴,虽然取得了成功。欢迎你随时合作,不过,我还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这将需要不短的时间,你得等待……”

我庄重地点点头。

“万人迷”死了,我二十岁的心中最崇拜的偶像死了。不要轻视一位二十岁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是歌星,因为,在他们从少年到青年成长过程中,娱乐还是占了很大的比重。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英雄,七八十年代崇拜的是科学家,八九十年代崇拜的是企业家。五十年过去了,现在青少年心目中崇拜的对象是什么呢?

而我崇拜的竟然是一位红得发紫的歌星。

这是社会的倒退,还是人性的进步?

我现在被一种狂热的想法所折磨,所驱使,我感到脑海的每一条沟回都填满了三个字:万人迷。我是多么希望他重新出现在舞台上呀。

他是一位成功者,是从穷苦的乡下孩子奋斗成为一名世界歌星的。

哦,有多少同样生动的例子: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有一位从擦鞋匠成为乡村歌王的汉克·威廉姆斯,六十年代有猫王普莱斯利,九十年代有“黑牡丹”惠特尼·休斯顿。半个世纪过去了,世界上又出现了许多歌星,可有哪一位歌星能替代得了“万人迷”呢?因为他是中国人,是中国西部山区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乡下少年。

我找到了余明博士……

第一次公开演出,我便获得了巨大成功。

望着头上翻滚的七彩水晶灯球,耳膜被观众狂热的呼喊而震得欲碎。成堆的鲜花飞向舞台,我几乎成了繁花中闪亮的星辰。这是我么熟悉的场景,这种场景我记忆中经历了无数次。记忆复苏了,连同我无与伦比的歌喉!而这一切都是“万人迷”的赐予,我惊诧,记忆也会将我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子造化成醉人的夜莺的歌喉。

我是“万人迷”吗?是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偶像吗?不,在我记忆的深处,还有我自己的影子,那是一位只有二十岁的年轻人。

无数报纸杂志为我捧场,无数的唱片公司争着和我签约。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中国风”唱片公司,因为,是这个公司将“万人迷”包装推出直至走红的。对这家公司,我很熟悉,熟悉得就像自己的家。

我的经纪人、管家以及私人保镖都原封未动采用“万人迷”的原班人马。

我已经感觉到了他在不远处对我微笑。

此刻,我在这所豪华寓所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我的记忆中又出现了一位老人的身影,她是那样的苍老而悲苦。脸上是纵横遍布的河床,河床里有水缓缓流过,那河床是皱纹,河水是眼泪。那是一位哭泣的老妇人!

这是我所熟悉的群山,莽莽苍苍直插云霄,逶迤绵延隐入天际,有小鸟嘹亮的歌声,有清洌沁人的甘泉,弯弯曲曲的山路尽头,是几间破败的茅屋。

我从未到过这里,可又为什么如此熟识?熟悉得就像我的手指,我的眼睛。还有那位母亲,见到她,从内心里感到一种真实的亲切。

“宏儿,宏儿,回来吧,娘快想死你了。”老人哭泣着喃喃自语。

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是自己实实在在的感情。因为,在儿时,当我贪玩归家很晚时,妈妈总会心急火燎地寻遍城市的大街小巷。妈妈怕我出意外呀,怕我被车撞,被水淹,被坏人拐卖。

而这位老人是谁呢?

蓦地,又一种真实的感觉压住了我内心升起的亲情,那样熟悉而又如此陌生,我的身体不禁剧烈颤抖起来。

“老不死的!还活着,怎么没让石头把你压死!”一个恶毒而无情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我感到了震惊,更令我震惊的是说这话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天哪!我怎么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语言!

不!不!这不是我说的,不是!

我明白了,这位老人是“万人迷”的母亲。

“宏儿”是他的小名。

……整个晚上,高级的意大利真皮席梦思床仿佛变成了一个辗转呻吟的垂垂老者。

早上起床后,映入眼帘的是暖暖的阳光。

我很自然地端起床头已沏好的“雀巢多合一”一饮而尽,不用说,这是勤劳善良的女仆早已为我准备好的。她曾经服侍过“万人迷”,而现在还是。对她来说,我虽然有一张更年轻的面孔,但在其它方面,显然是活脱脱地一个“万人迷”再现。

一大堆信件和鲜花堆满了办公桌。

我厌烦地扫了一眼,对女仆吼道:“将这堆垃圾都给我清走!以后不准在我办公桌上放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女仆手忙脚乱地将桌子收拾干净,喃喃地说:“先生,不是您先前告诉我,无论什么信件都要一件不落地交给您吗?”

我发热的脑袋倏地冷了下来,另一个我又占据了主要位置。

我拦住女仆,歉意地说:“李妈,是我不对。把它们交给我吧!”

我看见女仆又一次睁大了惊诧的双眼。

这时,微波显像电话响了起来,我拿起话筒,画面上显出了一位陌生女人冷冷的面容。

“阿宏!你忘记我了吗?我知道是你!虽然你的面孔变了,但你的歌声,甚至一举一动我都很清楚,你不会是别人,别以为借助现代医学技术改头换面便会万事大吉。哈哈,你还导演了一出逼真的车祸假死闹剧!”

另一种记忆又浮入脑海,这是不堪回首的记忆,是黑暗的、罪恶的。这是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岂止认识,我们曾经同床共枕过好几年。是她,她是阿闵!

是她不顾家庭的反对,在我落魄于这个城市时,毅然伸出了援助之手,当然还有爱情。当时,我在娱乐界一文不名,整天东奔西跑为生计奔波,脑袋都碰得可以当猪头卖了。虽然我穷困潦倒,衣衫褴褛,但我金子般的嗓音和难以掩盖的才华终究赢得了她的芳心。

而她的父母,一对心高气傲的双料教授,差点气死,并且几乎和她断绝了关系。

不错,她是我难得的人生伴侣和事业支柱!

“阿宏!你所做的一切我都清楚。你这畜生,用尽卑鄙的手段来折磨我,抛弃我,我都记得。是的,你从一名乡下穷小子登上了世界歌王的宝座,而我在你眼里不过是一文不值的丑丫头!但你不应该这样对我,不能!……”

记忆潮水般涌来,带着咝咝的尖叫声,如群蛇乱舞,我痛苦地抱紧了脑袋——

同她相识,同她恋爱,同她结婚,事业蒸蒸日上,金钱美女滚滚而来,然后将她折磨,将她抛弃,而她却一直依依不舍地深爱着我,可怜而又可敬的女人!最后,在上演了一场家庭“战争风云”后,我打通了关节将其投入疯人院,让她欲死不得,欲活不能。

潜藏于心底的记忆如电影般一幕幕闪过。那个卑鄙丑恶到极点的人难道是我吗?是高唱“所有人都是我的亲兄弟”的“万人迷”吗?

我的冷汗簌簌而下,记忆的闸门戛然而止。

“阿闵,你在哪里?”我失声喊道。

“你最清楚!”画面上的女人神经质地冷笑一声,随即,杂乱的光点便溢满了屏幕。

“万里手牵手”义演活动,对我而言无疑是一次心灵的洗礼。

对于义演,如今七十几岁的人都定会记忆犹新。在他们年轻时,各种义演活动层出不穷,有国家级的也有民间的。义演自有它独特的魅力,一方面,这活动为贫困的乡村带去了欢笑和歌声;同时,对于参与者也是一次艺术的陶冶、人性的升华。

人们都是喜欢怀旧的。

有时旧的东西改头换面呈现于世人之后会引起巨大的轰动效应,“义演”活动便是鲜明的一例。

最先提出这个建议的便是已红遍亚洲的超级歌王——我!

当我以极其清醒的头脑将这个建议提交给经纪人时,他的表情犹如见到了外星人。

“先生,您是不是疯了?在哪个城市演出,出场费不是以十万计,到穷困的乡下,您能得到什么?”

“我什么也不要!”

“哦!真的?您难道真的什么都不要吗?”

经纪人以怪异的目光盯着我,好像他刚才听到的不是人言而是兽语。

千里迢迢,我们朝西部山区进发,这是内心一种召唤的驱使,那是老母亲的哭声与眼泪!我抑制不住强烈的冲动,我知道,亲情是不可泯灭的,我要用歌声带给她安慰,带给她绿叶与阳光。

但越临近那里,我的心情变得越来越烦躁不安,我的头不时地痛,像有只老鼠在大脑里啮噬。那是“万人迷”的记忆,他在怒骂,他在躲避,他在拒绝,穷困潦倒已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那个真实的我,挣扎着与其抗争,这头迷惑人的恶兽!我隐隐感到,我同“他”已抗争不了多久了,邪恶有时是很强大的。

终于到达了那里,但我已经几乎不能用我的意志去抵抗“万人迷”的记忆组织。它如一颗乱窜的火星,想要点燃整座油库。

啊!这“万人迷”,他本来便是一个贪婪虚伪冷酷的小人!他想报复一切,包括他的家乡和父母!

演出之前,当地的父母官找到我,以商量的口吻说:“你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我们非常感激,当地百姓也是翘首以待。原先听说,您们来此地是义演,不要演出费。但昨天贵经纪人告诉我,说演出费一分也不能少,不知是不是实情?”

我毫不迟疑,冷冷地回答道:“不错!二十万元,一分也不能少!”

当我看着父母官以鄙夷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快步走向门口时,另一个真实的我立刻冲出来狠狠骂了自己一句:“你是个十足的大混蛋!”

“您等等,请您等等,我……我还有话说……”我可怜兮兮而又狼狈不堪地追了出去。

这是一场令我毕生难忘的演出。

爱心暂时击退了邪恶,光明吹散了阴霾。

啊,我可亲可敬的乡亲们!我不认识他们,但他们的脸,他们的头发,他们发自肺腑的笑声,他们动听的方言土语,他们热烈而毫不做作的掌声,使我感到了作为一个人的伟大!

山雨欲来,罡风四起。

但我从未像今天这样快乐,连扬起的尘土也像是快乐的精灵,飞翔的鸟儿也是爱心的使者!这是一种发自内心从头到脚的巨大欢悦!

在黑压压的人群中,一位老人坐在前排,她的头上已被零星的雨水打湿,脸上沟壑纵横,是她,是她!是我记忆中的老母亲!

我走下舞台,紧紧地拥住她,泪流满面。“娘!”我颤声喊道。

老人抬起头,用慈祥的目光注视着我:“你是宏儿吗?不,不是,你太年轻了,我的宏儿已经有十年不来看我了,他怕我给他丢脸,他盼我早死呀!”

“哗哗哗……”铺天盖地的暴风雨瞬间席卷了整个演出场地……

我拨通了余明博士的电话,微波显像电话里,博士睿智的笑容显现于上面,还有那富有磁性的声音。

“啊,是你吗?小伙子,走红全亚洲的歌星,快要把我这个忘年交忘了吧。怎么,今天有空闲了吗?”

“博士,首先祝贺你取得的巨大成就,作为你的实验者,我用行动证明了你的理论与实验结果的正确,你的‘记忆转移’手术是非常成功的,但,博士……”我停顿一下,然后说,“但是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记忆并非一件轻松的事,我请求您给我做记忆消除手术,还我本身。我不能长期背负另一个人的罪恶,我快要崩溃了。”

看到博士犹豫的神情,我马上补充道:“我可以为您提供经费,来支持您的研究,如果您欢迎,我愿加入您的行列。对于一个有着无穷创造力的年轻人,二十几岁不算太晚吧。我再也不当什么歌星了!第一笔资金马上到位,500万,怎么样?不是美元,是人民币。”

余明博士缓缓地点了点头,笑着说:“欢迎你。”

本市警局。

局长刚刚从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中摆脱出来,正美美地打着长长的哈欠时,电话响了。

“您好,局长,我是‘万人迷’的私人秘书,我有许多关于他的犯罪记录,您感兴趣吗?”

“哈,你们就会找死人的麻烦。”局长幽了一默,点了点头。

“您可以将它们分批卖给新闻记者,您会发一笔小财的。”电话里的人狡黠地补充道。

余明博士成功地为我做了记忆消除手术,“万人迷”罪恶的记忆已从我的脑海里像垃圾一样被清除了,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但我的歌喉未变,也许,这是我自己潜在的音乐天赋吧。

啊,“万人迷”这个高喊“所有人都是我的亲兄弟”的伪君子,想一想也会令我感到恶心。崇拜歌星,呸!

一笔几十万元的汇款寄往了西部贫困山区。

我要做的另一件事便是接来那位不是我亲生母亲的老人,我要拥抱着她,对她说:“妈妈,在这世上,我最爱您……”

然后——

我悄悄地化了装,以平民的身份独步走向街头,随手拦了一辆TAXI。

司机从车窗里里探出头来,彬彬有礼地问道:“先生,请问去哪里?”

“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