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您一千年》全文_作者:石坚
一
我醒来后的第一个感觉是疼痛。我也说不清是在什么地方疼,反正我觉得我的心在一阵一阵地抽搐,我试着睁开眼睛,但这办不到,眼皮仿佛有千钧重。接着我听到了一个飘忽不定的声音,仿佛是来自九霄云外,又象是发自地狱深处:“血压测不到,呼吸停了,左肺穿孔,快,心脏也停止跳动了……”然后就是一片沉寂。
二
我飘浮在漆黑的空间,不时有陨石从我身边擦过。我突然旋转起来,越转越快,这时一个洞口象怪兽的巨嘴从黑暗中浮现出来,我向着无底的深渊落下去,一个宏亮油滑的声音在大叫:“所谓超密度物质就是被重力陷阱压破了所有的粒子结构而形成的东西,针尖大小的物质就有几千万吨……”
我大叫一声,猛地睁开双眼,这一次我办到了,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片白色。开始我认为我死了,但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帮我想起我看到的只是医院的天花板。
这时一双睫毛很长,黑白分明的眼睛出现,在我面前,向我送来一个甜甜的微笑,同时一个美妙的嗓音响起来:“你醒了吗?”
我张了张嘴,却只发出了一串不连贯的单音并引起了一阵剧烈的疼痛,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下面丰满的红唇上加上了一根春葱般的食指,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别消耗体力,你好不容易才脱离了危险期,我可不想让你再进手术室0”随后那双眼睛就隐去了,我也又陷入了昏睡之中。
三
“朋友,你能活下来可真是个奇迹,”说话的这人悬在我身旁的一张病床上,一条腿给牢牢地固定着,“要知道你刚给送进来那会儿简直就是个死人:手脚全折了,脖子也差不多断了,肋骨至少断了七八根,两根从肺里穿了过去,而且浑身到处是伤口。”
“是吗?”我应道。那人说得很对。我的全身都固定了起来,肋骨怎样虽不知道,但脖子是肯定断了,因为我根本不能转动一下我的头。
“我叫唐宋。喂,我说,你是怎么会搞成这样的?”
我怎么会搞成这样?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
“哦,伤心事不堪回首嘛,”唐宋根本不等我回答就自顾自地说下去,“倒也是,我也不愿让人家知道我的腿是怎么断的。不过说起来真窝囊,那天我们的飞船……”
“二十八床,少谈你的断腿史吧。二十九床需要休息。”随着话音从门口走进来——不,准确地说应该是飘进来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士。我的眼睛一亮,我又看见了那双美丽的眼睛。
唐宋吐了吐舌头,马上不响了。那位女士先飘向唐宋,检查了一下他的腿,说道:“你恢复得很快。”
唐宋嬉皮笑脸地说道:“这得感谢您无微不至的关怀。”她哼了一声,转身飘到我跟前,先看了看接在我身上的各种管子和仪器,接着问我:“二十九床,你感觉如何?”
“还好。”
“那你能不能回答我几个问题?”
“可以。”
她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二。”我答道。
她又伸出三个手指:“现在加起来几个?”
“五。”
“二乘五是几!”
“等于十。”
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问了一些诸如144的平方根是几,鸡有几条腿和给我看的一些图形是圆是方之类的问题。最后她问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我顿时张口结舌。
我拼命在我的大脑中搜索:“我是谁?我叫什么名字?”然而毫无结果,我只好说:“我不知道。”
“哦?”她的柳眉皱了起来,“那么你还记得你生在哪里?生日是哪一天吗?”
“不知道。”
她眉头皱得更紧,一言不发,转身飘出了舱门。
“你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唐宋问道。
我心烦意乱,没好气地嗯了一声。但唐宋却不以为然,他伸过手来在我的肩上拍了拍:“没关系,朋友。你只不过是得了失忆症。我在这个医院里见过好几个了。我的几个朋友也得过。能治好,没关系。”
大概是为了要我不再想这件事,他忽然聊起刚才那位女医生来:“刚才那女人长得真美对吗?她叫袁明菁,是这个太空医院最棒的外科大夫。我的这条腿,还有你的那条命都是她救的。不过你可别打她的主意,我看她是打定主意做一辈子老处女的那种人。都快三十的人了,从来没给过男人好脸色。我听说追她的人从她十五岁起就排成了队,可是一个个全都碰得鼻青脸肿的。看看刚才,我拍她一句马屁她都爱理不理的样子。”他顿了一顿,发现我并没有认真在听,于是拍了我一下,说道:“不过,她对你倒是情有独钟的样子。”
我嗤地笑了出来。唐宋连忙说:“你别不相信。你知不知道她在你昏迷的那几天里一有空就跑到无重力病房来看你的情况……”
我笑骂:“少胡说八道了。”同时心情也给这家伙弄得不那么乱了。
四
我被整个银河系最具权威的精神科大夫们确诊为患了非常严重的失忆症。
当然,我的理智健全,不但会算二乘五等于十还会解微积分。但我的记忆力却惊人地差。连今年是哪一年都不知道。在知识方面除了数学还算可以外其余的各科知识几乎全部忘光。
也许唐宋说对了,那位“老处女”袁明菁似乎是有点对我“情有独钟”,要不然,她为什么要把银河系最权威的医生们请来会诊呢?我告诫过自己不要自作多情,因为这固然可以解释为情有独钟,但解释为一名医生尽力帮助病人恢复健康的强烈事业心亦未尝不可,可能还更恰当些。
可是我又怎能不自作多情呢?那个能说会道的唐宋只和我呆了一个半星期就出院了。于是偌大一个无重力病房就只剩我一个人。我的全身都固定着,整天只能看见头上小小一片天花板。我虽然可以看电视,可电视节目再好也代替不了人。电视不会和你交谈,不会听你诉说苦闷,不会替你解除伤痛。我发现我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在期等着一天两次的查房。在查房的短短时间里,我就能见到她,看见她的明眸皓齿,听见她动人的话语。她会问我一些问题,多数是关于我的过去。我就会没话找话,胡诌一些稀奇古怪的经历,比如猜想我以前可能是某个总督,或是间谍,还可能是个逃犯等等。她呢,明知我这些话只不过是为了多留住她一会儿,她也会在那里静静地听,这叫我怎能不自作多情呢?
所以,在我终于解除了固定,可以活动时,我发现我简直离不开她了。
但不知为什么,也就从这一天起,她在三个月之内再也没来查房。我问代替她的医生,医生告诉我说袁明菁本来就不是病房大夫,以前只是为别人顶班而已。我不好再多问什么,可心里却愈发盼望再见到她的身影。
机会终于来到,这天袁明菁来告诉我,她决定为我施行记忆恢复手术。
五
走廊很长,长到一眼望不到头。而在无重力的情况下拉着绳索通过这样的长廊实在是颇费力气的。故此当我跟在袁明菁身后通过长廊时我问:“为什么要造这么长的走廊呢?这不是很不方便吗?”
“这医院有两百年历史了,两百年前设计这条走廊时,由于它是整个太空医院的转动主轴,如果不设计这么长是无法接上众多的无重力病房和飞船码头的。等会儿给你做完了手术,你就会记起这个著名的建筑设计的。”
“说真的,都过了快一年了,可我还是一点也想不起我倒底怎么会受的伤。”
“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当时我们太空医院收到了一求救信号。等我们赶到出事地点,只发现了无数金属碎片。那里是小行星带,我们在一颗较大的小行星的山洞里发现了你。你连太空服也没穿,要不是那颗小行星上正好有空气,你就完了。”
“是吗?”我真不知道我还经历过如此危险。
“这样我们也没找到任何可以证明你身份的东西。我们曾在整个联邦范围内进行查询,可至今没有一个人来认领你。所以我们只好决定给你做记忆恢复术。”
“听起来你象是对记忆恢复术没什么把握?”
“这是目前最好的治疗方法。有效率达99%。”说着她打开了一扇舱门,“到了,请进。”
进舱之后,她让我坐在一张扶手椅上,在我的头上戴上一顶连着不少电线,怪模怪样的帽子,又在我的太阳穴上接上两个电极,最后把我的手脚都绑在了椅子上。
我笑着说:“怎么?要我坐电椅吗?”
“不是,”她也笑了,我发现她笑的时候最美,“这叫脑波共振信息输入机,不过也有人叫它学习机。”
“学习机?”我疑惑地问道。
“对。也就是说,要治疗你这种记忆丧失症患者,只要将你所失去的记忆输回你的脑子里,你的病就会好了。”
“可是,你们连我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能输入我失去的记忆呢?”
“哦,这不成问题。因为在实际上你的记忆并没有真正失去,只是被压抑在大脑的某个角落里罢了。我会输入大量信息来刺激你。我们虽不知道你以前有过什么样的记忆,但象现任总统是谁这类事我们是知道的,我们只要输入这类信息就可以唤回你相应的记忆。理论上认为,记忆都是相互关连的。我会输入极多的信息给你。在这众多的信息中总有一些会和你的记忆对上号。这样我们只要唤回了你的一个记忆就可能逐步唤回你所有的记忆。”
“那为什么以前不给我做,现在还要绑住我呢?”
“这种疗法对大脑刺激很大,只有健康的成年人才可以做。以前是怕你在病中受不了。别怕,这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把你绑起来是为怕你在手术中弄伤自己。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不过听起来挺可怕。”我故意缩了缩脖子。
袁明菁又笑了笑,然后启动了机器。
六
关于“学习机”有两点袁明菁说对了。第一是这种疗法的确难受,我在那个“电椅”上呆了两个钟头之后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灌输”。第二是这种疗法的有效率确实只有99%,因为我不幸是属于那1%里的一个。
当我终于从那个“电椅”上下来时,我倒是“记”起了银河系联邦的疆域,历届总统的名字,甚至还可以把整部联邦宪法倒背如流,可就是想不起自己的名字,年龄和过去身份。袁明菁又把我留院观察了两个月,用她自己的话说,叫做毫无起色。
我对她的这份感情也是毫无起色。我在病房里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她来“观察”我,简直是望穿秋水。可她呢,好象是故意躲开我,不是让查房大夫代劳,就是通过可视电话问病,难得亲自来一次,却又全然没有以前那种安心听我讲话的耐心,和以前几乎判若两人。
那天,她又来了,还是一付冷冰冰的表情,我决定无论如何要向她表白。
“你来了。”我一时不知该怎样开口。
“当然,你感觉怎样?”她冷冰冰地说,“想起什么了吗?”
“不,没有。可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大着胆子抓往了她的双手,直视她的眼睛。我感到她的身体起了一阵不易察觉的颤动,眼睛也有什么东西闪过。可是只片刻之后,她又恢复了自制,把手从我手里抽开,甩下一句:“如果和病情无关的,我不想听。还有,二十九床,你明天该出院了。”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把一个如堕冰窖的我扔在了空荡荡的病房里。
七
在G-180区,介册并不能算是个大城市。但由于介册是个重要的旅客中转站和货物集散地再加上有六所著名学府设在该地,所以这个拥有三十五万人口、金属制成的太空港着实比G-180天区的首府还要繁华兴旺。
出院后,我和唐宋不期而遇,经他介绍我到介册港口抢险队工作。此刻,我俩在一家小餐厅里吃着午餐,唐宋问我:“今天的活顺利吗?”
我摇了摇头,反问:“你呢?”
“还可以,不过把那个家伙从救生舱里请出来可够麻烦的。他说什么也不信救生舱外面是介册港的船坞。一个劲儿地喊什么外面没有空气,他绝不出去之类的话。后来,我只好找来一把激光切割枪在舱壁打了个洞,要不然舱里面可真的快没氧气了。”
“这家伙大概是得了幽闭恐怖症了。”
“喝——”唐宋上下打量了我一阵,“想不到你还能说出个道道来,不简单嘛。”
我一笑:“哪里,你过奖了。要不是在袁明菁的那把‘电椅’上坐了两个钟头,我哪会有这半瓶子醋。”说到袁明菁,我的心里一阵难过:当初要不是袁明菁天天来陪我说话,我大概也会得幽闭恐怖症。
“怎么?都两年了,你还忘不了她?”自从在飞往介册的航班上又遇上唐宋,我和他就成了知心朋友。
我嗯了一声,岂止是忘不了,应当说是刻骨铭心,可是明菁啊明菁,为什么我写了那多信给你,你却连半个字的回音都吝惜呢?
“二十八床,二十九床,你们怎么在这儿?”
一听到这绝美的嗓音,我霍地站了起来,把桌上的杯盘碰得叮噹乱响,我定睛望去,可不正是袁明菁,活色生香地站在桌旁。
“喂喂,拜托你叫我们的名字好不好。”唐宋说道,“我姓唐,单名一个宋字,不叫什么二十八床。”
“那行啊,唐宋,”袁明菁转向我,“你想起自己叫什么了吗?”
我摇了摇头:“还是毫无起色……”这时唐宋抢着把话头接了过去:“所以呢,他现在叫王久常,也就是二、十合起来变个王字,再加上永久的久,常远的常。说起来可真巧,我们刚才正谈着你,你就来了。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她的脸红了一下,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点了点头:“刚才我只是说要不是你让我坐了两小时‘电椅’,我不会有现在这样丰富的知识。”
她“噢”了一声,说道:“我是来参加介册大学医学院主办的学术会议的,没想到会碰见你们,世界可真小对吗?”
我这时才注意到我和她都还站着,连忙请她坐下说话。她却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开会,改天再见吧。”说着就要走。
“请等一下。”我喊住她。
她转过身:“什么事?”
我要说的何止千言万语,可现在我忽然一句也说不出口了,只说:“没什么,你赶时间要紧,改天吧。”于是她翩然走了。
唐宋的兴趣都上来了:“喂,刚才你干嘛吞吞吐吐的?明说不就行了吗?”
我的脸一红:“其实……我只想问问她有没有收到我的信。”
“哈哈,你这臭小子,写情书也不告诉我一声。”
“不是情书。”我断然否认,“我只是告诉她我现在的一些情况。”
“哼,不是吗?”唐宋故意斜着眼瞟了我半天,才问,“你几天给她写封信?”
“三天。”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不等于是把日记给人看吗?比情书更厉害。”
“可是她在两年里一个字也没回。”我垂头丧气地说。
“她人不是来了吗?”
“那有什么用,她是来开会的。”
“开会?”唐宋大摇其头,“她要是来开会的,全城那么多餐厅她不去,非要到这个专门招待我们这些港口工人的饭馆来‘巧遇’我们?”
八
下午,我回到和唐宋合租的公寓,他神秘兮兮地递给我一张纸条,笑道:“大情人,这是你那位的旅馆房号,快去找她罢。”
在其后的一个半小时里,我具体干了些什么我已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素来不修边幅的我,居然也会衣冠楚楚,连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以致唐宋看见我从自己房里出来都不认识我了。
五分钟之后,我站在了袁明菁的房门口。门是金属的气密门,却贴着足以乱真的木纹,甚至还有个叩门锤。但我站在门前却连碰都不敢碰那个锤子一下,只是在那里想象着一旦她来开门我该怎么办。这样浪费了大约三十分钟,幸好走廊里只有两人带着好奇的目光走过。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准备敲门。这时,一个无比动听的嗓音在我背后响起来:“二十九床,你有事吗?”
我回头一看,她正站在我背后,顿时,我感到口干舌燥,原先准备了半天的一套说词竟不知从何说起。好不容易我才逼出一句:“我…我路过这儿…我…想要杯水喝。”她嫣然一笑,顺手把门打开:“那就请进吧。”
进屋之后,我可不止喝了一杯水。我发现自己简直就是在“狂饮”——水到杯干。而嘴里却不知道在胡诌八扯些什么东西,简直没有一句是切题的。如此过了大约一小时,我起身告辞,晕晕乎乎地走出了门。唐宋从拐角处跑出来,急切地问:“进展如何?”
我反问:“什么进展?”
“你有没有请她吃晚饭?”
“没有。”
“你这笨蛋,”唐宋双手一拨,把我转向房门,“快去请她吃饭,还来得及。”
于是我再敲门。不知找了个什么借口——大概是说过生日罢,可我自己也不知是否今天过。这一次,她同意了。
九
接下来的几天里,按唐宋的话来说叫做“进展顺利”。我和明菁自从吃了那顿晚饭后,又约定第二天共进早餐。很快,我们一日三餐都一起吃了。
不过,尽管一日三餐我们吃在了一起,可是足足两个星期她对我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似乎就满足于和我每天三次在桌边共度一小时的时光。我几次想开口表白,但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急得我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时唐宋给我出了个主意,要我带明菁去著名的游览胜地——伽马星系一游,他说凡是谈恋爱都是在花前月下,才会卿卿我我,有谁是在饭桌上谈成的呢?
十
去伽马星系真是个好主意。起初明菁并不太想去,可经不住我和唐宋的轮番劝说,终于认可了。等到她见到了伽马星系那由亿万玻璃质陨石构成的小行星带,把太阳的光芒,折射成无数迷人彩虹的奇景后,她就深悔没有早来了。
在伽马星系度过的两周无疑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之一。我们在伽马4号星上观看壮丽的日出,朝晖使4号星巨大的光环上仿佛有火焰在跳动;在伽马2号星上看辉煌的日落,晚霞把天空和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都染成了血色。我们在伽马5号星那无边无际的丛林里出没,用能量枪打倒巨大而奇丑无比的怪物,然后品尝一顿丰盛的野味。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一个晴朗的夜晚,和明菁露宿在伽马3号星那松软的草地上。草地犹如巨大的床垫,我和明菁并肩躺在上面,看着3号星那五颗小小的月亮在满天星斗间捉着迷藏。
然而,明菁的态度却叫我琢磨不透。她在看日出的时候,打猎的时候,一块露营的时候会笑,会叫,会赞叹,完全是一付陷入热恋的样子,对我投来的眼神也含情脉脉。可是每当我试图接近她,用话逗引她,她就会立刻变得不苟言笑,毫无情趣,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第十五天晚上,银河系中心那无数灿烂的星光照亮了伽马3号的夜空。我和明菁围着一堆篝火坐在旷野中,夜风从地上刮来青草的气息,混和着明菁的体香非常好闻,草丛里有虫儿在唱,天地间似乎就只剩下了我们两个。
“久常,你知不知道,我对你一点也不了解。”她首先打破了沉默。
“当然,”我笑着说,“我的过去连我自己也不了解。”
她没有作声,低头拨弄着地上的干草棍,又问:“你……你以前……结过婚吗?”
“没有。”我脱口而出这两个字,心中暗喜,看来是说到正题上了。
“你怎么会知道呢?”
我一楞。我怎么会知道?我得了失忆症,我怎么会知道?可我知道,不是因为要讨她喜欢我才这么说的。我的内心告诉我,我的的确确没结过婚!可我怎么说才能使她相信呢?
她见我不回答,笑了一笑:“是我不好,不该问这个问题。”然后她抬起头来,眼中闪着热切的光芒,望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我的心一阵狂跳,说道:“不是……”她顿时显得茫然若失,我赶忙接下去,“不是有点,而是喜欢得要命。你呢?”她的脸刷地红了,带着一种似嗔又喜的神情低下头去。
我伸出双手,轻轻搂住她的肩膀,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她的秀发好香好香,我低下头,轻柔地吻她那满头青丝。
这时,情况变了。
我发现她柔软的身体猛地绷紧了,接着一下子从我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她变了,变成了一块寒冰——脸色阴沉,怒气冲冲。她冲着我大叫:“你怎么敢?”
“你怎么了?”我边说边向她伸出手去。她一下子跳了开去,叫道:“别碰我!”
“好的,好的,”我向她举起双手,“冷静一下,明菁。我没干什么,我只是在表示我喜欢你。”
她呆了呆,片刻之后她又变成了我熟悉的那个袁明菁,她轻叹了一声,低下头去,轻声说道:“对不起……可是……我不喜欢你。”
她不喜欢我!这句话象一个大锤重重敲击在我的心上。“为什么?”我颤声问她。
“不为什么,”明灭的篝火把她的脸映得忽亮忽暗,“我们可以做朋友,可是我永远也不能喜欢你。”
“你真的不喜欢我吗?可是,你和我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中,你的眼睛告诉我这不是真的,明菁,你为什么不能喜欢我呢?是不是因为你认为我以前结过婚?”
她摇了摇头,转过身。我看见她的双肩似乎有些抽动:“不是为了这个。我说过不能就是不能。求求你不要再问了好不好?”说罢,她就向旷野深处跑去,一下子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十一
我飘浮在漆黑的空间里,不时有陨石从我身边擦过。我突然旋转起来,越转越快。这时一个洞口象怪兽的巨嘴一样从黑暗中浮现出来,我向着无底的深渊落下去,一个宏亮而油滑的声音在大叫:“所谓超密度物质就是被重力陷阱压破了所有的粒子结构而形成的东西,针尖大小的物质就有几千万吨……”
我大叫一声,猛地睁开双眼,触目所及是一片耀眼的白色。这时一双眼睛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喃喃地说:“明菁,你终于来了,我好想你。”
“唉——,你又做那个恶梦了。”我这才认出,站在我面前的只是唐宋。
从伽马星回到介册,我大病了一场,足足有三个月起不了床。幸亏唐宋对我照顾周到,体贴入微,又是安慰,又是开导,我才没死,一颗心也渐渐平静下来。但从那时起,我就老在晚上做那个恶梦。心理医生说,我是在下意识里希望能出现奇迹,给我开了不少药。可是心病总要心药医。我吃了那些药,什么梦都不做了,结果却更加难受,最后只好不吃了。
这时,我手上戴的呼叫机响了起来:“B-109号请注意,B-109号请注意,紧急出动,紧急出动!”
我立刻跳下床,飞快地穿好衣服,然后和唐宋道了个别,就向港口抢险中心跑去。
十二
对于最初闯荡宇宙空间的那些英雄们来说,有三种东西是最可怕的:一是宇宙射线,二是流星群,三是黑洞。宇宙射线的可怕之处在于,只要你的飞船防辐射层上有一点点空隙,它就可以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死去。流星群的可怕之处在于一旦让一颗流星撞上,哪怕它只有乒乓球大小,它也会让你的飞船漏光空气。而黑洞就更不必说了,一旦被它吸住,那么连逃都不用想逃,十五分之一秒内你就会被压成一个原子大小。(虽然有些理论认为黑洞吸入的物质会从一个出口——“白洞”里被挤出来。但从来也没有人再见到过那些物质,所以这个理论从来就只是个猜想而已)。
以上这些对现在的飞船来说早已不成问题。由于有了保护力场,现代飞船可以不费力地把向飞船飞来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宇宙射线或流星群都拒之千里。黑洞虽然仍是可怕的,但全银河星系航行图的完成,使所有的超空间飞行航线都避开了黑洞。可是,飞船仍然会出事故,我面前的这一艘“半人马座”号就是。
这艘飞船的船体被穿了一个大洞。显然是被流星雨造成的。我觉得很奇怪,难道保护力场不起作用了吗?我把救援飞船靠上它,然后穿上太空服,爬进了那个大洞。
在飞船的甲板上,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这些死人的样子难看极了。我在抢险队干了七年了,却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景,我感到直犯恶心。
我原以为这艘船上必定还有活人。死人是不会发求救信号的。然而我搜遍了这条船的七层甲板,看到的除了死人还是死人。当我走进指挥舱时,看见了飞船的主控电脑。我不禁暗骂自己是个大笨蛋。即然飞船受了伤,那么按照程序,电脑会自动求救,不管有没有活人。于是我通过这艘飞船的电台向基地报告:“我是B-109,我没有发现生还者,我马上返航,四十分钟后见。”我刚把对讲机关上,就被一股巨大的冲击波推倒在控制台上失去了知觉。
我睁开双眼,一双睫毛很长,黑白分明的眼睛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眨了眨眼睛,呻吟道:“我又在做梦吗?”
“你没有做梦。是我呀,久常。”
真的是她那动人的嗓音。我一下子坐了起来。站在我面前的果然是她,袁明菁。五年没见,她没有多大变化,只是她的脸色显得相当憔悴,看来分手以后她受的折磨也并不小。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道,“这又是哪儿?”
“这是半人马座号的医务室。我是随船大夫。”
半人马座号,不就是我来救援的那艘遇难船吗?我又是怎么会晕过去的呢?明菁看出了我的疑问。说道:“我们飞船的主发动机出故障,因此保护力场就消失了。正好我们碰上了一个流星群,大家都死了。出事故那会儿,医务室的气密门正好关着,我才能逃出性命。你来了以后没多长时间,主发动机就爆炸了,我就把你救回来了。”
我苦笑了一声说道:“想不到来救人的我倒反被你救了。”可是我的心里却在庆幸刚才的爆炸让我找到了明菁,要不然我若独自回基地,把明菁一个人扔下等死,我可就得追悔莫及了。
我问她:“我可真想你。你还好吗?”
她没有回答,反问道:“那你呢?”
五年中的相思之苦,若让我一一道来,一时又怎说得清,道得明?于是我改变了话题:“让我们看一下情况怎样罢。”
情况糟透了。
主发动的爆炸虽然让我找到了明菁,可也把我的救援飞船炸了个粉碎,半人马座号上的电台也被这次爆炸摧毁了。这样一来,我与基地的联系就全断了。
我对明菁说道:“这下可完了。没有飞船,我们就只好在太空里流浪了。”
“你不回去,难道基地就不会再派人来找你吗?”
我摇摇头:“找不到的。一来我告诉过他们半人马座号上没有幸存者,二来那次爆炸把我们推离了原方位。在这种不知具体方位的情况下,基地是永远找不到我们的。”
她忽然一拍脑袋:“对了,我想起来了,在飞船顶端原本是有一艘救生艇,不过就不知道,爆炸有没有弄坏它。”
我高兴地说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快去找。”
救生艇是完好无损的。但当我看到燃料计量表的读数时,我的心就凉了。那读数清楚地表明,这条救生艇最多只能把一个人送回基地。
让谁回去?这我当然用不着考虑。于是我给救生艇上的计算机输入了基地的坐标和航线,把状态锁定在自动驾驶上,接着我对明菁说我要去找件东西,让她一个人留在了艇上,最后我把舱门从外面反锁上了。
门一锁上,她就警觉了,但已经迟了。她扑到舷窗上,看着我,她的声音在我太空服的对讲器里有些走样:“久常,你在干什么?”我笑了一笑,她扭头看见了燃料计量表,于是全明白了。我看到她哭了,她喊道:“让我留下吧,久常,你听见没有?你先回基地,再来接我好吗?”
我又笑了一笑。还有一件事我并没有告诉她,剩下的氧气只够维持两天,而按照救生艇的速度至少要三天才能到基地。不过,即使氧气充足,我又怎能忍心让我心爱的人儿留在这死尸遍地,危机四伏,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解体的破船上?
我大声地对她说道:“不管怎样,我要让你知道,我永远都爱你。”
她流着泪回答:“我也是。”
够了,有这三个字就足够了。我带着一颗快乐得要从胸膛里蹦出来的心,按下了救生艇的弹射钮。
十三
我并没有死。
明菁的救生艇在回基地的路上正好遇上了唐宋率领来搜索我的救援队。当两天后我正躺在一堆死人中间,一边拼命呼吸着剩下的几口氧气,一边在想象着我死后该是怎样一副尊容时,唐宋带着他的人马适时出现了。这不知该算我福大命大呢?还是应该算我有唐宋这样一位知心朋友(他那天见我过了四十分钟没回来,就料定我出事了。)反正此时此刻我是安安稳稳地坐在介册我的房间里,明菁和我坐在一起。(唐宋说他有点事要办,走开了。当然我知道他一定在隔壁房间偷听,但我不在乎。)
我伸手揽住她的纤腰,凑在她的耳边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半人马座号上对你说的话?”
“当然记得。”
我托起她的腮,望着她的眼睛,问:“那你怎么回答的还记不记得?”
她点点头:“当然记得,可是……”
我打断了她:“我不要什么可是,我只要你。”我低下头去吻她,她也闭上眼睛等着。可就在我和她接触的一刹那间,她浑身猛地一震,睁开了眼,狠狠打了我两记耳光。
我捂住脸,吃惊地望着她,她却哭了,边哭边说:“不行,这样不行,我不能爱你,我就是不能。”
我不由得怒气勃发。一把抓住她的肩头,喝问:“为什么不能?这是你第三次这样对待我了。第一次是在太空医院,第二次是在伽马星系,你都是这样莫明莫妙地拒绝我。你倒底为什么这样?你爱我吗?你不爱我,可你为什么要戏弄我呢?”
她在我的手中拼命挣扎着,又踢又打还带咬人。但我死也不松手。突然之间,她停止了挣扎,口吐白沫,昏死了过去。
我顿时手足无措。这时唐宋从隔壁冲了进来,见到此情此景,顿足连声说:“怎么搞的,怎么会搞成这样嘛。”
我只好一边冲着他苦笑,一边和他一起把明菁送进了医院。
十四
在医院里,医生为明菁做了检查,说她没有大碍,只是近来受了太多太强的刺激,情绪颇不稳定。所以医生让她在医院里住上一个月。
头几天里,我一直守在明菁的身旁。她虽然醒了,却既不赶我走也不和我说话,整天盯着天花板发楞,我千方百计地逗引她说话,可她就是一言不发。这天,我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不顾医生不许我问刺激性问题的禁令,问她:“倒底为什么你不能爱我?你以前说的那些话都忘了吗?”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摇头道:“你知道我没忘,可我就是不能。”
我大声道:“如果你要我放弃,至少也要给我一个过得去的理由才行嘛。”
她沉默不语。我又连声催问了几遍,她才扭过脸去背对着我说道:“因为我心里早就有别人了。”我一楞,随即笑了起来:“这不可能,谁都知道虽然你的追求者从你十五岁起就排成了队,可除了我你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假以过辞色,怎么可能心里早有了人?”
她又叹了一声,说道:“这正是我为什么会成为‘老姑娘’的原因。”说着她从脖子上解下一条项练,上面挂着一个小小的金质鸡心,她反手把鸡心递给我,“你打开看看就明白了。”
我打开鸡心,里面有一张几乎褪尽颜色,模模糊糊的男子画像,她说道:“那就是他,你不觉得他和你很象吗?”我一看,果然是象极了。她抬起头望着窗外黑色的太空,缓缓地说道:“我这一生都给了他。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就是为了他而生的。对不起,不是为了你。我会等他回来,如果等不到,我将来也会为他而死。”
我握着鸡心站在那里,望着她的背影我不禁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之感,我说道:“这故事我以前好象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她耸了耸肩头:“当然。你肯定听过望夫岩的故事,我不过是一尊现代的望夫岩罢了。你现在懂了吗?你和他长得那么象,我把你无形之中当成了他。”
我当然懂了。懂的结果就是我从病房里飞快地冲出去,冲进一家小酒馆,大醉了三天。最后还是唐宋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我拖回了公寓。
十五
唐宋在我醒过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觉得明菁对你的态度很奇怪吗?”
我捂着头说道:“别烦了,我的头疼得都要裂开了。”
唐宋哼了一声道:“一个在三天里每天除了灌黄汤外不干别的,然后又象一条死狗一样在床上趴了两天的家伙,活该头疼。”话虽这么说,他还是递过一杯酒来,“喝了它,这是医治醉头疼最快、最有效的药方。”
我接过酒,一饮而尽,头果然不太疼了。可是醉意退去,我的心却更疼了,偏偏唐宋不识趣又来问我:“你不觉得明菁对你的态度很奇怪吗?”
我大叫:“唐宋,你知不知道作一个替代品是什么滋味?”
他点了点头:“可是,我看明菁对你是真心的。她看你的神态,和你说话的语气绝不象是在看什么替代品。”
我一挥手,手中的酒杯飞出去在墙上碰得粉碎:“你知道个屁!她一直在等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可以为他生,可以为他死。我呢?屁都不是!”我又一挥手,看到我手腕上缠着那根项练,我醉了三天,居然还没丢掉它,于是我把那象片给唐宋看,“你瞧,长得多象我。等我找到他,我非要好好问问他是怎样迷住明菁的。”
唐宋摇了摇头:“你找不到他的。”
我大怒:“为什么?”
唐宋平静地说:“因为他在一千年前就失踪了。”
是我醉了,还是他醉了?我向他望去,他显得很正经的样子,说道:“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好不好?”也不等我应声,他就径自讲了起来。
“在一千年前的地球上,也就是现在的首都,有一位非常出名的女学者,她是研究遗传学的。她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是震动当时科学界的大事。她之所以出名,还不仅仅因为她取得了这些成就,更因为她在取得这些成就时是那样的年轻。当她获得第一个‘诺贝尔奖’,哦,这是以前地球上专门用来奖励杰出科学家的,和现在的联邦科学奖一样,她才二十六岁。一般说来,聪明、博学、年轻和美貌很难会集中在一起,可她却偏偏美得象仙女下凡一样,所有的男人都想和她亲近,可是她的心中却只有一个人。
“那是一名宇航员,他也爱那位女学者,可是,他们从来就没有相互表白过。你问为什么?因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想要在二十六岁就拿到诺贝尔奖,即使她绝顶聪明,她也得付出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当做四十八小时来用的代价。而宇航员干的又是最危险的试飞新型飞船的工作。他看到女学者一天到晚忙于工作,对他没有任何表示,而自己干的工作又实在太危险,整天在天上飞,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出事,他也不想连累心上人。于是他们一个没时间表白,一个不忍表白,都不知道对方的心意,都只道自己是单相思。终于有一天,宇航员决定去进行一次最没有把握的试飞,很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那位女学者这时忽然醒悟,跑到发射场,向他一诉衷肠。可惜晚了,起飞的命令不可更改,他非走不可了。于是女学者向他保证,一定会等待他的归来,无论要等多久,她都会等他。然而,飞船起飞后不久就与基地失去联络,这一等就等了一千年。”
我大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明菁就是那位女学者,那个宇航员就是我的情敌?”
唐宋点头表示同意:“某种意义上说,是的。”
我笑得喘不过气来:“你这故事讲得不错,但有一个漏洞,谁都不可能活一千年!”我故意把一千年三个字说得很响。
他又点了点头:“不错。可我并没有说袁明菁就是那个女学者。”
“可你刚才还说……”
“我刚才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明菁是那个女学者。那位女学者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活一千年。但别忘了她是一位遗传学家,而且是最好的遗传学家。她在自己五十岁时,还没有等到心上人归来,她就用自己的一个细胞单性繁殖了一个女儿,你当然知道什么叫单性繁殖?”
我当然知道,所谓单性繁殖,就是任何一个人体细胞都可以通过分裂繁殖为一个新人。而这个新人的长象会和提供细胞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我叫了起来:“你说明菁就是那个女学者的单性繁殖后代!”
唐宋还是点了点头:“算起来,她是第二十一代。”
“但你的故事还有个漏洞,”我说,“明菁可以是那个女学者的第二十一代单性繁殖后代,可那个宇航员却不可能也活一千年之久,飞船上不可能有单性繁殖设备!”
唐宋叹了口气:“你说的对,可你不知道他试验的是什么飞船。”
“什么飞船?”
“是光子飞船。”
我立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按相对论的原理,飞船上的时间过得比地球上要慢得多。俗话说:“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可在这种飞船驾驶员的眼里,世上的千年,有可能只相当于七小时,七分钟,甚至七秒钟。
我颓然说道:“这么说来,即使地球已经过了几百万年,那女学者的意中人在飞船上大概也只过了几年而已。”
唐宋点头称是:“我的故事还有个小尾巴。自从那位女学者立下誓言以后,每一代单性繁殖的后代都与别的男人发生过感情纠葛,可是不知为了什么,每代人都没有结婚,在地球上等待到五十岁不见那个人回来,就再繁殖一个后代。不知她们用了什么法子,在七十岁以前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最多只有二十八岁,也就是那女学者和宇航员分别时的年龄,可一过七十岁,她们就会死去,把位置让给下一代。”
我听得目瞪口呆,我实在想象不出世界上会有这种事。我问唐宋:“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他大笑,用力一拍我的肩膀:“你以为我这几天在干嘛?我早就觉得她对你的态度不对头,你醉了几天,我就用尽一切办法为你查了几天。谁叫我们是朋友呢?你还有什么问题?”
“只有一个,”我说道,“按道理,明菁应该在地球上等那个宇航员的,为什么她会跑去太空医院当医生呢?”
唐宋沉吟了一下:“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是她母亲把她从小就送离了地球受教育,你最好自己去问明菁,否则她又该走了。”
十六
还真让唐宋说着了。当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时,明菁正从医院大门里出来。看到我,她站住了,冷冰冰地说:“你是来送我的吗?”
我摆了摆头:“我只想再问你一个问题,你的母亲为什么要让你从小就离开地球?你本来应该在那里等他回来的。”
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全无血色,她呻吟了一声,无力地靠在墙上,说道:“你全都知道了?”
“差不多吧。”我扶住她,进了医院,在走廓里找了张长椅坐下,然后说道,“明菁,你何必这样苦自己呢?那个人在一千年以前就消失了,就算他回来了,他所爱的人也早在一千年前就死去了。你不是你的……应该算是倒数第二十一代外祖母吧?虽然你们长得一模一样,可你并不是他所爱的那个人。”
她默然无语,只把缠在我手腕上的那根项练取了回去重新挂在脖子上。我接着说道:“我想你的母亲让你从小就离开地球,就是为了让你摆脱这种痛苦的等待,不重蹈她的覆辙呀!”
“可是我根本摆脱不了这种命运。”她摆着头,珠泪涟涟。
“为什么?”
“因为我的遗传因子决定我只可以爱一个人,就是他。”
“什么遗传因子?”我奇怪地问。
她惨然一笑:“在我之前的一千年中,我的二十个祖先都与男人有过感情,可她们都失败了,难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点了点头。
“我的母亲以为是因为在地球上的缘故,可是等到我这个在太空长大的女孩第一次动了真情之后就发现那完全不对。不管是在地球上,还是在太空里,只要我对别的男人一动真情,我就会变成与本来的我完全不同的一个人。我变成什么样子,相信你不会忘记。”我当然忘不了。第一次她一下子变得冷若冰霜,而后两次她简直成了泼妇。
“于是,我想找出原因来,但我现在宁愿不知道的好。我查出来,原来我那位外祖母在繁殖自己的后代时就料到了她许下的诺言,后代未必会守。她是当时最好的遗传学家,当然有办法叫我们这些后代守信,你知不知道‘记忆遗传’?”
“这个我不太清楚,好象以前有人用小虫做过实验,给小虫通电时同时开灯,小虫会痉挛。形成条件反射后,只开灯不通电,小虫同样会痉挛,然后让这些小虫繁殖,再给从未受过电击的小虫后代开灯,新的小虫在开灯不通电的情况下也会痉挛。”
“对了,”她颔首,“我的那位外祖母更进一步,她把两道禁制直接编进了后代的遗传密码中。一条规定,后代不许对除他以外的任何男人起意,一旦起意就会变成你看到过的那样子。二是如果到了五十岁他还不回来,我们就要再繁殖一个后代。当然,也不是没有好处,在七十岁前我们的身体状况永远都是二十八岁。可一过七十,我们就会立刻死去。这些都是她的杰作。”
她苦笑了一声,声音干涩:“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不能爱你了?”
我无言以对。
片刻的冷场之后,我问道:“你有没有试过解除这两道禁制?”
她一楞:“没有。不过我自己就是医生,能不能解我还不清楚吗?”
我“啪”地一拍双掌,叫道:“你怎么可以不试!你只是外科大夫,并不是研究遗传学的。都过了一千年了,难道现在的遗传工程水平还不足以解除这区区两道禁制?”
她望着我,眼里闪动着兴奋的光,可嘴上却依旧迟迟疑疑地说:“嗯……那就依你吧。”
十七
一个人有时候实在不可以过于自信。
我自以为时间早已过去了一千年,一千年前埋下的禁制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解除。我偏偏就忘了,有一些问题是一千年也解决不了的。例如数学上的“罗素悖伦”。“费马大定理”被提出来早就超过了一千年,可至今仍无法解决。明菁的问题也一样。
当我陪着明菁访遍了全银河系联邦的所有名医和遗传学家后,我才知道遗传学不过是一个总称,下面竟有无数的分支学派。一千年前那位女学者所属的那个学派后继无人,简直都快失传了。那些名医、专家把明菁检查来,检查去得出一个共同结论:“遗传基因的突变造成的潜意识综合症。”至于如何治病,由于那个学派几近失传,故此人人都略知一些皮毛,可又人人都束手无策。最后我们找到了秦教授,一位退了休的,造诣极高的,背地里被同行叫做“老怪物”的遗传学泰斗。
他一边听一边皱眉头,然后抽了明菁的一点血就把我们丢在一边,自顾自地跑进隔壁另一间小屋去了。他大概以为谁都能象他那样在一屋子被解剖的人体“零件”中间睡觉。
我这么说是因为秦教授在那间小屋里足足呆了一天才出来。幸亏我和明菁都在“半人马座号”那充满恐怖气氛的船上呆过,才不致生出什么问题。
他一出来,我就焦急地迎上去问:“怎么样教授?有希望吗?”
他摊了摊手,这个动作我在求医的过程中见得太多,太熟悉了。我立刻知道他下面要说的那两个字:“不行。”不过秦教授把那两个字说得相当婉转:“如果你的女朋友还只是一个细胞的时候,我倒可能想得出一个办法把埋在遗传基因里的那两道禁制去掉,可现在她是一个大活人,浑身上下的细胞不计其数,每个细胞都含有一套完整的基因,这叫我怎么去掉呢?”
明菁失望之极,拉着我就要走,说道:“久常,我早说过,没有用的。我是命里注定不能有爱的。”
我却不甘心,挣开了她的手,又问:“教授,您是遗传学界的泰山北斗,您难道连一点点的设想都没有吗?哪怕是不成熟、不完善的也行啊。”
秦教授想了一会儿,才说:“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对她那位外祖母的那个学派,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我想,她自己设下的禁制,她自己总应该会解,要不然如果那位宇航员在她单性繁殖了一个女儿后回来了,那岂不麻烦得很?所以,你们为什么不去地球查一查她的遗物,说不定会找到解救的办法呢?”
十八
曾几何时,地球是唯一的文明世界,拥有过八十亿人口。但随着人类散布到整个宇宙,在人类眼中,地球就变成了一颗在太空毫不起眼的土坷垃。只是由于她是人类的发祥地,联邦政府才把这颗所有资源都被开发殆尽、暮气沉沉的行星定为首都。
可说来也怪,当我到了地球就发现,我喜欢上了这颗蓝色星球。我也说不清我喜欢地球的什么东西,也许仅仅因为当我和明菁下飞船时,那美丽夕阳让我产生了一种象到了家似的感觉吧。
明菁家的老屋在她母亲死后,一直空着,我们一进屋就带起了一片灰尘。屋子并不大,家具摆设极为古旧。夕阳从西窗照进来,透过飞舞的灰尘形成了一道道昏黄的光柱,令人顿有恍如隔世之感。
我的目光扫过各种家具,最后停留在一张有着三面大镜子的梳妆台上。我的心中一动,问道:“这梳妆台是从你那位外祖母那里传下来的吗?”
明菁道:“对。你的眼力可真好。”
我走到梳妆台前,伸手抓住右边第一个抽屉的把手顺时针拧了起来。随着把手的转动,桌面忽然向左移开了一尺,露出了一个小小的保险箱。
明菁惊呼了一声,走到那个保险箱前:“我从来都不知道梳妆台里有这个机关,这个保险箱怎么开?”
那个保险箱的锁,看上去根本不象锁,而是一格白、一格黑纵横各十的小方格,一共是一百格,但有一格是空的,可让那九十九个小方格利用这一个空格作移动。要开这个保险箱,只有让那九十九个小方格移动到设计者原来安排好的位置才行。
“这种锁叫‘秘密的守护神’!”我脱口而出,“只要让黑白格子相间排列就可以打开。”
“怪了,你怎么会知道的?”明菁边开箱子边问我。
我怎么会知道的?我当然知道这种锁叫“秘密的守护神”。是由欧洲十五世纪著名锁匠皮勒发明的,因为这个梳妆台本来就是我买的。
刹那之间,我脑子里的闸门被冲开了,记忆的洪流喷涌而出,顷刻将我的脑海填满。我想起来了!我的失忆症好了!我想起来了!
“久常,你在叫什么?你想起什么了?”温柔的话语在我的耳边响起,我一看,明眸皓齿,雪肤冰肌的她不正站在我面前吗?我一把握住她的手。激动地说:“雪宜,我回来了。”
“久常,你抓得我好痛啊。”她用力把手抽了回去,“你醒一醒,我是明菁啊!”
我定了定神,看清了,站在我面前的果然是明菁。地边揉着手边问我:“我怎么了?你为什么叫我雪宜?这是我那位外祖母的名字。”
我说道:“你还不明白吗?”
“你的意思是……”她猛然打住,吃惊地瞪着我,强笑道,“不,这不可能。久常,你不要和我开玩笑了。我知道你很爱我,可这不是办法……”
我长叹了一声:“明菁,我没和你开玩笑。我不叫王久常,我的真名叫石坚,我就是那个你一直在等的人。象这种‘秘密的守护神’,除非事先知道锁匠原来是怎样设计小方格的排列的,否则任何人也永远打不开。这个梳妆台是我当年买了送给雪宜的生日礼物,我当然知道该怎么开。这还不能证明吗?”
她楞在那里,半晌才说:“这有可能是巧合,久常,你说的是真的吗?这不可能!”
我发现她语无伦次,显然是这个变化对她的刺激太大了。我拿起她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说道:“你定一定神,我从头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那天,雪宜跑到发射场来送我,哭着问我几时能回来。我告诉她少则三年五载,多则十七八年,我在飞船上最多只过了几个月,可她就要给耽误了。她告诉我她会等我回来,无论多久,她都会永远等我。当时我听了只是一笑,再也想不到会这么久。
“我的飞船起飞后没多久就遇上了一个黑洞。我措手不及给它吸了进去。不过,我并没有给这个重力陷阱压成肉饼,而是验证了那个被黑洞吸入的物质会从白洞里被挤出来的猜想。我出来时正好遇上了小行星区,在飞船坠毁前,我逃了出来。以后的事你都知道了。我现在发现,被黑洞吸入的物质会做时间旅行,象我就向前飞越了一千年。你现在该明白为什么你用‘学习机’治不好我的失忆症了吧?你给我输入的信息,都是后一千年里的。唉,我本来就不曾有过的记忆,你又怎能唤得醒呢?”
她又是半晌没出声,然后她拉开保险箱的门,里面放着一只小小的盒子。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闪着奇异光彩的圆片。她低低地叫了一声:“记忆存贮片!”
我急忙问:“什么‘记忆存贮片’!”
“这是将近一千年前的发明。那时的人可以通过计算机把所有的记忆都存贮在这样一张小圆片上,然后再通过计算机就可以把记忆复现在屏幕上。当时主要是给记忆力差的人用的。”
她把盒子收好说:“走吧,我们去找一台‘学习机’。我可以直接把这些记忆输到脑子里。这样,我也可以知道你有没有开玩笑。”
在“学习机”上呆了近一个小时以后,她下来了。她望着我,眼睛仿佛一下子明亮了许多。我明白,她凭着那些输进去的记忆,认出我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她有了雪宜的记忆,她也可以算是雪宜了。
她问我:“我该叫你什么?石坚还是久常?”
我搂住她的腰,说道:“随你的便。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她又问:“那么你倒底爱的是谁?是袁雪宜,还是袁明菁?”
我笑道:“这跟我倒底是王久常还是石坚一样毫无意义。在某种意义上,你们本来是合而为一的。”
她坚持道:“我想知道。”
我捧起她的脸,疑视着:“你真想知道?”
“嗯……”她又有些犹豫。
“那么我告诉你,我爱的是你,不是袁雪宜也不是袁明菁,不论何时何地,也不管出了什么事,我爱的都是你。”
她闭上眼睛,柔声道:“我也是。”
于是横亘在我们之间那十个世纪的屏障崩溃了,我们的四片嘴唇穿越千年的阻隔而融合在了一起。
十九
事情出在蜜月的第十天早晨。
那天我象往常一样先醒一步,没有去叫醒她,只是侧过身,仔细端详她的睡姿。她那修长的双腿微微曲着,浑圆丰满的手臂枕在头下,一头如云的青丝在床上铺成了一个美妙的弧形,使她玲珑的曲线恰到好处地凸现了出来。再加上洒在她身上的柔和晨光的映衬,使我觉得她简直就象是一尊白玉雕成的维纳斯。
然而没多久我就发现了一桩极不谐调的事。那就是她那本来乌黑发亮的长发中,竟夹杂着一缕缕的银丝,而她本来光洁如玉的额头上和眼角上也出现了几道淡淡的皱纹。
我一定是发出了一声惊呼。她醒了过来,看到了我那古怪的神色,问道:“出什么事了?”
我口吃了起来:“你……你的……头发……怎……怎么一下子白了?”
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冲到梳妆镜前,呆住了。过了半天,她才干笑了一声:“你不用担心。我今年都三十五了,是该长白头发了,”她忽然又俏皮地加上一句:“你是不是怕我一下子变成一个老太婆?”
我真希望她没有说过这句话。后来的事态发展仿佛就是为了要证明给我看似的:几天之内,她的头发就全白了,原本雪白的皮肤变得腊黄,而皱纹则在眼角和额头上加深,加多了。
我又开始带着她到处求医。可这一次比上一次还要糟糕。上一次,那些医生虽然束手无策,却还至少能说出她得的是什么病。这一次他们连她得的是什么怪病都不知道。而她的病又在和这些庸医的扯淡中恶化了。所以等到我们又来到秦教授的实验室时,我们之间的年龄看上去至少相差了一倍。
这一次秦教授在那间小屋里呆了三天三夜才出来。出来时他的脸色苍白,嘴里不断地喃喃自语:“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我连忙扶他坐下,问道:“教授,有办法吗?”
秦教授做了一个让我不要着急的手势,说道:“在一千年前,袁雪宜为了让后代遵守誓言,强行改变了遗传密码。使她们除非爱上你,否则永远也不能爱别人。而且在七十岁以前永远为你保持二十八岁时的体态和容貌。但问题也就出在这里。遗传密码的改变并不象是把写在纸上的铅笔字擦去重写那么简单。袁雪宜达到了目的,可是当你的妻子等到你时,她体内那两条密码禁制自然解除了,但由于遗传密码都是相互关连的,忽然少去了两条,就会导致整个遗传基因的毁坏。这就象多米诺骨牌阵:推倒了一块,整个牌阵就全倒了。
“由于遗传基因的毁坏,你妻子的身体细胞就丧失了再生能力。她现在体内的细胞死亡率大大超过了出生率。不,应该说根本没有出生率的。所以你妻子才会老得这么快。根据我的计算,她现在每过一天等于别人过了两三年。现在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可是谁能料得到当初的一个痴心的诺言会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呢?我说道:“教授,你一定要救救她。”
秦教授叹了口气:“太晚了。”
我绝望地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这时,秦教授忽然说道:“等一等,说不定还有个法子,不过这太危险了。”
二十
亲爱的:
当你看到上面这些文字时,你一定已经长到二十一岁了。
你也一定早已知道了你的身世。秦教授当时给我的建议是:可以取下我妻子身上的细胞,想尽一切办法把被破坏的基因修复,然后再用这个细胞单性繁殖一个后代。一个完全健康的后代。那就是你。
在此期间,我可以被冷冻起来,让生命暂时停止。虽然在写这封信的时候秦教授还没有研究出把被冷冻的人唤醒的方法——所以他说这方法太危险——但他可以保证会努力研究,就算他死了,他也会把这件事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人进行下去。
我亲爱的妻子,想尽了一切方法劝我答应,甚至说:“我已经等了你一千年,难道你就不能等我短短的二十年?”面对她的哀求,我只好勉强同意。可是我不应该许下这个诺言的。因为在我许下诺言后的第二天,她就离开了我。她自己是医生,当然知道该用那一种方法死得最没有痛苦。她大概认为,与其自己在短时间内变得老丑而死,不如早一点死去。她不愿我看到她鸡皮鹤发时的样子。可她并不知道,不论她是什么样子,她在我眼里永远都是最美的。
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到这篇文字,因为我知道,即使细胞被修复,二十年后的你又怎么会爱上一具躺在液氦里,冷冰冰的躯体呢?
唐宋曾经建议我让人在你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把录在“记忆存贮片”上雪宜和明菁的记忆输入你的脑子,让你变成她们。可是这会严重损伤你的大脑,而且一千年的等待也够久了,一个痴心的许诺竟断送了二十代人的终身和我最心爱的人,我不希望悲剧重演,我要你自己选择。
如果你认为你不能爱我,那就让我永远长眠下去吧。如果万一你认为可以试一试,那么“记忆存贮片”就放在那个银盒里。
我等待着。
石坚 银河纪元87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