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石》原文_作者:柯拉多·阿尔瓦洛

日报刊载了一则新闻,令镇上兴奋、热闹了一整天,最后终于传遍全世界。一颗榛子核般大小、名气响亮、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失踪了。一位访问北美城市的印度王子曾经佩戴这枚宝饰。在一次避开随身护卫与警察护驾的微行出游时,一辆计程车将他载至郊区一所旅馆之后,他突然发觉了自己的这项遗失。警方动员了特别机动小组,整个城镇第二天早上醒来也获知了这项失落,到了中午,数百市民都满怀热望,但愿能在他们的街头寻获这颗名震遐迩的宝石。一股欣喜且令人振奋的浪潮汹涌着整个城镇;一种骤然致富的希望在每个人心中点燃。王子对警方所作的说明虽不甚清楚,却也排除了随他同行的女伴应对遗失负责的可能。因而警方并未费心寻访她的下落。计程车司机主动出面证实他载这位缠着名贵头巾的印度王子与那位女士到郊区一家旅馆前下车。那位女士是欧洲人,她最显著的特征是,仿效印度某一阶层的富贵仕女,在左鼻孔上方戴了一枚豌豆大小的华贵钻石。此一细节一时抢走了广受注意的失踪宝石的锋头,却也更增强了大众的好奇。司机在车厢内仔细翻找之后,也追溯了一番出事深夜他所搭载过的乘客:有个生意人,是外国人,他载他前往港口,显然是搭船前往欧洲的;另外还有一名妇人。那名外籍乘客——认得出来应该是意大利人,来自一所侨民聚居的房子;他穿了一条一般移民喜欢穿的宽松长裤,一双如今只有他们那个阶层才穿的粗制、厚底皮鞋,瘦削的脸,刮得青亮却满布了皱纹,头上戴着一顶硬帽子。他带的行李包括一只用粗绳子绑得紧紧的笨重箱子,以及一个看起来像钢制的重盒子。那天他虽然也搭乘了这辆计程车,但任何与他扯上的嫌疑,立即就被排除了,因为司机说他一副平生第一次坐计程车的模样。他没把车门关好,一路上紧抓着前窗不放,大概怕路上突然煞车自己会往后仰倒;他往街头四下张望,像是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样子。计程车司机比较注意的,倒是那个在王子下车之后,在郊区旅馆上车命令他开往意大利工人区的男人,这名男子下车之后,那个外国人才上的车。司机所描述的那名可能有疑问的人必定是当地居民,经警方遍寻不着。此外,那人对报纸刊登的重金悬赏广告并无反应,应是相当合理的证明这颗名贵宝石并没有落在他的手中。好在,这类失踪的宝石世界知名,容易辨认,一般期望总有一天会查个水落石出的。这时,那名移民海外五年的人,正在返回意大利南部故乡小镇的途中,对于这场骚动一无所知。就以一名返乡的移民而言,他所带回的杂七杂八的物件也实在太不寻常了。一只人造皮制的,他却误以为是真皮作的箱子里,装有一条清洗过熨好的工作裤;一打自来水笔,他打算卖给家乡的人,却忘了他们多半是牧场工人,没几个懂得怎么用笔。此外,还有一些镶有纹饰的餐具,一对曾给工厂同事理过发的剪刀,一个他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途的金属物件——形状像把手枪,却不能发射;十二平方的美国布以及一些带回去炫耀并取悦妻子、儿女及亲友的新奇玩意儿。他行李中最重的一件是一只破烂的钢制保管箱;锁是用Annina英文名字的六个字母来开启的。他带了一千美元的现金,其中包括向人借贷、日后要还的三百元返乡旅费。在背心口袋里他带着一块红色的水晶;是多面体的,有核桃那么大。他是搭计程车赶往港口时偶然发现的,但是他不晓得那是干什么用的。他的手指在座垫后头摸到的。他留起来将来作幸运符用;也许可以配在表链上作垂饰。可是很奇怪,那上头并没有钻孔。因此,该不属于城里贵妇人项链上镶的那种大宝石吧。一个人在离开异乡前夕捡到的一些东西,似乎特别具有纪念价值;尤其是像他这样千山万水、怀乡情切的人。我们这位返乡移民对这块摸起来沁凉、透明晶莹像块冰糖的水晶,所怀的正是这份感情。他用带回去的这些东西做了一个小买卖。那只保管箱靠墙摆着,计算机用来算账,自来水笔摆在盒子里,镶饰的餐具,还有那好几码的美国布料:上头有自由女神的图案,四角绘着美国独立时的国家元首肖像,每块布上绣满了白、蓝两色的星星——这一切都是五年来为了最终返回故乡而收集的;凡是在他家乡那带父老们可能感到新奇的东西他都选了存起来,当然,他本可以自移民区中流传,天晓得自何处冒出来的二手破烂货中挑选的。因此,他这个本来靠帮工谋生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卖各类货品的老板了。他这些念头全都是由那只保管箱所勾起的;他立意开店,并没有任何其他理由。他感觉自己几乎是发了大财,因为他口袋里的钱全是外国货币,兑换了之后,会有一大笔硬币的。有了这般的盘算,随时随地都会使他坠入沉思。每次用手指摸弄口袋里那块红色的水晶都会让他感到一阵孩子气的喜悦。他开始视它为护身符了。它成了那种我们珍藏了一辈子的无用的物件,从来狠不下心来将它舍弃,最后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甚或传家之宝。一心保管或珍藏的重要物品可能失踪,但是我们前面说的这种东西却从不会遗失,我们的心会不时回去查看的。比方说,没过几天,那块水晶就让我们这个移民想起了他启程返国的那天,那辆计程车的内部装饰,那些街道,就像剧终时背景垂幕慢慢卷起,留下遥远的记忆。他将店铺开设在镇里上流地区,住家都是农人与牧人。他返家两周之后,他租下一家农舍的楼下,起了一个长柜台,也摆了一些架子,上头放着蓝袋子装的面团以及主妇用的蓝棉布;店铺一边两只脚架上放了一桶葡萄酒跟一陶缸的食油。保管箱牢牢地靠墙摆定,每次当着客人打开时,他都感到一份莫名的骄傲。里头放着他的分类账簿与一本笔记簿,簿上列着所有赊账卖出的货物,都是等到农收时际或牲口展售之后才付款的。渐渐地,他的买卖有了模样,也有了本身独特的风味,墙上画了他太太用粉笔作的记号,记录了尚未付款的进货,她不会写字。不过,他刚进学校的年幼儿子,已经开始能在记事本上写下顾客的名字了,有时也能照顾一下店铺,特别是炎热的午后,一切买卖都暂歇下来,就剩下卖冰镇的冷饮给午睡初醒的男士们了。渐渐地,他妻子穿的那双窄窄的美国式拖鞋引起愈来愈多的艳羡,她自己也培养了一股得意而矜持的老板娘架势。她丈夫带回来的那些新奇物件,最后都摆出来出售了,只有那顶看起来仍然崭新的硬帽子仍然放在衣橱里。美国布料则分赠给显要的主顾作礼品;至于那些自来水笔,则始终没有人要。有些已经被顾客把玩坏了,断枝残节还留在盒子里。童心未泯的老板,常常想像笔尖是纯金造的,他像小孩不肯舍弃包装巧克力的锡箔一般珍藏了起来。他也保存了一份英文旧报纸。就连店里缺少纸张包货了,他也不肯让出来。有时,他拿出来仔细观赏,广告上的圆片让他回想起抽金纸滤嘴香烟的人、街头的孩童、留声机,以及他在美国中部那个城镇寄居时,偶尔看到的人们生活情景。至于那块水晶,有一天他记起来了,正好是儿子的生日,来了一些小朋友,他就送给了儿子作生日礼物。那年头,男孩子正流行玩一种游戏:他们用榛子核堆成城堡,然后用一颗重的核往上丢,表示征服城堡;作重榛子核的方法是,选一颗大粒的,在上头钻个洞,一点一点耐心地把核仁挖出来之后,再往核里头塞一些小小的铅粒。那块水晶正好派上用场,因为够重,打城堡容易打得准。有个孩子用汽水瓶里的玻璃弹珠打。老板的儿子夸说他的最美,因为来自美国,而且是红的。他非常珍惜这颗红弹珠,这种玩意儿,孩子们是绝不肯弄丢的。他的父亲搓磨这个成了他儿子玩具的奇异物品时,他的思绪停伫在他跑遍世界时所怀抱的幻想:世界上好像遍地都是遗失的宝贵东西,只有幸运人找得到。这就是为什么在船上他总会用手指摸索睡铺床垫底下,或是公车或火车座位皮垫下方,这得看他当时身在何处。可惜,他从没捡到什么。呵,有的;有一次。他在街上捡到五块美金。那天在下雨,他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