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天》全文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他发现,每次她剁下鸡头或者剖开鱼膛,都显得十分快慰,有点像……男人做爱时的表情。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有一次,葛麦正在看电视,突然太太朝着墙角瞪大了双眼。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0
这天,葛麦在单位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气。他走进卫生间,看见太太满手鲜血,正在杀金鱼。那是葛麦的金鱼,他结婚之前就养它,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它像拇指一般大,葛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它通体黄色,有黑色的斑纹,十分漂亮。它每天在玻璃缸里无声地游来游去,寂寞而绚丽。目前,“拇指姑娘”肚子被太太用剪刀剪开了,它在雪白的瓷砖地面上一下下甩着尾巴。它的眼睛像平时一样睁着,静静地望着这个巨大的世界。葛麦没想到,“拇指姑娘”那么娇小的身子竟然有那么多的血。太太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葛麦。最近几天,她一直在家养病。她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整天在外面奔走,通过一张嘴游说客户,为公司签下一张张订单。当然,利润跟她没任何关系,她只是通过业绩,提升自己在公司内的竞争力,巩固这份职业和薪水。对于她,嘴是最重要的。可是几天前,她突然说不出话了。医生诊断她得了喉炎。
葛麦没有恼怒,只是有些疑惑,他问太太:“你杀它干什么?”
太太指了指那条金鱼,又指了指她的胸口,似乎有很重要的理由。但是,喉炎免除了她的辩解。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可是,葛麦睡不着了。他猛然意识到一个十分可怕的问题———结婚以来,太太好像隔几天就要杀死一个活物!
是的,没错儿!
她下班回家,总是要买回一些活物来,比如鸡、鸭、鹅、兔子、鱼、螃蟹、王八、牛蛙、长虫……很少间断。每次都是她操刀,动作异常麻利。有一次,她竟然买回一只羊羔。其实,说那是一只羊羔有些勉强,它的个子已经挺高了,应该叫“小羊”。葛麦至今记得,它身上的皮毛洁白,声音娇嫩,像个很干净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太太杀它的时候,费了很大劲。这只羊羔似乎预感到死到临头了,它撒开四蹄,在厨房里奔跑起来。它的力气竟然很大,撞翻了沙锅和五公斤的啤酒桶。太太虚晃两下,就把它扑在了身下。她蹲在地上,把它夹在胳膊和大腿间,它就一动不能动了,只听它无望地“咩…咩…咩…”,那声音极像一个小孩在叫:“妈…妈…妈…”太太一刀就刺穿了它的脖子。娇滴滴的鲜血喷射出来,染红了它稚嫩的皮毛。
而最近几天,太太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于是,金鱼死了……
转眼一周过去了,太太的病依然不见好。她一天比一天变得精神恍惚,性情焦躁,不是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就是黑夜里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发呆。葛麦感到,太太越来越陌生。他试图跟她谈一谈,可是,她却说不出话来。他惟一能做的,就是加紧为她四处求医问药。
这天早上,她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葛麦:“晚上买一只鸡回来。”
晚上,葛麦买回了一只煺了毛的白条鸡。他是在钻她的文字空子,故意跟她耍赖皮,他想试试她到底会怎么样。她见葛麦买回了一只白条鸡,脸一下就白了,接着就“呜哩哇啦”地怒吼起来。很快她就住口了,痛苦地咳嗽起来。葛麦抱住她的肩,想哄逗哄逗她,却怎么都提不起情绪,只是解释了几句。说他路过自由市场,都收摊了,只有卖白条鸡的……过了好半天,她似乎平息了怒气,坐在沙发上愣神。葛麦就趁机钻进厨房,去做饭了。他做的是小鸡炖蘑菇。太太没有吃一口鸡肉,只是喝了点汤。
夜里,没有月亮,刮起了大风。葛麦没有睡着,他张大两只耳朵,捕捉太太的鼻息。太太没有一点动静,似乎睡着了。葛麦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又有些淡淡的失望。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后半夜,他被一阵古怪的声音惊醒。那是磨刀的声音:“哧———哧———哧———”很孤单,很缓慢,像一个老人的心事。葛麦仰面躺着,他没有转头,只是慢慢地伸出手,朝太太摸了摸———身旁空着。他的心一下就失重了。
她在干什么?
他一动不动,静静地等待。风声一阵比一阵紧。过了很长很长时间,那磨刀声终于停止了,太太好像有些疲惫地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迈步了。她的脚步声很轻,无疑光着脚。她从这个房间走到那个房间,又从那个房间走到这个房间……天冷了,家里的蚊子和苍蝇都灭绝了,再没有可以杀戮的活物了。想到这里,葛麦打了个冷战。终于,她朝卧室走过来。虽然没有月亮,葛麦还是看见她手里拎着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他想起那三尺远的预谋,不由全身发软。他觉得他不是她的对手。他用手紧紧抓住棉被,在黑暗中眯缝着眼睛,死死盯着她。她停在床前,仔细端详这个佯睡的男人。葛麦的神经就像拉到了极限的弹弓,微微颤抖着,眼看就要崩断了。终于,她说话了,她的声音哑得像个男人:“杀……”接着,她猛抖一下,就慢慢地倒了下去。
葛麦感到不对头,爬起来,颤巍巍地打开灯。在惨白的灯光下,他看见一把尖刀插进太太的心窝,血汩汩地淌出来。她双眼颤颤地盯着他,那表情好像是狂喜,又好像是盛怒……
这个女人的自杀很蹊跷。
医生解释不了,警察解释不了,她的父母也解释不了。
一时间,周围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
一年后,葛麦又结婚了。他的新太太是个心理专家,他跟她学到了一个很新的词:职业恐惧。
她说:“你前任太太的死很可能跟职业恐惧有关。这种心理疾病很普遍,严重者在现代女性中占1%。”
葛麦认为她只说对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