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时尚

经过时间的淘洗,遗失的,成为过往;留存下来的,成为永恒。——题记

我只是茫茫天地间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渴望像人类一样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追寻时尚的脚步。我用我渺小的生命见证了这些人铸造的永恒的时尚。

我睁开惺忪的睡眼,与风儿一起去侵扰一座本就破败不堪的茅草屋。风儿吹跑了茅草,露天的屋内,一家人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我正想着让风儿不要再去伤害这可怜的一家人,只听见一声沧桑的、发自肺腑的呐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所谓时尚,该有一份像杜甫一般忧国忧民、心怀天下的胸怀。

集市上,人头攒动,有人高呼“叛贼该死”,有人则掩面哭泣,声嘶力竭地喊道“义士好走”。对于这种行刑的场面,我早已见怪不怪了,只是这次为何出现如此“两极分化”的局面?我不禁停住了脚步,审视着眼前这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男人。临刑前,他仰天长啸,赋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所谓时尚,该有一份像谭嗣同一般的浩然正气长留世间。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这天下又开始不太平了”,我嘟囔着。转瞬之间,数颗炸弹又将平整的大地炸出了几个大坑。一行身着军装的人匍匐前行,他们的队伍犹如一条长龙,这条长龙爬过了蜿蜒的雪山、危机四伏的草地,他们面黄肌瘦,缺衣少粮,不缺的是那份刚毅如铁的意志力。

时尚,体现在红军吃苦耐劳、永不服输的精神中。

烈日下,一个身着军装的小伙子在忙着帮一个失明的老大娘搬运柴火。“这老大娘真有福气,儿子这么孝顺。”我由衷感叹。“才不是呢!这个小伙子叫‘雷锋’,专爱做好事。”一旁的风儿笑我无知,然后,很温柔地拂去了小伙子额头上晶莹的汗珠。

时尚之美,在于拥有一颗像雷锋一样乐于助人、处处为人的心。

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我意识到了时代的巨变:21世纪的今天,物质文明高速发展,人们的衣着也更加光鲜亮丽,人们追赶时尚的脚步不断加快。我正沉醉于欣赏发生在大地上的这一切可喜的变化时,瞥见了两位少年在公交车上制服歹徒的场景。我不禁为他们的勇敢拍手称快。

一切再怎么发展,总还有一份纯真的坚持未曾变过,那就是正气。

探寻时尚的路上,我找到了人性中的光辉,这些闪亮的光辉,才是永恒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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