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作文1000字

【第1篇】

每当翻开书,我又闻到了那熟悉的缕缕墨香,看到了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在尽情地舞蹈,听到了他们在欢呼、歌唱和在书中旅游的开心。这些小精灵把我带领到刚劲端庄的方格字里,感受“水浒”“三国”的英雄豪气,又把我带到唐诗宋词中领略枫桥的钟声、大漠的孤烟……书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提高作文、阅读水平。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快乐、智慧、慰籍,不仅给我们大开眼界,还给我们心理的启示。

在我的心扉中,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欢乐音符的乐章。 从幼年时,书就闯进我的生活,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打开尘封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童年的时光,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不知何时,许多同学手里都有一本图书,他们以此为荣,相互炫耀。我眼羡不已,心里盘算:也让妈妈给我买一本。一回到家,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妈妈便把一本书送到我手中,我像得到一件稀世珍宝,喜欢得不得了,我还用书纸给它做一件衣服。每次看书时我都把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翻页时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把它弄脏弄坏,我幸福的像个小天使,一天看几十遍。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读书热”丝毫没有减退。

暑假里我阅读了不少文学作品,读《西游记》我感受到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不畏强暴和对师父的忠诚,《红楼梦》中我为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感到怜悯和痛心,感受到《中国上下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传统的文化。但我有很长时间沉浸在美丽的童话里。《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的行为见证了纯洁和真正的爱情;《丑小鸭》中,丑小鸭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只要有追求,通过拼搏。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在《园丁与主人》里,我学会了尊重,学会了自信。

我不禁联想到我那时缺少自信,那时我刚到县城,是个来自农村的女孩,县城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环境是陌生的,人也是陌生的。 刚到学校,我心里暗想:我一定要跟大家好好相处,融入到这个班级。我刚到班级的门口,一阵朗朗的读书声从教室里传来。一进去,班级里突然变的安静了,仿佛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所有人都望着我,投以好奇地目光。我的脸顿时红了起来,低着头不敢跟他们对视,我耳边听见他们在窃窃私语,“又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野丫头。”“你看,她好傻哦。”……我的心立刻思潮腾涌。老师来了,止住了他们的窃窃私语,说:“这是我们班新转来的学生,希望你们多多帮助她。”然后,我被安排在最角落,是那么不起眼。过了几个星期后,没有人和我做朋友,同学们都嫌我是农村里来的野丫头,老师也经常批评我。我觉得自己几乎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不置于这个社会。回到家里我扑在床上失声痛哭,觉得自己像安徒生笔下的园丁一样缺少自信,但我又想到园丁最后都变得那么有自信,我也会成功的,也会得到大家肯定。于是我每天念普通话,看课外书提高自己的水平,有什么活动我都勇于参加,最后,我慢慢地得到大家的肯定,我很开心,正因为《安徒生童话》让我明白,让我有信心。

在生活中,有时候你的优点也许被别的人忽视了,但只要你自信,坚持你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总有一天你会被人承认的,我一次又一次的翻看《安徒生童话》,一遍又一遍陷入美妙的故事中。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只要你真心投入,就会读出书里的种种神奇,读懂让人为之欣喜,为之忧愁,为之生,为之死的人生真谛! 

【第2篇】

古人语: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知识的多少,则意味着一个人文化素质的高低。

我在想象中遨游,拾掇着记忆的碎片。记得,自我蹒跚学步起,家里就到处放着书。有的是妈妈没看完,随手搁置的,有的是我已看完,留着下次再翻的,还有专门“臭斯文”时看的。因为妈妈说过,一本好书捧在手里,犹如炎炎夏日捧着一杯冰镇汽水,一碗消暑解渴的绿豆汤,慢慢回味,细细品尝,不但清凉解渴,还能获得无穷的美味感受。一本好书,宛如指路灯塔,能给夜航者指明正确的方向。在我无聊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讲书里的故事;我玩累了,便放下玩具,坐在那里静静地看书。不认识字,没关系,我就看着色彩斑斓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空间,自己编故事。《小红帽》、《美人鱼》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等,陪我度过了多少快乐时光。幼儿园时,我会讲的故事特别多,以至同学们都叫我“故事大王”。这都得归功于“读书”。

后来上小学了,我爱读书依然如故。有一次,我一边玩弄妈妈的戒指,一边专心致志地看书。书上讲把任何东西放进书这个神奇的口袋,拿出来后它就会变得美丽百倍。我心想,如果把戒指放进这个口袋,那它也会漂亮百倍了?(书上正好画着一个大口袋)我随手把戒指放进了口袋(其实就是夹在书里),又拿起其他书看了起来。妈妈少了戒指,问我,我又想不起戒指放哪儿了,爸爸到处找,终于在书里找到了,我恍然大悟,向他倒出了事情的原委,他还有点不相信呢!我从此知道一心不可二用,特别是读书时。从那以后,我看书就是看书,最多一边看书一边做笔记。

书,不光要看得多,而且要会看。先前的我看书一般只是看故事情节,谁写得热闹,我喜欢看谁。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影响了我。我向同学借了《草房子》,我一如既往地看起故事情节来。我走马观花,一目十行,只用一个小时时间就看完了全书。第二天,我便把书还给了她。

不久之后,我们学习了《草房子》里的几篇文章,把这几篇一字一句地欣赏之后,我发现其实《草房子》最起码要读五天。一天看故事情节(粗看),两天欣赏其中的精彩之处(细看),找出作者隐含在文章内的意思,还有两天就要做摘记写心得了。

我回头再去借那本书,却不料那书已“不翼而飞”,我失落地回到家中,只得在网上阅读。越读越觉得这本书写得好。从此,我下定决心,以后逢有用之书都要看三遍,难懂的如《红楼梦》、《三国》等等原著,就要看五、六遍。

书看多了,知识面自然就广了,写作文时,思绪如泉涌,觉得毫不费力,信手捡来。聊天时,亦是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读书给我智慧,读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因为读书,我才变得如此精彩。

我爱读书。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