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800字作文

【第1篇】

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因受到了老师的影响,对书的好奇心日益渐增,终于在那年生日时,母亲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时,我犹豫了。

在往常我一般都是要一些玩具,可是这次我却选了书,这可让聪明的母亲犯难了,这个年龄该读些什么书呢?于是便去问父亲父亲却说男孩子必须要读史书,于是母亲就在新华书店买了一套《资治通鉴》给我看,拿到这些书后我先打开了这本书的简介。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历时十九年告成。看到了历史地位之后让我大吃一惊,它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画史,这更让我对这本书刮目相看,从此我不仅把它看作为一本书,而且还是一位尊贵的老师。

从此只要一拿起就不愿放下了,早上一起来看,晚上睡觉前也看,有时连上课课间也看朋友邀我去玩,我也没和他们一起下去玩,只觉得他们非常地庸俗,反倒被他们反问:“有什么好看?”我心却暗暗地想:“你们当然不知其中的乐趣。”我也回了他们一句:“你们这群田舍翁哪里能明白其中的乐趣。”他们只好知趣的离开,只有我最好的朋友坐在我旁边陪我一起看书,一起享受这安宁的乐趣。

至今这套书只剩下三本(原有四本),因有一次弟弟来我家玩,非要玩烟花,在点一个非常大的烟花时,他将书放在上面,父亲点了之后才发现书在上面,我便想冲上去拿,不料父亲将我一把拉住,烟花在天上绽开了一个个鲜丽的花朵,在那是我却认为那是为我的书所开的哀花,平常认为是美妙的响声至今却成了我悲伤的点缀,我在打完后走过去,上面只有一堆灰在那里,不料弟弟从旁边冲出对着又踢了一脚,在上面的一堆灰在空中迎风飘舞实在“漂亮极了”,我想都没想直接给了他一个巴掌,他便大哭了起来......弟弟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来非要他妈妈帮我买一本,我看到弟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就没要他买。谁叫他是我弟弟呢?

那是我最珍贵的一套书,不料竟这样毁了一本,那本也是我那套书中最喜欢的一本,因为在那其中有抗金名将岳飞、韩世忠、刘光世等英雄的孤事,虽然书毁了,但是其中的内容一直在我心中飘荡,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资治通鉴》这套书我也推荐给大家,让大家和我一样能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

【第2篇】

如果书有知觉,那么,它们该是最幸福的精灵。

——题记

爷爷的逝去为我留下了一大箱子的书,在那个木头箱子里,我遇见了许多在等待中老去的书籍。它们书页的齐整,让我得知它们长久的寂寞,落满的尘埃,又泄露了时间的沉淀,我翻它们的书页,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中摩挲。指尖滑过一段文字,太多都是看不懂的文言文。明明大多字都认识,却偏偏有些生涩。像爷爷,我不曾真正明白他。

爷爷是一个和善又时而严厉的人,他的学生这般评价他。在我的印象中他的和善多于严厉。每日清晨,他会磨好墨,铺上宣纸,用饱满的墨笔写上颇有气势的大字,而那么又多半是“香远益清”“天道酬勤”了。那时我总是好奇的问着爷爷这些字的意思。爷爷只是乐呵呵的说:“小悦悦,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爷爷上午的时光是被墨香占去了,下午被我缠上讲上些故事。爷爷从书架中缓缓抽出一本书,喝口茶润了润嗓子,然后,用饱经沧桑的声音为我读《聊斋志异》,我虽不识那本书的名字。但对那妖怪、神仙感兴趣极了。什么“画皮”、“巧娘”、“莲花公主”了,至今为止,却仍是记着情节。虽然妈妈为我买回了这本书,却远不如爷爷读得好听。

我在尽力找那本书,一定要找到。被牛皮纸精心的包着。一打开,封面上爷爷用小楷题了字:“赠孙女悦悦”。

我细细的看着这些字,仿佛看见了病床上爷爷认真而欣慰得写着这些字。我捧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文言文,儿时听得故事,只不过是爷爷将文言文改成白话文口述给我的罢了。这本书,是爷爷一直代替我保存的最初的幸福。如今它化作精灵,让我一点点的记起来那些小幸福。

借助文言文字典,一小段一小段的读,回忆着爷爷的故事。我在这,他在那,捧同一本书,念不同情。时空交错,慢慢重合。

就好像爷爷写过的“一无所求”。我们在不断获得中失去,因为验证以明白,自己真正所需要,所以我们用我们所拥有,换我们以为需要的,到头来又回我们曾经有的。

毕竟,丧失是常态,而获得才是异态。

我将书放回箱子,伸了个懒腰,决定出去走走。

我开始羡慕那本书,羡慕它的姿态。可以么?就任由我,平卧在西夜的窗口,做一场大梦,梦见那些故事。

—— 后记

【第3篇】

写下这个题目,我就在想,一般人得到书有几种途径呢?无非是购买,租借,或被赠送。我这次的书是我最喜爱的一套——J.K罗琳的《哈利.波特》,而它为什么特别呢?因为这是用我自己攒的钱买的,是用努力和汗水换来的!

是什么使我萌发了要买这套书的想法呢?还得从六年级末开始。

当时我还对这些书不感兴趣。有一次课间,我的一些同学一反常态,该玩的不去玩,该聊天的不聊天,几个人都围在一个座位边,一动不动。这是,我的好奇心被鼓动起来,把我拖了过去。

原来他们在看一本《哈利波特-阿兹卡班囚徒》。我只是粗略的看了几分钟,就被那曲折生动,扣人心弦的情节给牢牢吸引住了。主人公在文中历经千辛万苦,闯过了一个又一个谜团,果真名不虚传!

在费尽了口舌和牺牲了数以升计的口水后,我终于借来了这本书。当天中午,我就把书看完了。一遍不过瘾,便翻来覆去的看了两遍,真是本好书。

在还书后,我打听到这一套一共有七本,便去问了价钱,一共两百多块钱,当时我零花钱一个月也就十块,也就是说,我得攒快两年!

这我可等不了,于是我和家人商量。可我妈坚决反对,因为怕我看上了瘾而“玩物丧志”。在经过了两天的斗争后,我们终于达成了共实,只要我考九十分考了十次,或是期中考试考上了六百三十分,就给我买。

有了目标,努力起来就好多了。于是我开始了漫漫“买书路”。

可考起试来,却不大理想。由于心情比较急躁,导致没考好。没考好就会不安,从而变得更急躁。越急躁,心情越怪异,就像《骆驼祥子》中祥子攒钱买车一样,我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老妈察觉到了这一点,便找我谈心,可我什么都不愿意说。于是家庭中的战火又点燃了,每天都是不欢而散。

也许老妈终于察觉到了内幕,有一天,我回到家后收到一个大纸箱,打开一看,竟是一套《哈利波特》!里面还有一张纸条:
“儿子:

我知道你尽力了。书买来了,你也要调整调整了。

妈妈”

呵呵,总之,这套书我得到了。回顾这段时间,我真的费劲了力气。现在,这套书被我藏在了床底下,每次看书累了,便抽出一本,看一看,再想一想那段疯狂的时光,便又有了动力,继续学下去……

【第4篇】

书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这种观念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许多文人雅士所认同并推广,于是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说法。而有时即便是上帝也会被称为魔鬼,并非所有被称为“书”的物体都能戴上“开卷有益”的桂冠。

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曾经掀起过一阵奇怪的热潮,所有被老师器重的“好孩子”们都热烈地爱上了那些与我们的年龄身份极为不符的爱情小说,被那些似是而非、华丽空洞的句子迷得涕泪双下,在那些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剧情里感动得妈都不认得。如果有人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书名作者,还会遭来她们的耻笑与排斥——没错,我就是被她们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一个。

为了能够打入这些班级地位极其重要的学霸们的圈子里,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以跟风的形式融入她们。于是,我也开始努力地追寻着她们的脚步,买了一批又一批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学着无病呻吟地强说愁,学着被恶心的东西感动。就这样,我就凭空多了很多这类朋友,一起说着自己不懂的话,装模作样地咀嚼深奥的句子。我根本就说不清自己那是快乐与否,那时的风气似乎就是这样。而比起矫情,我真的更怕孤独。

几个月后的一次大考,我失利得极为离谱。尽管粗心是我一贯的风格,但这次的错误似乎有些不可饶恕。面对满卷的红叉,我的心情只能用“呵呵”来形容。而母亲大人可就不只是“呵呵”了,她早就对我那些矫情的东西烦不胜烦,这下终于有理由将它们灰飞烟灭了——她一再强调的,没有这些扰乱心智的无病呻吟,我不会是这个样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次考试为什么会失利,尽管我个人觉得与那些书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很难过,当然不是心疼那些书,而是心疼那些朋友,所谓的朋友。

我又沦为她们嘲笑的对象。我很委屈,却也很无奈,一切都败在了可怕的风气上了。母亲大人承诺我说,如果下次考得不错的话,书就还给我。这成了我的动力,于是为了摆脱孤身一人的凄凉惨状,我只能用心学习。

考试、考试、考试,我的成绩有了起色,渐渐地,终于达到那可怕的标准了。母亲大人告诉我,书就在废报纸下面。而我却发现,我一点拿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了——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上了初中之后,我很惊讶地发现,当年红极一时的学霸们竟然连一个考取好学校的都没有。听说,在作文那块,她们都损失惨重。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第5篇】

每个人都有一段爱幻想的时期,在那个时间段,天真无邪的我们极容易受外在事物的影响。而影响我的,恰好是那享有盛名的侦探的冒险集。

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湿冷的夜晚,一家无名小书店里,我抽中了那本书。《孤独的谋杀者》,一个俗套而陌生的名字(实际上这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案子《血字的研究》的错译),杂乱的插图、粗糙的纸张,这些让现在的我嗤之以鼻的组合,却让当时还是孩童的我着迷。

读完那本书之后,我便立志要志为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在心中期盼着“大案”的发生。

那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那是一天傍晚,妈妈哭丧着脸对爸爸说她找不到她的钱包了。话音刚落,我便知道机会来了。

尽管没有猎鹿帽、没有长烟头、更没有“亲爱的华生”,但自认为侦探的我立马起身回房拿书,迫不及待地问:“妈妈,你的钱包不见了?”

妈妈见我期待的语气,不免皱眉:“是啊,我那个蓝色的钱包。”

我翻到福尔摩斯询问警探的那一章,学着里面的语气问:“呃,是哪天不见的?”

“就在刚才。”妈妈当我在开玩笑,却不知我有多么严肃。

“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

“它是什么形状的?”

“……椭圆。”

“椭”字怎么写?我有点苦恼,案了一点头绪都没有,汉字基础先把我难住了。我又往后翻了翻,可却没找到办法,恼人的是,书中的福尔摩斯要东摸摸、西看看后竟已知晓了答案。

我拿着五角钱买来的放大镜,效仿福尔摩斯趴在地上,想要寻找钱包的踪迹,一根布条或是一条血迹之类的……可是我爬遍了客厅,除了沾满一身灰尘和妈妈的呵斥外什么也没有得到。

看来侦探也并不容易当。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只好又将那本《孤独的谋杀者》重读了一遍。

“所以,最要紧的是,别让那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给挤出去。”我轻声念着福尔摩斯的名言,模仿着他坐在椅子上冥想。

可是,没有结果。

最后,妈妈在她的另一个包里找到了她的钱包,自然没有我这位“侦探”的功劳。此事之后,有关当侦探的事,也逐渐被其他伟大的梦想代替。一轮又一轮,如夜空中的明月,永不停歇,只留有一个小小的印记。时至今日,又一次翻开这本书时,那个印记又扩大起来,它蔓延着,蔓延着,在我心中又要占领一亩田,又将编织起另一个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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