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带来的思考——哄抬物价

庚子年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我看到的不仅仅是那些令人温暖的举动,还有一些复杂的人心。

可能形容,描述,前线人员再多的辛苦,再多的劳累,有些人也是感受不到的。但,疫情带来的物价上涨,甚至是物价飞涨,相信每个人都能切身感受吧。

不过物价上涨并不等于哄抬物价。因为受疫情的影响,交通运输并不方便,所以物以稀为贵,价格稍稍上涨导致的物价上涨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哄抬物价的行为就是罪不可赦的了。在所有人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的时候,居然会有人想趁机发笔“国难财”,挖自家的墙角,这面目是可憎的,这行为是可耻的。这其中有烟台某药店将进价为十二元一个的N95口罩一百二十八元的天价售出,还有某超市将平时售价几块钱的大白菜以五十元一棵的价格售出,其价格堪比白菜中的战斗机,若真是要按这个价格来买的话,只看津巴布韦的面值够不够。

不过气愤归气愤,气愤完了还得分析分析原因。首先是工商部门价格监测处理得并不是很到位,在商家出现以上情况的时候并没能及时的制止,如果能以最快的速度打击这种不正之风的话,就可以做到最大程度上的以儆效尤,将这种邪风压制在萌芽里。其次是商家的利欲熏心,不择手段的谋取钱财,在别人不求回报的无私奉献时,依然能够脸不红心不跳地牟取昧心钱。

疫情只是给这个社会按下了暂停键,让我们能够慢下来发现问题,然而发现问题并不是最终目的,解决问题才是。

对于如何更好地解决哄抬物价的问题,我认为得做到三方的共同努力,即有关部门,商家 消费者之间的共同努力。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应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物价监测系统,让哄抬物价的行为能够得到第一时间的解决,第一时间的纠正。对于商家而言,每位商家都应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将自己社会公民的身份摆在商人的前面,不哄抬物价,不给社会添乱。最后是消费者,消费者要对自我的消费行为具有权利意识,在商家侵犯自己权利,或者是发现商家有其他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解决哄抬物价的问题。

但愿所有的罪恶的唾弃的都能受到对等的惩罚,所有的澄澈的美好的都能稳定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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