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和平日子的恐惧》原文
方方(1955~),原名汪芳,女,江西彭泽人,当代作家。著有《桃花灿烂》、《乌泥湖年谱》、《埋伏》等。
之一
一天,早上或是上午,有人砰砰地将门敲得山响。虽然未曾有过预感,但既已打上门来,还是只有放开门户为妙。于是开门迎之,一人(多为男士)进门,哈哈打得轰隆隆的,又是久仰又是幸会弄你个措手不及。不知来者为谁,亦不知来意为何。恐怕唐突间得罪某方神仙,于是只得腆着笑脸与之哼哈,小心地从其言谈中分析此为何方人士。待终于弄清此人没有门路去给小报撰写某某印象记,也不会在外炫耀谁谁与他是“老铁”,可把手搭在他肩上走路之类,才算是一口大气松了下来。
便坐在沙发上与之闲谈,心里算计着如何可使其早走。来人是豪爽之徒,已将不拘小节视为自家风度。小坐片刻,便起身大踏步环视家什。三室一厅?不错,混得不错。这家具土了点。怎么买这种颜色?书柜还说得过去。哎呀呀,屋子漏雨?怎么不找我呢?我找几个人帮你修一下,实在是小意思。空调什么牌子的?希岛?直接从商店买的?嗨,要告诉了我,保险跟你以出厂价买到。什么?你都没有煤气户口?这真是不公平。以后这样的事只要给我一个电话,三天内跟你解决问题。嗨,求什么作协?而今靠得住的只有朋友!
说话到如此一步,就想问这位朋友电话号码多少,现在帮忙修屋顶弄煤气户口之类可还来得及不?以及今后可还有门路买到别的什么什物的出厂价。不料未及开口,他老兄的话又岔开了。与你谈文学谈人生谈世事之公与不公以及大谈作家们也开始变得俗不可耐,并列举谁谁一心贪小便宜,什么都想开后门;谁谁一坐下就只谈钱,完全不把心思放在文学上,直谈得你再不敢开口。只暗自惭愧自己险些俗一次给他看了。很想对他说作家之所以谈钱,就像阿凡提当年面对巴依要黄金还是要真理的提问而提出要黄金一样,因为他有的是真理,没有的是黄金。作家也是如此,他们也有的是文学,缺的就是钱,这是不能不谈的。人人都对自己没有的东西充满着向往。只是转念思之,他既这样认为,莫如由他去也,真同他说起这些他不明白的道理,万一他较起真来,还不晓得他老兄要加坐几时才肯离去。于是便打着呵欠附和他几声,算是一个交待。
他在高谈阔论中再次地坐在你的沙发上,随意地弹着烟灰,尽管你已别有用心地不再给他兑茶,他也并不在意。因为他原本就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他只是唾沫横飞地讲他的,间或用中指或小指扣一下鼻孔,将污秽的手指头在你的沙发上或是椅子腿上擦上一擦,就地吐上两口痰(当然他还是知道用自己的鞋将痰拭擦掉的)。如是状数次,视你厌恶之眼光于不顾。
终于他一拍大腿告知你他该走了,说是还有如何如何的要事正等着他去办0让你知道他来你这儿是他给了你多大的面子。于是你也只有嘴上连连地道谢,心里狠狠地骂娘。同时也鄙夷着自己的虚伪,感叹着自己的无奈,谁叫咱是礼仪之邦培养出来的呢?
要命的是他已走了许久,你把自己从一种败胃口的情绪中拯救了出来,你依然没能弄清你的这位朋友姓甚名谁!
之二
有一次你去南方或是北方,你的一个朋友闻讯你来,便急急忙忙地来你下榻的宾馆看望你。或许你与她也只是一面之交,彼此间的了解可说是极其地浅,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来看你,说明她把你放在她心目中也还比较重要的地方,使你的虚荣心得到了一种小小的满足。于是你自然也以十二分的热情接待她,为她端茶削水果什么的。并在这种非常友善的气氛中愉快地聊天。有时心里还会抒情般地想:啊,这是人生多么快意的一件事呀!
但很快她就会问这次你们同行的还有谁谁谁呀?这是个很自然的问题。你自然也会很自然地告诉她,有谁谁,谁谁谁,等等。其中一个异性的名字她可能恰好熟悉,但知之不深,她就会半带好奇地问这个人如何?很可能你对这个人印象不错,也很可能你对这个人印象不好,但无论好坏,你都不好背人面说人坏话。于是你多半只会说嗯嗯,还不错。她听了你的话,心里想法就出来了,至于她想的什么你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她便追问你他哪一点不错。你这时好像不举出一二也说不太过去,于是就将你道听途说的点滴内容一咕噜都说了出来。你若说出来了这些,她则定会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你,然后说出足以令你大惊失色的话来,比方说你对他印象这么好呀?你这么了解他是不是看上他了?到这一刻你才觉出形势有点不妙。你只好解释。可任何事情一旦进入了解释阶段,就是再也说不清楚的了。她会大度地笑笑,劝你说没关系,现在时代不同了,再说我也不是外人等等。这话令你越发地着急,越发地想要表白自己,只是很奇怪的是你越是表白,越反而漏洞百出,让她一边更加地笑个不停。最后弄得你自己也搞不清自己有没有看上你和她一起议论的那个人以及那个人到底是个谁。
事情到此或许也就算了,顶多是使你今后见到你议论过的人暗地里有些尴尬。可怕的是她并不一定如是去想,更可能她会热心快肠地非要为你做点什么才好。比方她硬性认为你是不好意思,于是为你两肋插刀,跑到你与她一起议论过的人那儿,对他说某某爱上了你,心里很痛苦,不知你对她有没有一点意思?当然她会说上你的许多好话,大大地夸你一番,让对方产生良好的感觉,直到那时你才会真正体会到“一失言成千古恨”这一感受。从而你也觉得你再无颜面见你与她一起议论过的人。
纵如此,造成的后果也还不是最差的。被议论者若觉得他无意于你,倒也罢了,了不起你自己委屈委屈,一忍了之。倘若对方恰对你又有一点好感,一直没机会与你接近或一直怕你会给他难堪,经她这么一撮,正好来神,这局面就有一些不好收拾。你就只能像一条狗躲棍子一样躲着那老兄。如此的局面你仍可庆幸,毕竟也还没有到让你觉得不可收拾的地步。最要命的是对方对你素无兴趣且还有一点看法的话,那就算你彻底撞到了枪口上了。设若他在枕边与老婆一起奚落你一顿,老婆还不算一个怎样的醋坛子则活该你走运。假使老婆又醋又恶,那则必然天下大乱。或去你家里泼骂一通,或到你单位骚扰一阵,直弄得你里外不是人,一辈子为这事洗刷不清。那时你才会懊丧地想到在某一年某一天的南方或北方,你随意谈的几句话给你的一生带来的灾难。而在你回想这些的时候你没准能收到你那个热情地去宾馆看望你的朋友寄给你的贺年卡,上面有祝你快乐一帆风顺云云。
之三
这是一个春天或是一个冬天以及是有人请我讲课或是有人请我吃饭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上了这么个人。他开口说话时笑容堆得满脸,一口一个方方老师令我耳朵听起来有格外舒服之感。说来惭愧,我大约是一个虚荣心很强的人,喜欢听人家说我的好话,其理由也很简单:听好话比听坏话让人心情愉快。至少在听了很多好话回家的这个日子,是一定不会同先生吵架的,反之就不一定。所以,一听他好话连天地夸我时,我马上就眉开眼笑,心想今晚同先生的安定团结之局面无疑已初步形成了。
他说方方老师呀,你我虽是初次见面,可我心仪已久,只是未曾得有机会,今日得以相逢,真是我三生有幸,我回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太太,她也会非常激动的,她也是您的崇拜者(我估计他早早地扯出太太是怕我对他的热情有所顾忌,虽说我是个作家,但归根结底我还是个女人,是女人就天然会对男人有所防范,想必这一点他是很能理解的)。我连忙也客气地道,请代我回去谢谢你的太太。他说我一定我一定。我们两个读你的小说经常一读就是一通宵,读完之后还激动不已,你真是了不起。这种大手笔天下少有。我认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中国最伟大的作家就是你,这从你第一篇小说《女大学生宿舍》的字里行间就充分显示了出来。我原本正沉浸在可做中国八十年代后最伟大的作家的幸福之中,叫他如此一说,幸福感顿减一半。我本想告诉他《女大学生宿舍》非我所作,可我又偏不属于那种规范化的君子,我想知道他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便说你这一说大大地增强了我写作的自信心。他对我的话表示出一种惊讶:什么?你难道还有什么不自信的?你已经站在世界的顶峰上了,你完全可以随便地俯看芸芸众生,哪里还会有什么不自信?方方老师太谦虚了。真的,越是伟大的人物越是谦虚随和,平易近人,您看你都对我这么个小人物说了那么多的话,真让我今天做梦都会感到甜蜜。今天这个日子将使我终生难忘……
我的汗毛在他尚无结束之意的言谈中竖了又竖,舒服之感自然业已消失得个干净,满肚子都像是饭后滞食的馊味。原先老想着人活在世上天天被别人夸奖和赞颂是何等惬意的事情,甜言就是顺耳,深觉天下只有毛主席才是最幸福最自在的人,因为没有人会对他说一句不中听的话。可这一会儿,觉得毛主席其实也是不好做的。好话多了并且过火了简直比听坏话更让人痛苦。为了让自己不再承受如此的痛苦,我只好找了个想要去厕所之类的理由逃之夭夭,我甚至不必知道他姓甚名谁,只是想他迟早还会出现。
几天后或几个月后,有朋友电话来告,说某某他到处跟人讲方方这个人真可笑,我故意跟她说她写的《女大学生宿舍》棒极了,她居然默认了。她还以为我真的不知道《女大学生宿舍》是谁写的哩!我其实是故意试试她的。我特意说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她居然也不否认,反而笑笑地同意了。这种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凭她这样的人格,永远只能做个下九流的作家。
不用去确认,这个某某君一定就是称我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的那个人。
之四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闲聊,忽有人报:记者某某来找。这些年因写写画画出了点小名,记者来找自是常事。虽不会有半点的激动,可热情总归也是少不了的。个中原因有三:一为我自己曾经做过几年记者,有旧同行前来,自然不可怠慢;二为有相当的记者见多识广,思想深刻,我由衷地佩服;三则是多少也有几分惧怕,谁晓得同他们侃上一侃,回去后他们会在文章里写些什么?!
来人记者某某,虽说只是在一家小小报纸供职,派头却比什么新华社、《人民日报》的不差半分。好在我这人素无视来头大小、款待有别之作风,一样笑容满面地领他去家中小坐。他倒也不知客气,大摇大摆往沙发上一靠,开口即道:首先说明,找你约稿是我们主编的意思,他本来是叫谁谁来的,可是谁谁不在家,只好让我来了,没法子。我说:那你完全可以不来。他说:既然领导派了,不遵命怎么行?怎么样,你就写一篇吧?我们报纸虽说不大,可认识了我们,你就不愁稿子没处寄了。你手上凡是发不出去的稿,都可以交给我,我在报社也还是个有分量的人物,可以为你多挑几篇发发。既然见了面,认识了,就算朋友。我这个人为朋友办事最卖力。你把手头没有发出去的稿子都拿出来吧。我忙说,我这人志大才疏,老想当一个著名作家,可老没成功,原因就是写作速度慢。这几个月来,什么东西也没写出,要说手头上有的也只是一篇申请修理房子的报告,我们家的屋顶漏雨。他说:哦?作家亲自写报告要求修理房屋,这稿子也有一定的特色,拿来给我看看。我觉得有趣,便双手呈上。记者某某看了报告很是遗憾地告诉我:你的排头又是单位名称,结尾又是申请人姓名,报纸上可能不方便用。我说那就算我少赚几十块钱的稿酬得了。
约稿之事告一段落,记者某某便一支烟一杯茶地同我大谈他对文学的见解,虽知他老兄那些见解价值如屁,可又不好驳他,毕竟人家自我感觉不错,驳他回去没准年都过不舒坦——那时恰值年关将近。只好东一句西一句地由他摆乎,哼哼哈哈地搭上一两句腔。好容易地盼到他谈兴结束,送他出门,临了,他边递给我一张名片边说:我一般不轻易给人名片的,除非是我认为这人可以够档次做我的朋友。我忙打着哈哈说:不胜荣幸,不胜荣幸。他说:不知道你写过什么样的小说,我这个人对文学一向没有兴趣,我只觉得干你们这行,太寂寞也太可怜了,路子也不广。不像我们记者,省长都得让三分。什么时候你想要调到我们报社来,给我来个电话,我肯定会帮你的。虽说我跟你是头一回见面,但你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你这个人不错!我说:行,一旦有一天我失业,一定头一个就投奔你。他是很高兴地笑了,说至于稿子嘛,你那篇差了一点,再努努力吧,下点功夫,多磨一磨,总会写好的,到时候直接寄给我,我尽量想办法给你发,哪怕得罪主编也给你发。我早说过,我这人,为朋友最能两肋插刀。我忙不迭地说着谢谢,谢谢。心里却巴不得他老兄早点儿滚蛋!
很多天很多天过去了,我几乎忘记了记者某某。有一天,我去找先生一同上街,站在报栏前边等人边看报纸时,突然发现某报有作家方方印象记之类的文章,忙怀有几分激动地定睛看下去,见文中言某月某日,“我”去找方方约稿。方方见之忙递烟倒茶,十分谦虚。当即拿出稿子一篇,请“我”指正。“我”阅后,觉得稿子质量不行,便直言不讳,说你这稿如何如何没有写到要点上云云,方方倒也谦虚,对“我”之观点十分钦佩,当即表示同意,并且收回此稿,表示再改。之后则诚恳地与“我”一起谈文学之一二三,非常欣赏“我”的文学观点。两人遂成朋友,并都有相见恨晚之感。等等,等等。
我阅之甚感难堪,便向上望之“我”者为谁。不料见得此名,觉得很是眼熟,却又一时想不出来。回家后便急忙寻出名片夹逐一查之,终于查出“元凶”:这正是那天来访的记者某某——觉得我够得上他的朋友档次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