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祖光《撞车记》原文
吴祖光(1917~2003),浙江武进人,剧作家。著有话剧《风雪夜归人》、《林冲夜奔》,电影剧本《国魂》,散文集《后台朋友》、《艺术的花朵》等。
1993年1月18日接到我最为尊敬的好友杨宪益的电话,约我在两天以后,即20日去他家吃晚饭,并且在电话里申明:请了一位四川厨师来做这顿饭,那就更得去了。
但是马上我就明白了,这位“四川名厨”原来就是每个星期一都会到我家来的中国文研院话剧研究员贺黎女士。“啊!”我说,“我今天才知道你是四川名厨!怎么一次也没有给我做过饭?”
为了从去年年底开始的这场又可笑又可气的“国贸官司”,搅得我居无宁日,至今来人采访、电话采访,每天不断,所以能跑到西郊和老朋友一起过一晚也算难得。然而到了杨家,无论主客关心的也还是这个问题,不免又是从头到尾再说一遍,引得大家气一阵、笑一阵:只有咱们这个地方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然而这天晚上我有个约会,上午国贸案的当事人之一——被搜身的倪培璐和她的母亲王士安女士打电话给我,要一起来看我。由于有杨家的晚宴,我把时间订在当晚九点钟,我估计一般的晚餐在八点钟以前一定可以结束了,从宪益住在西郊百万庄到我住的东郊东大桥,路尽管不近,九点到家当无问题,并且约好了老朋友出版家范用,和大师傅、我的学生贺黎一同回家;因为范、我与贺住的是一条线路,可以先到范家,再到我家,最后贺黎到家,叫一部出租车就全解决了。然而事前没想到,贺黎这位烧菜师傅,吃完饭还有洗刷碗筷锅盘的劳动;这一下花去了将近半小时之久,待我们离开杨府,已经到了八点二十分左右。辞别主人,走出百万庄,拦住一辆出租车,时间已到了八点半钟。
看起来已很难在九点以前赶回家,但还是应当绕点路先送范老到雅宝路北牌坊胡同,然后再送我到东大桥。在还没有到达我家之前,我把车钱全交给了贺黎,关照司机送这位女客人去到再北面的展览中心,车近我家门前便叫车停了下来。
我家在体育场路西,但车只能停在路东0本来我可以叫车子往西转弯把我送到门口,但一般我都是自己走过马路,不劳别人;只关照司机把车上的女客人送走就是。这时我看过表,时间已是九点过了十分,马路上行人车辆都已稀少。身后的十字路口正亮着红灯,从南到北已没有车辆过来,而北面有一辆车离我们还很远,根据经验我完全有时间走过去。然而奇怪的事出现了,我正走到马路当中的那两条黄色中线上,而且走的又是划着白线的行人过街道上,突然右脚外侧受到一下猛撞,同时听到急刹车的声音。我全身倒在地上,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身旁,两侧的车门同时开了,一个中年女人,还有一个较老的司机跑过来,几乎同时说:“老先生,我们撞了你……”他俩一边一个把我搀扶起来,女人说:“快,快,快上车!我们送你去医院……”然而我心里想到的只是上午约定的那母女两位客人的来访,我说:“不行,我家里约了客人,时间已经过了……”他俩只是说:“去吧!去医院吧……”我坚决不去,虽然已经感觉右脚疼得厉害。这时已经有后来的几部车停在后面,他们俩把我搀过了马路,我只是说:“我就到家了……”我蹲了下来,用手摸一摸被撞剧痛的右脚外侧部分,发现没有出血,也放了心。虽然疼痛异常,想来没有大害;这时他们已把我搀进了楼门,走到楼梯下了。
他们要把我搀上楼,送我到家,但我拒绝了。这时我最害怕的是:这事绝对不能让妻子知道。这一阵子她对我的监管越来越严,经常叨叨说我不知道照顾自己,我要出门时总是要叫小姑娘陪我出去,而且每天至少有两次到三次叫小姑娘送药给我吃,大多为维生素、蚂蚁粉、丹参片、维脑络通之类的保健药品……我反正是送来就吃,一切惟命是从。所以我马上想到的是:假如妻子知道我竟被汽车撞倒在马路上!那还得了!我今后的行动自由定将被全部剥夺,那我还怎么活?
这位中年妇女是非常文明负责的。由于我坚决不要她送我,她就问我这条路名、楼号和我的居室号,我一一告诉了她,当时我想她可能会知道我,但她的表情却似知而又似不知,只是点了点头。因此我也知道了自己的“知名度”也不过一般而已,真是没啥了不起的。而我心里只是想着怎样瞒过我家女主人,这样的恐慌心理抑制了伤痛。
我已扶住了楼梯栏干,再三说自己能够爬上楼,叫她放心。心里觉得她是好人。我一生中也确实碰见过不少好人,不知如何感谢,当时我的感受真如一位叙述此事的作者所说:“倒像我撞了她似的……”所以她临去时对我说:“明天上午我们来看您……”两人慢慢走出我家的单元门口时,我真是十分抱歉,感觉温暖,虽然右脚面好疼……
我一步步爬上四楼叫开了门,见到客厅里两位客人正在和凤霞谈话。我忍住脚疼慢慢走进去坐下来,在她们不注意时低头看我的脚,我最怕的是有血流出来,却是没有;但是发现右脚边裤腿的两面缝线已全裂开到腿踝处,而且膝盖下面出现一个三角裂口,一撞之威竟然强烈至此,真叫我大吃一惊!于是我又站起走了出去。她们三位正谈得热闹都没有注意我,回到卧室,我匆匆换了一条裤子再走出来,才和我的那位客人谈了一年多以前,国贸这一案的一些内幕情况。培璐的妈妈深以这个建国后消费者告官商第一案没有打出个“说法”,表示遗憾;这只是由于女儿和表姐都是年轻缺少经验,和律师一起“撤诉”了事,上了那个“国贸”的当。
大约半小时以后,客人告辞去了,我送她们母女到房门口。妻子回屋休息,我才得到书房里脱下鞋袜,也才发现右脚右侧正中部分有一块一寸直径的圆形血迹,表皮已经撞碎;虽然没有碰破血管,但整个右脚全都肿得像个馒头一样。我用手摸摸捏捏,都不见有骨折现象,轻轻洗过脚睡了。对妻子我只有决心隐瞒,但家里的几位小姑娘都看见了,见血就晕的小芹这回看见的只是干了的血迹,没有上次见我额角流血那么紧张,却也掩面不敢看。小群胆大,却也见我脚肿这么厉害感觉害怕。
由于走路吃力,我悄悄打电话给我的朝阳医院神医张兰新大夫,他来看过我,给我扎针、按摩。确定没有骨折现象,但亦十分震动,并向我详细询问当时撞车的情况,我告诉他我是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但我明明看见由北开来的汽车确实离我很远,因此在这时候我就没有注意右侧的来车,据我的估计那辆来车是开得太快了,发现了我急行刹车时已离我很近,假如再近丝毫,我必然粉身碎骨了。
张大夫问我曾否看见车牌号码?这种情况之下,我哪里顾及这些……
凤霞夫人当然会问我为什么走路一拐一拐的?我只用非常平淡的口气说:“走路不当心,一下踩到路旁土坑里,把脚崴了。”
张大夫为我治疗三四次之后,脚肿大见消退,但是消退到一定程度就消不下去了,至今已过一个月又二十天仍未完全消肿,而且显红色,据医生说是软组织挫伤,并可能伤及骨膜之故。当时张大夫要回哈尔滨家里去过春节,他委托他的另一个病人好友小贾陪我去协和医院照一张右脚X光片,小贾热情地陪着我,并找来另一位年青朋友搀扶我;更想不到的是把医院的骨科主任都请了来,否则见到那排着长队的等待照片的病人,我真不知还要受多少罪?然而很快我就拿到了照片,主任诊断,右脚骨丝毫无损。
尽管彻底消肿至今难以做到,但走路却是日见自如,基本恢复到被撞之前的模样;只是容易疲倦了些,不敢走太长的路了。当然这只能是暂时现象,“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只不过五十天啊。
对妻子的隐瞒几个月来一直未露破绽,是我对任何一个知情者再三关照的成果。但是忽然,我们的好友,朝阳医院另一位康复大夫任小姐打了一个电话给凤霞,对她朗诵一篇北京青年报的文章,题目是《吴祖光受人尊敬》,稿子不长,却谈的恰恰是我被汽车撞伤的事。我是随时注意这一事故对妻子保密封锁的情况的,看到妻子接电话时表情有异,赶紧到隔壁房间拿起电话分机去听,却是正谈的这事,只有暗暗叫苦。然而事有出乎意料之外者,凤霞听了之后,竟没有太多责备,我就算过了关了。
那位曾经以其热情、负责而深深感动过我,并问了我的住址、姓名,声称明天定来看我的女士,多真诚,说话多好听的女士啊!但最后她终于只是说说而已,根本没来……
于是,有好多位好朋友听说此事后埋怨我糊涂。为什么不记住汽车牌号?为什么不问车主的姓名、身份、住址……
我也问,即便来了又怎样?已经撞了,又不是故意撞的。让她负担医药费吧,我除去付了点照片费,医生来看我我也没处交费去。至今没消肿,只有等它消肿吧。唉!算了,算了……再说,我还真怕她来,她一来,我的秘密就全部曝光……虽然后来还是曝光了!
总而言之,在我七十六岁之年,在右额眉梢重创之后,右脚骨又经受一次更为强烈的冲撞考验。结论是:
汽车也没撞死我。
1993年3月12补记,4月19日从青岛写给《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