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的招牌之战

索尼的招牌之战

厂商的招牌标志着一个企业的名气和荣誉:所谓名牌产品的称谓就是由招牌而获得的。一个有名气的招牌可带动一系列产品占领市场,就以日本的家用电器行业来说,人们一提“松下”就会想到录像机,一提“日立”就会想到彩电,一提“东芝”就会想到电冰箱,如此等等。

日本的索尼公司是家电器行业中的后起之秀。1958年,它的产品刚进入市场,有一家美国公司愿意销售索尼的产品,但怕这些产品的招牌不硬,就提议道:“如果用索尼的招牌,恐怕无人间津,本公司在市场上久负盛名,不如改用本公司的招牌。”

索尼公司总裁盛田昭夫人真地考虑了美国公司的建议,认为他说的不无道理,如果用了这家公司招牌,产品的销路将不成问题,但这样索尼公司的形象永远树立不起来,它的产品永远不能站住脚跟,他婉言谢绝道:“感谢你的盛意。我别的方面都可以让步,但在招牌问题上是寸步不让的。”

美国公司的代表也礼貌地说,“那我们就无能为力了。”

盛田昭夫对自己的产品有充分的信心,他想凭着高质量、低价格和好信誉,总能使索尼公司在美国公众中树立起形象来,但听之任之,开拓市场的速度将是缓慢的,必须要找到适当的机会使自己的产品造成一种轰动效应。

机会终于来了,当时美国要发射阿波罗登月火箭。火箭上将带有各种先进的仪器和措施。盛田昭夫将索尼生产的收录机送去有关部门招标。虽然登月船只需一只收录机,索尼公司却不惜工本将录音机搞得尽善尽美,从而一举中标,于是索尼公司的盒式录音机随着阿波罗登上了月球,终于在世界上为自己树立了光辉的形象。

索尼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眼下有不少厂商不去开创自己的名牌产品,而是将伪劣品冒充名牌产品出售,表面上看来,吃亏的只是顾客,但究其实质,这些厂商永远也迈不开自己的步子,归根结底,也是吃亏的,所以是不足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