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之枌》原文及鉴赏
作者: 张若晞 【本书体例】
【原文】:
东门之粉,宛丘之栩(1)。子仲之子,婆娑其下(2)。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3)。不绩其麻,市也婆娑(4)。
榖旦于逝,越以鬷迈(5)。视尔如荍,贻我握椒(6)。
【鉴赏】:
这是陈风第二首,三章,章四句。是一首情歌,男求女。与《郑风·溱洧》类似,描写古代“会男女”的情事。主要采用的是赋的手法。
古代虽然为男女之防订了许多清规戒律,如“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男女授受不亲”(《孟子·离娄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礼记·曲礼上》)、“男女不交爵”(《礼记·坊记》)等等,但也有开放的一面,不像封建社会那样森严苛刻。为了繁衍人口,发展生产力,官方还往往用行政措施,促使青年男女及时成婚,并带有强制性。《周礼·媒氏》:“仲春三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之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这就是古代的官媒制度。原无具体日期,后定为三月初三上巳日,令青年男女会聚郊外踏青修禊,俗称“会男女”,后世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俗。这首诗写的就是“会男女”方面的情事。
春三月,宛丘胜地,树木参天,郁郁葱葱,春意浓浓,一位美丽的姑娘的婆娑舞姿,轻盈飘逸的身段,惹逗得春情勃发的小伙子神摇意夺,痴呆醉迷。于是,这个小伙子便想选择个良辰吉日邀她去跳舞。原先,只看到了她的优美舞姿,这次见面才看清了她的芳颜,漂亮极了,像一朵鲜嫩的锦葵花,于是,感情亢进了一大步,希望她能送他一把花椒,以示允诺定情。这首诗用“赋”法铺陈了从“艳遇”到“邀约”到“践约”的全过程,不枝不蔓,主线单纯,干净利索。全过程是有了,但实质性问题,即恋爱的真实情况却未见分晓。第一章写“艳遇”,这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出在第二章和第三章,这须话分两头来说。一方面是,第一章“艳遇”之后,第二、三章所写的究竟是什么?如果是小伙子直接当面邀约姑娘,姑娘也欣然应约,赴约,赠椒,定情,这是一种情况。如果真是这种情况,这对小伙子和姑娘来说,都是喜出望外地顺利,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爱情。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良辰未必有佳期”式的爱情,就是说这首诗还可以有另一种理解,那就是,所谓“艳遇”,如果只是小伙子私心暗自爱上了姑娘,暗自拨拉着他心中的“如意算盘”,心驰神往地想象着一个又一个的“追逐步骤”,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即第二章的“邀约”是内心想象中的“邀约”,第三章的“践约”、“贻椒”是内心想象中的“践约”、“贻椒”,这就全是他想象中的优美幻景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第二章中丝毫看不出来姑娘的态度。第三章的“于逝”、“鬷迈”似乎也只是他想象中的得意幻景。所谓“贻我握椒”也不清楚,是“已送”,还是“求送”、“望送”?退一步说,即使第二章是真的赴了约,但赴约也只是一种初次接触,是恋爱的第一步,或者还简直说不上是恋爱,用现代话说还只是“见面”。“见面”之后又有两种可能:“行”,就有可能送椒定情;如果“不行”,即使赴了约也并不一定就要送椒,“良辰未必有佳期”,说的就是这种情形。这是话分两头来说,如果是前一种情形,是顺境,是顺利的爱情,是件美事;如果是后一种情形,是谜境,是有味的爱情,是件趣事。从生活来说,前一种好;从文学来说,后一种美。作为欣赏来说,前一种的“实好”不如后一种的“虚美”好,这就是文学艺术上通常所说的“‘顺境’不如‘逆境’,‘逆境’不如‘谜境’,‘实好’不如‘虚美’”。这首诗,乍一看,诗似直露;细品味,又如口含橄榄,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