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韩冬郎即席为诗相送·十岁裁诗走马成》原文、赏析

十岁裁诗走马成,冷灰残烛动离情。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

剑栈风樯各苦辛,别时冬雪到时春。

为凭何逊休联句,瘦尽东阳姓沈人。

自注: 沈东阳约尝谓何逊曰:“吾每读卿诗,一日三复,终未能到。”余虽无东阳之才,而有东阳之矣。

作者在唐宣宗大中五年(851)秋末到梓州(今四川三台县),在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府里工作。他从长安到梓州去时,他的连襟(跟他同娶王茂元女儿) 韩瞻,字畏之,设酒席送行。韩瞻的儿子韩偓,小字冬郎,这年只有十岁,在酒席上写诗来送行。十岁的孩子会写送行诗,所以一座的人都感到惊奇。作者走了以后,直到大中十年(856),作者跟着柳仲郢回到长安,追吟冬郎送他的诗句“连宵侍坐徘徊久”,觉得十岁孩子写得很成熟。“老成”指成熟,没有孩子气。作者因此写了两首绝句寄给韩冬郎,酬答他的送行诗,兼送给韩瞻看。作者过了五年,才写这两首诗来酬答韩冬郎的送行诗,这时冬郎已经十五岁了。

先看第一首: 韩冬郎只有十岁,作诗送别,很快作成。“走马”即跑马。“走马成”极写诗作得快。当时给作者送行,在酒席上的人都不忍与作者分别,一直坐到香灰冷了,蜡烛烧残了,还不想走,激动着离别的感情,写出送别者的深情。接下去用“丹山凤”的典故: 《山海经·南山经》:“又东五百里曰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彩而文,名曰凤皇。”《诗 ·大雅·卷阿》:“凤皇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正义》:“凤凰之性,非梧桐不栖。”所以把凤凰与梧桐并称。但这首诗里不称“梧桐”,却称“桐花。”按梧桐夏日开花,花小五瓣,色白带黄。用 “桐花”既指夏日,又显出花的色彩,同凤的色彩相映照。加上“万里”,显示凤飞翔的高远,含有冬郎的才华,有前程无量的用意。“丹山路”,本于 《山海经》,丹穴之山是凤的居处,含有冬郎从家里出来,前程万里的意味。一结是全诗的警句:“雏凤清于老凤声。”雏凤指冬郎,雏凤的鸣声比老凤更为清远,指冬郎的才华更胜过他的父亲。这句诗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后来经常被人引用来赞美青少年的才华。

这首诗在艺术技巧上的特点,似可用刘勰《文心雕龙·隐秀》 篇的“隐秀”来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指有言外之意,秀指一篇的警句。如开头“十岁裁诗走马成”,写冬郎才十岁,能很快地做出诗来,这里含有冬郎不同于一般的孩子,有似“雏凤”的含意,这是言外之意,开头即与结尾相应。接着“冷灰残烛动离情”,香灰冷了,烛烧残了,这是指夜深。夜深而还不散,含有不忍分别的深厚感情,这又是言外之意。“桐花万里丹山路”,加上“桐花”,跟凤凰配合,这是衬托,使凤凰的色彩更为鲜艳。用“万里”,含有冬郎前程无量的意味,不光指凤可以飞行万里,这是言外之意。把“丹穴之山”简化为“丹山”,这是精练手法。结句“雏凤清于老凤声”,这是新的创造,因为从《诗经·卷阿》里,只可得出“风鸣高冈”,或“凤鸣朝阳”,没有提到“雏凤”,也没有把“雏凤”的鸣声跟“老凤”相比的,所以这个比喻,完全是新的创作,成为一篇的警句。这个警句,放在绝诗的最后,使全诗更显得精彩动人,所以这篇完全符合“隐秀”的要求。

再看第二首: 作者应柳仲郢的聘请,到四川梓州去,走陆路,要经过剑阁的栈道。作者 《悼伤后赴东蜀辟至散关遇雪》:“剑外从军远,无家与书寄。散关三尺雪,回首梦鸳机。”按作者在大中五年(851)秋末去梓州前,这年的夏秋间,他的妻子死了。这里写他经过剑阁栈道到剑外去,因妻子已死,所以说“无家”。在散关 (在陕西宝鸡县西南)碰到下雪,夜里梦见他的妻子。作者到梓州去后,韩瞻出任梁州刺史。梁州在今四川南充县,他是坐船去的。作者走陆路经剑栈,韩瞻坐船,扯起风樯走水路,各人都是辛苦的。作者跟韩瞻分别,经散关时遇雪。作者在大中十年(856)回到长安,正在春天,所以说“别时冬雪到时春”。作者到了长安,希望韩瞻不要跟作者联句,因为作者已经极为消瘦,无精力跟韩瞻联句了。这里用何逊来指韩瞻,何逊,六朝时梁朝的诗人。他与范云联句:“洛阳城东西,却作经年别。昔去雪如花,今来花如雪。(范云作) 濛濛夕烟起,奄奄残晖灭。非君爱满堂,宁我安车辙。”(何逊作) 这是何逊和范云联句的一例。何逊写了不少联句诗,所以提到“何逊体联句”。作者自比沈约。沈约,梁代著名诗人,曾做东阳(在今浙江金华) 太守。沈约《与徐勉书》:“百日数旬,革带常应移孔。”指人瘦。所以作者把自己比做沈约,说明自己的消瘦。这首诗,作者有个自注,说沈约极爱何逊的诗,一天要反覆读三遍。又极力推重何逊,说自 己的诗比不上何逊的。作者也说:“我虽无沈约的才华,却有沈约的消瘦。”这个自注,说明作者推重韩瞻的诗才,又说自己消瘦,没有精力来跟韩瞻联句了。作者又有《留赠畏之》诗:“郎君下笔惊鹦鹉。”“郎君”即指冬郎,冬郎这年十五岁,已经下笔成文,像祢衡作 《鹦鹉赋》,文不加点,读了使人惊羡他的才华。

再看这首诗的艺术技巧。全诗高度概括,善于活用典故。作者从大中五年去东川,韩瞻替他饯行。作者到东川后,韩瞻到梁州去。作者大中十年还京,又写 《留赠畏之》 诗给韩瞻。在这五年中的交往,作者只用两句话来概括,所以是高度概括之作。作者写自己去梓州,用 “剑栈” 及“别时冬雪”来写,写韩瞻去梁州,用 “风樯”来写,再用 “各苦辛”来指两人的行道辛苦。用“剑栈”指陆路,用“风樯”指水路,写得具体而用词挺拔。“别时冬雪到时春”,把分别时和归来时的季节加上冬雪和春光都写到了。再看用典,用何逊来指韩瞻,何逊写了不少跟人联句诗,但没有跟沈约的联句诗,这首诗里却用沈约和何逊相对,提到“何逊休联句”。就何逊的联句诗看,最著名的是跟范云联句。这里是要“何逊休联句”,所以不提范云,却提沈约,正跟何逊不同沈约联句相合。何逊不同沈约联句是什么原因,不清楚,这里把沈约的消瘦联起来,比做自己的消瘦,没有精力跟韩瞻联句,这就使典故为我所用,是活用典故来创作了。这里还含有一层没有说出来的意思,即自己很钦佩韩瞻的诗才,很爱韩瞻的诗,有自愧不如之意。这层意思,在诗里隐约有一点,即请韩瞻不要跟自己联句,既有自己消瘦而精力不够的含意,也有自己的诗才不及韩瞻的含意,怕读者对这点用意看不出来,所以加个自注,自注写明沈约爱何逊的诗,自愧不如,这就表明自己爱韩瞻的诗,自愧不如了。那末这后两句,又有言外之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