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作者:李不易 时间:2018-12-29 20:21:02 我要投稿!
【第1篇】
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基督徒的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等完美品质,都在黑奴主人公汤姆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汤姆原来是谢尔比先生家的一位黑奴,后来由于债务原因不得不把他卖掉来抵偿债务。
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上,船来船往,呈现出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汤姆正在一个棉花高处专心的读着《圣经》。船上有一位叫圣克莱尔的绅士,家住新奥尔良,家境十分富裕。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有钱的种植园主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种植园,成了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他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和一位女士,后来人们知道那位女士是这位绅士的堂姐。汤姆常常看见这个小姑娘,她举止优雅,仿佛天使一般,有时候,她会忧伤的在那些戴着镣铐坐着的奴隶身边打转,好几次她捧着大把的糖果,坚果和橘子快乐的分给大家,随后又跑开了,汤姆的手很巧,能用樱桃壳雕刻小人,,小篮子等小玩意。有一段时间在汤姆在雕刻小玩意时,小姑娘就蹲在汤姆旁边观看,渐渐成了好朋友。后来的聊天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伊万杰林.圣克莱尔,人们都叫她伊娃。第二天轮船驶近了新奥尔良,许多人开始收拾行李,为上岸做准备,船上出现了一片忙乱的景象。此刻伊娃的父亲正在和黑利交谈,黑利你再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千三百美元的价格把汤姆卖给了圣克莱尔。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 。时光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两年来汤姆虽然远离自己的骨肉至亲,但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汤姆从《圣经》中学到的知足常乐的精神对他大有益处。
有一天的傍晚时分,落霞满天,湖面倒映着这里美丽的天空,花园一家的棚架下面,汤姆和伊娃正坐在长满青苔的小石凳,上认真地读着《圣经》。
“汤姆叔叔,你唱《光明天使》吧。”
汤姆于是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圣歌,伊娃认真的听着,那样子真像一个天使 。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儿去了。”
“去哪,伊娃?”
孩子站起身,用手指了指天空,一缕晚霞照在他那头发和粉红的脸蛋上。
“我到那去了,”她说,“到光明的天使那去,汤姆,我不久就要去了。”
汤姆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注意到近半年来伊娃越来越消瘦了,也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短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奔跑玩耍一连几小时都没事,可现在很快就会觉得累了。汤姆还常常听见奥菲丽亚说起伊娃的病,说吃什么药都不见效。
几天后伊娃越来越虚弱了,又过了一两个礼拜,伊娃的病症似有好转,圣克莱尔欣喜若狂,他向众人宣称伊娃不久就会健壮,起来唯独奥菲丽亚和医生清楚,这只是回光返照这孩子的病好不了了,伊娃自己也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后一天下午伊娃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要畏惧,要与挫折做抗争,像汤姆一样,要与命运抗争。在面对困难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能自暴自弃,不能怨天尤人,不能畏怯,不能抱怨,要勇敢的抗争,这样才有可能战胜困难。
【第2篇】
我不大喜欢读书,但是写完作业后,常常抱着书在床上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开始读书。因为这时你心中没有负担,可以一心一意读着书了。从小我不太爱读文学类丛书,这也是我语文一直不大好的原因。因为我一直喜欢看科幻类电影,所以自从我看到《三体》这本书后,我以为我找到我最爱读的书了。虽然科幻小说十分好看,也让人心潮澎湃,但读过的科幻小说就像过眼烟云一样,十分华丽但停留时间十分短暂。自从那一次,我便知道了我最喜欢读的书是——《平凡的世界》。
自从我在一家书吧看到这本书后,我便爱不释手。起先我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并不知道这是一部获得了茅盾文学奖的文学巨著。原先看到这是一部记叙类小说就没太大兴趣,但是看到“文革”这两个字时我顿时有了兴趣,不再是随手翻翻,而是认真地沉醉在其中,就连现在你问起为什么对“文革”二字感兴趣,我也不知如何回答。一看就是一个下午,其中妈妈说她叫我不下十次,但我好像都没听到似的。当妈妈要带着我走时,我还依依不舍的拿着书央求妈妈买下来。
“什么书?这么喜欢看?”妈妈问道。
“《平凡的世界》。超好看的,作者文笔可好了!”我答道。
妈妈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说:“你怎么看上这种书了,你难道看得懂吗?”
“这么好看怎么会看不懂呢?而且这本书中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不是吗?”
“家里有这本书,一模一样的版本,回家去看吧!”妈妈说着把我带了出来。
虽然我是初一读的这本书,但是我的印象还是很深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书中的人物关系总有些和别人不大一样的感觉。在这本书中,孙家是黄土高原上一户贫农的典例,没有任何当官的亲戚,孙少安和孙少平两个小伙子的人生确是十分悲惨的,首先孙少平在县城读高中时失去了他的初恋,因为穷别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接着是田家,这可是一个当官的家庭,田福堂和他弟田福军都是官,一个村级一个县级。而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看上了贫农孙少安,但他爸觉得这样影响不好,一个城里老师和一个乡巴佬不适合在一起,于是又给她找了个当官的儿子李向前做女婿。这就让田润叶很不开心,以至于她那段婚姻很不顺畅,孙少安最后和一位叫贺秀莲的人结婚生子了。田福军的女儿田晓霞则是爱上了孙少平,但后来孙少平高中毕业后为了给会读书的妹妹孙兰香省钱,去城里做苦差,而田晓霞去读了大学。再然后田晓霞大学毕了业后去当记者,而孙少平去了煤矿挖煤,他们本来发展十分好(田福军不是个俗人,他不介意自己女儿和谁结婚,只要她愿意),但是田晓霞在一次洪水中为了救别人丧失了性命,从此孙少平的生命似乎也黯然无色了,从此他一直在挖煤的地方生活。
这本书让我真实的感受到文革时期黄原人的生活,体会到旧社会人们的思想,也深为这些原本很配的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一起而感到惋惜。这本书不仅反映了黄原人的生活,也反映了中国发展的历程,通过几个简单的人物关系构成的复杂网络表现出了阶级间的差距。这本书的意味十分深长,结果也耐人寻味,我记得我当时读完这本书后好一会都没能平复心情,路遥先生已经通过普通的语言把这种情感烙印在我的心中。
这就是一个平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