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00字
作者:李小马 时间:2019-04-28 09:34:55 我要投稿!
别样英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高约183厘米,鹰钩鼻头戴黑色礼帽、身材消瘦而欣长、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手拿手杖。他的名字和形象历久弥新,毋庸置疑他已成为名侦探的代言,与中国诸葛亮一般的象征着智慧的不朽符号。
历史上出色的小说数不胜数,那么到底哪里能够让福尔摩斯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破天荒地授给福尔摩斯这虚构人物爵士爵位呢?
外人看来他思维古怪,虽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却对解剖学很在行而且又是一流的药剂师。研究学问劲头很足,讲究精确无误一丝不苟,脑子装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书中小斯坦福曾对因中枪伤而回英国休养的助理军医华生说过福尔摩斯学究味很浓,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曾拿一撮提炼出的植物碱来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用棍子敲打尸体看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而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用自己的血向华生展示他的新发现后随意简单地用橡皮膏贴在伤口处。华生注意到他手指上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且因为接触有毒物而被强酸腐蚀的变了色。
在任何正常人看来这简直是不要命的做法,长期处理伤口只用橡皮膏,还不经处理地接触有毒物,又注射可卡因。而福尔摩斯却不甚在意,他信奉“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工作本身就是报酬。”,他认为其他器官只是脑子的附属品,所以不在乎挨饿只考虑脑子的需要。他对工作的热爱认真到疯狂,有几分令人发指,也为他增添了英俊坚毅的男人魅力。
福尔摩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私人侦探,为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提供援助。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般锁定目标,灵活利用自己的特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冷静睿智,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将案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最终真相大白。偶尔有些恶趣味地把情节戏剧化,也为他无边冷漠理性中透出一丝可爱,让他更加迷人。
福尔摩斯说:“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他高傲目中无人,携着天才的孤傲,我行我素,厌倦世俗的荣誉。当他侦破一件案件奖赏功劳全部归于警探时,福尔摩斯却可以放声大笑毫不在意地对华生说道:“我已有言在先,咱们的研究便是为他俩挣得奖赏”。这是其他侦探绝对做不出来的事,只有他,只有福尔摩斯,将名利视为粪土,是一个鲜有的清高没有铜臭味的纯净世人。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做的贡献并不是像超人那样拯救世界做个盖世英雄却足够真诚地令人唏嘘。
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还有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的讽刺,反映了维多利亚时代下人性的丑恶欲望,作者道尔赋予福尔摩斯惩恶扬善且富有人道主义的思想。小说在当时残酷剥夺人权的背景下具有伟大的进步意义。因此,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不朽的经典,福尔摩斯也成为了别样的英雄,别样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