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读后感1000字

“骑马,射箭,说真话。”开篇七个字,在我内心泛起阵阵涟漪。作者凯伦在非洲大陆上度过传奇一般的生活。以黑夜为被子,当天色昏暗的时候它会自己爬进房间;以眼睛为旗帜,对视的感觉正如掉进深潭;以大地为子宫,所有生物都在此孕育。大量写景的片段使我屡屡想放弃,可这般有魔力的文字又使我一次次翻开扉页。在一个细雨朦朦的上午,我合上最后一页,最后呼吸了一口非洲清新的空气,睁开眼睛,“我在非洲有一个农场,就在贡嘎山脚下。”

作者唯一的朋友,是这片草原上最原始的神灵——土著。与他们共处一室的时候,你会感觉到神圣的压迫感。没有谎言,没有物质,没有欧洲贵族小姐,只有他们漆黑如黑夜的眼珠,只能倒映出你自己。

土著的与世隔绝也许是与生俱来的距离感。一个现代人类说亲热的话,会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而一个土著说亲热的话,则会说:“我不会想念你,因为你会忘记我。”凯伦也时时疑惑土著的清高与蔑视,时时对土著的责骂感到恐惧,可到头来彼此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也使我想到,土著的距离感,是不是被现代人类的层层剥削至死,从而很难再敞开自己清澈如水的心了?我们对自然的疯狂掠夺,是不是也会让自然渐渐对我们闭上它的大门?

凯伦的一腔热血全部倾注在这一片大陆上。她的热爱不是改变,她深知自己对这片神秘的土地无能为力,唯一能够并且愿意做的就是,用它相对岁月的洪荒短暂之际的生命领略这神秘土地的风光。人在文明面前,在这没有边际的天空和大地下,是渺渺的一粒沙子。“如果我会唱非洲的歌,我想,唱那长颈鹿,以及撒在它背上的新月,唱那田中犁铧,以及咖啡农流汗的脸庞,那么,非洲会唱我的歌吗?草原上的空气会因为我的色彩而震颤吗?圆月会在我的旅途的硕石上投下酷似我的影子吗?”

提到凯伦的热爱,不能不描写她的一生挚爱丹尼斯。他们对自由的定义截然不同,丹尼斯崇尚在天上翱翔的快感,当凯伦提出结婚的时候,他的答案是“我不会因为一张纸不爱或者更爱你。” 他只给凯伦了两个礼物,第一个是一只金笔,凯特用它记录下这段传奇;第二个则是“用上帝的眼光看世界“,于是,她看到了盐碱湖上的火烈鸟,看到了矫健的瞪羚,看到了如马赛克一般的大块田野,看到了当苍穹发语时,大地隆隆回响。

看到这里,我萌生了一种疑惑,这样的二人又什么浪漫可言呢?然而,当我看到他们乘着飞机冲破盐碱湖上粉色火烈鸟的烟雾时;当我看到凯特在丹尼斯的葬礼上念诗的时候,我骤然明白:丹尼斯对非洲的爱,是崇敬的爱,是远远的爱,是远远赏析就已足够的爱。凯伦对非洲的爱,是执着的爱,是饱含情感的爱,想要拼命渗透和融入的爱,是倾注感情并渴望回报的爱。他们同时在以爱非洲的方式爱对方。

丹尼斯的葬礼上,她念出:“明智的你早早离去,因为荣耀不能为谁停留, 月桂树转瞬苍翠, 却比玫瑰凋零还快“。什么是坚贞?在丹尼斯的葬礼上悲伤带不能自己就能突显自己对对方的爱吗?显然不是。他们在非洲这一草原上生活的日子,彼此的心意是眼泪描绘不了的,就像《泰坦尼克号》的萝丝,在杰克去世之后并没有以泪洗面,而是活出更精彩的样子,唯一的纪念就是: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合上这本书,不禁疑惑: 我以后要活成怎么要的样子呢?当你必须开始工作,梦开始衰竭,开始变成梦魇,那属于最贫乏最粗俗的梦。命运是绝对的跋扈,我们不能改变,可贵的是优雅的接受它。不甘平淡,优雅,深情,不怨天尤人,保持自己的尊严。命运在你身边演变。四面八方都在你身边演变,四面八方与你无关。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想要夜晚璀璨的星光遮盖了路灯的亮度,饥肠辘辘的时候可以在树上摘下来饱满的果实。

生命,我不会让你走的,除非你祝福我。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处纯洁的圣地——非洲,在那里有最初始的愿望,最初始的生活,我在非洲有一个农场,就在贡嘎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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