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作者:李卓恒 时间:2021-02-03 13:32:08 我要投稿!
给生命来一场朝圣
朝圣,词典里的解释是,信教徒对自己圣地的一种朝拜活动。后来引申为去一些神圣的重要地点的历程。如果,有人只是为了纯真美好的友情,徒步来一场历时87天,长达627英里的朝圣之旅,你相信吗?
没认识哈罗德·弗莱之前,我是不敢相信的。哈罗德是谁呢?他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名作《一个人的朝圣》里的主人翁。这本书,是我姑奶家的蕾小姨暑假从上海回来时送给妈妈的。妈妈看过后,觉得很不错,建议我可以试着读读。
之前也看过很多儿童类的外国作品,主动阅读一本非儿童类外国作品,却是第一次。真正的好书有这样一种本事,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可以很小菜一碟地吸引你一路读下去。《一个人的朝圣》就是这样一本书。虽然很多内容深奥到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难以理解,但是不妨碍我读懂了哈罗德对友情,亲情的爱护和珍惜,以及,他那种坚持不懈的努力。
读着哈罗德的故事,我就想起了我外公。他在病重之时,唯一的儿子我舅舅没能提前回来伺候他。后来,外公突然去世,他们俩最终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这成了舅舅一直不能释怀的遗憾。亲人之间因故都不能做到最后道别,为一个分隔二十多年的朋友能做到吗?哈罗德做到了。尽管这只是个小说里的故事,可是,我相信生活里也一定存在这样的故事。
阔别二十多年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给哈罗德来信。她得了癌症,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特地写信来跟哈罗德道别。哈罗德震惊之下,礼貌地回了封简短的回信,然后,就去邮寄。路上,他经过了好几个邮筒,两辆邮车,还有一位邮差。可是,他始终没好意思把信投出去。他总觉得就那么几句礼节性的安慰与问候以及祝福,是多么的轻飘飘啊!
突然,他生发了一个大胆的把自己也吓一跳的念头:走路去几百英里外的贝里克去看望奎妮!也许你要问了,为什么是徒步,而不是坐车或者其他快捷的代步工具呢?因为决定去之时,哈罗德给奎妮的疗养院打了电话,要对方转告她,他要去看望她。他觉得,他一天没到,奎妮就一天还活着。他要奎妮长久地活下去。
就这样,这个麻木窝囊地过了几十年的男人,开始了一趟震撼很多人心灵的旅途。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被人嘲笑过,也被人钦佩鼓励。他经历了种种艰辛,也收获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很多人知道了他这个勇敢善良的朝圣者。很多人受他感染而主动去找回失去很久的亲情友情。最后,哈罗德不仅见到了奎妮,还和妻子莫琳和好如初。
之前,他和妻子以及唯一的后来不幸死去的儿子间一直有很深的隔阂。他们彼此像生人一样淡漠。这一趟旅途,哈罗德一路走一路回忆思索以往的生活,明白了自己对家庭的很多不足。妻子莫琳在哈罗德走后,也思索明白了很多之前存在的误会。
这就像书里的一句话: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徒步旅途对于哈罗德最大的改变就是,他再也不是之前那个哈罗德了。他重新认识了自己,找回了新生活的轨迹,他给自己的生命来了一场伟大的朝圣。
哈罗德让我们明白,只要坚持不懈,抱着一颗朝圣的心去做一样事,就会成功。就像我们现在,只有抱着朝圣的态度去学习,积累能量,长大后,才能有更多更大的力量去朝圣一些我们喜爱的,对自己和社会都有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