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1000字
作者:李卓恒 时间:2021-02-08 10:29:50 我要投稿!
在暑假两个月的假期里,大家都会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名著类的,小说类的,童话类的,大家都会去读。我呢,也不例外,软磨硬泡让妈妈买了一套我朝思暮想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细细品尝”。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看完了全套六册书,我发现,这套书真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里面不但有许多对我们有利的知识,也蕴藏着很多深奥的道理和哲理。文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运用自己的智慧和才华,破解了一个又一个令常人费解的奇怪案件。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波希米亚丑闻,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等。啊?你还没听说过他?好的,那就让我们一起进入福尔摩斯的世界,一起来了解了解他吧!
他,是一个沉着冷静、善于思考的人。他,还是个推理能手,酷爱研究的人。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曾在19世纪风靡全球。即便是现在,也是令千万人崇拜的对象。虽然他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作者对他的逼真的形态描写,就像他真实存在一样,以至于很多人认为他就是19世纪的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在观察完现场做推理时,福尔摩斯习惯抽一根雪茄,然后斟酌一会,就得到了答案。别看他推理时聪明过人,可在有些方面还有欠缺。事实上,他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转这种基本常识都不清楚。(但是他对解剖学、物理学、化学非常了解。因为他经常做这方面的实验)对于这个,他解释说:“你要知道,在我看来,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的小阁楼一样,应该选择性地装一些东西。只有傻瓜才会把各种各样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股脑儿全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反而会因为无处藏身而被挤了出去,或者是和其他东西掺杂在一起,这样在用的时候就会非常困难。因此,一个真正懂得如何工作的人,他在选择把哪些东西装进那间像小阁楼一样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会非常小心谨慎的。除了对他工作有用的东西之外,其他什么他都不会带进去的,他还会把他认为样样俱全的装进去的东西和这些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虽然它是关于太阳系的问题,但它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地球绕着月亮走,这与我或者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是他的观念。
福尔摩斯和他的医生兼伙伴华生医生就住在伦敦贝克街的221号的房子里。这间房子并不宽敞,甚至可以说很破旧,很狭小,但却有两层楼。然而,福尔摩斯一点也不看重屋子的好坏和钱。例如在波希米亚丑闻一案中,福尔摩斯解决了波希米亚国王丑闻的案件。波希米亚国王异常高兴,要送给福尔摩斯一个精妙绝伦的蛇形绿宝石戒指。这个戒指价值连城,最少能卖到几万英镑。这在当时可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数目。要知道,他们伦敦那儿的人一年也只能挣五六十英镑。但福尔摩斯却婉言拒绝了波希米亚国王的谢礼,只要了一张与案件有关的照片。由此可见,福尔摩斯不但经常破解各种各样谜一样的案子,还不求回报,真是难得的好品质!
在所有的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好比在这个非常离奇的案件里开辟了一条破案的捷径,让侦破案件有了很大的进展。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住在劳斯顿花园的伊诺克·德雷伯被人用烈性毒药毒死在家中,被一个警官发现。警察花了半天的时间也没有得出任何对案件有帮助的线索。福尔摩斯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驾着马车赶到了现场进行勘察。他拿着放大镜趴在地下仔细观察,时而垂头丧气,时而开怀大笑。在检查完死者的房间和尸体后,竟然通过各种因素,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面部颜色,是个左撇子,越走越生气等许多令人想不到的概貌特点。他还拿着笔把自己观察的结果记在了笔记本上,之后又去询问那个最先发现伊偌克·德雷伯尸体的警官,认真地记下了警官讲的话。他回家后,夜难安寝,昼夜思考着问题,起早贪黑地寻找线索,最终终于找到了凶手。原来凶手名叫杰斐逊·霍普,是因为仇恨杀死了伊诺克·德雷伯。令人称奇的是,他竟是让杰斐逊·霍普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送上门来的。而福尔摩斯却说,让他自己送上门来很简单,只要有逆向思维,谁都可以办到。因此,他得到了人们的称赞,而且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名扬海外。只要有非常奇怪、难以侦破的案件,就算是在别的国家,大家也会最先想到福尔摩斯并且去找他。而福尔摩斯也很乐意去帮助案件。因此,他的名声更加响亮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很想读一读呢?爱读书的你赶快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