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一苇以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了太阳底下的良知。

——题记

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罪恶的?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的为我们歌唱。

奥巴马公开给自己的女儿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后才深刻理解了何为“从奢侈和柔弱之中如何产生了最温和的美德,人道、慈善以及对人类错误的容忍心,被曲解为所谓“古朴”和“信义”的所谓正义是如何误解并压迫着人们。”

在我的理解中,知更鸟是善良与正义。阿瑟、汤姆是知更鸟,阿迪克斯是知更鸟,斯库特、杰姆也是知更鸟。全书的核心事件是一个白人律师为一桩黑人的冤案而奔波劳碌。乍一看,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由于这桩案子而体现的许多人性,却值得深思。

肤色永远不是决定一个人灵魂是否高贵的唯一标准。就像绿皮书里描绘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

作为一个律师,阿迪克斯在梅科姆小镇上的生活是体面且受尊重的,他大可以拒接这个案子,可他的良知告诉他,汤姆是一个弱者,他必须去帮助汤姆,即便这样会让他失去现在拥有的平静与闲适,甚至当偏见吞噬了人们的理性时,他还会受到生命威胁。对待弱者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而为了保护弱者甘愿做出牺牲,则可以被称为“英雄”。《菜根谭》里写道,“济饥饿之人,胜结纳贤豪”,花费巨资去结交圣贤豪杰,不如拿出半瓢之粟去救济饥饿之人,建造千间房屋招徕贵客,不如修几间茅屋庇护孤苦的寒士。

这世上,从来都是愿意锦上添花的人车载斗量,而愿意雪中送炭的人寥若星辰。而结交一个愿意雪中送炭的朋友,胜过一百个愿意锦上添花的甲乙丙丁。

小说中还有一个令我肃然起敬的人物,是尖酸刻薄、极其丑陋的孤独老太太杜博斯。她每天以激怒斯库特和杰姆两兄妹为乐,辱骂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在又一次谩骂中,杰姆忍无可忍,冲进杜博斯太太家破坏了她的花园,阿迪克斯为了表示歉意,与老太太达成协议,让杰姆每天去老太太的病榻前为她读书。

当孩子们向阿迪克斯表达自己对杜博斯太太的厌恶与恐惧时,阿迪克斯却引导孩子去发现杜博斯太太丑陋外表下的珍贵品质。原来,杜博斯太太七十多岁了,病入膏肓的她,一直靠吗啡来缓解疼痛,时间久了,就对吗啡产生了依赖。老太太自知将不久于世,想要干干净净的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人。于是,她让杰姆来为她读书,分散注意力,一次次延长自己脱离吗啡的忍耐时限,直至离世。 一个人病到杜博斯老太太那种程度,随便用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无可厚非的,阿迪克斯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这个片段深深打动了我,让我思考起生而为人,却形形色色与众不同的人。为何人类可以不同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或许是因为我们有思想,即便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失败,但只要无愧于心,就值得去做,也值得世人的一份敬重与怀念。

再看看当下,疫情严重,国难当头,无数医务人员舍小家为大家,奋斗在前线,不舍昼夜,“不论生死,不计报酬”。就是这样令人尊敬的一群天使们,要面临被患者扯下防护帽吐口水被感染的生命危险,要面.临因官场混乱分配不到口罩防护服而感染的危险。他们何尝不是知更鸟,美丽善良,却因种种被扼住了歌喉。前有杨文医生牺牲,后有陶勇医生断手,希望这群知更鸟们,不要对世界失望。

平凡的人在守护这些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也在守护一个公平正义的世界。这需要良知,需要不从众的见识,更要鲸波万里,一苇以航。

【第2篇】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哈珀·李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出版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其改编电影甚至获得了奥斯卡奖。或许是地缘影响,它在国内的畅销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尽管我先前观赏过改编电影,但我更希望能从原著中得到更多深层的细节与思考。很显然,这部在美国本土畅销半个世纪的“成长教科书”让我收获颇丰。

小说以1929-1933的经济大危机为背景,讲述了几个相对独立但密切相关的故事。主要有几个情节,首先是“我”与哥哥杰姆、朋友迪尔打探怪人拉德利的经过,发现怪人送给“我们”小礼物,然后是父亲阿迪克斯替被告黑人打官司,接着是“我”用童真感化暴徒,最后是原告尤厄尔报复“我”与杰姆但被怪人阻止。所有故事相互串联,不仅在情节上引人入胜,更在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社会问题的指摘。

本书中,我读懂了人格问题。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小时候不过是跟着其他几个“叛逆少年”倒着开车兜圈子,开玩笑地把抓他们的治安员关了起来。这应当受到批评和管教,法院也建议把他们送去工读学校。但老拉德利先生并不愿意,在向法官许下承诺后,从此将小拉德利禁闭在家十五年。又因为其他一些事,小拉德利被熟知为怪人,被认为是邪恶的,恐怖的。但这个怪人却留小礼物给“我”和伙伴们,最后救了“我”和杰姆的命。事实上,怪人拉德利才是善良的真正化身,他的善良被外界的恶毒所压迫,“我们”作为孩子的天真唤醒了他心中的善良。社会上有时如此,行善之人不得好报,被认为是“作秀”;行善之举饱受偏见,被看作“奇怪”,人们做好事的愿望常常被外界的看法所左右。如《约翰·克利斯多夫》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我们不能随意贬低他人的人格,我们的社会要有包容开放的心怀,要有慈母般的关怀,容错接纳迷途知返的社会弃儿,呵护他的人格。

本书中,我看到了人权问题。在书中,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辩词明明已经无可訾议,可是陪审团仍然判汤姆败诉,最后导致绝望的汤姆越狱失败而死。据说这一情节是以曾在三十年代引起轩然大波的一起涉及黑人的案件所改编的,谁知道三十年后,哈珀·李把它写进了书里?谁又知道,九十年后,乔治·弗洛伊德亲身经历了相似的悲剧?南北战争已结束了一个半世纪,种族主义的灰烬始终不灭。法国认为提高黑人地位彰显人权,接着黑人占领了法国;美国认为双重标准有所效用,接着游行充斥着华府;欧洲认为关闭边界大有裨益,接着偷渡愈加猖狂。人权问题不仅是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问题,它终究会像瘟疫一样覆盖全球,谁都躲不开,跑不掉。想要解决人权问题,必须放下偏见,各国合作。我国当下得最大人权是解决数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小康问题。

本书里,我还读懂了人与社会的契合问题。不同的时代会孕育出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社会培育出不同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的差异不在智商上,而在认知与思考上。书中“我”和哥哥杰姆在母亲病逝后一直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和教育,阿迪克斯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潜移默化地将“我”塑造成一个“不守规矩”的小姑娘,“我”爱玩、好斗的性格也根深蒂固。而始终坚持传统家族主义的亚历山德拉姑姑,一直想把“我”教育得合乎体统,可惜直到书的结尾,她也没有成功。这让我想起英剧《唐顿庄园》里,那些经历一战巨变的贵族与仆人们不同的反应,那些不懂“往者不谏”者 ,湮没在历史洪流里;那些通晓“来者可追”者,则屹立在时代潮流上。既然社会是进步的,而人的本质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又有什么理由不随时代而进步呢?冥顽不化是愚昧的坚持,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不是人们历来推崇的为理想信念而坚持,它使人与社会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巨著,不是大部头的“巨”,而是丰内涵的“巨”。我的阅历和境界还不足以吸收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泰特警长的执法理念、林克先生的管理理念等等,但它教给我的内容已经足够帮助我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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