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梦程序的心理 丙、愿望达成(3)
因此我们知道这些被分类为无举足轻重地位的白天遗留物,不但在梦形成中(如果它有份的话)由潜意识中借来某些东西——即那些潜抑愿望所具有的本能性力量——而且以一些不可分的东西提供给潜意识——即转移现像所需要的附着点。如果想由此点更深入去探讨心灵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应该更深入了解前意识与潜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这可由心理症的研究上达到,不过梦对此点却毫无帮助。对白天的遗留物,我还有一件事要说,它们毫无疑问是真正的睡眠的打扰者,而梦不但不是,反而保卫着睡眠。我以后将再度回到这论题中。
直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在讨论梦的愿望:我们追溯到潜意识的来源,并且分析过它们和白天遗留物的关系——而这遗留物也许是种愿望,一种精神冲动或者干脆是最近产生的印像。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都可以解释各种各样的清醒时刻的思潮在梦的形成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甚至以这思想串列为基础,我们亦可以解释这种极端的例子——即梦追求着白天的活动,并且为真实生活中未解决的问题达至称心如意的结论。我们所欠的只是一个这样的例子——分析其幼童时期或者是潜抑的愿望,借着这愿望的力量使前意识的活动达至如此的成功。但是这一切却不能使我们对此问题——即为何潜意识在睡眠当中除了是愿望达成的动力外没有提别的什么东西——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问题的解答将使我们更了解愿望的精神性质。我想以前述精神装置的图解来解答。
我们毫不怀疑此精神装置在到达今日的完整性前必定经过长时期的演化过程,让我们先回述其早期的演化过程中的功能。由一些必须以别的角度予以证实的假说看来,这精神装置的力量起先是使自己尽量地避免遭受刺激〔16〕。因此其最早期的构造是根据反射装置的蓝图而制造的,接受的感觉刺激可以很快地经过运动途径而产生反应。不过它所面对的生命危机却干扰着这简单的机能。另一方面这精神装置所以会更一步地发展也是基于此种原因。它首先面对的生命危机是主要的肉体需求。内在需求所产生的激动要由行动中找寻发泄,这可以形容为“内部变化”或者“感情的表露”。如一位饥饿的婴孩会无助地大喊大闹。但情势毫不改变,因为源于内部需求而产生的激动,并非只能产生暂时性冲击的力量而已,它是连续不断。只有经过某种处理后才能发生改变(如婴孩这例子,则是经由外来的协助)——即达到“满足的经验”后才能使内源之刺激终止。这“满足的经验”的主要成分是一种特别的感觉(在我们这例子当中,则是营养),而它在脑海中所留下的记忆影像自此以后和需求所产生激动的记忆痕迹相关联。这联系建立后,一旦此种需求再产生,就会立即引起一种精神冲动,重新加强此感觉的记忆影像,并再度唤起此感觉,换句话说,即重新建立第一次满足的情况。此种冲动我们称之为愿望。而感觉的重现即是愿望的满足。由需求产生的刺激直接造成感觉的充盈乃是满足愿望的最短途径,我们也许可以假定一个在原始精神装置所确实遵循的途径,即愿望终于幻觉。因此第一种精神活动的目标在于对感觉的仿同〔17〕,即是重复着和满足需求有关的感觉。
生命的痛苦经验一定使此种原始的思想活动变成一种续发而且更合宜的行动。这种经由装置内后退作用的捷径所建立的知觉仿同,对心灵其他部分的影响和外来的知觉刺激并不一样。因为满足并不能接在它后面。而且需求仍然存在。这种内源的精神充盈只有在不停的产生下才能和外在的刺激具有相同的价值——事实上这种情况可发生在产生幻觉的精神病患以及饥饿幻想的情况上——借着对其愿望对像的附着而消耗整个精神活动。为了要更有效地应用此种精神力量,它必须在后退现像仍未完成前将它断绝,使它不超过记忆影像之外,并且能够寻求其他的途径以达成我们所希望的经由外在世界而得到知觉仿同〔18〕。这种抑制后退现像,以及跟着把激动分开来的现像乃成为控制随意运动的第二类系统的工作——第一次将行动导向预期的目的上。但是,所有这些复杂的精神活动——由记忆影像到外在世界所建立的知觉仿同——不过只是形成愿望达成(这是经验认为需要的)团 团 转的途径而已〔19〕。毕竟思想也没有什么,它不过是幻觉式愿望的一种替代品而已,而很明显的,梦必须是愿望达成,因为只有愿望才能使我们的精神装置运作。由这观点看来,梦——经由后退现像的短路以满足愿望——不过是我们所保存的精神装置的原始运作方式,这种方式早就因为缺乏效果而被舍弃了。这个曾经一度操纵着清醒生活的方法——那时候心灵仍然年轻,而且能力不强——现在似乎被放逐到晚间去。这就像我们在托儿所中所见的那种被大人舍弃的原始工具——弓和箭。梦是那已经被废除的幼童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此种精神装置的运作方式在正常的情况下是被压抑的,但是在精神病患中却又重新建立,而且在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上,泄露出它们的不满足我们需求的事实〔20〕。
很清楚的,潜意识的愿望冲动亦企图在白天发生作用,而那转移作用的事实(精神病症亦然)很明显地指出,它们很努力地想借着前意识通往意识层的路途上挤压出它们的路,并且获得控制行动的力量,因此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制度——这个是梦迫使我们去假定的——应当受到我们的承认与尊敬,因为它是我们心理卫生的守护者。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这么想,此守护者在晚间的松弛是一种粗心大意的行为,因为这种潜意识中的潜抑冲动得以表露,并且使得幻觉式的后退现像再度发生。我想不是,因为这重要的守护者去休息的时候——而我们可以证实这睡眠并不很深——它也同时关闭了行动力量的大门。不管那正常状况下被抑制的潜意识冲动在台上如何高视阔步,我们仍无需担心,因为它们是无害的,因为它们不能使那可以改变外在世界的运动装置产生运动。睡眠保证了那必须加以防守的要塞的安全。但如果这种力量的病态减弱,或者潜意识激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之门仍然敞开时,情况就不那么单纯无碍了。在此种情况,守护者招架不住,潜意识的激动压倒前意识,因此控制了言语和行动,或者强有力地造成幻觉式的退化,从而借着知觉吸引所造成的精神能量分布而指导着那并不为它们设计的精神装置。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精神病。
我们现在最适于再继续搭建心理的骨架。虽然我们停顿在介绍潜意识与前意识那点上,但是我们有理由再继续谈论我们所谓的“愿望乃是造成梦的唯一精神动力”。我们已经接受了这观念,即梦永远是愿望达成。其理由是它们都是潜意识系统的产物,而它的活动除了愿望达成外,没有别的目标,而且除了愿望的冲动外,不拥有别的力量。现在如果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关于此种基于梦解析的事实而设立具深远意义的心理推测——那么就有责任证明此种推测将梦置入也能包皮括别种精神活动的联系上。如果潜意识这个系统存在的话(或者是与它类似而适合于我们讨论的东西),那么梦不可能只是它的唯一表现。每一个梦都可能是愿望达成,但除了梦以外必定还有别种形式的愿望达成。事实上关于所有心理症症状的理论亦说明了一点:它们亦可以当着是潜意识愿望的满足〔21〕。我们的解释不过是使梦成为那类对精神科医师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一个成员而已,而且对梦的了解不过显示了精神病学所遭遇问题的纯粹心理学方面的解释〔22〕。
这一类愿望达成的其他分子,如歇斯底里症,具有一个基本的特征,而此特征不能在梦中发现。在本书常常提到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形成歇斯底里的症状,脑海中的两道主流必须要会合。这些症状不单单是一个可实现潜意识愿望的表露,前意识中必定还有一个满足的这个症状的愿望。因此这些症状至少有两个决定性的因子,各自源起于两个和此冲突有关的系统。就和在梦中一样,它们对更进一步的过度决定并没有限制。据我的了解,这些不来自潜意识的决定性因子,都毫无例外地是对抗潜意识愿望的思想串列,譬如说一种自罚。于是我可以这么说:歇斯底里症只有在那由不同精神系统源起的两个相反愿望得以在单一的表露中相会合而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能产生(请和我最近述及的有关歇斯底里症的起源的论文——歇斯底里幻想以及它和变性的关系——相比较)。在这里,例子对我们的帮助不会很大,因为除了非常详细地说明此种复杂情况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达至此种结论,因此我将不去证实此论点,只引述一个例子——这是为了使此点更为明了,而非用来证实。我的一位女病人的歇斯底里性呕吐一方面是满足她那青春期开始即有一个潜意识幻想——即是她会继续不断的怀孕,生产无数孩子的愿望。后来还加上一个她和好多男人结合以达到上述结果的愿望。于是产生了一个强有力的卫护性冲动以对抗这不道德的愿望。而既然呕吐的结果会使她失去美好的身材,因此失去对任何人的吸引力,所以这症状亦能满足那处罚自己的思想串列。因为它能满足这两方面,所以就可能成为真实。这和古安息国皇后对待罗马三执政之一的克拉苏的方法一样。因为相信他的出征是由于爱好黄金的缘故,所以她下令将溶化的黄金倒入他尸体的口中,然后说:“现在你已得到你想要得到的。”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关于梦的事乃是它们表露了潜意识愿望的满足,而表面看来,操纵大局的前意识似乎在强迫愿望产生某种歪曲之后才允许这种满足。而我们常常不能在梦中找到一个和梦愿望相反的思想串列。只有偶尔在梦的解析中才可能看到一些反应物的迹像,譬如在我梦见叔叔(蓄着黄胡 子)的梦中,我对朋友R的感情(请见第四章前言部分)。但是这些遗漏的部分可以在前意识的其他部分找到。梦借着各种扭曲而表达出由潜意识而来的愿望,而那操纵大局的系统退入睡眠的愿望内,觉察那愿望而改变辖属于它极力范围内精神装置的能量,并且在整个睡眠过程中持续地把握着这愿望。
这个属于前意识对睡眠的决定性愿望通常能促进梦的产生。让我们回想本章开头那个父亲的梦,他借着隔壁房间传来的火光,推想到他孩子的身体可能被火烧着。这父亲在梦中达至此推论(而不是被火光弄醒的时候)。我们曾提出产生此种结果的其中一个精神力量是,那瞬间延长他在梦中见到孩子的生命的愿望。而其他源于潜抑部分的愿望也许就脱离了我们的注意力,因为我们无法分析这个梦。但我们可以假定另一个产生此梦的动力是这父亲需要睡眠;他的睡眠(和这孩子的生命一样)因为梦的缘故而增延一刻。他的动机是“让梦再进行吧,要不然我就得醒过来。”在别的梦中(就和此梦一样),想要睡眠的意愿实际上支持了潜意识的愿望。在第三章中我曾经描述了一些表面看来是“方便的梦”,但这些梦都可以应用上述的形容词(按即睡眠的意愿)。这种继续睡眠的愿望的操纵最容易在那种“惊醒的梦”所有之中发现——它们把外来刺激加以某种方式地修饰使这些刺激和睡眠的继续进行不发生冲突;它把刺激编入梦中,因此使它们失去了代表外在世界刺激的能力。同样的愿望一定亦发生于其他的梦中。虽然这种愿望本身就可能使当事人由睡眠中醒来。在某些例子中,当梦见不祥的事时,前意识会这么和意识说:“不要紧!再继续睡吧!毕竟这只是梦而已!”(请看第六章壬节)以上这些不过是泛论主要的精神活动对梦所持的态度,虽然事实不一定确定是这样的。我必须做如此的结论:在整个睡眠状态中,我们知道自己在做梦,就和知道自己在睡觉一样的确定。我们必须不要太过注意下面这相反的论调,即我们的意识从未想到后者,并且后者也只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进入意识中(即当审查制度解除警卫的时候)。
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夜晚时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睡觉与做梦,因此似乎具备用意志指导梦的能力。譬如说这种梦者对梦感觉不满意时,他能够不醒过来而将梦中断,然后再以另一个新方向开始。这就像一位通俗的戏剧家在众人压力之下,会把他的戏剧套上一个较为愉快的结尾。或者在别种情况下,即当梦使他进入一种性兴奋的状态时,他可以自己这么想:“我不要再梦下去,以免遗精而消耗我的精力;我要忍住,而把它留给真实的情况。”
瓦西所记录的MarquisdHerveydeSaint—Denys宣称
自己具有随心所欲的,加速其做梦的过程,并且能如愿地把它们转到任意的方向。似乎在他那种情况下,那睡眠的愿望为另一个前意识的愿望所取代——即是观察自己的梦而且去享受它。这种愿望和那种在某些情况被满足后,不想起来的愿望(如第六章戊节提到的保姆或者是“被尿湿的保姆”的梦)同样的和睡眠不产生冲突。另外,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某人开始对梦有兴趣的话,那么他醒后所能记得的梦也就更多了。
费连奇在讨论有关导引梦产生的其他观察中,曾经这么说:“梦从各种角度苦心地修饰着这刹那间占据着心灵的思想:如果某一梦的影像威胁着愿望达成,那么它就会删除此影像,同时又再继续寻找新的解答,直到后来,它终于产生一个能满足此两个心灵机构的愿望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