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谋杀》全文阅读_作者:凛

1、此时

此时,当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就相当于坐在我的对面,听我讲述。我们之间摆放着两个酒杯。你的酒杯是满的。我的却永远是空的。

你问我:“既然摆了酒杯,为什么不喝酒?”

我说:“为了解救。”

“解救什么?”你好奇地问。

“解救一段关于谋杀的记忆。”

你笑了笑,以为我在开玩笑0我也笑了,随即向你讲述了这个谋杀的故事。

2、谋杀之前

谋杀之前,我听到了一个声音:“Gosh(天哪)!”

英语!?

是的,英语。有一个男人在说英语,带着很浓的伦敦音。我喜欢英国音,透着传统和坦然,让听者觉得诚实,有安全感,仿佛躺在并不十分炎热的海洋边上听浪涛。我不怎么喜欢美国音,特别是男孩子学美国音。因为当他们捏起鼻子拿腔拿调说话的时候,好像身上的内裤穿得特紧,勒得无法呼吸似的。

Gosh!那个男人又说了一遍!我那时就是被他的口音迷住的。当然,从他的模样上一看就知道他是中国人,英语学得不错,说不定还在国外呆过一段时间。他有一头钢丝短发,坚硬地贴着头皮。他是谁?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答案。也许他告诉我了,可是我已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当时酒吧里人声嘈杂,灯光惶惑昏暗。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表情只有一对大眼睛,闪闪发亮,带着诚恳,和他的口音一样。

咦?我们怎么会用英语交谈呢?想起来了,喝下三杯Margarita之后,我有些飘飘然。酒中柠檬的酸味让我回忆起这几天公司里的不快来。我忍不住了。我感到委屈,心里膨胀起了倾吐的愿望。

这个大眼睛的男人适时出现了。他用英文跟来自俄罗斯的酒保点酒,口音很好听,一下子拉近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增加了亲切感。

说实话,那时候,我和他基本上是肩并肩坐在吧台上的。于是我提起了话茬。后来,我在灌下第四杯Margarita之后,工作上的愤愤不平就再也克制不住,从心底涌了上来。为了不让别人听懂,我开始用英语和他唠叨,谈吝啬易怒的老板,繁杂琐碎的工作,小鸡肚肠斤斤计较借刀杀人的同事。聊来聊去,我还是最恨我们老板。就在那次醉酒当天,他还当众斥责了我,一点颜面都没留。他这样做,已经不止一次了。不单是对我,对公司里的任何人,他都这样,粗鲁刻薄。我对那个男孩说,要是老天有眼,老板宋达会遭天谴的。我还说,我要是武林侠士,就会拿下宋达的人头,还职员以幸福。

我记得那晚我和他聊得很痛快,有相见恨晚之感。后来,我可以说是喝得一塌糊涂。

3、酒醒后

酒醒后,我的脑子很疼,像有一个电钻在里面,不停地钻呀钻。我睁开了眼睛,一缕强烈的阳光从百叶窗透进来。我发现我睡在酒吧附近的宾馆里,床上只有我一个人。

我挣扎着爬起来,看到房间里有个冰箱。水!给我水!像一个在沙漠里迷途脱水的旅人,我奔向冰箱。在我拧开矿泉水瓶盖牛饮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打开了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

早间新闻!天哪!我差点误了大事!

我们公司当天要举行十五周年大庆!整个欢庆仪式九点正式开始。而我,老板的助理的秘书,为准备这次大庆不知道流了多少汗,挨了多少骂,背了多少黑锅。电视里当时播放的是早间新闻,也就是早上七点半,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八点准时到场。

我冲进卫生间,匆匆冲掉头发上和身上的酒吧味,一路打车一边化妆,急急赶往公司。

可我还是迟到了。迟到三分钟。不过,幸好老板还没来。老板助理何露瞅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她是一个外表狐媚的女人,特别能够揣摩老板的心思。由于老板不在,她也正忙乎着招呼早到的记者,就暂时顾不上我这个毛手毛脚的助理秘书了。

顺便说一下,我们老板宋达一共配有三名女助理,每人身高至少一米六八,身材苗条,脸蛋漂亮,口才好善交际。每名助理各配一名秘书。助理主要是陪老伴出门应酬。助理们在办公室里的工作,都由助理的秘书们包揽。也就是,助理是昂贵漂亮的衣裳面子,助理秘书是实用经济的衬里。

也倒是,兵器各尽其用。我,黎小小和梅子三个秘书助理,长得灰头土脸的,再怎么化妆也撑不起台面。我们被招进来的时候,岗位职责上就清清楚楚地写着: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听起来有点像监狱里用来鼓励犯人改过自新的格言。老板的要求也如此。他说:“你们被招进来,是因为你们的才干,和长相一点不沾边。”

他说话一向如此刻薄。我们渐渐习惯了。有时候人就是有点贱,别人越作践你,你越发逆来顺受。我们三个,像三头忠实的拉磨灰驴,在老板的鞭挞下,围着工作不知疲惫地转圈。不过,和公司里其他人比起来,我们三个的学历最高。这一点点优势,常常被我们私下来用作膏药,治疗拉磨落下的伤。

尽管我们默默地工作,公司里嫉妒我们的人还是很多。他们不敢嫉妒老板助理。那三个女人可不是好惹的。她们只要在老板面前略施小计,嚼一嚼舌头就能让你遭殃。她们善于把老板的怒气转移到我们三个只会干活不会在面子上做文章的女孩身上。我们的日子因此不太好过。事情做好了,是助理和别人的功劳;搞砸了,是我们惹的祸。

那次庆典也是如此。助理们和媒体火热周旋。我们三个,被遗忘在一角。前一夜灌下的酒精还在我的体内循环,让我感到一阵阵发热,皮肤和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珠。我有些紧张,莫名其妙地紧张。准备工作早已就绪,可我还是生怕出什么乱子,因为,我的第六感隐隐地让我感到一定会出事。

不瞒你说,我有一个愈演愈烈的毛病——就是在我情绪波动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去掏一个藏在手提袋里的小瓶子。那个瓶子是用银白色的金属锡做的,手掌大小,放在手心里冰凉如雪,是我严重失恋那年自己给自己买的生日礼物。我在里面装了52度的二锅头。没错,白酒。二锅头不但酒性大,而且便宜。我的工资大部分都花在酒上,烂醉酒吧是常有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我有酗酒的毛病。可是,在如此繁重的压力下,像我这样貌不出众、没有靠山的女孩,生活过得真是很压抑。一开始,我只想用酒来消愁解乏,可是时间一长,我还真离不开那神仙似的玩意儿。一杯酒下肚,什么忧愁烦恼都解决了。是的,酒是我的红尘知己,人间伴侣。

那天,大厅里,人们走来走去,好像很忙似的。其实,你只要细心观察,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在装样子。这样的场合,谁也不愿意被看成无所事事。此时装得忙一些,比平常敬业要更有效果。这就是公司的虚伪。我想,所有的大公司都一样。如果所有的公司都这样,我无论去那里,都无路可逃。除非我出家为尼。可是,佛门是有戒律的,我修不了。在这个世上,我真的无路可逃。

一这样想,我又产生了喝酒的欲望。我走到一个巨大的花篮后面,假装检查后面的东西,迅速掏出酒瓶,喝下一小口。烈酒像一个毛绒绒的火球,顺着喉管一路烫下去,我的心境重新稳定起来。

喝完酒,我掏出清喉液,张开嘴,轻轻喷入口中。我的口气又幽香如兰了。

我是一个被忽略的人,一个被众人嘲笑的对象,一个不算漂亮没有多少自信的女孩。酒精就是我的慰籍。由于我善于伪装,公司里那时还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

当我从大花篮后面走出来的时候,迎头碰到了另一个衬里黎小小。她是个矮个子女孩,脸盘窄小,布满了雀斑。当她偏着头朝我看的时候,我总以为她是一只小麻雀,随时会跳过来啄我一口。

她满脸好奇地问我躲在后面干什么,表情宛若小麻雀歪头审视面前下了诱饵的篾竹捕鸟器。

我一边回答没什么,一边匆匆往前走。黎小小不相信我,她把脑袋探到花篮后检查,然后耸耸肩说:“时间都快到了,可老板还没来。”

庆典是在我们公司的一楼水晶大厅里举行。老板是公司的创始人。据说他是靠岳父的资产起家的。他在商界的狐朋狗友们专门为他塑造了一个等身雕塑。这个雕塑当时就盛放在大厅中央,被火红妖艳的玫瑰花围绕着。雕塑上盖着红布。老板宋达的揭幕仪式是这次庆典的主题之一。

时间已经是九点过五分。平时无论大小会都准时的老板却迟迟没有出现。他的老婆范琳已经到了。小道消息说,他们俩早分居了,好像是老板管不住自己的老婆,老婆红杏出墙。所以,老板和他老婆分兵而来,也没有什么可疑的。

接下去发生的事情就有些戏剧性了,我敢肯定你已经猜到了。

老板太太范琳和熟人聊了一圈后,还是不见丈夫的身影。她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人接,就掩盖住心里的怒气宣布不等了,先进行其他项目,把揭幕仪式留到最后。

一支由十岁少年组成的管弦乐队吹奏起了鼓乐。根据原来的计划,这支乐队要绕场一周。乐队前领队的小男孩特别高,戴着一顶带尖顶的红帽子,神气十足。他训练有素地带着队伍绕场一圈,回到原位的时候,帽尖不小心挑到了雕像上红布的一角,红布随之被扯下来。

是的,红布下并没有雕像。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头颅低垂下来,好像断了一样。尸体的头脸已经失去血色,苍白如大理石雕。但是,人们还是认出了那是谁——那正是我邪恶的老板宋达。

尖叫像一个集体大合唱,从老板的老婆和三个女助理的嘴里同时发出来。我也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但是我却没有众人期盼的,需要表演出来的惊讶。此时,更令我惊讶的是女助理们的嘴巴,能张那么大。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她们的嘴巴吸引了。我看到了她们粉红色的喉管和随着高频尖叫而颤抖的小舌。这个场景让我觉得滑稽,我差点笑出声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又一次激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把手伸到包里,去摸酒瓶。那时候走开躲起来喝酒显然不合时宜,可即便是摸摸酒瓶也能给我安慰。我的包很大,东西很多,化妆盒,口红,香水,便签本,笔,钥匙,随时需要的文件,然后,我摸到一个很小的圆圆的东西,像个钥匙扣。我不记得我有这样一个钥匙扣。我把它取了出来,看到那是一枚铂金打造的戒指。戒指比常见的宽,上面有细细的暗花。

这些花纹很眼熟。我忽然想起来了,这是我们老板的戒指。无论做什么,他的这只戒指从不离身。即便他的婚姻已经溃不成军,他还是坚持戴这枚戒指。他认为这样能给客户留下诚恳的良好形象。

我打了一个冷颤,向被鲜花簇拥的老板尸体看去。他低着头,站立着。身上的西装被套在身后的T型铁架上,以此固定站姿。他的双手像稻草人一样伸展在铁架的两端,左手的无名指上,戴戒指的地方光秃秃的,露出一圈因躲避阳光而发白的皮肤。他的手指上没有戒指。我讨厌这枚戒指。有一次,公司报告上出现了一个失误,失去了一个潜在的大客户,所有的人都把责任推到我的头上。我口拙嘴笨,势单力薄,只好单独站在老板的办公桌面前等待责骂。他宣泄一通后,把文件砸到了我的脸上。那枚戒指所反射的阳光深深刺入我的脑海。我当时就想辞职了。后来,我暗自下了一个决心,决定在辞职之前先做一件事情,让他好看,扬眉吐气一番再走。在我每日的白日梦中,我已经杀死了老板一千遍。

当我和他的尸体面对面的时候,他的戒指就在我的包里。

一阵头痛向我袭来,我急忙把戒指藏回挎包。一幕画面像闪电一样突然涌入脑海。画面的背景是橘黄色的,带着刺眼的强光,画面的四周朦胧模糊,画面正中是一只平躺在地板上的手。手的另一端似乎还连着身体,可是我看不到身体,只隐约看到了身体穿着黑色西装,手上就佩戴着这枚戒指。然后,一双女人的修长的手进入了屏幕,去拔那枚戒指,可是戒指很紧,怎么用力也拔不出来。

接着,我看到了抖动的地面。地面向后移动。卫生间的门在我的眼前被打开了。洗手池上放有小型香皂。女人的手沾了水,抹了些香皂,然后返回那只手旁边,把香皂抹到无名指上,取下了戒指。

画面很像蒙太奇的影片。

我抱住脑袋,蹲下来。我禁不住问自己:难道,我就是画面中摘取戒指的女人!

警察命令在必要的调查尚未结束之前,谁也不能走。

我们本公司参加庆典的职员加上前来的嘉宾一共有一百多人。警察们忙得团团转。前后大门都设置了岗哨,谁也走不出这栋大厦。我紧紧捏住皮包,万分紧张。那枚戒指是怎么跑到我皮包里的?难道是有人栽赃?

我仔细回忆了早上来到公司的前前后后。这个皮包里装着随时备用的东西,我一直把它挎在肩上。倒是有一段时间,为了图个方便,皮包拉链是敞开的。难道,有人趁机把戒指塞进了我的皮包?

我躲在人群中,手塞进皮包,一会儿摸摸戒指,一会儿摸摸酒瓶。要是戒指上还有罪犯指纹的话,在我第一次触摸它的时候就已经被抹干净了。

警察们的调查干练利落,可是尽管他们小心谨慎,还是有些调查结果通过各种渠道泄露出来。比如,我听到了宋达的死亡时间:当日凌晨两点三十分左右。那时候,我可能已经烂醉如泥,正在酒店里呼呼大睡呢。另一条消息传得更快: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尸体是从其他地方转移过来的。我记得当时消息像瘟疫一样在室内传播。每个传递者脸上都显出恐怖和兴奋的表情。我还听说警察已经在保安那里调看昨夜的监控录像了。

不过,我估计警察从监控录像中也难找出线索。因为我们公司既不是安全局也不研究高科技,只是一家上市公司,除了在前后门上方安装有摄像头外,其他地方都没有。所以,警察充其量只能见到进出的人。

这里不是案发现场。这句话像一个铁锤砸在我的后脑上,我又想起了女人双手摘取戒指的画面。这个画面怎么会无缘无故侵入我的脑海呢?有些不可思议。

我仔细回忆画面中的细节。在我们公司里,所有的卫生间都是配备洗手液,没有香皂。那块香皂的外形十分独特,也很眼熟,像一片枫叶。这样的香皂,只有一家酒店配备。就是我前一晚入住的酒店:枫叶酒店。

就在这时候,一位三十多岁的男警察在经理太太范琳的陪伴下向我走来。难道,他们已经嗅出在我的皮包里藏着尸体上丢失的戒指?我那时真想喝上一口酒,镇静镇静。

“这是柔依,总经理最得力的助理秘书,熟悉整个公司内幕和这次庆典的所有细节。我想她会协助你破案。”范琳向他介绍说。她,以及她死去的丈夫,从来没有这样用褒义介绍过我。我为她的虚假感到恶心。

男警员听后向我伸出了右手,我不得不伸出藏在皮包里的手去握了握。

“我叫高毅,刑侦科。”男警员说,瞟了一眼我的包。

“高科长。”范琳补充了一句,声音做作娇媚。

这位高科长个头蛮高,表情很严肃,好像没有被范琳的娇声击中。他让我马上给他一份公司职员和嘉宾的名单。

趁这个机会,我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我进屋后,一边开电脑,一边拿出酒瓶,猛灌两口。当我放下酒瓶的时候,我看见瓶子两侧分别有一个清晰的指纹。指纹是深红色的。我把鼻子凑上去,闻到了一股腥味,像血。

那天早上当我第一次用这个酒瓶喝酒的时候,我是偷偷摸摸躲在花丛后进行的,没有机会看到这两个血指纹。难道,那是我的指纹?

办公室里就有现成的印泥。我找出一张A4纸,战战兢兢地把十个指头都涂上印泥,然后使劲把十个手指挤压到纸上。当我抬起手来时,白纸上留下了十个饱满的指纹印,像十片雪地上飘零的梅花花瓣。我拿过酒瓶,对照起来。

就算是高度近视,也能一眼看出来:酒瓶两侧的指纹,一个是我右手大拇指的指纹,一个是右手食指的指纹。

那么,这些血,又是谁的?难道是老板宋达的?

我慌了。庆典前夜我酒醉后是如何离开酒吧然后住进酒店的?我一点都记不清了。我经常到那个酒吧喝酒,和里面的酒保阿三混得很熟。只要烂醉如泥,阿三就会把我架到酒吧附近的枫叶酒店。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很多次了。

我立刻拨通了酒吧的电话。阿三还没有来上班。几经周折解释,我终于拿到了阿三的手机电话。电话拨通后,传来了阿三睡意朦胧的嗓音。

我问他:“昨夜是不是你把我送进枫叶酒店的?”

阿三在电话那段白痴片刻后说:“没有啊,美女。你是和一个男人走的。”

“那男人长什么样?”

“美女,你都不知道,我怎么又记得住?那么多客人。”

“阿三,请你好好想想。这个人很重要。”

“那个人是平头。你们俩还用英语聊天,气氛挺放肆。”

我谢过阿三后,立刻拨通了枫叶酒店前台。前台查了我的入住纪录,我所在的6046房间只登记了一个名字:梅艳芳。

前台服务员用职业语气告诉我这不一定就是个假名,她还建议我去询问警察。

很多人住宿酒店都不留真名。酒店也不追究。我愤世嫉俗,经常借用明星的名字。我还用过玛丽莲·梦露,那英,梅格·瑞恩。我最喜欢的是梅艳芳,心情一好就用这个名字。

所以,那就是我了。而且,我那夜的心情很好。

枫叶酒店是没有监控录像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酒店设在酒吧一条街的街角,真是天时地利,生意就十分火爆。前台除了电脑记录,根本搞不清入住销魂一夜情的男女。所以,当我再次询问还有谁和梅艳芳小姐一起入住6046房间的时候,前台服务员直接给了我一家婚外情调查公司的联系号码。服务员紧接着意外热情地给了我她自己的代码。我估计,如果我真是要聘请那家公司去查婚外情的话,这个服务员还可以从中提成。

我无言挂机。

我拿出打火机,蹲在桌子旁边把那张A4纸烧掉。就在白纸在火焰的炼铸下变成闪动的黑灰时,警察高毅站在了我的桌前。他是什么时候推门进来的,我根本不知道。

“你在烧什么?”他问。

“没,没什么。”我很慌,却又要故作镇定。我把名单打印出来,交给他。这期间,那个留有我血指纹的酒瓶就放在皮包后面。

“你的指头上怎么会是红色的?”高毅再次奇怪地问我。

“噢,是印泥。有家文具公司向我们推销印泥,我在试效果。”

“十个指头都试?”他显然不买我的账。我只好用拼命点头来掩盖。

他笑了笑说:“你们公司看到你们老板死了,不少人都很伤心。你看起来和他们不一样,情绪很稳定嘛。看来,你对你们老板的死一点也不悲伤。”

我还是很傻地点头,后来发现不对劲,又开始摇头。我低声说:“那些人的悲伤可能都是装出来的。”

“也许吧。”他说着,突然话锋一转问我:“你们老板的车在哪里?”

我们老板是个脾气火爆的人。他有两辆保时捷。一辆是黑色的,配有固定司机,工作应酬时使用。还有一辆白色的,他自己开。他喜欢在夜晚的高速路上飚车,借以发泄情绪。黑色那辆就停在公司的停车场。他自己那辆白色的,既不在公司也不在家里,根本没有下落。

我调出那辆车的资料和号码,打印出来交给高毅。他马上拿出电话,让局里立刻查寻那辆车的下落。在他打电话的时候,我急急忙忙去卫生间洗掉了手上的印泥。我面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望着镜中的自己,心想,难道我真的杀了人?

当然,在去洗手间之前,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假装拿包,把酒瓶放进了包里。只是,洗手间里还有别人,酒瓶上的血手印就没来得及处理掉。

高毅打完电话后,示意我跟他走。他要我带他到保安办公室。我走在他前面,惦记着如何处理酒瓶上的血手印,忐忑不安,脚步像踩在棉花上。

“柔依小姐,这条路走不通。”

我听到高毅在后面提醒我,一抬头,才发现我错过了拐弯的地方,把他带到了走廊的尽头。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声道歉。

我无比惶惑,因为在发现戒指之后,更多的,类似梦魇一般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复活了。我似乎看到自己带血的手指摸向了酒瓶。是的,我记得当时我还很激动,喝了不少酒。我看见了贴近我眼皮的酒瓶,自己带血的指头,好像还有个男人的笑声。

我可以对你直说,每次老板当众批评侮辱我的时候,我都有要杀了他的念头。可是,我是一个雷声大雨点小的人,平常连一只小猫都不伤害,真让我去杀人,我不敢,没有那个胆量。不过,像你说的,人一旦被逼急了,特别是女人,也会做出出格的事情。尤其像我,对老板的怨气和怒火已经积聚在心头很长时间了。说不定,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一时兴起杀了他。可就凭我53公斤的体重,要杀死100多公斤重的男人,然后把他的尸体搬进公司,躲过保安的巡视,再固定在T型架上,是不可能的。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是不是我还有一个同谋犯?

你说,那会是谁?

我也猜是酒吧里那个会说英国音的小平头。可他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我一点都记不清了。我当时悄悄地埋怨自己:酒,这该死的酒!

后来,我终于在恍惚中把那个叫高毅的警察带进了保安室。那里已经有一位年轻的警察。他告诉高毅昨天的录像已经被调出来了。

我趁大家专注地盯着屏幕的时候,把手伸进包里,摸到酒瓶,小心地擦拭上面的血手印!

警察没有从监控录像上得到任何线索。

高毅的手机忽然响了。他在接听之后转身对我说:“你们老板的白色保时捷找到了。”

“在哪里?”我忐忑不安地问。

“枫叶酒店停车场。”高毅答到。我一听,心里一沉,那正是我昨晚醉宿的酒店。

那的确是老板的车。车身曾被老板刮坏,还是我开去修理的。它现在就停在枫叶酒店的停车场里。

酒店老板,看车人和前台服务员都来了。我急忙低下了头,生怕那名服务员认出我来。就在这一瞬间,又有一个回忆的画面闪入我的脑海:我在穿雨衣戴塑胶手套。很奇怪,我在没有雨的房间里穿雨衣。我戴手套干什么?打扫卫生吗?然后,我在回忆中看到,在我的对面,站着酒吧里认识的那个说英语男人。他也在穿雨衣。很奇怪。

看车人的说话声把我从回忆的画面中揪出来。我听见他在对高毅说:“我记得这辆车的主人。因为这样的好车在我们小酒店很少见。我就注意到了他。”

“是他吗?”高毅向他出示了老板的照片。

看车人确认后愤愤地说:“他的脾气很大。开好车就能耍派吗?”

“噢,我想起来了。”前台服务员也跟着附和,“就是他。他的脾气大极了。进门的时候把门摔得嘭嘭响。我让他小声点。他还用手指着我,让我闭嘴。”

“车主是几点来酒店的?”高毅问服务员。

“大概凌晨两点。”服务员回答说。

“入住吗?”

“不。好像是找人。更像是来抓奸。”服务员这么说的时候,被她的老板狠狠地瞪了一眼。高毅没有理会。其实大家心知肚明,像这样的小酒店,此类事情经常发生。

“他去了几号房?”高毅又问。

“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去了顶楼。我亲眼盯着电梯,不会错。”

“如果你如此确定,就请你把昨夜顶楼入住的客人名单给我。”高毅对服务员说。

我一听,心里又咯噔一下。糟糕!他们一定会在名单中发现一个叫“梅艳芳”的人。是的,我在谋杀之夜就是住在顶楼。幸运的是,我当时处心积虑地一直躲在服务员身后,她没有认出我来。

接下来真是一环连一环。高毅又接到一个电话。挂机后他对我说:“柔依小姐,我们刚刚发现,你们公司的监控录像带已经被人替换过了。有人用上个星期的录像内容替代了昨晚的内容。这样,即使有人把尸体运进来,也不会被保安发现。这个人,最有可能是公司的人。你觉得,在你们公司,谁最有可能进入保安室,换掉录像?”

我回答说:“谁都有可能。我们是一家普通公司,保安一向十分松懈。午饭和晚饭时间,保安室就可能没人。”

他点点头。

忽然,他又冷不丁地问我:“柔依小姐,谁还有你的办公室钥匙?”

我只好告诉他:“很多人。和我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的,还有另外两个秘书。当然,那三个经理助理,清洁工也都有钥匙。”

他又问:“昨天是你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吗?”

我点头说:“是的,基本上每天都是我最后一个走。”

随后,他要走了我办公室的钥匙,并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你猜去了哪里?对,他要带我去我的办公室。难道,我又在那里粗心落下了什么证据?

当我站在八层楼高的办公室阳台上的时候,我明白高毅带我来这里并且取走我的钥匙的原因了。在阳台下茂密的灌木丛里,躺着一个男人,脸部朝上。等我看清楚后,我差点没有瘫倒。我的妈呀,他就是我要找的男人——酒吧里那个说英语的男人。

一个年轻的警官凑到高毅的耳边嘀嘀咕咕,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不停地往我这边睃,然后又递给高毅一个小东西。还没等我看清,高毅就把那样东西塞进了口袋,大步向我走来,劈头就问:“柔依,你认识这个人吗?”

我摇摇头。

“好好看看!”高毅命令道。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说的是实话。即使我和这个男人喝过酒,也许还睡过觉,或者一起杀过人,可是我确实不知道他的名字,“这个人的死和我们老板的死有关系吗?”我假装镇定地问。

“你说呢?”高毅看看楼下的男人,然后又看看我,接着说:“这个男人,既不是你们公司的职员,也不是嘉宾,为什么会死在这里?根据我们的测试,他只可能从你的阳台上摔下去。所以,你能说他和你们老板的死没有关系吗?”

我无言以对。这个警察说得没错。我们公司大楼的外形是弯月形的。尸体躺着的地方正对着我的阳台。

高毅看我无法回答,又从衣兜里取出一个小盒子,在我眼前晃了晃,“那么,这样东西呢?会不会让你想起点什么?”

我凑上去一看,吓了一跳。那是茴香酒吧的火柴盒。

“我,我不知道!”我开始语无伦次。

“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他一起在茴香酒吧喝过酒?”高毅问我。他的眼光很冷很冷,仿佛狼眼在夜里放出的两道寒光。

“你,你怎么知道我昨天晚上去过茴香酒吧?”

“这盒火柴是我们从他的衣兜里发现的。我们的人因此询问了这家酒吧。俄罗斯酒保说看见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用英语谈得很投机。”

我想起来了,当时酒正酣时,这个男子要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我顺手拿起吧台上的火柴盒,抽出一根,替他点燃了香烟,然后把火柴盒塞进了他的口袋。之后,我还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口袋。我当时自以为这一套动作十分妩媚。

“酒保怎么知道是我?”我开始耍赖。

高毅向前一步,逼近我说:“俄罗斯酒保当然认识你。他还有你的名片。”

是的,我确实给过那个俄罗斯酒保名片。茴香酒吧里经常搞洋酒打折的促销活动。我给过俄罗斯酒保我的名片,告诉他,一有打折,马上用报火警的速度给我打电话。

高毅接着说:“他不但有你的名片,他还会说英语。昨天晚上,他断断续续听到了你们的谈话。你们在讨论如何杀死你的老板。”

“我,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些回忆的画面迅速闪过我的脑海。也许,就是我和他一起杀死了老板宋达。对,他就是我的帮凶,否则,我一个人是无法处理尸体的。可是,这个男人又是被谁杀死的呢?难道是我和他一起先杀死了老板,并把老板的尸体转移到这里后,我再把他骗进办公室,把他推下了阳台灭口?

“但是,但是有这间办公室钥匙的人,不止我一个。”我的声音有些嘶哑,我还想辩解。

“我调查过了,根本没有人来推销印泥。你在撒谎。你为什么撒谎?”高毅冷冷地问。

“我,我不知道。”

“请把你的包给我。”高毅未等我同意就从我的手里拿走了包。

就在我庆幸已经把酒壶上血手印擦掉时,我想起了那枚戒指。可是,已经晚了。高毅已经把我的包递给了技术科的警察。

很快,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

在看守所里,我的酒劲一点点散去,可是在案发之夜发生的一切,仍旧像一场被剪辑得一塌糊涂的蒙太奇电影,在我的脑袋里断断续续地播放。我就算绞尽脑汁,也只能想起几小个破碎的画面。

第一个是我穿在房间里穿雨衣的画面。我逐渐记得,当时我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穿雨衣戴手套。他回答说这样才能避免留下痕迹。

然后是我从老板的手上摘取戒指的画面。是的。原因我此时也推断出来了:我想留个纪念。我真是愚蠢。

那个杀人的场面费了我很大劲儿。在我被关进看守所之前,我听到技术科的人向高毅汇报说,老板宋达的后脑曾被重物击中过,但不是致命伤。他是在被击中昏迷后,续而被窒息致死。他的身上,没有其他伤口。

那么,我怎么会有带血的手指?那又是谁的血?

我端详着我的双手,忽然看见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个小创口。也许,酒瓶上本来就是我自己的血。可是,这个创口是怎么造成的,我却根本想不起来了。

那一夜,在看守所里,我通宵未眠。我越来越肯定,是我和酒吧里的男子一起在酒精的作用下,合谋杀死了老板。然后,我们把尸体转移到公司,替代了石膏像,制造第二天的轰动。后来,我把那个男子诱骗到我办公室的阳台,把他推了下去,杀人灭口。

是的,这一切都是我干的。我脑海中的记忆就是证据。我抱住头,觉得被警察抓住了,简直是罪有应得。

第二天上午一早,一名警员来抽取了我的血样。

中午,高毅和另一名女警察对我进行了审问。我当时已经彻底绝望。我决定无论法庭判我多少年徒刑,即使是死刑,我都愿意认命了。

审问很简捷,没有半句不相干的话。最后,高毅向我展示了一下几个证据:

证据一:他们在我的挎包里发现了老板的结婚戒指。

证据二:他们在悬挂尸体的T型铁架末端的一枚钉子上发现了血迹。钉子上的血迹和我的血型相符。

当时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酒瓶上会有我的血指印了。我一定是在将尸体架上铁架的时候,戳破了手指,后来又用受伤的手掏酒喝。铁证如山。

证据三:警方把我的照片拿给枫叶酒店的前台服务员看。因为我是熟客,她一下子就认出了我。我就是在宋达被害当晚入住顶楼6046房间的“梅艳芳”。和我一起入住的,还有我在酒吧认识的男子。当时我们大声地讲英语,所以服务员印象很深。

证据四:警方在6046的房间内发现用来击打宋达后脑勺的椅子。椅子上有他的头发。还有,在我房间的枕头上,他们也发现了宋达的DNA。我们先用椅子把他打晕,然后再用枕头闷死了他。

证据五:警方在我的手机里发现几个我拨出的电话记录。一个是凶杀前凌晨一点三十分,我打给我们老板的。我就是拨通这个电话让我们老板到枫叶酒店来的,然后行凶。

警方问我是以何种理由让老板立刻在深更半夜前往枫叶酒店的?我摇摇头。对于这个细节,我当时对老板说了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另外几个电话是我在尸体被众人发现后,偷偷打给茴香酒吧和枫叶酒店的。这表明,事发后,我做贼心虚。

“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女警员问我。

是的,不但证据确凿,而且对有些细节我还记忆犹新。这些证据把我所有零散的记忆都连贯起来了。我就是谋杀凶手。在我协助警方破案的时候,我蓄意隐瞒了凶杀的事实。

我无颜以答,只好根据自己的记忆片断老实交待,争取宽大处理。大约十分钟后,我交待完毕。

“哎,你怎么会这样愚蠢?”我突然听见高毅这样说。我想,他一定是指我酒后杀人。我把头低下来,沉默不语。

“你知道吗,你并不是凶手。”他的话,好像一个炸雷,在我的脑袋上空炸开。

“你说什么?”我急了,从椅子上蹿起来。

“坐下!”女警员对我一声令喝。

等我冷静下来后,高毅才说我也是受害者。真正的凶手设计了这场戏。他说:“凶手雇用了你在酒吧认识的那个男子,让他逗你喝酒,把你灌醉,引你上钩。凶手对你的行为习惯了如指掌。在你喝醉后,让那个男子提议一起入住枫叶酒店。然后,凶手用你的手机给你们老板宋达打电话,把他骗到枫叶酒店,随即将其杀害了。

“杀害宋达后,凶手摘下了宋达的戒指,放进了你的挎包。割破了你的手指,采下你的血样。接下来,凶手和其雇用的男子再把尸体运到公司,挂到展示厅,并把你的血样抹在铁钉上,栽赃于你。此后,凶手把那名男子推下阳台灭口,自始至终,你都在旅馆床上睡觉。”

“既然我不是凶手,我脑海中怎么会有那些栩栩如生的,关于谋杀的记忆?”我不明白,如果我没有参与行凶,我怎么会知道谋杀的细节。

“凶手用自己的手做模特,用摄像机录制了摘取戒指的片断。另外还录制了穿雨衣戴手套,用带血的手指拿酒喝的片断。凶手在你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把这几个片断用酒店的影碟机反复播放给你看,就是为了让你留下印象。”

听到高毅的解释,我仿佛在听天书一般。我不敢相信,我并不是凶手。我半信半疑地问:“这些,你又是怎么发现的?凶手是谁?”

“当一切证据指向你后,有几个细节让我十分困惑。首先,是谁替换了公司的监控录像?不是你。那时候你还没有喝醉,应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其次,你为什么要把戒指留在包里?还有,你留下的其他痕迹也过于明显,这里面有贼喊捉贼的味道。是谁在利用你?这个人,必须清楚公司的监控程序,必须知道你有酗酒的习惯,熟知你在茴香酒吧喝醉后一定会去枫叶酒店过夜。”

“凶手是一个了解我的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喃喃自语,感到不寒而栗。

“对。凶手是一个熟悉你的心态和生活的人。我在公司里了解了一下,很抱歉,大家都说你平时毛手毛脚,很一般。但是,你们老板的太太却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最优秀,让你协助我们调查。”

“难道是她?范琳?”我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正是她。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把范琳的照片出示给枫叶酒店的服务员看。他当即确认范琳案发当晚也住在枫叶酒店,就住在6042。”

“我的隔壁?”

“是的。我们刚刚对她进行了审讯。她一开始拒不承认,后来,我们说枫叶酒店的服务员认出了她,她才全线崩溃。

“她说,别人都以为她红杏出墙,其实是宋达四下散布的谣言。真正乱来的人,是宋达。他和很多女人不明不白。他用她父亲所有的积蓄创办了这家公司。她也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和宋达一起打拼。可等到公司发展稳定了,他却提出离婚。他要甩掉她。

“当时创办公司的时候,她和她的父亲都十分信任宋达,就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加入股份。如果离婚,范琳只能得到一部分经济补偿,其他的,她一分钱也拿不到。公司是用她父亲一生的积蓄创办的。范琳咽不下这口气,才冒出了杀死宋达的主意。

“酒吧里的男人,是她在社会上雇用的。她观察了公司里所有的职员,偶然发现你有酗酒的毛病,就精心设计了这个谋杀计划,并且在凶杀过程中拍摄了部分细节,以便反复播放给你看,目的是把这些片断印入你的脑海,变成你自己的记忆,让你确信自己就是杀人犯。

“在你们入住6026房间后,她住进了隔壁。那时候,你已经烂醉如泥。她用你的手机拨通了宋达的电话,装出有点酒醉的声音,告知他,她已经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让他现在就到酒店来取。如果他现在不来,说不定她立刻反悔,撕毁协议。宋达中计,开车及时赶到。凶杀地点是在她登记的房间,也就是你的房间隔壁。她和她雇用的那名男子一起实施了谋杀。行凶后,他们调换了用来杀死宋达的椅子和枕头,把他的戒指放进了你的包。之后,他们反复播放录像给你看。就算你第二天没有录像上的记忆,你也被设计进了她设的局。警方只要按照她留下的线索侦查,最后都会把矛头指向你。

“因为她是老板太太,所以轻而易举地搞到了公司所有房间的钥匙。他们一起把尸体搬进公司。当时监控录像已经被她替换掉,所以保安们什么也看不到。她在酒店里就戳破你的手指,摘取了你的血样,然后把你的血抹到铁架的钉子上,留下证据。事成后,她把那个男子诱骗到你的办公室,把他推下阳台灭口。整个过程,你都没有离开过酒店,你在睡觉。”

4、后来呢

“后来呢?”你一直安静地听我讲述,这时才又发问。

“后来,我被释放了,并且参加了范琳的开庭审讯。范琳在走下法庭经过我身边时,把一个揉成团的小纸条扔到我的脚边。我悄悄捡起纸条,躲到僻静处摊开看,上面写着:你以为那一夜,你真的全然酒醉没有参与谋杀吗?我放过你,是因为社会需要你这样的细菌。

“我掏出打火机,愤怒地点燃了纸条。几天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寄出的时间是举行庆典当天清晨八点半,也就是宋达死后六小时。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包裹里面有三件雨衣和三双塑胶手套。这可能是范琳开的另一个恶意玩笑。但我却没有勇气把这些东西交给警方证实。我将其焚之一炬了,因为我一直怀疑我可能也参与了谋杀,高毅的解释无法将我说服。

“当然,我离开了那家公司,并且开始强迫自己戒酒。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愚蠢的酒鬼。酒不但乱性,还会丧智。要不是警方的细致,我恐怕正在坐牢,也就无法对你讲述这个故事了。关于那夜的真实记忆,始终没有重返我的脑海。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只有实施谋杀的片断。”

“你对真相真的一点都无法确定吗?”你问。

“是的,无法确定。那一夜,我烂醉如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些记忆片断,成为梦魇,不断地将我拉回到那个迷乱的夜晚。我此刻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些噩梦将纠缠我一生。”

你不说话了,两只眼睛专注地看着我。好像这样,你就能看透我的灵魂。

其实,我也在叩问我的灵魂,我是凶手吗?范琳不会告诉我,而我自己,也永远无法找到正确的答案。

我的故事讲完了。

此时,我正透过书页看着你,问你:“你说,我到底是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