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原文_作者:鬼星星

搬进玉米胡同的第一天,我就遇见了一个水鬼一样的女人。

晚上九点左右,巷子里一片黑暗,只有我的窗子里透出灯光。这里的居民都是些老人,早睡早起,无欲无求,他们对周遭的一切异常都已经司空见惯。

我不知道哭声是从何时何地开始的,只听到它夹杂在风中,渐渐清晰,渐渐接近,终于落在我的窗前,像是迷踪游荡的鬼魂,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附的身体。

我躲到了门后,从缝隙往外窥探,一个黑影站在对面的墙角,雨水顺着她的发梢和裙摆往下流淌,通体湿透浑身颤抖,却毫无避雨的意思,不说话,只是大口大口地抽泣着。片刻之后,哭声向巷子的纵深处飘去。

第二天早晨,我听巷子里晨练的老人在交谈,一个说:“小秦媳妇的精神病越来越重了,昨天晚上哭了好长时间。”

我大致揣测出那个女人的相关情况,她丈夫姓秦,她是个疯子,最重要的一点是,她杀死了自己出生不久的孩子。要不是疯了,谁会丧心病狂到连自己的骨肉都能杀害呢?

我想我应该找那个姓秦的男人谈一谈,他应该管好自己的妻子0

其实,我不想和玉米胡同的任何人建立任何联系。

我很礼貌也很冷淡地告诉开门的男人,我被她妻子吓着了。

这个叫秦朗的男人满脸歉意,他说两个月前搬进玉米胡同,就是看中了这远离闹市区的环境,这里的老人都很善良,听说了他家的遭遇,纷纷表示同情,更不会伤害她。当然,她也不会伤害任何人。

“可她杀掉了自己的孩子。”我说,“她到底怎么做的?”

秦朗显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表情很不自然,苦笑着摇摇头说一言难尽,然后把话题转移到我身上:“怎么会住进玉米胡同?”

我说:“我是来躲债的。”

他“哦”了一声,似信非信。

好在我们缺少交结的理由,无须过多探求对方的虚实深浅,连身为丈夫的他对那个女人都毫无办法,我又能怎样?于是我说:“告辞。”

身后传来洗衣机卷筒滚动的声音,机械,枯燥,像一曲死水微澜的安魂曲。

第二次见到秦朗,是在一个我想象不到的场合。那是一家用地下室改造的酒吧,离玉米胡同不远,我喝了两杯啤酒,微醺,却意犹未尽,想透透风之后再回来继续喝,走出后门的时候,听见争吵。

那是秦朗,还有一个女子。女人说:“你说,我到底哪一样不比那个疯女人强?你为什么要她不要我?”

秦朗不说话,只是闷闷地抽烟,直到那个女人开始狠狠地捶他,他才无奈地退缩到墙角:“对不起,虽然她有病,可她是我老婆。”

不可否认秦朗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有一千种理由离开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惟独选择了对自己最不公平的不离不弃,这种坚持真的很难得。

我突然没了喝酒的欲望。回到被黑暗笼罩的玉米胡同,十一点。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走过每一扇窗,在秦朗家的窗下走过的时候,忽然听到一种很奇怪的声音,说它奇怪,是因为我想不到会在这个时候听到它。男人沉重的鼻息和女人微弱的呻吟混杂在一起,很压抑,也很放纵,像夜色低沉的合奏曲中弹错了几个音符,显得那样蹊跷突兀。

难道秦朗比我更早回来了?这怎么可能!我选择了离胡同最近的那一条路,而且,在我走时,那个女人还在纠缠着他。莫非,此间的男人不是秦朗?

风吹得我一个激灵,看来有人趁秦朗不在家时偷偷地潜入了他家,这个人既然对他行踪如此了解,自然是他颇为亲近的人,对他妻子也一定很熟悉,这一点正好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妻子不反抗,因为她也同样熟悉他。

我很同情秦朗,他的身边隐藏着一只禽兽,蒙蔽了他的双眼,羞辱了他妻子的同时也践踏着他们之间的情谊。

我继续往前走。堕落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我终于见到了秦朗的妻子,他正挽着她的胳膊散步,路过我房前的时候,他对我笑了一笑:“这是我的妻子苏媚。”

苏媚的形象和我想象中大相径庭,我以为她应该是个蓬头垢面疯疯傻傻的女人,没想到她居然很好看,也很干净,只是看着我的目光有些呆滞,不过,当她把视线转入到怀中抱着的洋娃娃身上时,就散发出慈爱的光芒,洋娃娃有点破损,却非常干净,通体散发着一股洗衣粉的清香,看得出来她是把它当成亲生骨肉一般妥善照顾的。

她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孩子?我愈加疑惑。

我给了秦朗暗示:“晚上多陪陪你妻子吧,对她有好处。”他却误会了我的意思:“过几天我就要带她走了,她不会再打扰你了。”我苦笑,无言以对。

我一直在想秦朗为什么会搬走,也许他是察觉到什么了吧,所以不动声色地离开,不声张,只为保护一个女人最起码的清白。可他真的打算就这么放过那个男人吗?

不久之后,我在垃圾堆里见到了那个洋娃娃,把它捡了回来,至少,它像一个人。在冰冷的午夜,它能收容我的恐惧和孤独。

安静的玉米胡同不是世外桃源,是坟墓,我在这坟墓中掩埋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忘记了那个洋娃娃本来的主人,每天晚上,我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将它一寸一寸焐暖,然后说晚安,用手合上她浓黑的睫毛。

一年多,苏媚回来了。

秦朗是这么解释的,走了一遭,还是发现玉米胡同最好,可以把这个世界给苏媚的伤害降到最低点。看起来,他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那天夜里所发生的事情,而苏媚突然就哭了起来,她抓住秦朗的胳膊,大声地问他:“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秦朗竭力安慰着她却无果,眼见她快要歇斯底里起来,我叹了一口气,跑回屋里抱来了那只洋娃娃,递到她手上的时候,鼻子一阵酸痛,好在她立刻停止了躁动,温柔下来。

我到底还是告诉了秦朗,其实玉米胡同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安详,有一些他所不知道的罪恶,在他大意的时候疏漏了进来。

他的笑容立刻就僵硬了,面容扭曲:“是你亲耳听到的?”

我点头。他点起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一大口,想起什么似的,又递了一根给我:“谢谢你,其实我知道你是谁,可你放心,就冲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也会帮你死守住你的秘密。”

他攀上了我的肩膀,为我点着了火:“入室抢劫而已,我知道你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我突然在他诚恳的表情之后,发觉到了一抹狡黠。他并没有表现出该有的愤怒,紧张是有的,但还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严重。另外,他抽的是两千多一条的天价烟,这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

我突然意识到,真相可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

我是看着秦朗出门的,玉米胡同的夜来得格外早,只是七点多而已,巷子便空了,所以只有我知道他每晚必定会出去一次。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能够让一个那么癫狂的女人乖乖地留在家里而毫无动静。

在他走后,我推了推他家的门,打不开,然而稍微观察,就能发现只要轻轻一扭,那把铁锁就会应声而开,可是我终究没有勇气走进去,因为里面的那个女人是颗炸弹,说不定会在我进去之后爆炸,暴露我的位置。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

这扇门到底是为谁而开?玉米胡同的夜色浓酽到可以掩盖一切,如果想要抹掉一些罪恶的印痕,这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场所。

这里的老人们决计不会想到,苏媚家的门形同虚设,沉闷的脚步之后,一个黑影毫不设防,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

同样的声音再度响起,像只肆无忌惮蹂躏猎物的野兽,苏媚困盹中只是发出微弱的哀叹,宛若人事不省。人在正常的睡眠条件下受到如此强烈的刺激,不可能毫无察觉,除非是被人下了药,安眠药。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跟踪了秦朗,上次酒吧中那个女人终于成功地被他摆脱了纠缠,这一次,他跟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走进了全市最好的一家五星级宾馆。

深夜造访苏媚的男人又换了,换了一个又一个。我终于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朗为什么能抽得起那样名贵的烟,为什么能住如此豪华的宾馆,是因为有一个蒙昧无知的女人沦为了他声色犬马荒淫无度的榨汁机。难怪他会坚持不跟她离婚,除了她,谁会提供给他源源不竭轻而易举得来的财富?

可是在白天,秦朗是个“好丈夫”,开门第一件事是洗衣服,每天都洗,洗衣机滚筒旋转的声音无情地碾压着胡同中死寂的空气,我看到那个陪伴了我一年的洋娃娃水淋淋地躺在窗台上,晒干之后,苏媚会在阳光下收取绳索上的小衣服,很妥帖地给它穿上。

秦朗知道我的秘密,所以我必须让他明白,我也知道他的秘密,这样才公平,这样我才不会受制于他。所以考虑了不久,我跟他摊牌:“秦朗,你是个畜生。”

他沉默了很久,终于说:“你以为我会为了那些肮脏男人的几个小钱就出卖自己的妻子?如果真是那样,让我被乱刀砍死,你没资格说我,为了钱去抢劫,你才是畜生。”

我冲了上去,揪住他的衣领,把他狠狠地按在墙上,愤怒地告诉他,我和他是不一样的:“我女儿被撞瞎了眼睛,需要做视网膜移植手术,可是我没有钱,你懂不懂一个穷人看着自己最爱的人绝望却无能为力的痛苦?你当然不懂,因为你是个畜生,一个该死的混蛋。”

他突然就停止了挣扎,端详了我好一会儿:“有没有人告诉过你,我是一名眼科专家?”

秦朗的身份是省立医院门诊部的眼科大夫:“我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眼疾病人,有些人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光明,他们对我说,只要我能医治好他们的眼睛,钱不是问题。”

“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对待苏媚?”

“因为我恨她,”秦朗掩面痛哭,“你能不能想象,当我把我的孩子从水中捞出来的时候有多么绝望?她凭什么还是那么快乐,就凭她有病?”

那个孩子原来是被她溺死的。我不由战栗起来。

六点半,巷口一辆车按响了喇叭,秦朗坐在副驾驶座上向我挥手示意,走近车门才发现,苏媚也在车上,她抱着洋娃娃,全心全意地呵护着它,似乎全然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我们的第一站是秦朗的家,那里有一个保姆,还有一个婴儿。秦朗和苏媚消失了那么久,原来是因为苏媚怀孕生产去了,她不适合带孩子,所以只能请个保姆。

孩子被换到了苏媚的手上,立刻停止了哭泣,而那个洋娃娃,被遗忘在了角落里。假的终归是假的,终不能代替真的。

秦朗在保姆走后对苏媚说:“记住我叫你做的事啊,要好好带孩子。”苏媚点点头。秦朗随即带我去第二站,他说:“不要问我那是什么地方,你只需知道那里有你想要的东西就可以了。”

他带我上了他的车,在城市中转了一圈又一圈,他不停地看着计时器,直到时间过去一个钟头,我发现,我们正行驶在回程的路上。一种想法猛然贯穿了我的头脑,让我手足冰冷,我抓住他的胳膊,厉声问他:“你让苏媚做什么?是不是给孩子洗澡?”

他的笑有一种寒潮般冷酷而巨大的力量:“你真的很聪明。”

许多线索终于贯穿起来。苏媚给孩子洗澡的工具是洗衣机,所以秦朗的孩子死掉了,可是他并没有纠正她的错误,而是让她越陷越深,我不清楚苏媚后来生过几次孩子,但每个孩子的命运大概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在洗衣机中活活绞死溺死,秦朗不在乎,因为那已经不是他的孩子,他出卖她的身体,一是报复她的无知,二是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拿到最新鲜最娇嫩的眼角膜。

车在楼下停下,我尾随着他,在门口就能听见洗衣机转动的声音。打开门,看见卫生间里,苏媚正怔怔地站在那里,低着头,看着洗衣机中飞速的漩涡流动。

我呼吸困难通体麻木,而秦朗却快步向前,手向洗衣机中伸去,我闭上了眼睛,觉得自己快要死过去。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秦朗拎着一个被泡沫淹没的稚嫩的身体,水顺着没有弹性的肌肤簌簌落下。

我恍若看见了地狱,恶魔的瞳孔,万劫不复。

没有人注意到苏媚的袖子里藏着一把刀。

她面无表情地扬起了那把刀,砍向秦朗的脖颈,大动脉“噗”的一声就崩裂了开来,鲜血如同岩浆迸溅得老高。秦朗手中的孩子应声而落,四分五裂,赫然是那个洋娃娃。

我不明白苏媚为什么要杀死秦朗,也许,她凭借着一个母亲最起码的智慧,豁然惊醒,也许,是她的疯魔让她突然丧失了行为自控能力,也许,是天意。总之,有一种永远无法预测的巨大力量,在操纵着我们的生死,主宰着情感和理智的交战,它让我们堕落,也给了我们在堕落中寻找救赎的力量。

洗衣机的轰鸣结束了,卧室里传来孩子恬静的鼾声,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苏媚用浴盆蓄水,轻轻脱去孩子的衣服,把她放入温热的水中,初醒的孩子笑了。

秦朗抓住了我的腿:“如果想救你女儿,就赶紧给我叫救护车。”

我轻蔑地挣脱了他:“我宁愿让她在黑暗中想象美好,也不愿让她看见被你玷污的世界。”

我打电话报了警,在警笛逼近之时离开了秦朗的家。

在风中,我竖起了自己的衣领,冷眼看着霓虹中流动着的散乱人影,然后一步一步走回玉米胡同,走了很久很久。

今夜的玉米胡同,如此璀璨。

面对我身后亮起来的无数灯光,我举起了手,然后缓缓地塞进上衣口袋,我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只看到那些深不见底的枪口,像是我生命中不可逃脱的深渊。

在人生最后的舞台上,我掏出了打火机,却没能在猝然的枪火中,点燃手中的那根烟。

选自《侦探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