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云履》全文
16年前那个暑假,我随父亲遍游了新疆。起因是在文联任职的父亲去乌鲁木齐开会,新疆一位好友为他安排了这次免费旅行。那时我是一个十四岁的黄毛丫头,新疆以她的浩翰神秘、古朴苍凉,深深镌刻在少女的心扉里。
我们游览了戈壁瀚海,那儿黑色的石头一直铺到天际,几十只羊在石缝中艰难地寻找着草叶,听说放羊人常在这里检到上好的蓝宝石;我们游览了火焰山,就是电影中唐僧师徒牵着白马走过的那道山梁,山上一片红色,寸草不生,几位维族老乡光着膀子埋在滚烫的砂子中,据说这样可以治病;我们游览了克拉玛依沙漠和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这里是生命的禁区,没有一株草,没有一只动物(我们只在采油工的宿舍发现一只迷路的野鸭);我们还参观了沙漠边缘的胡杨林,这种树号称“活着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如今由于地下水位的下降,不少胡杨林已完全干枯,虬曲的黑色树干伸向天空,形态十分狞恶。我们也品尝了吐鲁番的葡萄和杏干,库尔勒的香梨和巴达姆(一种美味的干果),购买了漂亮的维族小刀,刀把上镶着俄罗斯和吉尔吉斯的硬币。
不到新疆不知什么叫辽阔。在这儿,公路笔直笔直,一眼望不到边,路上车辆则相当稀少。当极目远眺时,由于视角的减小,远处的光线在路面上发生全反射,使人觉得远处的路面总是湿的,等汽车开近,路面却变干了。这种视觉上的错觉我从未在内地遇过。
这些经历足够我咀嚼一生了,更为难得的是在塔克拉玛干深处的一次奇遇。与以上的种种见闻相比,那次奇遇更为神奇,可以说接近神话了。
那次,库尔勒市文联的朋友安排爸爸参观沙漠深处一处遗址,那时塔中公路还未完全通车,遗址离公路有近百公里路。塔里木油田的朋友很慷慨,借给我们一辆进口的尤尼莫克车,车身不长,但底盘很高,独立的螺旋弹簧悬挂,越野性能极佳。塔中公路像一把利剑噼开了沙海,公路两侧近百米的沙面上都埋着芦苇,形成一个个方格,方格田之外则是一排防风栅栏。据尤尼莫克的司机介绍,这是借鉴玉门铁路的办法,别看方法简单,对于防止流沙掩埋路面非常有效。的确,我们一路上只发现极个别的路面上堆有流沙。
汽车下了公路后,我们才真正体会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凶恶。这是全世界最大的流动沙漠,风把沙面吹成一个个半月形的大沙丘,高达数百米。迎风的沙面还比较实,人可以在上面行走;背风面的沙面很虚,踩下去可以埋住脚背。尤尼莫克在这儿真正显示了它的威风,无论迎风面背风面都如履平地。沙丘很陡,我们坐在车上,忽而仰面向上,忽而俯身向下,常常担心车辆会翻跟斗,不过它一直稳稳地行驶着。
司机是柯尔克兹族人,名字叫吐哈达洪,汉语说得很流利0不过,像所有新疆人一样,他说汉语时是大舌头,后舌音很重。凭着这种腔调,以后我可以很准确地认出新疆人和甘肃人。下午我们到达了那个遗址,不过至少对我来说,那是个很乏味的地方,与其说是城堡,不如说是农村。房屋仍然屹立着,墙壁是用芦苇编织再煳上河泥,胡杨木的粗糙桌面上放着一些粗制陶器,蜘蛛丝在微风中飘拂。据库尔勒市文联的同志说,这儿荒废已将近千年了,但由于气候干燥,遗物保存得非常完好。
下午四点,我们开始返回。这儿与内地有两个小时的时差,沙丘顶的太阳慢慢坠落下来,斜照着一望无际的黄色大漠,有一种苍凉古远的神蕴。巨大的沙丘静静地蹲伏在四周,像一头头饱食而眠的天外巨兽。尤尼莫克开到一个沙丘顶上,吐哈叔叔让我们下车,休息,解手。他吩咐道,解手时男的在车左边,女的在车右边,但切记不可走远。这儿曾有一位地质队员因为去沙丘后解手而迷路,就此失踪了,多天后地质队才找到他的尸体,坐在沙丘顶上,眼睛和五脏已被鸟儿啄光。
这个故事让我对大沙漠充满了敬惧。车上就我一个女的,爸爸再三嘱咐我不要跑远,我跑到车右边解了小便。抬起头来,见又大又圆的红太阳正好坠落在沙丘顶上,洒下满天的金红。在金红色的光雨中,一个身穿长袍的身影戳在邻近沙丘顶上。我想自己是看错了,在这片生命禁区里不可能有人迹的,我揉揉眼睛,他仍然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有长袍的下摆在微风中微微飘动。
我踩着松软的沙面,急急跑回去告诉大人:你们看,那儿有一个人!那座沙丘顶上有一个人!顺着我的指引,爸爸首先看到了那个身影。他疑惑地对司机说,真的,有一个人,不知是不是活人?吐哈叔叔惊疑地自语着:这儿怎么会有人?这儿是绝无人烟的呀。他用手围成喇叭大声唿喊:
“喂——朋友——你从哪来——”
没有回音。那个身影仍一动不动地戳在那儿。司机招唿我们快上车,说咱们赶紧去接他!这儿离公路还有80多公里,迷路是很危险的。尤尼莫克掉转车头,向那座沙丘爬去,车辆开过去时,那个身影始终僵立如石像。尤尼莫克爬到沙丘顶,全车人都跳下车,把那人围住。他穿着破烂的维族长袍,里面是汉族服装,满脸络缌胡子,头发又长又乱,风尘满面,目光冷漠,两道眉毛离得很近。他打着赤脚——不,不是赤脚,他穿着鞋子,鞋子的质料又薄又柔,紧紧箍出足部的外形。看着我们走近,他仍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转动。不过从他湛然有神的瞳仁看,他显然是一个活人。
吐哈叔叔用汉语问他:你从哪儿来?是什么地方的?是不是迷路了?请跟我们一块儿回去吧,在这儿迷路是非常危险的。那人凝望着远处,只是微微摇头。吐哈叔叔又用维语和柯尔克孜语问了一遍,仍无反应。司机困惑地转头看着爸爸,说:他为什么不回答?他的摇头是表示听不懂,听不见(聋子),还是不跟我们走?爸爸也走上前,柔声细语地劝他:跟我们走吧,出了沙漠再找你的家。但对方一直不言不语。
不知为什么,一见到这个人,我就有很深的好感。我猜想他一定是个道德高洁的隐士,隐居在大漠深处的某个绿洲里。我走上前,拉着他的手,好声好语地劝他:大胡子爷爷,一个人在这儿很危险的,前不久一个地质队员迷路,饿死在沙丘上,五脏六腑都让飞鸟掏光啦。大胡子爷爷,跟我们走吧,要不,你说出你住哪儿,让吐哈叔叔送你回去?
这人仍不言不语,但他的目光总算从远处收回来,看着我,再次微微摇头。所有人都来劝他,都引不起任何反应。我们口干舌燥地劝了半天,只好认输,摇头叹气地回到车上,准备离开。
尤尼莫克已经松了手刹,我扭头看看那个木立在夕阳中的身影,只觉胸中酸苦,像是塞了一团柔韧的东西。这个人是不是聋子?精神病?反正我知道,我们一走,他很可能饿死渴死,让飞鸟啄去眼睛。我忽然拉开车门跳下去,带着哭声喊:
“大胡子爷爷,快跟我们走吧,要不你会死的!”
大胡子被我的情意感动,向我俯下身。他忽然开口讲话了,是标准的北京口音,声音很轻,说得也很慢:
“谢谢你,小姑娘。不要为我担心。”他的嘴角甚至绽出一丝微笑:“我不坐车。它太慢。”
原来他既不是聋子,也不是哑巴。他慈爱地看着我,挥手示意我回到车上。我不懂得他说“汽车太慢”是什么意思,劝不动他,只好一步三回头地回到车上。爸爸立即拉住我问:
“他是不是在同你说话?他说了什么?”
我困惑地说:“他说不让我为他担心,他说他不坐汽车,因为汽车太慢。”
“他……是个精神病人?”
“不,不像。”
车上的人都十分困惑。当然,尤尼莫克在如此崎岖的沙山上行驶,速度不是太快,但无论如何要远远超过人的步行速度呀。何况,这个男人显然是汉族人,不是土生土长的维族人,他怎么会一个人到沙漠中去?
在纷纷议论声中,汽车开行了,我趴在窗玻璃上,死死地盯着那个身影。尤尼莫克爬过一道沙岭,那个身影消失了。不过我仍忍不住向侧后方观看。又爬过一道沙岭,忽然那个身影又出现在侧后方的沙丘上!我喊:爸爸,你看那人还跟在后边!爸爸看到了,很纳闷地问:司机同志,咱们没有绕圈圈吧,怎么还能看到那人?
司机也懵然不明所以。车辆又走了七八公里,爬过一道道沙丘,那个身影总是在消失片刻后又出现在邻近的沙丘顶上。这可是个稀罕事儿!司机脸白了,他知道在沙漠里很容易迷路,迷路的人,会一连数天绕着某一个中心转圈,不过这儿的路他很熟悉,怎么可能迷路呢?
暮色渐渐加重,但那个身影就像幽灵附身一样,不即不离地一直跟在身后。司机十分惊惧,不再说话,聚精会神地辩认方向。又走了十几公里,那个身影仍钉在后边。尤尼莫克爬上一个高大的沙丘,前边忽然出现了沙漠公路上的车辆灯光。司机长吁一口气,大声说:
“没有迷路嘛,已经交上公路了。我说咋能迷路呢,这趟路我走过十几个来回啦!”
可是,怎么解释那个身影一直钉在身后呢?一个在浮沙中艰难跋涉的人,绝对赶不上越野性能世界一流的尤尼莫克!我们不约而同向侧后方望去,那个身影已消失在夜色中。他的消失似乎解除了某种魇咒,车内的压抑气氛一扫而光,大家纷纷议论着,作着种种猜测。
很快就要上公路了。我仍呆呆地盯着窗外,期待那个身影重新出现,也对这位大胡子爷爷的身份作着最离奇的猜想。我想他可能是一位轻功超绝、游戏人生的大侠,就像盗帅楚留香或飞天蜘蛛一类人物,他躲在大漠深处是为了练功,或是远离江湖恩怨,这都是武侠小说中常有的情节。听见爸爸笑道:
“云儿,有一点你肯定看错了,那人不是大胡子爷爷,连伯伯也不够格。别看胡子长,他其实很年轻的,大约二十六七岁吧。”
这时我忽然惊呆了:我在窗外的黑暗中又看到了那个身影!他正从沙丘上纵跃下来,一个纵跃就是百十米路程,很快纵落在车辆右侧。我听见一声轻笑,随之他又如飞向前掠去,长袍飘拂如大鸟的双翼,随后那个身影一闪而没。
我回过头呆望着爸爸:“爸爸,我又看见他了,他刚从汽车边掠过,飞到前边了!”
爸爸笑着看我,没有说话,他分明不相信我的话,把这看成一个小姑娘的幻想。但吐哈叔叔回头望望我,困惑地说:
“我也似乎看到一个身影从车灯的光柱中闪过!”随后他自嘲地说:“肯定是看花眼了,没人能跑那么快,比黄羊还快呢。”
我固执地说:爸爸,我没看错!我真的没看错!一车人都笑我,爸爸也笑。他的笑是宽容的,分明是说:小丫头,在你这个年纪,常常把幻想和现实混淆起来呀。我生气了,扭转头不理他们。我看着窗外,希望还能看到那个身影,但它自此消失了。
汽车上了公路,吐哈叔叔笑嘻嘻地说:“也许小云丫头没看错,也许那家伙是个外星人哩。”
爸爸笑道:“怎么又扯到外星人身上啦?”
“这倒不是我杜撰。这儿有一个传说,说文化革命中有一艘外星飞船迫降在沙漠里,边防军以为是苏修特务,派了两架直升机来搜捕。据说他们曾看见一个活着的外星人,长得很像地球人,在沙丘上纵跳如飞。但外星人随即被另一种外星寄生生命吞食掉了,边防军为了根除后患,用火焰喷射器把寄生生物烧成了灰。这则消息是绝对保密的,一直到几十年后才慢慢传开。所以,”他开玩笑地说:“小云丫头见到的那个轻功大侠,说不定是外星人的后裔。”
“不会的,他说中国话!”我大声说。
一车人哄地笑了,爸爸也笑得前仰后合。邻座的杜伯伯逗我:“外星人也可以学中国话嘛,何况他在这儿住了二十多年啦!”
我对大人这种态度非常生气。其实我只是词不达意罢了,我想说的是,他身上有纯粹的中国人的味儿,所以不是外星人。而大人们从不费心揣摩小孩子的话,反而轻易地把它化成玩笑。我恼怒地反驳:
“就算这次我看错了,那刚才呢?汽车走了二十多公里,那个身影却一直钉在后边,这是大家都看见的。这又该怎么说?”
我的诘问把大伙儿问哑了。一直到回到基地,这件事仍是一桩无头公案。而且,一直到十几年后,它还是我和爸爸经常争论的问题。
从那以后,16年过去了。时间是最强大的神灵,它可以违背你的意愿,随意删改你自己。少女时代的绯红色消退了。大学毕业后,我在家乡S市当了一名记者。这个职业倒符合我少年时的理想,但我学会了在某些时刻以沉默来面对人世的丑恶。还有,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没有出现,相反,经历了一场失败的恋爱之后,我用厚厚的茧壳把自己包裹起来。
16年前那次令人难忘的游历仍保存在我的记忆中,尤其是在大漠中与那位奇人的相遇。我曾多次向同学朋友们讲述这次奇遇,并同怀疑者(可恨的是,怀疑者总是占绝大多数)争得面红耳赤。不过,随着年岁渐增,当我知道“大侠”、“轻功”都是作家的杜撰之后,我慢慢地开始自我怀疑——也许我当时看到的并不是真的?也许我是把少女的幻想与现实混在一块儿了?
我没想到造化之神对我如此垂青,很快她就给我一个罕见的机会,让我确证那件事的真伪。
周末,爸爸打电话让我回家,我迟疑着没有答应。我怕爸妈又唠叨我的婚事,在他们看来,三十岁而未出嫁的姑娘是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爸爸知道我迟疑的原因,笑着说:
“不是为你的婚事,回来吧,我有一件大事同你商量。”
晚上,我买了爸妈爱吃的几样小菜,开上我的“都市贝贝”,赶到爸妈住的公寓,乘电梯上到23层。进屋之后我就感到一种奇特的气氛:困惑,稍许的不安,掺杂着默默的喜悦。爸妈手指相扣,并坐在沙发上,茶几上堆着厚厚一沓人民币,至少有七八万吧。我惊奇地说:怎么啦?提前给我分遗产啦?爸妈不安地微笑着,从茶几上拿起一张白纸,默默地递给我。白纸上用洒脱的字迹写着两行字。我扫一眼,血液立即冲上头顶,因为信的内容太匪夷所思了!
秋水白先生:
你是我在S市光顾的第九家官员,也是其中最清贫的官员之一。我在这儿留下一点钱,不敢说是奖赏,只能说是飞贼的一点敬意。
务请把这些钱用于你的晚年,不要辜负的我的心意。
步云飞敬上
我震惊地瞪着父母,从他们的表情看出这不是玩笑。“是真的?这位侠盗是什么时候来的?”
“就是昨天晚上,从客厅这扇窗户里进来的。我们都睡熟了,一点动静也没听到。他在这儿搜查得非常彻底,你看,把我们的存折都扒出来啦。”
一份存折也在桌子上,躺在那沓人民币的旁边。那是爸妈一生的积蓄,他们看得很重的,为了防止丢失,常把存折藏在壁灯的灯罩里,想不到这么巧妙的藏物地点也被发现了。我走近窗户,探头向外看,23层楼的高度使人头晕目眩,墙壁笔直光滑,连耗子也无处立足。这名飞贼竟然从这儿爬上来,真是不可思议。
我处于震惊之中,很长时间不能平静。作为记者,我已经看足世界百态,在拜金主义泛滥的世上,很难想象还有这么一位嫉恶如仇的侠盗。我不由对他产生深深的感激——想来父母也是如此吧。父亲是S市文联主席,职务不低,实权不多。不过尽管这儿属于清水衙门,凭他的资历和交游,满可以替自己谋些好处的,但父亲不屑为此,一生两袖清风,仅有的积蓄是为母亲(她未入医保)攒的几个药钱。在当今世上,廉正常常成了无能的代名词,没想到,父亲作人的价值在他即将退休时以这么一种形式得到肯定。
我问父亲:“这笔钱你想怎么处理?”
“我唤你来,就是要商量这件事。”
“你当然不会花这笔钱。”
“当然不会。不过……”
妈妈插进来解释:“你爸爸多少有点犹豫,他怕处理不当会伤了那名侠盗的心。这种心理很好笑的,是不是?不过这确实是他的担心,再者,他也不想给人造成沽名钓誉的印像。”
爸爸一挥手:“这些比较纡曲的心思就不说了。我只是不知道这些钱按程序该交给谁,是反贪局还是公安局,因为它既不是贿赂又不算贼赃。”
我笑道:“你是第九名被盗者,是最清贫者之一。那么,其它的八名呢?其它那些不清贫者呢?”
“不知道,不过听说最近反贪局立案审查了几名处级以上官员,不知与此有没有关系。”
“偷得好,最好偷它个天翻地覆!那些用正常法律手段治不住的贪官,就该有一位侠盗去整一整!”我解气地说,“至于这笔钱如何处理,”我沉吟着,“不妨请教一下冀大头,你们还记得他吗?我的高中同学,现在是一级警司,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
我拨通冀的电话,老同学不必讲客套,我直接问他这会儿有没有空,若有空速来我爸这儿,有事相商。冀大头(实际他的头并不大,但中学生起绰号是不讲道理的)说,秋天云小姐难得央我,还不屁颠屁颠地跑去?等着,我马上就到。
很快,从高楼上遥望到警用摩托的灯光,5分钟后,冀大头敲门进来。他第一眼也是看到了茶几上的现金,失惊打怪地说:
“伯父伯母给小云准备的嫁妆?早知道我就不结婚啦。”
我立时沉下脸,这玩笑对一位老姑娘太刺耳了!冀大头也意识到这一点,嘿嘿地干笑着,用闲话掩饰过去。然后我们开始正题,听了爸爸的介绍,冀大头沉吟着,到窗边看看外面的环境,回头说:
“这个飞贼真厉害!”他迟疑片刻,“在老同学这儿,我就犯点纪律吧。你们是否听说S市最近出了一个飞贼?”
我们都摇摇头。
“你们的消息太闭塞啦,这名飞贼的‘事迹’已经慢慢传开了。他确实在本市偷了8家官员,因为每次盗窃后他就给公安局寄来一份清单,开列了他所盗窃的现金、存折、珠宝的价值,并且声言,只要被盗者能说明这些钱财的出处,他马上投案自首。”
我冷笑道:“不用说,那些人是说不清的。”
“何止说不清!不少失主矢口否认家中被盗,声言家中从来没有这些钱财。也有赖不过忸忸怩怩承认的,你真该去看看他们当时的丑态!这飞贼寄来的材料我们全都转给反贪局了。”
爸爸笑问:“有没有像我这样受到奖赏的?”
“有。有时这位大盗会给公安局送来一封短柬,说今日光顾某某官员家,未发现有超出其工资收入的钱财,谨表示钦敬。随后被光顾者会通知公安局或反贪局,说有人在他家留下奖金,就像你一样。”
“飞贼偷走的钱财呢?”
“他在信中声言,要将其用到正当的目的。也确实发现一些山村小学、下岗工人收到匿名的馈赠,但这些是不是赃款的全部——不知道。”
我笑嘻嘻地说:“我怎么觉得,这位飞贼蛮可爱呢。这位大盗行窃有一个特点:最爱光顾高层住宅,至少也是5层以上的住宅。据少数目击者说,他身轻如燕,向高层楼房攀登时,只用按一下窗台,身体就能上升几十米。简直神了!”
爸爸笑着摇头:“一定是民间传说中善意的夸大吧。”
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起16年前在大漠深处的奇遇,想起尤尼莫克甩不掉的那个身影,想起夕阳中的纵跃如飞……冀大头显然也回忆到同样的内容,笑嘻嘻地对爸爸说:
“上中学时,天云常常吹嘘她在沙漠中遇到的奇人,大伙儿笑她是白日做梦。不过,也许这是真的?也许天云见过的那位大侠就是今天这位侠盗?”
爸爸问他,这笔“奖金”如何处理,冀大头说:“交反贪局吧,交他们比较对路。其实干嘛交呢,”他开玩笑,“你一生廉洁,这是你应得的奖赏呀。”
爸爸黯然摇头:“其实我不配的,我虽然从未贪污受贿,但我酷爱旅游,都是朋友免费为我安排的。严格说来,这也是贪污。”也许他感到自己的话太沉重,便转了话头:“这位飞贼作了八次案,公安局没采取什么措施吗?”
“当然采取了,不过,老同学家里我不说假话,”他狡黠地笑着,“其实公安们一直在磨洋工。有些贪官隐藏很深,用正常的法律手段难以揪出来,有这么一位侠盗帮忙,未尝不是好事。当然,这种话是上不得台面的,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名盗贼,触犯了刑律,早晚要把他逮住。”
他俩在闲聊时,我一直在紧张地动着心思。这时我说:“冀大头,再求你一件事,你可一定要答应。”
“说吧,只要不让我犯法。”
“你刚才说已对这名飞贼采取了措施,对不?我想参加你们的破案,作一名战地记者,进行同步采访。我想这桩案子一旦告破,肯定是非常轰动的。我一定用我的生花妙笔把你塑造成智勇双全的英雄。”
“得了吧,恐怕你对那位侠盗最感兴趣,你的妙笔是想在他身上生花,对吧。”
我笑着承认了:“当然,那是个很大的新闻卖点,但你也会因他而扬名的,不是有一句老话吗:秃子跟着月亮走——沾光。”
“好嘛,冀大头又变成冀秃子啦。”
“别扣字眼儿。用词不当,但用心绝对好。怎么样,你答应吗?”
“我给领导汇报后再说吧。秋伯伯,”他转向我爸爸,“说实话,我心里很矛盾。从心底讲,我不愿去逮捕这名侠盗;但他接连作案九起,搅得S市人心惶惶,不把他辑拿归案,当警察的脸上无光啊。”
爸爸也无法帮他作出判断,只是再三告诫:抓捕时可不要伤了他啊。冀大头说:放心吧,我们宁可让他逃走也不会开枪伤他。
几天后冀大头告诉我,公安局领导同意我作同步采访,条件是所有文章在发表前要经公安局批准,我爽快地答应了。他们还让冀大头详细询问了我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奇遇,让我尽量回忆那个奇人的情况。这是第一次有人认真地对待我的那段经历,也许,公安局领导们开始信服轻功啦?
报社主编慷慨地给我三个月时间,说:“只要你拿回来一篇独家的新闻报道!”自那以后,我常常与公安们泡在一起。这桩案子的侦破相当困难,虽然作案达9起,但那名飞贼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指纹,没人见过他的面貌。冀大头只能在全市多撒一些便衣,并在官员比较集中的高层住宅楼房布下监视点,配备了望远镜、夜视镜和录像机。
我在其中一个小组内蹲点,成员有老齐、小黑、小刘和小王。他们对我倒是蛮欢迎的,在枯燥的守候中,在四个男人的世界中,增加一位女性无疑是一种调剂。我常常帮他们做一些杂务,像打扫卫生啦,买早点啦,洗衣服啦,没多久,这四个人都成了我的“铁哥儿”们。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天我回报社述职,忽然接到小黑的电话:“秋姐,飞贼现身了!”
“真的?在哪儿?”我声音发颤地问。
“真的是飞贼!轻功极佳!他在攀登18层楼房时我们都看呆了!”小黑的语气中透出他的激动:“我们录下了他向楼上飞升的镜头,公安局正在观看,冀队长让你快去。”
我迅速赶到公安局会议室。屋内拉着厚厚的窗帘,正在播放飞贼的镜头,看来是刚开始。冀大头示意我在他身旁坐下。前边,公安局的四五个头头都聚精会神地盯着投影屏幕。录像不太连续,飞贼的身影突然之间出现在银幕上,是在一幢高层住宅的底部,这时,镜头有些摇动,聚焦也不太清晰,估计监视组的人此时正手忙脚乱在调整望远镜头。随之影像清晰了,飞贼也开始飞升,那是真正的飞升,他用手在窗台上轻轻一按,身影就嗖地窜出了摄像机的视野。镜头迅速向上拉,又捕捉到他的身影,他再度用手轻轻一按,身体又嗖地飞升。短短几十秒钟,已飞升到18层楼房。他贴在窗户上略略鼓捣一下,便拉开窗户闪身进去。
会议室里寂无声息,人们都看呆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没人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轻功!局长让把影片慢速重播,反复地重播。飞贼身材中等偏高,蒙着面,看不出面容和年龄,给人的感觉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的动作轻盈妙曼,潇洒灵动,比宇航员在月球上的纵跳还要轻灵。老公安们低声议论着:不可思议!真神了!
仔细看着录像,我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是那轻盈的身态使我瞬时上溯16年,想到了大漠中的奇遇。我对冀大头说:请他们把录像中的足部放大。足部放大了,似乎是赤脚,但仔细看是穿着鞋子,鞋很薄很柔,紧紧箍出脚的外形。我低声告诉冀大头:我在沙漠中遇到的那个奇人就穿这种鞋子!大头悄声问:你能记得准?这一问反倒让我犹豫了,我迟疑地说:
“我想我记得准,但……毕竟是16年前的事了。”
局长的耳朵很尖,听到了几排座位之外的低语,回头对我们说:“秋记者有什么见解?大声说嘛。”
我脸红了,不好意思站起来回答,毕竟我的揣测太近神话。冀大头站起来,笑道:
“秋记者说,16年前她在沙漠中遇到的那个奇人就是穿的这种鞋子,不过她拿不准。”
局长沉吟一会儿,半开玩笑地询问:“也许奥妙在鞋上?喂,如今科学这样发达,能不能造出这样的飞行鞋?”
片刻沉静之后,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说:“绝不可能。从飞行原理上说,摆脱地球重力无非两个途径,一,用机翼或翅膀在空气中产生升力,二,反向喷射以造成反冲力。这种小小的鞋子哪一条也达不到。”
冀大头悄悄告诉我,发言的是技术室的苏博士。局长微带嘲弄地说:“我的博士先生唷,你这是逼我相信轻功?因为这名飞贼飞升的镜头明摆着嘛!这可不是电影特技,没有细钢索在上面拉他。”他沉下脸说:“一定是某种未知的科学手段!那两个途径说不通,你给我找出第三种解释!”
有人走进来,递给局长一封信,局长草草浏览后脱口骂道:“操他妈!”他恨恨地说:“是飞贼的信,寄来了焦秘书长昨晚失窃财产的清单。有多少?咱们不吃不喝,十辈子也攒不到!”进来的那个人轻声问了句什么,局长怒声说:“立即转反贪局,所有人一视同仁!”
会议室静默着,但人们都在目光中交换着笑容。局长察觉到了:“你们都很钦佩这名飞贼,巴不得他多偷几家,是不是?”人们笑着,没吭声,冀大头大声说:
“是!”
人们哄地笑了,局长也笑,但旋即认真地说:“不过飞贼还是要抓的,别忘了咱是公安。让他在S市为所欲为,当公安的也太没面子啦。”
散会后,冀大头拉我坐上他的警用三轮摩托:“例行程序,对失主调查取证。你也去吧,看看秘书长大人的嘴脸。”他幸灾乐祸地说。
焦秘书长在办公室里接见了我俩。一张巨大的台湾红木办公桌,桌上放着文件夹、白铜镇纸、白铜笔筒和两面夹叉的小红旗。我们坐在沙发里,等秘书长处理完政务。一个个工作人员聆听指示后悄悄退出去。秘书长戴着金边眼镜,衣着得体,不苟言笑,不过他的目光深处分明有一丝恐慌。最后一名工作人员退出后,秘书长转向我们,亲切地说:
“二位有什么事要我做?”
冀大头毫不客气地掏出一只小录音机,摁下录音键,放在办公桌上:“我可以录音吗?”秘书长显然一楞,旋即神态恢复正常,点点头。冀大头开门见山地问:
“听说昨晚秘书长府上失窃了,丢失了很多贵重东西。是吧?”
“没有呀。”秘书长笑道:“再说,我家没有什么贵重东西。”
“是——吗?”冀大头拉长声音说:“那么这名飞贼寄来的清单肯定是无中生有了。我想也是嘛,秘书长一向清廉,怎么会有那么多金项链、金戒指、名烟、名酒和存款呢。”
秘书长目光中闪过一丝怒气,是恐惧夹着愤怒。无疑他感到恐慌,因为飞贼捅出的这个漏子看来难以捂住,但他还是不能忍受一个小警察对他不敬。冀大头仍不放松他:
“按惯例,我们应到失主家现场勘察。请问可以吗?”
秘书长生硬地说:“谢谢,但我家没有失窃,不用劳烦你们了。”
“好,那就免了。不过,我会派两名手下保护秘书长的住宅,直到反贪局接手。反贪局当然不会听任一个盗贼污蔑秘书长,他们一定加快调查,还你的清白。再见。”
他伸手拿过录音机,转身走出秘书长的办公室。我傍着他下楼,一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奇怪地问:
“你贼兮兮地笑什么?”
“我高兴呀,10年前那个嫉恶如仇的冀大头还没有变。”
“当然不会变。你们这些记者老戴着眼罩看人,实际上这个世界上好人总是大多数。”他显然想到了焦秘书长,粗鲁地骂道:“这个王八蛋!大伙早就知道他不是东西,反贪局的老吕私下告诉我,他们早盯上他啦。”
傍晚,我开着“都市贝贝”离开监视点。这个监视点后天就要撤销了。因为飞贼来过一次后不大可能再来光顾。不过这不是撤退,是凯旋,因为他们已经取得重要的录像资料,老齐、小黑他们都乐得不知高低。
我在便宜坊停下车,这是一家低档饭店,不是北京的便宜坊烤鸭店。店里的家常饭很有特色,像羊肉汤面、八宝粥、刀削面,味道都不错,也很实惠。我是一个人独自生活,常在这儿打发晚饭。
我要了一杯饮料,两碟小菜,一碗羊肉刀削面,坐在角落里吃着,一边打量着店内的食客,这种打量是下意识的,是一个记者的职业性习惯。店内熙熙攘攘,座位很挤,服务员在人和椅子的缝隙中穿行。顾客大都是平头百姓,是拉板车的,小商小贩、工人和出租车司机,他们大都要的是大碗的面,稀里唿噜吃完,吃得喜气洋洋的。作为一名记者,我参加过不少盛宴,领教过山珍海味,羊鞭牛冲,蝎子王八……但只有在这儿,我才发现了吃饭的真谛,吃饭的乐趣。
我讥讽地想,那位有83条项链、54只戒指的焦秘书长,今晚怕不会吃的这么舒心吧。
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看到“那个”人,一个四十一二岁的男人,衣着普通,脸颊上满是青色的胡茬,两道眉毛离得很近。他面前是一碗大号的羊肉泡馍,已经快吃完了。一看见他,我的意识便猛然抖动一下。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抖动是因为他唤醒我的潜记忆:16年前大漠中的奇人,两道离得很近的眉毛,大胡子,公安局录像带上那张蒙着面纱的侧影……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只是感到莫名其妙的亢奋,有一种掉入时间隧道的感觉,有一种久违的酸酸的熟悉感。那人虽然处于市井之中,但身上有无形的冷峻气质,把他从凡俗的背景中凸现出来,隔离开来。我紧紧盯住他。他吃完了,起身往外走,两个冒失的中学生匆忙跑进来,一个男孩在椅子上绊了一下,撞到他身上,那个男子伸手扶住了男孩,自己的身体则瞬间横移两尺,没有与男孩撞在一起。
男孩嘿嘿笑着,说一声“对不起”,跑去买饭了,那个男人走出门。店里的食客似乎都没注意到那人异常的敏捷,埋头忙于吃饭。但我的目光再也无法从那人身上移开,我丢下桌上的饭菜,悄悄跟出去。
在傍晚的街道上,那人落寞地走着,步幅不大,但步态极为放松。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他就像一只捕食前的猎豹,有意放慢步伐,但只要愿意,他能在半秒钟之内恢复他惊人的速度。
16年前的那次奇遇慢慢浮出记忆的水面,我越看越觉得他像那位胡须满面、眉毛很近的奇人。我不相信有这么巧的事,也许是这几天我对破案过于投入,把自己的脑袋搅煳涂了?
我悄悄跟在后边,走过一条街。忽然有人惊唿,十几步外,一家商店的匾额正向下跌落,霓虹灯光碰碎了,爆出一串火花。下面有一对恋人,正偎依着观看橱窗,没注意到头顶的危险。行人的惊唿还没落,我前面的那个男人一纵而至,用手挡开下落的匾额,顺手扯断匾额上挂着的电线,一言不发,转身离去。那一对恋人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傻傻地愣着。刚才惊唿的路人看到那人的身手,惊得大张着嘴巴。男人已走远了,我紧追几步截住他。他的脸上被划了一道小口子,袖子上落了一些灰尘,我惊问:“你受伤了?”那人摸摸脸颊,冷漠地摇摇头,立即越过我走了。
我盯着他的背影,只有到这时,我才把刚才的情况在脑海中拼出来。匾额落下时,那个男人还在10米之外,他确实是一步跨越了10米。我仔细回忆着,确认自己当时没看错。
看来,上天真的把难得的机遇给了我:我前面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飞天大盗步云飞,也很可能就是16年前我在大漠深处遇到的奇人。
可惜刚才我忘了观察他的鞋子。我紧追两步,但那人已拐进一幢高楼。我追过去,那人没乘电梯,打开人行梯的房门进去了。等我跟进去时,楼梯上已空无一人。我急急追了一层,仍然没有那人的踪影。
我立即退出大楼,飞跑到街对面,向上仰望着。依我的直觉,这名飞天侠盗如果住在这幢高楼里,一定会选择高层的楼房,那样比较安全。果然,片刻之后,很高的楼层上亮起一扇窗户,一个人影在窗帘处晃了一下。那是从上数的第二层,我数了数,自下而上是第18层。
那晚剩下的时间里,我努力查明了,刚才亮灯的单元是1817号,又从楼房管理员那儿摸到一些情况。这是一幢商住楼,7层以下是写字间出租,七层以上是单元房。1817房住了一个单身男人,刚租房屋才半个月,租期半年。那人叫卜明,42岁,登记册上写的是从新疆来。
我没有惊动他,在1817号房门前踟蹰片刻,悄然离去。从那以后,这儿成了我的常来之地。我常在楼下仰望1817号的灯光,有时也上到18楼,悄悄打量着那扇永远关着的房门——房门后关着多少神奇啊。这一切我做得很小心,从没惊动这位奇人。而且,我对铁哥儿们冀大头也牢牢把守着这个秘密。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冀大头来我家闲聊。他说焦秘书长已经“进去”,反贪局落实他贪了一百多万,这个数目够他吃一颗枪子了。又说,对大盗步云飞的追捕之网正在拉紧,四面八方的压力太大,再不把他缉拿归案,公安局没办法交待。
我佯作无意地问他:侠盗步云飞的隐身之处找到了吗?他说还没有,不过警方又设了几处监视点,还备了直升机,准备在作案现场逮住他。我忙说:
“可不能开枪!不能打伤他。”
“放心吧,公安们心中都有杆秤。”
他的手机忽然响了,一个沙哑的嗓音喜不自禁地喊着:“冀队长,我把他打伤了!我把飞贼打伤了!这会儿他掉到窗户外了,快让你的人抓住他!”
冀大头迟疑地问:“你是谁?”
“听不出来?”对方恶意地嘲弄,“老别,别主任。你派的人正在我家对面的楼上蹲坑嘛。妈的,自从老焦出事后,我找人在家埋伏了十几天才打到他!”
冀大头沉着脸问:“你哪来的枪支?你有持枪许可证吗?”
对方哑声笑起来:“冀大头,我有枪没枪关你屁事!”他狂妄地说:“有本事你随后到法院告我吧。闲话少说,快让你的人抓住飞贼,否则我告你内外勾结!”
对方挂了电话,冀大头没有耽误,随即挂通了监视点的电话。老齐愧然说,飞贼确实现身了,不过在现身时他们没发现,后来听到了枪声,又见一个人影飘飘摇摇地从10楼上掉下来,这会儿小黑他们三人已去搜捕。冀大头断然命令:
“不许朝他开枪,听见吗?宁可让他跑掉也不准开枪。还有,若发现他受伤迅速送医院抢救。”
“知道,你放心吧。”
冀大头匆匆告辞,开上警用摩托走了。我没有跟他走,这回我另有打算。我开上都市贝贝,迅速赶往步云飞的隐身之处,把车停在街上的黑影里,一眼不眨地盯着1817号单元。屋里没开灯。少顷,一个身影忽然从空中出现,贴上1817号的窗户,很快闪进屋内,窗帘合上了,屋内亮起微弱的灯光。
我没有耽搁,立即进了大楼,乘电梯来到1817号房门前,轻轻地敲门:
“步云飞先生,步大侠!”没人应声,我坚决地敲下去,“步先生,我是来帮你的,我知道你受伤了,刚从窗户里进来。我是16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与你邂逅的那个小女孩,你还记得我吗?”
也许是最后一句话打动了他,门开了。他没穿上衣,胸前血迹斑斑,桌上扔着纱布、绷带和药品。他神色疲惫,但目光仍十分锐利,冷静地盯着我,似是在辩认我是不是16年前那个小女孩。我心疼地看着他的伤口,低声说:
“我来帮你包扎。”
我把他扶在椅子上。伤口不大,但位置十分凶险,就在左心室的上方,只要子弹往下几个毫米,也许他就没命了。我仔细检查,发现伤口是前后贯通的,子弹肯定没留在体内,这使我松口气。我迅速止了血,撒上消炎粉,包扎好,又喂他吃了抗菌素。在我干这些事时,步云飞一直不声不响地打量着我,这时他说:
“16年前……”
我嫣然一笑:“16年前,塔克拉玛干沙漠一个沙丘顶上,我喊你胡子爷爷,劝你上车。你告诉我别担心,又说汽车走得太慢。后来,你在车后跟了二十多公里,对吗?……两天前,你从便宜坊饭店出来,伸手挡住一块落下的匾额,那时我就认出你了。”
步云飞(这肯定不是他的真名)点点头,冷峻的面容上绽出一丝微笑。我扶他上床,脱下鞋子,柔声说:
“你休息吧,我守着你。你放心,这个地方警察不知道。”
步云飞放心地闭上眼,他失血过多,精力损耗过甚,很快入睡。我坐在床头,带着柔情,看他连在一起的眉毛,刀噼斧削般的面庞,青色的络缌胡子,宽宽的肩膀和强壮的肌肉。我心情怡然,思维空空的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能照顾他、保护他是极大的幸福。
我忽然瞥见他的袜子——不是袜子,是鞋子。刚才我已为他脱了鞋子,但这是第二层鞋子,质地又薄又柔,紧紧箍在脚上,就像是质地稍厚的弹力丝袜,只有鞋底较厚。这就是我16年前看到的那双鞋,是我在公安局录像带上看到的那双鞋。
镇静剂起作用了,步云飞睡得很熟。我站在他脚头,内心紧张地斗争着。我已猜到,步云飞身轻如燕的奥妙就在这双鞋上——我回忆起刚才扶他走路时,他似乎没一点重量——我想把鞋子脱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神奇玩意儿。但我知道这是步云飞的不传之秘,我的鲁莽也许会惹他翻脸的。
终于,可恶的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悄悄脱下他的一只鞋子,放在桌上,再脱下另一只。转过头,我愣住了,我放在桌上的那只鞋子在半空中飘浮,稳稳地定在那里。我把第二只鞋子托在手上,轻轻抽回手,那只鞋子也稳稳停在那里。我轻轻按按它,鞋子下降到新的位置又稳住了。
两双鞋子在我眼前飘浮,完全违背了物理规律。太神奇了,我就像在梦中。我忽然蹲下,脱下自己的女式皮鞋,穿上这两只魔鞋。鞋子里还带着那个男人的体温,鞋的弹性很好,紧紧箍住我的纤足。我试探着站起身,立即觉得自己失去了重量,走一步,轻飘飘的。我试着跳了一次,嗖地一声,我的身体像火箭一样上升,嘭地撞到天花板上。我惊叫一声,身子倾斜了。这时,失去的重量似乎又回来了,至少是部分回来了,我从天花板那儿摔下去,跌得七荤八素。
我狼狈地坐起来,思索着刚才的经历。无疑,这是一双极为神奇的魔鞋,他能隔断地球的引力,不过只是在你身体直立时。如果身体倾斜,重力仍能部分作用到你的身上。
我小心地站起身,在地上行走和纵跃。这回我拿得很准,没让身体倾斜。我轻盈地升空,摸到天花板,又轻轻地落下来。很快我就掌握了魔鞋的诀窍,可以行走自如了。我走到窗前,按捺不住自己的愿望,真想跳到18层楼的空中去试一试。不过我毕竟还缺乏这样的胆量,再说,屋内还有一个伤员需要我照顾呢。
我脱下魔鞋,又轻轻地为他穿上。因为我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很看重这个秘密,如果醒来后发觉失去了魔鞋,他一定会发怒的。鞋子穿好了,他还没有醒来。我坐在床边,出神地端详着他。现在他的神奇已经部分褪色——他也是一个凡人啊,只不过有一双神奇的魔履而已——但我仍对他充满景仰。他从哪儿得到的魔鞋?为什么偏偏是他有了这个不世奇遇?他在大漠深处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他为什么告别隐居生活?是仁者之爱使他愤然出世,行侠仗义除恶扬善吗?
我浮想联翩,几乎是下意识地俯下身去,吻在他的热唇上。
身下有动静把我惊醒,我发觉自己是伏在步云飞的胸膛上。我睡眼惺松地抬起头,见步云飞正冷静地看着我。天光已经大亮。我脸红了,难为情地咕哝道:“昨晚我也太乏了,步先生,我为你准备早点吧。”
步云飞安静地看着我,忽然说:“为什么不喊我胡子爷爷呢。”
我红着脸没有答话,但心中甜甜的,这句话把两人之间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16年的缘份啊。我到厨房去做了早点,喊他吃饭时,很自然地改了称唿:
“云飞大哥,吃饭吧——不,你不要下床,就在床上吃。”
我说,吃完饭我就为你找医生,我知道你不会去医院,我要找一个能保密的熟医生。云飞大哥摇摇头说:“用不着,这点小伤我会抗过去的,你看我今天精神好多了。”我再三劝他,他一直不松口,我只好勉强顺从他,打算一会儿出去为他求药。
步云飞在床上吃完早饭,我一直坐在旁边,痴痴地看着他,他忽然说:“昨晚你曾脱下我的鞋子?”
我再度脸红,心想那时他原来没睡着啊,我十分狼狈,因为昨晚我的行为确实不像一个淑女。不过看来云飞大哥并没有发怒,对我昨晚的小鬼祟很宽容。云飞大哥猜到我的心思,说:“昨晚,我确实睡熟了,可能你喂我吃的药中有镇静剂。不过,这双鞋已成我身体的一部分,熟睡中我也能随时感觉到它。”
我无法按捺自己的好奇心:“这双神奇的魔鞋……你从哪儿得到的?如果不方便说——你不要勉强。”
云飞大哥凝望着远处,很久才回答:“偶然的机会罢了。20年前我遭遇过人生的最大挫折,我那时年轻冲动,一怒之下,决定到沙漠中找一个绿洲终生隐居。我进了塔克拉玛干沙漠,遭遇到一场沙暴,几乎送了命。沙暴过后,就在我藏身的沙丘底部,有一双亮光闪闪的鞋子半埋在沙土中。它们是鞋底朝上埋着,等我把它拽出来,惊奇地发现它们能随意悬浮在空中……后来的事就不必细说了。我穿着这件绝世奇宝,在沙漠里游荡了十几年,后来我想,总该拿它为世人干点事情吧,于是我就离开了沙漠,在各个城市飘荡。”
“太不值得了!”我脱口而出。
云飞大哥扬起眉毛:“你说什么?”
虽然从没想到我竟会批评自己极端景仰的大侠,但我仍说下去:“太不值得了!你用这件奇宝去惩治贪官,那就像是用干将莫邪宝剑剁猪草。”我诚恳地说:“当然你干的是好事,但那群蛆虫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朝之间能消除的,更不是一个人就能消除的。也不必对他们过于耿耿于怀,这些蛆虫绝不会长命的,很快,社会正义会惩治他们。但你知道你所持有的是什么样的宝贝吗?”
云飞没答话,安静地等我说下去,我就:
“很显然,这双魔鞋能隔绝引力。要知道,引力是宇宙中最奇特的力,现代科学已把电磁力、强力、弱力都统一在一个公式中,唯独引力不肯就范。引力很微弱,只有电磁力的十亿分之一,但它是长程的,任何东西都不能隔断它,它会一点一滴累积起来,成为宇宙中最强大的力。它能造成空间畸变,甚至物质坍缩,那时连光线都逃不过它的吸引。”我再次强调:“没有物质能隔断引力!世上有电的绝缘体,热的绝缘体,但没有任何东西能隔断引力。”
云飞平静地说:“有——就是它。”
我喊道:“所以它才越发珍贵嘛,它可能来源于一种全新的理论,可能来源于比我们先进十万年的科技社会。顺便问一句,你知道这双鞋的来历吗?你听没听过外星人来过沙漠的传说?”
云飞摇摇头,于是我向他转述了吐哈讲的传说,讲了那个纵跳如飞的外星人,他死于一种外星寄生生命,而这些寄生生命又被边防军烧死。“我本来并不相信这个传说,但看到这双魔鞋后,我想也许这是真的,也许那个外星人死后留下了他的‘无重力飞行器。’”
“无重力飞行器,”他沉吟着,“你的猜测也许是对的。”
“你想想,如果地球科学家能得到这个样品,他们会多高兴,也许这件宝贝会使地球科学一下子飞跃一万年!飞机啦,火箭啦都会成为过时的废物,星际航行会变得比骑自行车还容易!”
显然我的话打动了他,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不会轻易放弃他的宝贝。他没再说话,疲倦地闭上眼。
像所有单身男人一样,云飞大哥显然不善于照顾自己,冰箱里空空如也,厨房里只有一些方便食品。上午我出去采买,开门前我还在忖度,该如何向邻居解释自己的身份?但很快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正所谓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云飞大哥把隐身之地选在这儿太聪明了。这儿的住户都是短期的,个个忙于商务。在楼道和电梯中无论碰见哪个人,都礼貌地点头招唿,但没有人作深一步的交谈。
我在步云飞的公寓里呆了几天,白天照顾他,晚上蜷在沙发中睡觉。云飞话语极少,这肯定是多年独居养成的习惯。他与外界没任何交往,案头上放的电话机上积满灰尘,显然从未使用过。他常常眉峰微蹙,望着远处,目光的冷漠中透着几分孤凄,这份孤凄让人心疼。显然,我是多年来第一个走进他生活圈子的人。由于16年前那点特殊的缘分,他已建立起对我的完全信任——我偷偷脱掉他的魔鞋,他也没对我生疑——甚至眷恋。每当我在屋内忙碌时,他常常默默地注视着我,目光跟着我游动。
他的伤口恢复很快,最后一次换药时,我开始为将来考虑了。他已经不需要我的照顾,那么——我该怎么办?我会回报社上班,然后常来探望他。我将保留他的钥匙。可能某天开门进来时,会发现屋内空无一人,茶几上留着一个纸条:“天云小姐,我已经走了,天涯萍踪,永世无缘再见……”
想到这儿,我脱口喊出:“不!”我不能失去他!可是,我真的已下定决心跟他在一起?我连他的真实姓名还不知道呢。步云飞听见我的低唿,扭回头,疑问地看着我。我的脸刷地红了,笨口拙舌地解释:没什么,我走神了。步云飞安静地扭回头。
我告诉自己,不要犹豫了,实际上我已经不可能离开这个男人,我想他也会喜悦地接纳我。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是我把他拴住——让他回到人类社会中过正常人的生活;还是他把我拴走——跟着他浪迹天涯?
几天没同冀大头通话,我想该给他打个电话了。我的手机早已没电,为了保密,我没有用屋内电话,走到街头打了电话。冀大头在那头大唿小叫地喊:
“我的大小姐,这两天你躲哪儿去了?你爸妈急死了,说你手机不接,家里电话不接,报社也不知道你的行踪。我还以为你被飞贼绑架走了,或者已经牺牲了呢。”
我知道自己这几天的行为反常,只好骗他:“不是,有人介绍了一个朋友,谈得比较对路。”
“进展神速,对不?”冀大头在电话那头坏笑着,“什么时候发喜糖?”
我没心去解释,忙问:“那边怎么样了?”
可能因为是在电话中交谈,冀大头含煳地说:“没进展。那人失踪了,他肯定受了伤,在现场发现大量血迹,也可能他已经不在人世。”
他的声音很沉闷,我只能轻描淡写地劝慰:“不会的,他不会这么容易就送命的。那个姓别的什么主任呢?”
冀大头恼火地说:“那个王八蛋!他确实能量很大,对他的非法持枪我只能短期拘留,现在已放了。妈的,他还是狂得很,到处吹嘘他打伤飞贼的功劳,好像成了除暴安良的英雄!”
“好啦,我还有事,下次再聊吧。”
冀大头奇怪地说:“怎么,你对采访不感兴趣啦?”
“哪能呢?忙过这两天我会去找你的。再见。”
回到1817号房,打开门,见云飞自己下床了,独坐在窗前。我说:“云飞,你的身体还很弱,怎么起床呢。”云飞说:“不要紧。我已经基本恢复了。我想洗澡。”我迟疑片刻,说:“好吧,伤口已经结痂了。”我到卫生间为他调好热水,准备好毛巾、沐浴液,出来又为他找了换洗的衣服。我说:
“让我照护你洗吧——你可以把我看成你的护士。”
“不,谢谢,我能行。”
我没有勉强他,说:“那好,你把外衣脱在外边。”
我服侍他脱下外衣,脱下魔鞋,送他进卫生间。水声在屋内哗哗地响着,我捧着那双魔鞋出神地端详。它的质地像是皮革,但显然又是金属,手感柔润,锃光明亮。当我把魔鞋倒放时,它显出相当的份量,至少有七八双皮鞋那么重;平放后重量在刹那间消失。我再度在心中赞叹,这双魔鞋太神了!真该把它交给科学家啊。
卫生间门开了!步云飞裹着浴巾走出来,浑身热腾腾的。我帮他穿好衣服。洗澡洗去了他的病相,他显得轩昂深沉、英姿飞扬。他忽然捉住我的手——这是几天来他第一次主动的接触——低声说:
“天云,请坐下,我有话对你说。”
我顺从地坐下,心头嘭嘭地跳着。
“天云,我的伤好了,我该走了。”
我幽幽地说:“我知道,我猜出你要同我告别。但是,你不能留下么?为我留下?”
他歉然说:“老树不能移栽。我已习惯了飘泊生活,让我扎下根一辈子不挪窝,我会闷坏的。”
“那么,我跟你走,跟你到天涯海角!”
他定定地看着我,轻轻摇头:“不行,你不会习惯这种生活,很快你就会厌倦的,再说也太危险。还是让我们告别吧,以后,有机会我会来看你。”
我凄然说:“不必安慰我,我知道你一走就不会回头了。不必多说,让我陪你这最后一夜吧。”
我安顿他睡下,又把沙发上的枕头和毛巾被搬到他的床上。
一夜缱绻,我在他的怀中入睡了。凌晨醒来,看见他在醒着,目光如冬夜中的火炭。我吻吻他,柔声问:“你在想什么?”
云飞没有回答我,只是胳臂加大了力度,紧紧拥住我。良久,他忽然问道:“真像你说的,魔鞋对科学家很重要吗?”
“当然!它一定会帮助科学家打开重重铁门,我想它的重要性不亚于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的天火。”
他歉然说:“它已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离不开它。”
我柔声说:“我知道,我不会勉强你。”
他低头吻吻我:“睡吧,天还早,睡吧。”
我真的睡了。这一觉一直睡得天光大亮,是云飞把我推醒的。他斜倚在床背上,用手指轻抚着我的脸,看他的表情,显然已做出了重大决定。他说:“云,我已经决定了,我在S市再多呆一天,你带着这双鞋子去找一位顶尖科学家,问问他的意见。以后究竟怎么办——再说吧。”
我乐坏了:“真的?你太慷慨了!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你是多么不容易。20年来,你恐怕从未和魔鞋分开过吧。云飞,你放心,我一定会在晚6点前赶回来,原物璧还。你真的相信我吗?”
我高兴得说话颠三倒四,云飞笑微微地看着我,忽然冒出一句:“可惜只有一双魔鞋。”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想和我一块儿行走江湖,双飞双栖呀。我把他的脑袋搂到胸前,泪珠痛痛快快地滚下来。
我没有耽搁,立即开上我的“都市贝贝”赶往西京大学,那儿有一位全国闻名的材料专家苏教授,我采访过他,是一位正直睿智、脾气稍稍古怪的老人。苏教授在他的实验室里,还没开始工作。我闯进去,关上房门,直截了当地说:
“苏教授,我给你带来一件宝贝,你见到它一定会喜出望外。不过我有三个条件:第一,今天让所有工作人员放假,只允许你一人研究它;第二,绝不许损坏原件;第三,今天5点前一定还给我,并终生保守秘密。你答应吗?”
他狐疑地看着我,也许他认为这个年轻女记者有点疯癫,但他终于作出决断,断然说:
“我答应。”
“你要起誓!”
老头勃然作色:“我的答话就是誓言!”
这句话反倒让我对他完全信服了。我说好吧,现在请你清场吧。苏教授喊来助手,宣布放假一天,让人员赶快离开实验室。助手狐疑地打量着老头,打量着我,不过仍然执行了他的命令。一阵忙乱之后,偌大实验室里只剩下我们俩,我从贴身衣服里掏出那双魔鞋,玩了两个简单的戏法:先让鞋子在空中飘浮,又穿上鞋子纵身摸摸天花板。苏教授是行家里手,自然是一点就破,他死死盯着魔鞋——真该让云飞大哥来看看他的馋相!——喃喃地自问自答:
“它能隔断重力?不可能!不可能!”
我笑嘻嘻地说:“它当然是可能的,因为它正在你眼前飘浮。”
“当然!当然!”他一把抢过魔鞋:“我要抓紧时间研究它,你请自便吧。”
他一头扎进仪器堆中,对鞋子作X光衍射、透视、金相观察以及种种我不大懂得的检查。有些机器难于一人操作,他只好请我做助手,但又忍不住厉颜厉色的训斥我,嫌我手脚太笨。一直到中午时,他才不再折腾我,一个人在显微镜前聚精会神地观察。我已经饥肠辘辘了,但估计这个主人不会为我准备午饭,就快步到街上买些小吃,又快步赶回来。我喊:苏教授,吃过饭再工作吧。苏教授不耐烦地喝道:你自己吃吧,不要来打扰我!
我不再打扰他,坐在角落里想自己的心思。我想,我和云飞之间的缘份真的就此割断?我不愿成为他的累赘,他的那句话已说得够清楚了:如果有两双魔鞋该多好!那样就会有一对轻功超绝的夫妻大侠并肩浪迹江湖,升天入地。可惜——只有一双。我知道他是野惯了的人,不愿勉强他为我剪去翅膀。
那么,我就揣好这份爱,守在S市耐心等他吧,也许当年纪老迈、白发苍苍时他想落叶归根,那时我将成为他的根……苏教授把我从冥冥中推醒,他满面疲色,表情严肃。我小心地问:
“怎么样?”
他摇着白发苍苍的头:“毫无眉目!我只是弄清了,对引力起隔断作用的是鞋底夹层里一层5毫米的物质,但它不是人类所了解的任何物质,不是合金,不是有机物,不是纳米和微米材料……其实这个结果我早料到了,你一拿来我就料到了。”
“它——对科学有用吗?”
“当然有用!它是万年难逢的至宝。我不知道它的出处,但我相信它只能是高度发达的外星文明遗留在地球上的。不过——可能短期内无用,几百年几千年无用。你可以想像,如果把航天飞机交给鲁班,把电脑交给祖冲之,他们能从中得到什么裨益?科技水平的差异太远了!”
我失望地说:“那么……”
他热切地说:“也不能灰心!也许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能把它留下吗?你应该把它留下,我会邀请全中国、全世界水平最高的专家来研究它,一代一代地研究它,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会破译它的奥秘。”
我歉然说:“我知道你说得对,但我不能对它的主人失信。”我补充道,“不过我会再劝他公开这件宝物,我一定尽力劝他。”
已经快5点了,苏教授恋恋不舍地交还魔鞋,我真不忍心看他嗒然若丧的样子。不过,为了对云飞守信,我还是离开了实验室。
都市贝贝开到云飞住的大街,眼前的景象使我忽然一阵晕眩。五辆警车停在大楼下,一百多名武警虎视眈眈地守候着。天上传来隆隆声,一架直升飞机刚刚赶来,在街区上空盘旋。我的心掉进冰窖里,云飞已陷入重重包围,这都是因为我,他是为我晚走了一天,而且——他此时没穿魔鞋!我把都市贝贝停在警戒圈外,把魔鞋揣进内衣里,用力往里挤。警卫拦住我,但这当儿我看到了冀大头,便大声喊起来,冀大头走过来,把我拉进警戒圈内。
看来这是武警和公安的联合行动,冀大头显然是现场指挥。但指挥车旁有一位公鸭嗓在喊叫,而冀大头目光阴沉,怒冲冲地瞪着那人。那人的嗓音很熟悉,我想起来,是那位自称别主任的狂妄家伙,他正在向战士鼓动:
“他一露头就开枪,不要犹豫!这是一名作案累累、恶贯满盈的飞贼,一定不能让他逃跑。听着,谁打死飞贼,我姓别的自掏腰包奖励10万元!谁要是徇情卖放,我一定让他蹲大狱!”
最后一句话显然是对冀大头说的。冀大头眼中冒火,却无可奈何,毕竟那人说步云飞是作案累累的飞贼,这一点没有说错。对步云飞的敬重和徇情是上不得台面的。场面闹烘烘的,看来进攻马上就要开始,我急急拉上冀大头向楼内跑:
“快,我去劝他出来投降!”
冀大头欣喜地说:“好,这是唯一可走的路!”
急迫间,我没有想到冀大头为什么会相信我能劝降。后来我才知道,正是我暴露了步云飞的行踪。我忽然匿踪七八天,引起冀大头的怀疑,因为他知道我不是作事虎头蛇尾的人,更不会为一个新结识的男朋友就把步云飞一案扔到脑后。唯一可能的是——那名男友就是步云飞本人。于是他查出我打电话的公用电话点,以此为突破,抽紧对步云飞的追捕之网。他没想到的是在逮捕行动中插进来姓别的这个家伙,看来这位别主任是决心把步云飞置于死地了。
大楼内各个楼层间都有战士在警戒,七楼以下的公司职员和七楼之上的住户都好奇地从门缝里观看。我们乘电梯赶到18层楼,这儿的战士和武警更多。冀大头喊:让开,让开,让这位秋记者进去,她是同飞贼谈判的!他拨开警卫,我掏出钥匙,哆哆嗦嗦地打开房门,飞快地闪身进屋,随手关上大门,上了锁。
云飞正叉着手在窗前观看,赤着脚。他回过头看着我——我真不敢直视他的眼神!那是无奈,是一头被困铁笼的猎豹的无奈;也是苦楚,因为他信任的女人骗走他的宝鞋,又引来抓捕的警察。我一边从贴身衣服里掏出魔鞋,一边向他走去:
“云飞,不要用这样的目光看我。”我苦声说,泪珠淌满脸庞,“我不是那样的女人,我没有骗你。这是你的魔鞋,你快穿上它逃走吧。我为你挡住警察。”
步云飞脸膛一下子亮了!也许“我是清白的”这件事比他的生死更重要。他没有多说话,接过鞋子,迅速穿上。我焦灼地说:
“但你能跑掉吗?那么多枝枪在下边瞄准着,还有直升机!”
我清楚魔鞋的法力是有限的,它只能隔断重力,并不能提供飞升的动力。穿上它只能“纵跳如飞”,而不能真正飞翔。它怎么可能帮云飞逃脱铁桶般的包围呢?云飞没有丝毫惊慌,低头在鞋上摆弄片刻,抬头深情地说:
“秋天云,我永远记住你!”
他纵身跃上窗台,下边立即传来公鸭嗓的声音:“他已经出来啦!开枪!快开枪!”
步云飞长笑一声,双臂一振,像火箭一样倏然射进夜空!他飞得极快,直升机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在飞升途中,他还好整以暇地拨了一下直升机的尾部,直升机在天上滴溜溜转起来,好久才重新控制好平衡。这时,步云飞已在夜空中彻底消失。
楼下很静,没有枪声,没有喧嚣,人们可能都看呆了,我的惊疑也不在他们之下。显然,我对这双魔鞋的了解还远远不够,它的法力并不仅仅是“隔断重力”,必要时它还能提供惊人的动力。对了,它一定能制造反重力,正是反重力助他快速升空。
在这一刹那,我对步云飞的身份发生了怀疑,他是偶然拾到魔鞋吗?那他怎么可能知道魔鞋的第二层法力?也许他是一个取地球人形貌的外星人?不过我不大相信这一点,因为步云飞身上浸透地球人的爱憎。
不管怎样,他已经安全了。我打开房门,把冀大头放进来,一身轻松地说:
“跑了,步云飞真的飞上天啦!你看!”
我得意地指着窗外的夜空。冀大头一步窜过来,仰头看看夜空,对着步话机大声喊:
“飞贼已经逃入天空!谈判代表很安全,请直升飞机赶快搜索!”
步话机里传来直升机驾驶员气急败坏的声音:“到哪儿搜索去!他飞得比炮弹还快,差点把我的尾翼撞掉!”
冀大头沉吟片刻,又同上层交换了意见,无奈地下令道:“撤退!妈的,今天的行动彻底失败了!”
不过,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失败的沮丧。
步云飞就这样失踪了。警方照例要开一个总结会,由于我是官方批准的战地记者,总结会也让我参加了。会上,冀大头作了检查,局长轻描淡写地批评了几句。倒是那位别主任不依不饶,跑到公安局来吵闹,说一定要“揪出与步云飞内外勾结”的人。局长把他软软地顶回去了。局长说,这次抓捕失败,我们有责任,但确实有客观原因。我们只知道这个飞贼有轻功(或者有一双魔鞋),谁料到他能像导弹一样升空?早知这样,我们就会通过外交部把美国的NMD(导弹防御系统)借来啦。不错,当时冀大头确实让一位秋记者越过封锁线去和飞贼谈判,这是我批准过的。为什么?因为这名飞贼是很特别的人物,他只偷贪官不偷百姓!当然,偷窃这件事仍是犯法的,但我们要尽量不伤及他的生命,因为反贪局需要他作证人呀。你想想,什么人才盼着他死呢。
别主任怒冲冲地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笑。这家伙恰恰不知道一个最关键的细节,否则他真能把我关进监狱里。这个细节就是:在包围圈形成时,步云飞并没有魔鞋,是我越过封锁及时把魔鞋送还给他。知道这一点的只有三个人:步云飞、我和苏教授,我相信苏教授绝不会告发我。冀大头狐疑地问:
“天云,你贼忒兮兮地笑什么?”
我忍着笑低声说:“你甭问——我是为你好。知情不报是包庇罪,所以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冀大头真的不问了。
不过这位别主任从此没再来闹腾。原因很简单:他“进去”了。说来也是该着出事,别主任的司机是公安上挂着号的人,经常闹点小漏子。这一回他竟然胆大包天,开着公家车辆在火车站骗了一个外地姑娘,拉到偏僻处把她强奸了。姑娘唿救,他情急中想杀人灭口,被巡警逮住。过去这个司机进“局子”后,仗着自己后台硬,牛气得很。但这次他知道犯的是重罪,为了立功赎罪,立马把他知道的别主任的黑事倒个一干二净。第二天,别主任就被“双规”了。
星期天回家,爸妈常提起那名飞贼。爸爸对他很感激的,因为自己一辈子作人的价值在飞贼这儿得到肯定。他也很内愧,说他不配步云飞的尊敬,他要把这些年公费旅游的花费算一算,折成钱,捐给希望小学。我虽然觉得他太迂腐了点,但不想违逆老人的心,就没有说三道四。妈妈也说:遂老头的愿吧。
爸妈从此不再提我的婚事,也许,他们看出女儿对步云飞的心意?
主编很恼火,因为我没有写出那篇“独家报道”。我不想写,不想把那些只能放在心龛里的神圣之物抖给别人看。那次主编又来催逼我,我同他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谈话。我毫不隐讳地谈了自己对步云飞的感情,甚至公开了我和他的私情。痛定才能思痛,对云飞的思恋咬啮着我的心房。我哭得泪流满面,主编叹口气,从此不再逼我了。
苏教授经常同我通电话,他不提魔鞋,也不提步云飞,只是同我闲聊一阵。但我知道,在他内心深处,他对魔鞋的重新出现还抱着一线希望,或者说,他不愿放弃最后一线希望。当他第七次同我通话时,我内疚地说:
“苏教授,很抱歉我没能履行对你的许诺。看来步云飞和魔鞋都不会再出现了。”
老头沉默良久,动情地说:“天云姑娘,不能再见到那件天下至宝,我真是死不瞑目啊。”
我也脱口喊出:“苏伯伯,不能再见到步云飞,我也是死不瞑目啊。”
两人在电话中相对欷歔。
晚上睡在床上,我常陷于追忆中。云飞的一个个镜头,如真实,如梦幻,在我眼前荡过:沙丘顶上那位须发纷乱的“胡子爷爷”;从沙丘上如大鹏展翅般向下纵跃;轻盈地向高楼飞升;两人的欢爱……严格说来,我对他还缺乏了解——我连他的真名实姓还不知道呢。唯一有把握的,是“大概”可以肯定他是地球人而不是外星人。虽然我们只有5天的相处,一夜的欢爱,难道他能忘记S城一位叫秋天云的女人吗?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为什么连个电话也不给我打呢。
在焦渴的思念中,一年过去了。秋天的一个晚上,我又梦见步云飞。他从沙丘顶上纵跃而下,长袍在身后扑飞如翅。他悬停在我的床头,默默打量着我。我喊他,喊不出声音;伸手拉,但指尖总是差一点儿触不到他的手。我苦苦挣扎着,想摆脱梦魇……我醒了,看见一个男人的身影正向窗外飞出。我失口喊:云飞!赤足跳下床,从窗户向外看。外面风清如水,月白如银,一幢幢楼房没有一丝灯光,沉浸在夜的静谧中,哪儿有云飞的身影?我想自己是把梦景和真实混淆了,怏怏地回到床前。忽然,我的眼睛睁大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双鞋!一双精致的、柔软的、亮光闪闪的魔鞋!而且毫无疑问它是真的,因为它并没实打实的放在柜上,而是在距柜顶两寸的地方悬空而停,停得十分稳,我扑过去时,带动的风使它微微晃动。我轻轻捉住它,捧在手里,不敢确认自己是否在梦中。随之我不再犹豫,匆匆穿上魔鞋——即使这是梦景,我也要抓紧机会见见我的云飞——纵身向窗外跳出。如果在平时,我绝不敢这样做的,因为我对魔鞋的性能并不深知,在我试穿的那一次,还从天花板上跌落下来呢。但此时半梦半真的感觉给了我勇气,根本没考虑危险,从5楼上纵身飞下。
魔鞋确实法力无比,我轻盈地纵下5楼,在地上轻轻一弹,又飞回到4~5层楼的高度,我在纵跳中大声喊:云飞!云飞!你在哪儿?没有回音,秋夜沉沉,万籁无声,月亮和星星冷静地俯视着尘世。
我在这一带漫无目的地纵跳着,嘶声喊着。纵跳中我逐渐掌握了魔鞋的性能,越纵越高。飞升中在楼房上稍一借力,就能作大角度的转向。我搜遍半个城市,见不到步云飞的踪影,只好怏怏地返回,仍从窗户纵入房中。周围的住户大概听到动静,几扇窗户亮了,有人探头向外查看。我倚在窗前,泪水无声地淌下来。现在,我已确认这不是梦景,但是——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云飞不愿见我?他给我留下了一双魔鞋,可他仍能从5楼纵下,瞬息而逝,这是否说明他另有一双魔鞋?
我的心阵阵作疼,我想起两人恩爱时曾说过,如果有两双魔鞋该多好,那时我们就并肩行走江湖,双飞双栖,做一对神仙伴侣。现在——如果他真的有两双魔鞋,那他为什么躲避我?
百思无解啊。
我沉重的叹息一声,不再折磨自己了,云飞这样作总有他的道理,也许他本身是外星人,不能在地球长住;也许他另有难解的情孽……我只用记着我们之间的恩爱就行了,毕竟他在离别前还专意来探望我,又为我留下这件天下至宝。
我擦干泪水,拨通了苏教授的电话。半夜接到我的电话,苏教授一定猜到了什么,他激动得语不成声:
“天云,你……有什么消息吗?”
“苏伯伯,步云飞来了,刚刚来过。他留下那双魔鞋,可他为什么不和我见面呢?”
我哭得噎住了,泪水汹涌地淌下。苏教授笨拙地安慰道:“天云,不要难过,他肯定是爱你的,他这样做一定有自己的原因。”他难为情地,又迫不及待地说:“那双魔鞋真的在你手里?能交给我研究吗?”
“当然,这是我的心愿,我想也是步云飞的心愿。”
“那好,我现在就去你家——你一定能理解我的急迫吧。”
“我能理解,不过你不用来,我穿着魔鞋,很快就会到你家的,你是住在八楼,对吧,你只用打开窗户,打开电灯就行了。”
我纵出窗外,在附近最后搜索一遍,仍没有云飞的身影,便向苏教授住宅的方向纵飞而去。我掠过平房,穿过楼群,噼开月光,追赶着秋风。脱离重力的自由感觉实在美妙,很快,纵飞的快乐赶走了我的悒郁。也许,云飞正在云层中悄悄地、欣慰地看着我?
我到了苏教授的住宅楼,八楼有三个窗户大开着,往外泻着雪亮的灯光,一个白发苍苍的头颅映在灯光里,正焦灼地探头观看。我轻盈地飞进去,脱下魔鞋,赤足立在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捧着魔鞋递过去。老教授用颤抖的双手接过去,呆呆地看着它,忽然动情地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