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狂人之死》全文

在庆祝我获得2100年龚古尔文学奖的酒会上,我意外地看到大学时代的恋人。

祝贺的人流退潮后,露出了一块粗犷的礁石。他仍是那样不修边幅,一头乱发桀骜不驯,端着高脚酒杯倚在柜台上,漠然看着众人。与我的目光交遇时,他咧嘴一笑,朝我举一举酒杯。

一霎时万千思绪涌上心头……我走过去低声说:“是你。”

他又咧嘴一笑,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我微笑道:“谢谢你能来。”

十年未见,他的前额已刻上皱纹,头发也开始过早的谢顶,不过目光之聪睿丝毫未减当年。他说:“我早料到这一天了。你有足够的才华,又有足够的虚荣心,逃不脱世俗虚名的诱惑。”

这就是他的见面辞,我冷冷的说:“谢谢0这是我今晚听到的最好的贺词。”

他浑似未闻,心不在焉地扫视众人,酒会的客人俱是社会名流、各界精英,他们正冷淡地注视着这位显然不属于他们圈子的陌生人。他则乜斜着眼睛,抱以居高临下的冷笑。良久他才回头,淡然笑道:

“我其实是在嘲笑我自己,你知道我为什麽来这儿?并不是为了你的劳什子文学奖。十年来我呕心沥血,总算搞出一样小东西。这就迫不及待,想在旧情人面前炫耀一番。”

我瞪着他,他笑着,平静而懒散。这正是他的习惯,在每个重大发现之前,他都会目光迷乱,如痴如狂,灵魂游荡在躯体之外,直到取得大突破才复归平静,我略为沉吟,问道:“那东西在那儿?”

“在我山中寓所里,三小时的飞机路程。”

我断然道:“好,我们现在就去。”

我向众人匆匆告别,随他走出酒店,把众人的惊愕和不满抛在身后。

他叫胡狼,一个怪极了的名字。正像我叫白王雷,丝毫不带淑女的雅趣。在大学我们几乎成为夫妻,是生物和文学的联姻。事后回想起来,也许我在学生时代还不能区别崇拜和爱情吧。

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世纪性的天才,光芒四射,足以使一个自诩为才女的人也倾慕不已。但不幸的是,天才总有一些怪癖,他常常随口甩出几句无君无父的怪论,其尖刻令人心悸。

比如他说:“靓女俊男与脓血枯骨的区别,只是原子堆砌的外部形态不同。”

以后每当对镜欣赏自己的如花娇颜时,我都会想起这句该死的话。他又说:“人类对残疾人和老人讲人道,只是因为有多余的社会财富可以养活一些废品,如果万一人类又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那么第一批敢把‘人道’抛弃的人才能生存。”

我难以驳倒他。也许他的话代表着残忍的自然法则,但这种残忍使我心头滴血。

我们最终分手了,为了类似的原因。

好象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在他的博士宿舍里,一阵耳鬓厮磨后陷入情热中,两人拥抱接吻、浑身战栗……忽然他推开我,点上一根烟,冷淡的说:“这一大堆可笑的忙乱动作,都是他妈的荷尔蒙在作怪。”

……

很久我才捂住滴血的伤口。我扣好衣服,理理头发,冷冷地说:“你的深刻思想,实际上不过是神经活性物质的电化学反应,与狗见盘子流口水的过程并无本质区别,我想我们可以说再见了。”

在那以后我就离开学校,从此两人没有再见面。但我却难以忘怀他。我把初恋交给了这么一个怪才,他的才华像岩浆一样狂暴,一旦喷发,极有可能摧毁自己,又摧毁了世界。

十年来我一直孤身一人,带着几许恐惧,默然等待着天边的惊雷,直到今天。

他的住室在山中,十分简朴,似乎不属于21世纪。屋中冷落萧条,处处留着单身汉的痕迹。只有两只雪白的一模一样的波斯猫在我们身边撒欢,为这间僧舍增添了一份生趣。我一左一右抱起小猫逗弄着,不动声色地问:“你是没结婚,还是妻子不愿住在这儿受苦?”

“婚姻是男人的地狱。”他随口念道,目光犀利地看着我,“我还未下地狱,因此你还有机会掳获一个战利品。”

我冷冷地反唇相讥:“蒙你的教诲,我已完全摆脱那可恶的荷尔蒙了,再说,我来这儿也不是谈婚论嫁。言归正传吧,你的机器在那儿?”

他领我走进屋后的一个岩洞内,洞内光怪陆离,银光闪烁,像是走进科幻世界。那件“小东西”蹲伏在深处,像一头天外巨兽,各种气液电管路和仿生物构件密密麻麻,令人眩晕。只有控制板倒十分简洁,一块高清晰度大屏幕,一个按钮,一排红绿指示灯,控制板旁是一个类似太空舱的密封门。胡狼看着它,目光中又渐露狂热。

“就是这个小东西,至于它的原理和功能……你知道我不大相信女人的智力,即使是女人中的佼佼者,”他可憎地讪笑着,“所以,我还是从ABC的启蒙教育开始。”

他取出一张宣纸,塞进电脑的扫描器中。

“这是二百年前齐白石先生的名画,你暂时不要知道它的内容。我把它扫描进计算机,投射进方格坐标中,再逐步放大,你看。”

屏幕异常清晰,逐渐闪出一排排方格。直到方格中添有黑色时,胡狼使画面暂停,他递过来一张桌面大的方格坐标纸,一只毛笔,说道:“请你照屏幕中方格坐标的样子,把纸上相应的方格涂黑。”

虽然莫名其妙,我还是照吩咐做了。这项工作很简单,因为屏幕上和纸上的方格都有一一对应的数字。每涂完一行,胡狼就把纸卷起,不让我得窥全貌。

涂完后他问我:“你知道你画的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胡狼说:“这一点很重要,请你记住:你摹画了一件东西,但并不知道画的是什么。”

随即他把我的作品扫描进电脑,又缩为明信片大小,在屏幕上显示出来。我惊愕地看到,我描出一只生动的虾子,虾趣盎然,虾须灵活,似乎可看到虾须搅起的涟漪。

他笑道:“一幅杰作,丝毫不亚于齐白石老人。”他抽出齐白石的原作给我,二者确实毫无差别。“但是,齐白石是艺术创造,你的画只是简单的复制。”他两眼炯炯发光,停顿片刻。“下面的过程我想你的智力已经能够理解了。人们可以用一维的扫描复制二维的画面,自然可以用二维扫描复制三维的物体。假如更进一步能做到以下两点:

“1、有一个精确的粒子级的扫描器,可以精确探知某物体是由那些原子及其它微粒堆砌而成;

“2、一个使用毫微技术的装置,可以按照前者的指令准确地逐个原子去复制原件。

“那么我们就可以复制任何物体,任何植物动物——包括人。”

他有意静默片刻,不无得意地观察我的表情。我确实被惊呆了,对这个骇人的发明,心中本能地震荡着一种深沉的恐惧。

胡狼笑道:“很简单,是吗?其实任何法则和原理都是简单的,我只不过是一个工匠,摸索出一套高效的工艺而已。这套工艺的关键是多切面同步堆砌毫微技术。要知道,从二十世纪末,毫微技术就已经起步,那时的科学家们已能用扫描隧道显微镜去推动原子,堆砌成英文字母——当然比起我的机器来,那些成绩不置一哂。毫微技术发展到2100年,已有了长足的进展,在我手里又跨了一大步,超前时代至少一二百年,它的水平已足以胜任这项工作了。”

我从震惊中复苏,问道:“它也能复制生物?”

胡狼大笑道:“难道你没有看到两只小猫吗?丽丝过来!”

两只波斯猫应声跑来,跳上跳下地撒欢,的确,它们长得一模一样!

我迷茫地重复发问:“你能复制人?”

胡狼很为我的低能摇头:“当然能!只须走进机器的密封门,半小时后就会走出两个完全相同的人。”

“你能复制他的思想?你已经了解智力活动的全部奥秘?”

胡狼讪笑道:“看来我对你的智力并未低估。我不是已经告诉你吗,我并不需要知道我在画什么,只需保证我的复制不失真。要知道,任何思维活动都有相应的物质变化。二十世纪的科学家就已经知道,把识路蜜蜂脑中的蘑菇体取出,注入不识路蜜蜂的脑血淋巴中,后者也能识路。这表明,记忆在蜜蜂的神经系统中有相应的物质体现。这是十分奥妙的东西,也许人类十万年后才能掌握。幸好,我不需要了解详细过程,只需要精确的复制,仅此而已。一旦复制完成,复制人自然而然就具有原件在那一瞬间的全部思想和知识。

“这些噼头盖脑而来的新概念使我头晕目眩,”胡狼尽可能耐心地讲下去;“还有一条完全不同的路,你知道人类已经用基因工程复制了不少生物,至于复制人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一种生物方法,自然便捷得多容易得多。而我用的可以说是机械方法,自然要笨拙得多。但前者只能重复一个生命过程,比如说它复制的爱因斯坦也得重复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由于后天的差异,等爱因斯坦第二成人时,他已与爱因斯坦第一大相径庭了,而我却能复制一个完全不失真的成熟的天才。如果世上有一千个爱因斯坦或胡狼,世界该是什么景象!”

他的表情狂热,而我则恐惧地注视着机器的入口,那似乎是天外怪兽的血口利齿,我悲哀地问:“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在毁灭人类,你把神圣的人类变成一个个工件,你会完全毁掉人类的伦理道德,毁掉初恋的神秘,对死亡的恐惧,毁掉一切美好的感情。”

他不耐烦地说:“文人的多愁善感!即使没有我,迟早也会有人把这个玩艺搞出来,最多不过推迟一二百年。如果它会毁灭人类,那只能由此推断出一点——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本来就会走向死亡。”

我驳不倒他,我在他犀利的思想面前无能为力。我痛恨地说:“你是否能费心考虑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假如一个傻女人始终摆脱不了荷尔蒙的控制,十年来仍在痴恋一个疯子,可是突然间她面前冒出一千个胡狼,她该怎么办?”

胡狼稍一楞,随即笑道:“很好解决,再复制九百九十九个白王雷就行了,连她们的爱情也会复制得一模一样。”

我绝望地叹息一声,知道这个疯子已不可理喻。我掉头出洞,径直走向我的直升机。

回到京城我就紧急约见总统,我不能让这个科学狂人毁灭人类,毁灭造物主亿万年的杰作。

我毫不怀疑我能说服总统采取紧急行动。总统已执政八年,精明干练,深孚众望,已经有报纸把他称为“百年一遇的天才”。我想他不会喜欢这么难得的天才在三十分钟内孵出一群吧。

总统在书房里会见了我,微笑着寒暄:“记得那位哲人说过,美貌和天才不能并存。看到你,我才意识到这句话的荒谬。”

我疲倦地说:“关于我的美貌等闲暇时再谈吧,现在我要谈一件关乎人类存亡的大事。”

我简捷地叙述了事情的经过。虽然这不啻是天方夜谭,总统还是敏锐地意识到危险,他唤来国务秘书吩咐道:“立即通知议院成员进行非常表决,增加一项法律条文:任何复制人的活动均为重罪,对犯罪者不得不恢复死刑。”

我低声请求:“请给我一天时间好吗?我想尽力说服他。”

总统同情地看着我:“好吧,反正法律生效也要一天之后。”

“这一天之内请不要打搅他,好吗?”

总统爽快地答应:“好吧,一天内不采取任何行动,但一天后你必须离开那儿。”

等我匆匆赶到,那里已经人去室空,桌上留有一封信:

白小姐:

我知道你回去要干什么,没人比我更了解你那可笑的历史使命感。新增的那条法律条文已被我截获,我不会去和法律硬碰,但任何人也不能使我服输。

请转告总统阁下,即使我要复制天才,他也是排在500名之后,大可不必着急。

顺便说一声,我似乎还爱着你,那可恶而顽固的荷尔蒙!

胡狼匆草

胡狼就这样消失了,象滴在火炉上的一滴水。

总统又约见我,我气急败坏地对他大叫大嚷:“你为什么违背诺言?你为什么在我到达之前就派人监视他?要不是你们惊动他,也许他不会逃走的!”

总统冷冷地说:“这样一件关乎人类命运的大事,你想我会为一个傻女人的爱情去冒险吗?”

我反唇相讥:“你不愿冒险,他却从你们眼皮下溜走了,从十几台仪器的监视下消失了!”

总统沉默了,半晌他由衷地承认:“我不知道他是如何逃走的,真是一个鬼才。我们在全世界彻底搜索过,也毫无线索。你大概是他同人类社会之间的唯一纽带了,我想他很可能与你恢复联系。为了人类,我恳求你及时通知我。”

我喃喃地说:“通知你们逮捕他,绞死他?”

总统的目光毫不退缩,答道:“是。”

我以手扶额,半晌才疲倦地答应:“好吧,我知道自己的责任。”

两年过去了,胡狼杳如黄鹤。

两只波斯猫已经长大,每日绕膝撒欢,它们仍极为相象,但我已能分辨“丽丝A”和“丽丝B”了,我想是两年的后天环境使它们产生了差异。

夜深人静,我会抚摩着自己仍然光滑如缎的皮肤和依然紧挺的乳胸,痴痴地冥想。那个男人现在在那儿?他会不会走到与人类为敌的地步?

在我心目中,他几乎已是个疯子,但奇怪的是,这个疯子仍有强大的磁力,使我一直不能忘怀。直到某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

听到电话中熟悉的声音,我立即摒住气息。是他!他的语调仍然懒散、冷嘲,带着男性的磁力。

“白小姐,听出我的声音了吗?我是教你画虾戏图的人。这会儿我在……”

这当口儿我完全忘了对总统的承诺,急急打断他:“不要说出你的地址,有监听!”

对方竟哈哈大笑:“多谢白小姐关心。不过我说过我不会同法律作对,我不用怕任何人。请你来吧,我还要让你看一样新玩意儿,丝毫不违犯法律的东西。”

他详细地讲述了地址,我没有耽搁一秒钟,立即跨进我的专机。

胡狼手持一束洁白的素馨花在门口迎接,竟然颇有绅士风度。在他身后,仍然蹲伏着那个庞然大物,红绿灯狡猾地眨着眼睛。我的喜悦立即被愤恨取代,这个偏执狂,难道他真要毁掉自己毁掉世界才甘心吗?

胡狼笑嘻嘻地看着我:“我说过我不会服输的。”他不无得意地炫耀:“我也说过我不会违犯法律,请看这台新玩意吧。”

他领着我介绍:“这个机器几乎同原来完全相同,只是多了个出口,喏,就在隔壁。当然,出口也可放在万里之外,甚至太空。任何一件物体,包括人,只要走进入口,经过几分钟的扫描后,原件就会气化消失。在出口处,在同一时刻,会推出一个完全雷同的复制品。”他笑道:“你看,这不是人体复制机,而是物质传真机,它对开发太空有着无比的重要性。我想为了这项发明,总统肯定会赏我一枚一吨重的勋章。”

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但旋即担心地问:“可靠吗?是否万无一失?”

胡狼微微一笑,似乎不屑置辩。“当场实验。”他说,然后打开入口坦然走进去,回头交代道:“十分钟后到出口等我。”便轻轻拉上门。

一道门把我们隔绝成两个世界,我急忙跑到隔壁,那儿是一道同样的密封门。我看着屏幕旁的红绿灯闪烁不停,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十分钟对我真是世上最漫长的苦刑。他会不会在传送过程中消失,一去不回?会不会在传真过程中失真,变成四个脑袋八只蹄子的怪物?……红绿灯的闪烁逐渐减慢,变得井然有序,终于全部熄灭,密封门缓缓打开,那个熟悉的胡狼从门里笑着走出来。

我扑过去,倒在他怀里啜泣,他用手轻轻捋着我的柔发。我抬起泪眼看,他脸上(难得地)不再有冷嘲,甚至低下头轻轻送我一吻。我浑身发软,闭上眼睛。

忽然身后有开门声,我睁开眼睛,看见隔壁走过来一个人。

又一个胡狼!

我目瞪口呆。从这一刹那起,我就被悲哀和恐惧吞没,也预见到我和胡狼的悲剧。第一个胡狼(称他为胡狼B吧)对我笑道:“忘了告诉你,入口处有一个秘密按钮,只要启动它,原件就不再气化掉,这是为保存特别珍贵的真迹时才用的,我之错就错在象其他庸人一样未能免俗,对自己的肉体过分钟爱——毕竟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奇才啊。所以,在我被传真过来时,原件也没舍得毁掉。”

第二个胡狼(胡狼A)也笑道:“他说得对。我在被传真过去时,舍不得毁掉自己,鬼使神差地按了按钮,其实当时设计这项功能,恐怕在下意识中就有这个打算,只是没有明朗化罢了。”

二人并肩而立,一模一样,连额边的皱纹、衣裳的摆角、头发的长短都完全相同,他们的脸上也都挂着同样玩世不恭的、没心没肝的微笑。我沉痛地盯着他俩,想痛骂,喉咙却哽住了。

未等我作出反应,外面忽然传来麦克风的唿喊:“白小姐,我们已包围了这个房间,请劝说胡狼先生赶快投降,否则我们马上开始攻击!”

竟然是总统的声音!我发疯般跑出来,嘶声喊道;“总统阁下,请给我30分钟!我一定劝他投降!”

总统沉默片刻,冷淡地说:“好吧,只给30分钟。请你劝他不要妄想逃走了,我已经用最先进的仪器和武器把这儿完全封闭。30分钟后,请你离开房间,我不愿因杀死一个女人而后悔。”

两个胡狼仍是平静而略带嘲讽地看着我,倒颇有些视死如归的气概。看着他们,我忽然泪如泉涌!

“胡狼,你不是说你不会违犯法律吗?现在你已是罪犯了,你复制了自己,等着你的是绞刑架。你,或者说你们想怎么办呢?”

两个胡狼苦笑一声,不无懊悔地说:“只怪我(我)没有在月球或火星上预设一个逃逸出口,否则任何仪器也奈何不了我。”

我忽然想起一个念头,急急说道:“有办法了,你们两个一个是罪犯,一个是受害者。我要做你们的律师,无论如何要救出一个。”

胡狼A笑道:“自然我是罪犯,是我按下按钮,把原件保存下来。”

胡狼B说道:“我是罪犯,按照传真前的约定,从出口里出来的才是胡狼。我又在入口处保存了原件。”

我被当头一棍击晕了。他们的话不错,恐怕大法官也难以判断谁是罪犯谁是受害者。唯一可靠的解决办法是:统统绞死。

我泪眼四顾,绝望中一把撕开上衣,露出肩头,用力过猛,连乳胸也露出来,我切齿道:“看看把,这皮肤依然光滑细腻,乳房依然坚挺,我永远不想知道它的组成是什么元素,什么DNA结构,什么荷尔蒙。造物主既然造出我,我就按造物主的意愿去活,去爱。我渴望一个男人的爱抚,渴望生它一打娇憨的小宝宝,吊在奶头上吮吸。可这一切被你破坏了!你的科学狂想毁灭了一切美好的东西!”我一屁股坐下,伤心欲绝。“好吧,让我们死在一块儿吧。”

两个胡狼忽然都向我走过来,甚至想伸手抚摸我裸露的肩头。但两人又对望一眼,不好意思地缩回手,大概他们不想当着外人(?)干那些“可笑的忙乱动作”。

胡狼A迟疑说:“其实办法不是没有。”

胡狼B几乎同时说:“有一个办法可以走出困境。”

我抬起泪眼看着他们,并不抱什么希望。

胡狼A笑道:“办法很简单,十分钟就能实现。”

胡狼B也笑道:“只需对机器做一个小改动,十分钟就够了。”

我急急地问:“是什么办法?”

胡狼A和胡狼B已开始动手,边干边说:“只需对程序稍加调整,入口处就能对两个人同步扫描,对两个相同的人。扫描过后,在出口处依然传真出一个人,相当于我们合二为一了。”

我跳起来,急急地问:“办法可靠吗?如果你俩不完全相同呢?”

两个胡狼傲然道:“你大可相信我(我)的技术。在刚才,传真刚刚完成的瞬间,两人肯定是完全相同的。现在最多不过某些原子有了一些动态变化,这些细微差别机器会自动处理的。”

调整工作很快完成了,忽然二人同时把目光盯向那束素馨花,他们一定是想捧着一束鲜花走出出口,可惜只有一束。两人也同时想出办法,他们先把花束送进入口,启动传真机,几分钟后,他们从出口捧回一束复制的花。在这当口儿,他们竟有闲心干这些不急之务,我急死了,连声催他们赶快进去。二人笑着与我告别,我坚决地说:“进去先把那个秘密按钮拆除。我可不想看见三个胡狼。”

两个胡狼笑道:“已经拆除了。不过你得答应,等胡狼从出口走出来时,你要应允他的求婚——看来我(我)到底摆脱不了可恶的荷尔蒙。”他们自嘲地说。

我含泪笑了:“我答应,即使结婚对于女人来说也是地狱。”

密封门无声无息地关闭,把两人隔绝在门内。

我走到出口坐等,心中既有初恋少女般的焦灼,又有不能排解的恐惧。

但愿我的真情能感化这个科学狂人。

我沉浸在冥想中,忘了时间,下意识中忽然感到红绿灯的闪烁带着几丝诡秘和阴险。我定睛看去,红绿灯越闪越快,渐趋疯狂。忽然一道闪电击中我的意识,我大叫一声,发疯似的奔到隔壁,用力拉开入口处的密封门。那里空空荡荡,只有那个男人熟悉的气味。

我被恐惧摧跨了,发疯般跑回出口,拉开密封门,门内同样空空荡荡,只有一束素馨花摆在地板上。

然后是一声巨响,机器内白光一闪,我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了,我躺在床上,桌上摆着总统送的一束鲜艳的玫瑰花。

我心如死灰,在爆炸前我就悟到了悲剧的原因,但我为什么不早一点想到?

传真机没有问题,合二为一的传真功能也没有问题——两束花被合为一束传送过来就是明证。传真机的失败的原因,是两个胡狼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从他们说过的几句话,我推断出他们的人格已经异化。

胡狼B说:“我被传真过来……”他是把出口出来的胡狼让作自身,认作正统。胡狼A说:“我被传真过去……”他是把入口处保存下来的胡狼认作自身,让作正统。

他们的人格既然异化,自然要在物质形态上有所体现,尽管我不知道体现在物质结构上的差异究竟是什么。传真机的电脑无法把这样深刻的差异合而为一,于是引发了机器的自我毁灭。

一代英才一代狂人连同他的发明就这样烟消云散了。他被科学泯灭了人性,死得原也不亏,但为什么偏偏在他刚被爱情和人性唤醒时,才发生这样的悲剧呢。

我被内疚折磨,痛不欲生。是我害了他,如果不是我强迫他拆除那个秘密按钮,入口处的两个原件还能保存下来——但那究竟是祸是福,又有谁能说清呢。

胡狼的遗体已荡然无存,我把那束枯萎的素馨花埋在衣冠冢里。每到清明,我把一束鲜艳的素馨花摆在他的墓碑前。墓碑背后铭文是我撰写的:

超越时代的天才是悲剧的导演和主角。

但愿胡狼和他的发明在人类足够成熟时再得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