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得出手的同学》原文_作者:刘正权

妻是一个家底殷实的文学青年,肯屈尊嫁我是因为她所在的小城,就我一人在那些不大不小的刊物上发表过一些不长不短的小说。引用妻的原话说,自己不能成为一个作家,嫁给作家当个老婆也不错。

爱情令人盲目,这话不幸从妻身上得到印证,妻一盲目,就嫁给了仅仅上了两年初中的我。文学青年大都浪漫,一贯以细心著称的妻在婚烟上的表现却显得有点毛手毛脚,居然没顾上政审我。

蜜月一过,妻发现一件事,妻问,“婚礼上咋不见你一个同学,你人缘很差吗?”

我一拍胸,“人缘差你老公能当作家?咱这叫世事洞明皆学问,低调处理,懂吗?”

妻恍然大悟,“对对!低调点好,虚心能使人进步呢,要当好作家一定要求上进!我赞成!”妻一脸幸福躺在我怀里,妻哪里明白道貌岸然的我所有的同学都在山沟里掏泥巴,人是有虚荣心的,夫妻又能怎样,知道老底了她还不照样看轻我!

真羡慕妻啊,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会,高中的,大学的,党校的,培训班的,得,用主席他老人家的话说,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为同一个目标走到一起,成了同学。看着妻隔三岔五参加同学会,我都快流口水了,痛苦呀,谁让我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同学。

春节临近时,妻突发奇想,回你乡下老家呆几天,没准你能找出点灵感0也是的,故乡,是惟一能清晰梳理出一个人来龙去脉的地方,心中或许还能嘣出点啥思想呢。

结果回去了,碰上了一场豪雪,从初一下到了初五。那天正与妻在雪地里闲逛,碰上一人,背竹篓,扛猎枪,老远同我打着手势,我心里一激灵,莫不是初中同学大梁,大梁上初中就开始玩枪呢。妻问:“谁呀?”我说同…一个“学”字没吐出来,改了口,“是同村的一个伙伴”。大梁蹿过来,擂了我一拳,“真是你呀!是不是早就看到我,不想打招呼?”我脸一红,为自己辩护,“哪呀,我眼神不好!”这倒是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通光的,戴眼镜是为了显得自己有学识,虚荣呗。

“走,上我家喝酒,一起去!”大梁拉了我的手,同时招呼着妻,篓里还沾有血迹,看样子大梁有不小的收获。刚上学那会儿,我经常跟着大梁打兔子野鸡,我俩在校是铁哥们。

盛情难却,就去。干煸兔子煨野鸡,妻吃得孩子般高兴,一扫闷在家里不能出门的怨气,妻还劝我喝酒,妻说男人哪有不喝上两口的,我这人经不住劝,再者遇上大梁也高兴,就喝冒了。迷迷糊糊间,听得大梁吭哧吭哧的喘气,还听见妻跟大梁媳妇唠叨的话语。

半夜醒来一时寒气正浓,我是叫膀胱承受不住尿意胀醒的,歪歪倒倒出屋小便进来,感觉有人帮我掖了掖被子,恍惚间,以为是妻,也没在意又沉睡过去。

凌雾五点,手机的闹铃叫醒了我,我一向有个习惯,喜欢在清晨感受天籁的同时或思考或静坐或抽烟或什么也不干静倚到天明,悄悄起床关了闹铃,我习惯从床头柜上去摸烟,一摸,摸个空,这才想起是在大梁家,脚头有人动了一下,朦胧间看不真切,开了灯望过去,是大梁蜷成一团,只用被角搭住了小腹,莫非,为了我这个作家同学,他一夜就这么抗过来的,下意识地回想一下,昨夜真的好暖和呢。

我心里一热,将被子往大梁身上扯,大梁醒了,连忙往回蹬,“使不得的,你们文化人,身子太弱!”

吃罢早饭,我看见大梁媳妇熬姜汤,大梁一鼓作气喝了,可喷嚏还是一个接一个。

回城的路上妻说,“你同学真是不错!”

我不答,妻默不作声了,一会儿妻又说,“我咋没一个像你这样拿得出手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