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宰”生猪》原文_作者:海华

话说上世纪60年代末,某年清明节前一天的晚上,某生产队长旺叔,刚放下饭碗,就去找副队长:“七叔公,你知道,这年头,自家养的生猪啥时候宰,都要上头批准。这阵子忙着插秧,没来得及去大队和公社食品站办理审批手续,明天就是清明节了,这队里100多户人家,如不宰头猪,恐怕不行吧!”

七叔公沉吟了好一阵,笑了笑说:“这样吧,我侄子大水养的一头猪约摸有300多斤,就叫他找人明天清晨把那头猪宰了,每户人家就可买2斤多猪肉了。要是公社和大队追究起来,我们俩顶着。你说呢?”

旺叔思忖片刻,一拍大腿:“行,就这么办,你去同大水交待一下。”

第二天,全村家家户户都买了大水家的猪肉,高高兴兴地过了个清明节。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大水“偷宰”生猪之事,第三天便被人告到了大队,大队又报告了公社的食品站,食品站又报告了公社,公社很快传出话来,要到该村召开一次批判会,以儆效尤。

消息传到村里,旺叔把七叔公和大水叫到家中商量对策。

翌日,旺叔先到大队,后去食品站,再往公社,一路低声下气地说明原委,再三表示一定要教育村民下不为例,恳请取消批判会0

然而,任凭旺叔口水讲干了,均于事无补。临离开公社时,公社财贸助理语气坚决地嘱咐道:“尽管大水‘偷宰’生猪经队里默许过,但审批权并不在队里,为教育村民,批判会不可不开,具体日期等候通知吧。”

回到村里,旺叔又一次把七叔公和大水叫到家中,坦然相告:“求情已行不通了,看来,到时只得委屈一下大水了。”大水嘿嘿笑道:“没事,顶多是违点规,难道还能开除我的农籍不成?”大水走后,旺叔又同七叔公如此这般地交待了一番。

几天后的一天上午,村里召开了村民大会,内容自然是批判大水“偷宰”生猪,大队的巩副支书、食品站的连副站长受公社财贸助理的委托,参加了大会。

大会开始,旺叔首先粗声大嗓地开了腔:“各位叔伯娘婶,今天我们召开大会批判大水‘偷宰’生猪。什么叫‘偷宰’生猪?就是没有经过公社和大队的批准,私自把自己养的猪宰了,据公社和食品站的干部说,这就叫无政府主义。这事呀,不仅大水要斗私批修,而且我们每家每户都买了大水的猪肉吃,也要斗私批修……”

这时,人群中开始有些骚动,不少人在东张西望,好些人在窃窃私语……

稍顷,旺叔大声宣布道:“请大家静一静,现在,请七叔公发言。”

“乡亲们,大水虽说是我的侄子,但我帮理不帮亲,大水啊,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竟敢‘偷宰’生猪,害得全村人买了你的猪肉吃,还要陪你开批判会。嗨,你以为你是谁?你既不是县级干部,县级干部可以餐餐吃(猪肉);你又不是公社干部,公社干部可以天天吃(猪肉);你也不是大队干部,大队干部可以墟墟(赶集日)吃(猪肉);你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过年时不是刚刚吃了猪肉吗?如今才过了几个月,怎么嘴就这么馋,又想吃猪肉了……”未等七叔公的话说完,不知是谁带头笑出声来,转瞬之间,整个会场的嬉笑声此起彼伏……

这时,坐在主席台上的巩副支书小声地对连副站长嘀咕:“这叫谁批谁呀?”

见时间差不多了,旺叔满脸谦恭地对巩副支书和连副站长耳语道:“两位领导谁先作指示?”

巩副支书和连副站长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不必啦,我们还有事,先走了,今天的批判会就开到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