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家乡

在许多人眼中,农村多是简陋不堪,环境恶劣,根本比不上城市,但事实上,他们错了。

人们根据经济文化水平将分为农村与城市,那都是很久以前了。虽说农村的发展比不上城市,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止步不前,随着农业的发展与拆迁,许多农村发展已高于某些城市。事实上,上文这种思想的支持者中,也包含着我这样一个名副其实的农村人。

在我12年的生涯中,我基本上已扎根农村,完全适应农村但不完全享受农村。举一个简间的例子:灶。在二十世纪末,灶这个东西是非常神圣的,因为它不但给予了农村人煮饭的方便,也奉献给了农村人们家的味道。从小,我的祖母就拿着一支老得比她还深的木棍,前面插着一节类似铲子的金属东西,吃力地伸长粗糙而肥硕的手臂,隔着大约十公分的已经发黑的瓷砖,一遍又一遍吃力地翻炒着一菜,锅中的油烟就日积月累地飘至天花板上。一次,我也想炒一下,但突然发现我的手臂不够长,只能紧贴着灶台,装模作样地炒了几下,但我的袖口上已全是黏糊糊的黑油,好不难受人!就这样,毁掉了一件衣服!自从那以后,我就深深地恨上了灶。

直到现在,我看到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那些岁月。每年,收年夜饭时,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却将我家堵了个水泄不通。一家人,一半人在客厅里唠嗑,另一半人便围在那灶台边。我的女长辈们,便围坐在柴草前,暗红的火焰薰红了墙体,薰红了人脸,也薰红了人心。每个人的脸上都徉溢着幸福,充实与满足。寒风是冷的,水是冷的,菜是冷的;屋是暖的,灶是暖的,人心是暖的!她们围在灶台前,几个人分工合作,一边淘米洗菜,一边炖汤炒菜,缕缕的炊烟冒出烟囱,钻进了人心,小小的厨房就这样变成了大大的天堂。

我现在才意识到,那个“不识家乡”的我是愚蠢的,那片养育着我的沃土上,生活着那群人,正用他们那勤劳的双手演绎着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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