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2000字高中

【第1篇】

 沉浮如光,唯有夕阳斜

——读《活着》

《活着》这是一本让你流泪的书,却不是为了让你流泪而写的书;这是一本让你重新审视“人心”的书,你定将感叹人类竟然可以如此坚强、忍耐;这是一本不再抱怨生活的书,哪怕你有多么多么的不顺;这是一本让你的感情尽情释放的书,当流泪呐喊都不足以宣泄你的压抑的时候,不如试着吼叫,这总比麻木不仁要来得好。

一个叫做余华的作家,透过一个个印刷清晰的方块字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他缓缓的向人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全书语言很质朴,就像一个老朋友坐在火炉旁边对你娓娓道来,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向你述说的却是令你绝对不能平静的经历,他所说的内容并不因为他声音小而减轻他在你心中的分量。捎带着些许的感叹、怀念、遗憾、需要释怀的悲凉和不能忘记的那份对生活的无比虔诚,从中可以读出生活,读出岁月,读出人生,可以让眼泪真正的流出来,可以让心灵得到最大的释怀;让我们明白在任何坏境下,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一如既往的活下去。

《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一位老人,一头老牛,就这样一起活着。当夕阳照在他们身上的时候,金黄色的光把他们的影子照的好长好长。一路望去,一颠一颠的,分不清是人牵着牛还是牛拉着人。

我不敢再往下猜测了,也不敢去探究后来到底是牛先死还是人先去,但似乎一切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福贵送走了身边的人,现在也是他该走的时候了。所以福贵自己并不在意生命的结束,甚至是“死也不会动枕头下的那十块钱”,但在此之前,他还是这样活着,好好的活着,与老牛,也与自己。他们唯一能依靠的就是他们的土地,他们只信任脚下的土地。

《活着》这本书很长,整整四十年的时间跨度,弹指一挥,沧海桑田。这样的一本书,我看见了生命的悲苦与无常,又似乎看见了生命的坚韧。体会过了熹微和光明。原本就是活着,不如西方人说的,人活着就是为了找寻上帝。即使没有上帝,也要制造一个上帝出来。东方人更见谦和和沉静。把话说完了,悲伤留在心底。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 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妓女。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富贵的牛说啊,富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在反复咀嚼着两个字“活着”。嗯,活着真好,人只要活着,对家人,对朋友,就是安慰,就是支柱。

中国人历来相信宿命。也许有人会认为福贵是天煞孤星,说他命太硬,克死了周围的至亲,人们总是这样,把说不清的事物归结为一个人的命,认为那些都是冥冥中注定好了的。而事实上,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避。生活本没有什么,只是活着的过程,它之所以丰富多彩是人们加注上去的。余华用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事实也正是如此:活着,什么都不为,只为活着本身。

活着,是如此的艰难。

活着,是如此的沧桑。

活着,又是如此的平静和美好。

活着,就有希望,活着,代表着以勇气选择命运;死亡,代表着终身被命运束缚。相信,最好的永远在明天,还未到来。

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希望,人活不易,只有活着,生命轨迹才可继续,凄苦抑或绚烂都将永存。

平静的活着,安静的慢慢走到生命尽头,尽情欣赏“夕阳无限好”的美景。沉浮如光,唯有夕阳斜。 

【第2篇】

活着,艰难又美好 

——读《活着》有感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因为活着以外的其他事情而活着。

——题记

人类,现在正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享受着比任何生物更好的生活,在奢华的生活中迷失了自我。有些人们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就抛弃自己的生命,像命运低了头。只知道“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存在,却忘记了大诗人李白在写下这句话时的豪情壮志。人们渐渐忘怀了自己活着的理由。

在炎炎假期,心情郁闷的我因为考试的失利一度想要自暴自弃,但在角落中的一本书却彻底改变了我的暑假,它便是余华的《活着》。初读书题我便觉得可笑,我们无时不刻地都在活着,可以随时欣赏清晨的第一朵鲜花;也可以告别傍晚最后一抹晚霞。我并不认为人只是为了简单的活着和活着,应该有更远大的理想,但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彻底领悟,活着的真正意义。

作者余华,是一个写作天赋超凡的作家,但是在这本书中却并没有过多的像《简?爱》那样的华丽诗句,有的只是中华人民通过积累的朴素真理。故事主人公福贵,一个吉祥且平凡的大众名字,反映了当时中华人民对幸福的渴求,出生地主家庭的他,本应毫无顾虑的过完这一幸福无忧的生活,但命运却造化弄人,给了他一个跌宕起伏的人生。

故事开始, 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放着一只老牛,生活艰苦的他却每天都觉得幸福。 在福贵身上,有着二十世纪大部分劳动人民的精神。起初,身为地主的他和所有的地主都一样,衣来伸手,饭来伸手。养成了一身坏毛病,甚至开始嗜赌,与狐朋狗友鬼混,最终输掉了全部家底,就这样他由地主变为了贱农,一无所有这样的打击使福贵的父亲撒手人寰,妻子家珍也离他远去。刚开始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仍然没心没肺,带着母亲与女儿凤霞住进了草茅屋。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福贵学会了劳作,妻子家珍也会到了自己的身边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好转,但就在福贵出门时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兵。

当时是国共内战的后期,国民党渐渐落入下风于是到处抓壮丁,没有战斗经验的福贵在战火硝烟的战场上第一次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可贵,当福贵被共产党放了后他又觉得活着是多么幸福。当他再次回到家中,他的儿子也回到了他身边,但母亲也没能抵过岁月的蹉跎,匆匆离去,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变成聋哑人。福贵因为重获新生,他知道了他要努力活着。在他的劳作下儿子有庆渐渐长大,有庆十分怕父亲,以至于他到生命最后一刻都仍然畏惧,但福贵对儿子的爱是无声的,当他得知儿子被不负责任的护士抽血致死时,他绝望了,他撕心裂肺地吼着怒斥着命运的不公。但过了良久,他意识到女儿、妻子不能失去他,现在他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凤霞与家珍。家珍也因为丧子而得了软骨病,渐渐走不动路,干不了活。女儿也到了出嫁的年纪,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福贵终于盼来了他的女婿——二喜。他取走了凤霞,此刻福贵又觉得活着是多么美好。

就在福贵沉浸在重获新生的幸福中,又一个灾难降临在他身上,他的女儿因为生孩子难产去世了,留下来的外孙因此取名为——苦根。福贵下定决心要养大这个可怜的外孙,没过多久家珍因病去世,二喜也因事故被水泥板夹死了。福贵的心中早已没了活着的希望,但他看见了年幼的外孙,又下定决心要活下去,但没过多久,苦根因为吃豆子太多撑死了。伺候,福贵只有孤身一人,当他想自寻短见时,他看到了一只即将被卖掉的老牛,正拼命的嘶吼,这不就是他对命运的怒吼吗?他花高价买下来这匹老马。别人都笑他是个傻子,但他自己知道: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念,一人一牛,同名福贵,共同劳作,共同活着。

故事的结尾,老人眼里噙满泪水,他不止一次想要一了百了,但因为各种原因活了下来,在他看来活着早已不是信念,而是他这一生的写照。“为活着而活着”书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这句话,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生,铸造了一个钢铁般的身躯,无论危难,挫折早已不可能击倒他,因为活着早已使他坚强。他早已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并带着这个真理度过一生。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活着并不简单,在别人眼里活着一定要有业绩,成绩,荣誉。但我认为只要坚强的活到最后,就是最好的。在福贵看来,上天是在针对他,但他早已握紧了真理。看完福贵的一生我再也没有资格抱怨自己所遭遇的不幸,因为我知道没有任何一件事是比活着更难。读完书后,我拿起笔“沙沙”地写了几句话,在其他人看来这是篇读后感,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少年人对活着的第一层理解罢了……仰望已经沉下来的黑夜,相比此刻一定有一位老人和他的“挚友”享受着活着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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