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还没有到任,宁远已发生了兵变。

兵变是因欠饷四个月而起,起事的是四川兵与湖南、湖北的湖广兵。兵卒把巡抚毕自肃、总兵官朱梅等缚在谯楼上。兵备副使把官衙库房中所有的二万两银子都拿出来发饷,相差还是很多,又向宁远商民借了五万两,兵士才不吵了。毕自肃自觉治军不严有罪,上吊自杀。兵士的粮饷本就很少,拖欠四个月,叫他们如何过日子?这根本是中央政府财政部的事。连宁远这样的国防第一要地,欠饷都达四个月之久,可见当时政治的腐败。毕自肃在二次宁远大战时是兵备副使,守城有功,因兵变而自杀,实在是死得很冤枉的。

袁崇焕于八月初到达,惩罚了几名军官,其中之一是后来大大有名的左良玉,当时是都司;又杀了知道兵变预谋而不报的中军,将兵变平定了。

但京里的饷银仍是不发来,锦州与蓟镇的兵士又哗变。如果这时清军来攻,宁远与锦州怎么守得住?局势实在危险之至。袁崇焕有甚么法子?只有不断的上奏章,向北京请饷。崇祯的格之中,也有他祖父神宗的遗传。他一方面接受财政部长的提议,增加赋税,另一方面对于伸手来要钱之人大大的不高兴。

袁崇焕屡次上疏请饷,崇祯对诸臣说:“袁崇焕在朕前,以五年复辽、及清慎为己任,这缺饷事,须讲求长策。”又说:“关兵动辄鼓噪,吝边效尤,如何得了?”

礼部右侍郎周延儒奏道:“军士要挟,不单单是为了少饷,一定另有隐情。古人虽罗雀掘鼠,而军心不变。现在各处兵卒为甚么动辄鼓噪,其中必有原故。”崇祯道:“正如此说。古人尚有罗雀掘鼠的。今虽缺饷,哪里又会到这地步呢?”“罗雀掘鼠”这四字崇祯听得十分入耳。周延儒由于这四个字,向着首辅的位子迈进了一步。周延儒是苏宜兴人,相貌十分漂亮,二十岁连中会元状元,这个南才子小白脸,真是小说与戏剧中的标准小生,可惜人品太差,在《明史》中被列入《臣传》。本来这人也不算真的十分恶,他后来做首辅,也做了些好事的,只不过他事事迎合崇祯的心意。周延儒之,主要是崇祯格的反映。但“逢主之恶”当然也就是。这个人和袁崇焕恰是两个极端。袁崇焕考进士考了许多次才取,相貌相当不漂亮<1>,格则是十分的鲠直刚强。“罗雀掘鼠”是唐张巡的典故。张巡在睢被安禄山围困,苦守日久,军中无食,只得张网捉雀、掘捕鼠来充饥,但仍是死守不屈。罗雀掘鼠是不得已时的苦法子,受到敌人包围,只得苦挨,但怎能期望兵士在平时都有这种神?

周延儒乘机中伤,崇祯在这时已开始对袁崇焕信心动摇。他提到袁崇焕以“清慎为己任”,似乎对他的“清”也有了怀疑。崇祯心中似乎这样想:“他自称是清官,为甚么却不断的向我要钱?”

袁崇焕又到锦州去安抚兵变,连疏请饷。十月初二,崇祯在文华殿集群臣商议,说道:“崇焕先前说道‘安抚锦州,兵变可弥’,现在却说‘军欲鼓噪,求发内帑’,为甚么与前疏这样矛盾?卿等奏来。”

“内帑”是皇帝私家库房的钱。因为户部答复袁崇焕说,国库里实在没有钱,所以袁崇焕请皇帝掏私人腰包来发欠饷。再加上说兵士鼓噪而提出要求,似乎隐含威胁,崇祯自然更加生气。

哪知百官众口一辞,都请皇上发内帑。新任的户部尚书极言户部无钱,只有陆续筹措发给。崇祯说:“将兵者果能待部属如家人父子,兵卒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怀其德,如何有鼓噪之事?”

“罗雀掘鼠”和“家人父子”这两句话,充分表现了崇祯完全不顾旁人死活的自私格。兵士有四个月领不到粮饷,吵了起来。崇祯不怪自己不发饷,却怪带兵的将帅对待士兵的态度不如家人父子。他似乎认为,主帅若能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没有粮饷,士兵饿死也是不会吵的。俗语都说:“皇帝不差饿兵。”崇祯却认为饿兵可以自己捉老鼠吃。

周延儒揣摩到了崇祯心意,又乘机中伤,说道:“臣不敢阻止皇上发内帑。现在安危在呼吸之间,急则治标,只好发给他。然而决非长策,还请皇上与廷臣定一经久的方策。”崇祯大为赞成:“此说良是。若是动不动就来请发内帑,各处边防军都学样,这内帑岂有不干涸的?”崇祯越说越怒,又是忧形于色,所有大臣个个吓得战战兢兢,谁也不敢说话<2>。袁崇焕请发内帑,其实正是他不惜自己、不怕开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来,他只须申请发饷,至于钱从何处来,根本不是他的责任。国库无钱,自有别的大臣会提出请发内帑,崇祯憎恨的对象就会是那个请发内帑之人。以袁崇焕的才智,决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关键,但他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说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饷银就始终发不下来,那么就由我开口好了。

当袁崇焕罢官家居之时,皇太极见劲敌既去,立刻肆无忌惮,不再称汗而改称皇帝。

袁崇焕回任之后,宁远、锦州、蓟州都因欠饷而发生兵变,当时自然不能与清兵开仗,于是与皇太极又开始了和谈,用以拖延时间。皇太极对和谈向来极有兴趣,立即作出有利的反应。袁崇焕提出的先决条件,是要他先除去帝号,恢复称“汗”。皇太极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赐一颗印给他,表示正式承认他“汗”的地位。这是自居为明朝藩邦,原是对明朝极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计形势,不研究双方力量的对比,坚持非消灭满清不可,当即拒绝了这个要求<3>。皇太极一直到死,始终千方百计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写信给明朝边界上的官员,又托朝鲜居间斡旋,要蒙古王公上书明朝提出劝告。每一个战役的基本目标,都是“以战求和”<4>。他清楚的认识到,满清决计不是明朝的敌手,明朝的政治只要稍上轨道,满清就非亡国灭种不可。满族的经济力量很是薄弱,不会纺织,主要的收入是靠抢劫<5>。皇太极写给崇祯的信,可说谦卑到了极点<6>。

然而崇祯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启更厉害得多,对满清始终坚持“不承认政策”,不承认它有独立自主的资格,决不与它打任何道<7>。

为了与满清作战,万历末年已加重了对民间的搜括,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万历初年全国岁出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明末民变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负担不起这沉重的军费开支<8>。

敌人提出和平建议,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应当根据这样的原则来加以考虑:敌人的和议不过是一种谋手段,目的在整个灭亡我们?还是敌人因经济、政治、军事、或社会的原因而确有和平诚意?

必须假定缔结和约只是暂时休战,双方随时可以破坏和平而重启战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对我方比较有利?还是休战一段时期再打比较有利?

缔结和约或进行和平谈判,会削弱本国的士气民心、造成社会混乱、损害作战努力、破坏联盟关系、影响政府声誉?还是并无重大不良后果?

和约条款是片面对敌人有利?还是双方平等,或利害参半,甚至对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当然应当断然拒绝;若是后者,就可考虑接受,必要时甚至还须努力争取。在当时的局势下,成立和议显然于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论从政略、战略、经济、人民生活哪一方面来考虑,都应与满清议和。

拒绝和满清议和,是崇祯一生最大的愚蠢。他初即位时清除魏忠贤逆,处理得十分明,于是臣下大捧他为“英主”。他从此就飘飘然了,真的以“英主”自居,认为“英主”决不能和叛逆的“建州卫”妥协。在明朝君臣的观念中,“建州卫”始终是中国皇帝属下一个小官的领地,皇帝决不能跟小官谈和。至于使得全国亿万人民活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皇帝的尊严不能有丝毫损害。

他可以和察哈尔蒙古人谈和,付给金银以换取和平。因为明朝的山是从蒙古人手里夺来的,明朝承认蒙古是敌国。坚持政治原则,本来不错。然而政治原则是要以正确的策略来贯彻的。完全忽视实际情形,把国家与人民的生死存亡置之不顾,和“英主”两字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

袁崇焕和皇太极一番涉,使得皇太极自动除去了帝号,本来是外上的重大胜利。但崇祯却认为是和“叛徒”私自议和,有辱国体,心中极不满意,当时对袁崇焕倚赖很重,隐忍不发,后来却终于成为杀他的主要罪状。

【注释】

<1>《明史·钱龙锡传》:“龙锡奏辩,言:‘崇焕陛见时,臣见其貌寝,退谓同官:此人恐不胜任。’”钱龙锡这话也是说八道,怎能见人家相貌难看,便说他不能担当大事?

<2>《烈皇小识》:“时天威震迅,忧形于色。大小臣工皆战惧不能仰对,而延儒由此荷圣眷矣。”

<3>关于这场涉,因皇太极称帝之后再自动除去,又向明朝要求发印而不得,在满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书中都无记载,或有记载而后来都删去了。但清内阁档案中还留存皇太极天聪四年颁示的一道木刊谕文,其中公开承认这件事:“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

<4>《明清史料》丙编,皇太极谕诸将士:“尔诸将士临阵,各自奋勇前往,何必争取衣物?纵得些破坏衣物,尚不能资一年之用。尔将士如果奋勇直前,敌人力不能支,非与我国讲和,必是败于我们。那时穿吃自然长远,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岂不美哉?”

<5>《天聪实录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鲜国王信:“贵国断市,不过以我国无衣,因欲困我。我与贵国未市之前,岂曾赤身体耶?即飞禽走兽,亦自各有羽……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贵国固以自守为素。”

<6>《天聪实录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祯皇帝信:“满洲国汗谨奏大明国皇帝:小国起兵,原非自不知足,希图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边官作践太甚,小国恼恨,又不得上达……今欲将恼恨备悉上闻,又恐以为小国不解旧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详陈也。小国下情,皇上若欲垂听,差一好人来,俾小国尽为申奏。若谓业已讲和,何必又提恼恨,惟任皇帝之命而已。夫小国之人,和好告成时,得些财物,打猎放鹰,便是快乐处。谨奏。”最后这句话甚是质朴动人。

<7>崇祯五年,宣府巡抚沈棨和清军立约互不侵犯,崇祯便把兵部尚书熊明遇革职查办,沈棨下狱。此后他更下旨给守边的官员,任何人不得与满清有片纸只字的通。

<8>《明史·食货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乎?”